『壹』 新媒體的發展
新基建的步伐加快,帶動數字經濟迎來全面提速提質階段。2020年2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研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會議強調,加大新投資項目開工力度,加快在建項目建設進度,加大試劑、葯品、疫苗研發支持力度,推動生物醫葯、醫療設備、5G網路、工業互聯網等加快發展。當下我國的新基建主要包括以下領域:5G基建、電力物聯網、軌道交通、新能源汽車、雲計算/數據中心、工業互聯網、車聯網、物聯網等。新基建將為數字經濟發展提供基礎支撐,直接帶動數字經濟增長,並促進數字經濟相關產業升級,對我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創新驅動發展起到助推作用。數字經濟的提速發展除了新基建的推動之外,也離不開數據的支撐,數據被正式納入生產要素范圍,數據資產成為數字經濟發展的新動能,激發新型數字業態和模式,數據成為數字經濟發展的關鍵要素,拉動數字經濟增長。
數字經濟在新基建的帶動下,從中低速發展向高速高質發展轉變。在高速高質發展階段,要平衡好速度和質量的關系,做到速度和質量的有機平衡。尤其需要注意,中國在發展數字經濟上要掌握核心技術,可以利用市場規模效應大力開發前沿科技,積極布局未來科技,這不僅有助於中國在國際貿易爭端中不受制於他人,也會為數字經濟高質量發展打下堅實的技術基礎。
網路安全建設注重嚴管嚴控與開放創新並舉
沒有網路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因此,網路安全工作的嚴管嚴控將是常態。網路安全工作要做到有法可依,針對在線服務應用、智能家居、5G等新技術安全、遠程應用軟體等新熱點新應用新問題盡快完善相關配套規定,為網路發展提供製度保障。網路安全工作除了做到有法可依之外,更要做到執法必嚴,有法可依和執法必嚴是網路安全建設嚴管嚴控的集中體現。
在嚴管嚴控的同時,也十分倡導開放創新。涉及到網路安全的核心技術必須堅持自主創新,只有掌握了核心技術才能不受制於他人。面對復雜多變的網路環境,要有風險意識,而舉辦網路安全挑戰賽是整合頂尖攻防力量的有效方式。由於信息系統的高度復雜性,即使高水平的開發團隊也難以靠自身發現所有的漏洞和風險。因此,通過網路安全挑戰賽提前預知查找風險十分必要,這樣可以鼓勵「白帽黑客」在黑客惡意攻擊之前發覺並解決網路漏洞。與此同時,面對數據分享與保護等新領域工作,要找好安全風險與行業發展之間的平衡點,不能因為某一方的發展而妨礙另一方的成長,努力實現網路安全和行業發展的並重。
在傳媒經濟蓬勃發展的大背景下,網路安全的重要性愈發凸顯。網路社會紛繁復雜,風險極具隱蔽性,這給網路治理帶來了新的困難和挑戰,因此在嚴管嚴控的基礎上,堅持開放創新的網路安全建設新思路尤為重要。
直播和短視頻仍處於黃金發展賽道
直播和短視頻仍處於快速成長期。當前,互聯網企業紛紛入局直播領域,直播功能成為社交、電商等移動應用的標配,如淘寶、京東、蘇寧等電商平台紛紛開啟直播賣貨模式。「直播+」造就出萬物皆可直播的景象,直播和短視頻領域紅利顯著。在短視頻方面,抖音、快手兩家公司仍將占據兩強位置,抖音月活突破5億,快手月活也突破4億,隨著兩家公司打造閉環生態加快流量變現,二者的用戶重合度將會不斷提升。同時,直播、短視頻等領域的網路監管將會快速跟進並不斷嚴格化,2020年6月,國家網信辦、全國「掃黃打非」辦會同有關部門啟動為期半年的網路直播行業專項整治和規范管理行動。這些國家監管措施的強化,有助於直播和短視頻從「野蠻生長」轉向「精耕細作」,從而助推其健康可持續發展。
直播和短視頻在快速發展的同時,也持續發揮了公益價值、社會價值。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間,抖音、快手等組織了多場公益助農活動,幫助農戶直播賣貨,解決農產品滯銷問題,凸顯了直播和短視頻平台的社會責任擔當。直播和短視頻在直播賣貨中的潛能需要不斷得到釋放,在發展中解決問題是目前直播和短視頻領域的原則思想,這給其發展帶來了廣闊的空間。在鄉村振興的大背景下,我國三線及以下城市和廣大農村地區為直播和短視頻提供了新的增長空間。
『貳』 我要查福建警察學院的錄取名單
07350102150214 陳凌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102150460 段志龍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102151384 張博逸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102151442 楊國鑫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121150903 林強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124150477 祝榮富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128151243 施棋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03160012 單東澤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08150031 林超強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1150515 吳鵬程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1151009 吳小奇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1151130 陳炯懿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2150483 蘇有限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2150698 朱金融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2150974 蘇偉佳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2151142 林文郎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3150214 蘇耀明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3150556 洪水泉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3151027 林清暉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302152379 戴玉聰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303150929 葉劍斌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305150184 李嚇弟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305151700 鄭建彬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322153611 嚴翊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322154550 郭蘇挺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403150098 唐曉軍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423150106 林奇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424150409 巫澤峰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424150543 張晨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427150286 黃壽輝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502152603 吳曉坪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524151204 王江彬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524152559 李建海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525152585 陳志明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583151664 張俊傑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583155467 蘇曉軍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02152041 李東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22150038 周丙子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22150629 蔡適智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23152732 邱岳鴻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24150420 沈龍泓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27150986 吳海明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27151362 吳文洲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29150133 李智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29150373 李寶國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81150283 林敏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81153419 張鋒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722150421 黃超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724150740 楊慎靈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725150788 李佐斌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821151425 劉旭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822150934 陳佳才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825152129 周春海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902152042 黃連捷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928150249 劉世龍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929150236 金志國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981150015 蘇春堂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02150493 張穎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802150726 曹曉丹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930150480 李柳惠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103110353 趙菁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121110378 施志周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128110595 吳長潤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182140035 李曉日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2140007 蘇榮真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2140009 陳小龍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3110146 陳炳躍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302111028 何宇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303110239 林粦偉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304110137 王朴泓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304111294 黃仲敏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305110991 蔡飛鵬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322110725 林力宇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423110322 魏錫斌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423110376 黃濤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505110391 連偉超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524111705 陳結生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524113239 張文能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524113521 陳煌偉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583114403 許玉堂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583140032 蔡文化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22110287 許麗輝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23111403 李嘉寶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25110535 許文輝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702110737 胡鳴昆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783111517 左星龍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784110135 陳羽豐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821110239 陳仁勇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821110551 範金榮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824111287 李明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825110556 張明新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881110042 李駕雲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881110437 連日涌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925110825 李豐玲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927110114 謝霖森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929110118 李光斌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981110207 陳赫南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211110175 林惠芬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602110067 鄭淑斌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702110124 趙秋悅 警察指揮與戰術
07350104150349 鄭彥量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104152133 周奕鋒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121150601 傅代貴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121152197 林吉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122151178 張昕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122152112 林武輝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125150684 朱春龍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182180099 李春航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203151184 陳凱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211150263 陳宏達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211151126 楊志良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212150161 紀曉松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212151376 陳華毅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302150415 林超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302150726 黃宋威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302151212 林軼凡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304151927 王超男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304153356 陳羿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322151489 林楨雄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402150463 李華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421150107 李紹偉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425150378 陳昌新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502151962 蘇榮楓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525150143 劉明澤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525151109 肖啟斌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581150772 林凌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581150994 連水勇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623153602 李富家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624150618 沈懷欣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629150386 陳穎南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781150045 龔楠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782150353 朱玉辰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784151243 何畏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821150539 陳晨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825151218 黃善煌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902150408 鄭益興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931150034 黃松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981151069 占曜錕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111150419 何佳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122151176 庄麗欽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203151585 陳麗停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302150580 程靖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304153917 陳少霞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425150394 高小琴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425150470 吳美華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430150136 吳燕清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524152434 李冬如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622151381 湯麗燕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627150786 劉寶寶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825150887 鄧彩華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
07350104150321 黃濱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104150969 游泉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111150485 何祖龍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128151801 高程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182152094 林引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182152096 鄭金忠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212150313 陳禮志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212151456 何希凡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304153642 何雲青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403150581 傅藝陽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427150553 林家成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430150113 吳振宇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505150041 林朱盛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524153597 柯淯鎮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525150134 蘇江河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525150848 顏小樺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582150141 曾清樂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583153951 陳奕良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623153291 陳毅雄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624150146 何標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624151752 吳惠雄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681151964 王雲燚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702180001 楊璟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781150343 庄仲辰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822150958 吳海柱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822151001 羅鶴知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822151043 蘇波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930150941 謝朝業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981153202 林興桂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629150292 李小鳳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102110417 陳烽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102111414 董理明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103110616 王斌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125110075 朱鑫東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181111590 林賀賀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212140004 李小昆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305111262 陳帥帥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524111261 柯生枝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10599 蘇明泉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602111466 陳思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622110497 吳明強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702110427 林濤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783110629 王凱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784110116 吳芃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825110834 林曉鵬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825111082 楊軍養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981110631 陳冠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981110718 張凱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304110848 何麗麗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783110697 羅丹 偵查(國內安全保衛方向)
07350102151135 梁天敏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02151144 高偉民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03150686 葉龍飛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03150835 林勁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03151486 謝鑫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04151446 周蘇建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11150521 林亨玲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21152116 丁文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22150552 王翱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22151230 鄭曉龍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22152094 高文輝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23150153 辛龍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24151293 江安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25150821 吳智強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28150003 林世清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81153891 鄒源梓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182151862 高振洋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203150072 蔡振雨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208150260 林少華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211150914 郭海輝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211151077 邵志傑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212150875 葉小龍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212151352 李躍謙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212151491 曾華約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213150053 洪志欣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213150424 陳江淮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213150748 蔡賜國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302150460 翁俊煌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303151115 方玉笙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304150883 朱華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304153060 黃朝雄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322150791 蔡相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322154559 林躍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322180146 連智源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424150988 張永福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424151696 吳運坤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425150332 廖明章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425150978 章曉龍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425151528 葉繼海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425151793 陳建烜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481151433 羅劍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24150740 陳淵博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24151049 謝志森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24151080 胡耀峰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24151087 謝志彬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24154040 李凱標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24154277 王世榮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25150300 陳志杭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25150520 曾中華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0801 蘇榮鑫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81150240 董宇航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81150834 葉杉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83156713 黃世量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83156753 許銘江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83156754 黃龍龍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02151240 高藝明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02151343 游文明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2150047 黃偉城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2150393 方躍聰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3150810 鄭森鑫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3151791 林羅欽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3152622 張嘉鴻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3153111 盧瀚超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3153369 蔡志堅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3153630 林鑒澤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4150970 丁林成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4152194 鄭鶴焜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7150184 王熔煒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7150538 王偉坤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8150121 葉小偉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8151084 黃煒金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9150238 林少平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9150242 趙伯龍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81150688 蔡國勇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81151652 蔡藝偉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81151712 林江鍇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81153322 陳俊賢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702151157 洪明榮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721150756 胡思燚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724150607 張昱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725150603 許貴軍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725150907 張華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783150548 韓博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784151130 曾樟茂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802151821 陳鑫鑫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821150303 張文仙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821151141 曾帆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821151289 修健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822150673 俞文劍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824151658 王占庭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825151088 李建武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825152043 羅鋮宇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825180030 李安煌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881150186 陳英澤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902150663 章高寧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925150222 何李木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925150293 馮作航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925150486 徐夏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927151740 陳偉強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929150381 王溫賓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930150086 阮澤峰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930150262 周桉楠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931150354 吳國良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982150312 丁超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213150562 林秀發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425150461 陳銀雲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583156509 柯麗雲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02150715 陳瑩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7151742 魏玉華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07350629150355 童麗棉 偵查(刑事偵查方向)
『叄』 王斌的工作分工
負責醫療衛生、食品葯品監督、城市管理、人口和計劃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對分管工作的增比進位、全面小康建設、項目建設、招商引資、信訪維穩、安全生產負責。
分管區衛生和食品葯品監督管理局、區城市管理局(城市綜合執法局)、區愛衛辦、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局。
聯系貴陽國家高新技術開發區、區文明辦、區創建辦、區工商聯、區個私協、區消協、區紅十字會有關工作。
『肆』 王斌的學術簡介
南方醫科大學碩士研究生導師、副教授。NICU學術骨幹,在新生兒多種疾病的救治方面有豐富臨床經驗和深厚理論基礎。1988年本科畢業於第一軍醫大學開始從事兒科臨床專業工作,1996年從事新生兒專業,擔任珠江醫院兒科新生兒病區負責人,經過多年發展,使新生兒病區在廣東省范圍內乃至國內享有較高知名度,在危重新生兒、早產極低出生體重兒的救治方面,成功率高、致殘率具有較強競爭力。參與了第一軍醫大學珠江醫院兒科中心組建新生兒醫學中心、全軍兒科中心、重症新生兒轉運網路組建,實施了國內第一例危重新生兒的航空轉運、危重兒直升飛機轉運。2006年底負責兒科全面工作,領導兒科次年即業務量增長一倍。帶領科室開展了早產兒ROP綜合防治、新生兒血液凈化、嬰兒血管瘤治療、兒童言語康復治療等新技術新業務的開展。專業特長為新生兒疾病診治和新生兒重症監護、兒童危重症救治。同時組建了兒科新的PICU,在近年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領導科室成為廣東省綜合性大醫院中唯一指定重症兒童救治單位,組織救治重症手足口病、H1N1重症兒童,完成了大量的救治工作。作為兒童手足口病、H1N1省級救治專家,參加了多次省內重症患兒的會診救治工作。同時,指導了基層醫院東莞市中堂醫院、順德市北窖醫院、陽春市婦幼保健院新生兒科和NICU的組建工作。
『伍』 行政違法行為案例
原告:田永,男,北京科技大學應用科學學院物理化學系94級學生。
委託代理人:馬懷德,北京市大通??正達律師事務所律師。
委託代理人:孫雅申,北京市通正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北京科技大學。
法定代表人:楊天鈞,校長。
委託代理人:張鋒,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
委託代理人:李明英,北京科技大學校長辦公室主任。
原告田永認為自己符合大學畢業生的法定條件,被告北京科技大學拒絕給其頒發畢業證、學位證是違法的,遂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原告訴稱:我一直以在校生身份在被告北京科技大學參加學習和學校組織的一切活動,完成了學校制定的教學計劃,並且學習成績和畢業論文已經達到高等學校畢業生水平。然而在臨近畢業時,被告才通知我所在的系,以我不具備學籍為由,拒絕給我頒發畢業證、學位證和辦理畢業派遣手續。被告的這種作法違背了法律規定。請求判令被告:一、為我頒發畢業證、學位證;二、及時有效地為我辦理畢業派遣手續;三、賠償我經濟損失3000元;四、在校報上公開向我賠禮道歉,為我恢復名譽;五、承擔本案訴訟費。
被告辯稱:原告田永違反本校《關於嚴格考試管理的緊急通知》(以下簡稱068號通知)中的規定,在補考過程中夾帶寫有電磁學公式的紙條被監考教師發現,本校決定對田永按退學處理,通知校內有關部門給田永辦理退學手續。給田永本人的通知,也已經通過校內信箱送達到田永所在的學院。至此,田永的學籍已被取消。由於田永不配合辦理有關手續,校內的一些部門工作不到位,再加上部分教職工不了解情況等原因,造成田永在退學後仍能繼續留在學校學習的事實。但是,校內某些部門及部分教師默許田永繼續留在校內學習的行為,不能代表本校意志,也不證明田永的學籍已經恢復。沒有學籍就不具備高等院校大學生的畢業條件,本校不給田永頒發畢業證、學位證和不辦理畢業派遣手續,是正確的。法院應當依法駁回田永的訴訟請求。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
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被告北京科技大學下屬的應用科學學院物理化學系,取得本科生學籍。1996年2月29日,田永在參加電磁學課程補考過程中,隨身攜帶寫有電磁學公式的紙條,中途去廁所時,紙條掉出,被監考教師發現。監考教師雖未發現田永有偷看紙條的行為,但還是按照考場紀律,當即停止了田永的考試。北京科技大學於同年3月5日按照「068號通知」第三條第五項關於「夾帶者,包括寫在手上等作弊行為者」的規定,認定田永的行為是考試作弊,根據第一條「凡考試作弊者,一律按退學處理」的規定,決定對田永按退學處理,4月10日填發了學籍變動通知。但是,北京科技大學沒有直接向田永宣布處分決定和送達變更學籍通知,也未給田永辦理退學手續。田永繼續在該校以在校大學生的身份參加正常學習及學校組織的活動。
1996年3月,原告田永的學生證丟失,未進行1995至1996學年第二學期的注冊。同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學為田永補辦了學生證。其後,北京科技大學每學年均收取田永交納的教育費,並為田永進行注冊、發放大學生補助津貼,還安排田永參加了大學生畢業實習設計,並由論文指導教師領取了學校發放的畢業設計結業費。田永還以該校大學生的名義參加考試,先後取得了大學英語四級、計算機應用水平測試BASIC語言成績合格證書。田永在該校學習的4年中,成績全部合格,通過了畢業實習、設計及論文答辯,獲得優秀畢業論文及畢業總成績全班第九名。北京科技大學對以上事實沒有爭議。
被告北京科技大學的部分教師曾經為原告田永的學籍一事向原國家教委申訴,原國家教委高校學生司於1998年5月18日致函北京科技大學,認為該校對田永違反考場紀律一事處理過重,建議復查。同年6月5日,北京科技大學復查後,仍然堅持原處理結論。
1998年6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學的有關部門以原告田永不具有學籍為由,拒絕為其頒發畢業證,進而也未向教育行政部門呈報畢業派遣資格表。田永所在的應用學院及物理化學系認為,田永符合大學畢業和授予學士學位的條件,由於學院正在與學校交涉田永的學籍問題,故在向學校報送田永所在班級的授予學士學位表時,暫時未給田永簽字,准備等田永的學籍問題解決後再簽,學校也因此沒有將田永列入授予學士學位資格名單內交本校的學位評定委員會審核。
被告北京科技大學為此案向法院提交的證據有:1、原告田永於1996年2月29日寫下的書面檢查和兩位監考教師的書面證言,這些證據能夠證明田永在考試中隨身攜帶了寫有與考試科目有關內容的紙條,但沒有發現其偷看的事實;2、原國家教委《關於加強考試管理的緊急通知》、校發(94)第068號《關於嚴格考試管理的緊急通知》、原國家教委有關領導的講話,這三份材料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時可以參照的規章范疇;3、北京科技大學教務處關於田永等三人考試過程中作弊按退學處理的請示、期末考試工作簡報、學生學籍變動通知單,以上書證能夠證明北京科技大學於1996年4月10日作出過對田永按退學處理的決定,但不能證明該決定已經直接送達給田永,也不能證明該決定已經實際執行;4、原國家教委高校學生司函、北京科技大學對田永考試作弊一事復查結果的報告,這些書證能夠證明北京科技大學部分教師、原國家教委高校學生司對田永被處分一事的意見,以及北京科技大學在得知這兩方面意見後的態度;5、北京科技大學的《關於給予北京科技大學學生王斌勒令退學處分的決定》一份、《期末考試工作簡報》7份,以上書證與本案沒有必然聯系,不能成為本案的證據。此外,北京科技大學在訴訟期間,未經法院同意自行調取了唐有蘭等教師的證言、考試成績單、1998屆學生畢業資格和學士學位審批表、學生登記卡、學生檔案登記單、學校保衛處戶口辦公室書證、學籍變動通知單第四聯和第五聯、無機94班人數統計單等書證交給法院,這些證明由於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關於「在訴訟過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的規定,不能作為認定本案事實的根據。
原告田永提交的證據有:1、1996年9月被告北京科技大學為田永補辦的學生證(學號為9411026),能夠證明北京科技大學不僅從1996年9月為田永補辦了學生證,並且還逐學期為田永進行了學籍注冊,使其具有北京科技大學本科學生學籍的事實;2、獻血證、重修證、准考證、收據及收費票據、英語四級證書、計算機BASIC語言證書、田永同班同學的兩份證言、實習單位書證、結業費發放書證,以上證據能夠證明田永在北京科技大學的管理下,以該校大學生的資格學習、考試和生活的相關事實;3、學生成績單,能夠證明田永在該校四年的學習成績;4、加蓋北京科技大學主管部門印章的北京地區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能夠證明北京科技大學已經承認田永具備應屆畢業生的資格;5、北京科技大學應用科學學院的證明,證實田永已經通過了全部考試及論文答辯,其掌握的知識和技能已具備了畢業生的資格,待田永的學籍問題解決後就為其在授予學位表上簽字的事實。
在庭審中,法庭對雙方當事人提交的上述證據均進行了質證。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認為:
在我國目前情況下,某些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雖然不具有行政機關的資格,但是法律賦予它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職權。這些單位、團體與管理相對人之間不存在平等的民事關系,而是特殊的行政管理關系。他們之間因管理行為而發生的爭議,不是民事訴訟,而是行政訴訟。盡管《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所指的被告是行政機關,但是為了維護管理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監督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依法行使國家賦予的行政管理職權,將其列為行政訴訟的被告,適用行政訴訟法來解決它們與管理相對人之間的行政爭議,有利於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國家實行學業證書制度。」「經國家批准設立或者認可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按照國家規定,頒發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第二十二條規定:「國家實行學位制度。」「學位授予單位依法對達到一定學術水平或者專業技術水平的人員授予相應的學位,頒發學位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八條規定:「學士學位,由國務院授權的高等學校授予」。本案被告北京科技大學是從事高等教育事業的法人,原告田永訴請其頒發畢業證、學位證,正是由於其代表國家行使對受教育者頒發學業證書、學位證書的行政權力時引起的行政爭議,可以適用行政訴訟法予以解決。
原告田永沒有得到被告北京科技大學頒發的畢業證、學位證,起因是北京科技大學認為田永已被按退學處理,沒有了學籍。教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的權利中,第(四)項明文規定:「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由此可見學籍管理也是學校依法對受教育者實施的一項特殊的行政管理。因而,審查田永是否具有學籍,是本案的關鍵。
原告田永經考試合格,由被告北京科技大學錄取後,即享有該校的學籍,取得了在該校學習的資格,同時也應當接受該校的管理。教育者在對受教育者實施管理中,雖然有相應的教育自主權,但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田永在補考時雖然攜帶寫有與考試有關內容的紙條,但是沒有證據證明其偷看過紙條,其行為尚未達到考試作弊的程度,應屬於違反考場紀律。北京科技大學可以根據本校的規定對田永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進行處理,但是這種處理應當符合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精神,至少不得重於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國家教育委員會1990年1月20日發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規定:「凡擅自缺考或考試作弊者,該課程成績以零分計,不準正常補考,如確實有悔改表現的,經教務部門批准,在畢業前可給一次補考機會。考試作弊的,應予以紀律處分。」第二十九條規定應予退學的十種情形中,沒有不遵守考場紀律或者考試作弊應予退學的規定。北京科技大學的「068號通知」,不僅擴大了認定「考試作弊」的范圍,而且對「考試作弊」的處理方法明顯重於《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十二條的規定,也與第二十九條規定的退學條件相抵觸,應屬無效。另一方面,按退學處理,涉及到被處理者的受教育權利,從充分保障當事人權益的原則出發,作出處理決定的單位應當將該處理決定直接向被處理者本人宣布、送達,允許被處理者本人提出申辯意見。北京科技大學沒有照此原則辦理,忽視當事人的申辯權利,這樣的行政管理行為不具有合法性。北京科技大學實際上從未給田永辦理過注銷學籍,遷移戶籍、檔案等手續。特別是田永丟失學生證以後,該校又在1996年9月為其補辦了學生證並注冊,這一事實應視為該校自動撤銷了原對田永作出的按退學處理的決定。此後發生的田永在該校修滿四年學業,還參加了該校安排的考核、實習、畢業設計,其論文答辯也獲得通過等事實,均證明按退學處理的決定在法律上從未發生過應有的效力,田永仍具有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籍。北京科技大學辯稱,田永能夠繼續在校學習,是校內某些部門及部分教師的行為,不能代表本校意志。鑒於這些部門及部分教師的行為,都是北京科技大學的職務行為,北京科技大學應當對該職務行為產生的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國家實行學業證書制度。原告田永既然具有北京科技大學的學籍,在田永接受正規教育、學習結束並達到一定學歷水平和要求時,北京科技大學作為國家批准設立的高等學校,應當依照教育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及《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三十五條的規定,給田永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明,以承認其具有的相當學歷。
國家實行學位制度。原告田永是大學本科生,在其畢業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可以授予學士學位。被告北京科技大學作為國家授權的學士學位授予機構,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暫行實施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的程序,組織有關人員對田永的畢業成績、畢業鑒定等材料進行審核,以決定是否授予其學士學位。
關於高等院校畢業生派遣問題。《畢業生就業派遣報到證》,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主管畢業生調配的部門按照教育行政部門下達的就業計劃簽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根據《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第九條的規定,應當履行將畢業生的有關資料上報所在地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職責,以供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和頒發畢業派遣證。原告田永取得大學畢業資格後,被告北京科技大學理應履行上述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行政賠償范圍,只包括違法行政行為對受害人人身權或者財產權造成的實際侵害。目前,國家對大學生畢業分配實行雙向選擇的就業政策,並非學生畢業後就能找到工作,獲得收入。因此,被告北京科技大學拒絕頒發證書的行為,只是使原告田永失去了與同學同期就業的機會,並未對田永的人身權和財產權造成實際損害。故田永以北京科技大學未按時頒發畢業證書致使其既得利益受到損害為由提出的賠償經濟損失主張,不能成立。
原告田永在考試中有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被告北京科技大學據此事實對田永作出的按退學處理的決定雖然不能成立,但是並未對田永的名譽權造成損害。因此,田永起訴請求法院判令北京科技大學在校報上向其賠禮道歉,為其恢復名譽,不予支持。
綜上,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於1999年2月14日判決:
一、被告北京科技大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向原告田永頒發大學本科畢業證書;
二、被告北京科技大學在本判決生效之日起60日內召集本校的學位評定委員會對原告田永的學士學位資格進行審核;
三、被告北京科技大學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0日內履行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上報原告田永畢業派遣的有關手續的職責;
四、駁回原告田永的其它訴訟請求。
第一審宣判後,北京科技大學提出上訴。理由是:1、田永已被取消學籍,原判認定我校改變了對田永的處理決定,恢復了其學籍,是認定事實錯誤;2、我校依法制定的校規、校紀及依據該校規、校紀對所屬學生作出處理,屬於辦學自主權范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預;3、我校向一審提交的從教學檔案中提取的證據,不屬於違法取證,法院應予採信。請求二審撤銷原判,駁回田永的訴訟請求。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審判程序合法,應當維持。上訴人北京科技大學認為被上訴人田永已不具有該校學籍,與事實不符,不予採納。學校依照國家的授權,有權制定校規、校紀,並有權對在校學生進行教學管理和違紀處理,但是制定的校規、校紀和據此進行的教學管理和違紀處理,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必須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北京科技大學對田永按退學處理,有違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是無效的。北京科技大學在訴訟中提交的從教學檔案中調取的證據,雖然不屬於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被告不得在訴訟過程中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的情況,但是由於無法證明這些證據是在作出按退學處理的決定時形成的,故法院不予認定。據此,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一條第(一)項的規定,於1999年4月26日判決: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陸』 王斌的個人經歷
1998-1999年: 就讀於遼寧大學
1998年:獲得Novell 公司認證的高級網路工程師(MasterCNE)成果國內最年輕的網路專家之一。(全國僅有6人);
1999年: 獲得微軟公司認證的網路工程師(MCSE);
2000年:公費被德國多特蒙德大學錄取,專業方向--人工智慧;
2001年:就職於德國Nokia公司;
2002年:獲得Cisco公司認證的網路專家(CCNP),就職於德國bochum大學網路部;
2003-2005年:就職於歐洲漢語研究中心
2005年從德國多特蒙德大學畢業,獲得碩士學位,同年返回中國。
2005年創辦了和訊計算機學校。推廣計算機在教育行業中的應用。
2006年創辦了國內首家專門研究學習力的超能記憶力實體學校。
2007年被中國教育研究會聘為特別顧問。
2008年被教育部中國民辦教育委員會任命為副會長。
2009年被遼寧省實驗中學聘為特聘講師。
2010-2011年被多家媒體報道、采訪,並在遼寧教育電視台合作舉辦了多次記憶力講座。被聘為遼寧大學客座教授。
2006-2012年期間,王斌帶領研發團隊成員,通過對多元智能、認知心理學、神經心理學、NLP、學習論、行為學等學科的綜合研究,通過對學生實際教學檢驗,研發了一整套系統的高效能學習方法解決方案,並大力推廣普及,全國各地受益的學生數以萬計。
2012年由於王斌在學習力教學領域裡面的突出貢獻,被中國學習力教育協會任命為協會會長。
『柒』 網路安全的論文《在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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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與防護
[頁數]:7 [字數]:3692
[目錄]
1引言
2網路安全的分析
3網路安全的防範與管理
4結束語
[摘要]
計算機網路發展到今天,其安全性、共享性、互連程度擴大,網路的重要性和對社會的影響也越來越大,網路安全問題顯得越來越重要了。本文從計算機網路安全的特點出發,提出網路安全分析及和防護方法。
[正文]
1引言
隨著INTERNET的興起,有線、無線等各種接入方式不斷推出,企業網、ISP、ICP、個人電腦等都以不同的方式與互聯網等網路相聯。這樣,雖然用戶使用方便了,但網路安全問題的威脅也增加了,往往一個點或一個地方的問題會影響到其他地方、其他網路,甚至多個網路。網路的安全威脅與網路的安全防護措施是交互出現的。不適當的網路安全防護,不僅可能不能減少網路的安全風險,浪費大量的資金,而且可能招致更大的安全威脅。
2網路安全的分析
2.1密碼的安全眾所周知,用密碼保護系統和數據的安全是最經常採用也是最初採用的方法之一。目前發現的大多數安全問題,是由於密碼管理不嚴,使"入侵者"得以趁虛而入。因此密碼口令的有效管理是非常基本的,也是非常重要的。在密碼的設置安全上,首先絕對杜絕不設口令的帳號存在,尤其是超級用戶帳號。一些網路管理人員,為了圖方便,認為服務伺服器只由自己一個人管理使用,常常對系統不設置密碼。這樣,"入侵者"就能通過網路輕而易舉的進入系統。另外,對於系統的一些許可權,如果設置不當,對用戶不進行密碼驗證,也可能為"入侵者"留下後門。其次,在密碼口令的設置上要避免使用弱密碼,就是容易被人猜出字元作為密碼。密碼的長度也是設置者所要考慮的一個問題。在Windows系統中,有一個sam文件,它是Windows的用戶帳戶資料庫,所有用戶的登錄名及口令等相關信息都會保存在這個文件中。如果"入侵者"通過系統或網路的漏洞得到了這個文件,就能通過一定的程序(如L0phtCrack)對它進行解碼分析。在用L0phtCrack破解時,
......
[參考文獻]
[1]陳平平.網路設備與組網技術[M].北京:冶金工業出版社,2004.
[2]鍾小平.網路伺服器配置完全手冊[M].人民郵電出版社,2006.
[3]王斌,孔璐.防火牆與網路安全[M].清華大學出版社,2004.
[4]閻慧.防火牆原理與技術[M].機械工業出版社,2004.
[5]馬宜興.網路安全與病毒防範[M].上海交通大學出版社,2007.
[6]劉文濤.網路安全開發包詳解[M].電子工業出版社,2005.
『捌』 新媒體的發展
當前中國新媒體發展勢頭強勁,數字經濟在新基建的帶動下迎來提速提質發展階段;網路安全建設嚴管嚴控與開放創新並舉;直播和短視頻仍處於發展增速期,從「野蠻生長」走向「精耕細作」;「5G+」加快產業互聯網發展,深刻改變人們的生活;互聯網巨頭紛紛布局超級APP生態;互聯網出海的機遇與挑戰並行;微傳播價值與媒體融合價值回歸本質;「耳朵經濟」迸發市場發展活力;網路文化呈「破圈化」生長趨勢;數字社會治理共同體建設不斷推進。
『玖』 就業指導課的重要性
可以幫助學生熟悉國家的就業政策,了解社會職業信息,認清就業形勢,轉變擇業觀念,科學定位個人發展方向,同時,不斷完善自身素質,掌握求職擇業的技巧,提升職場競爭力與主動適應社會的能力。
【摘 要】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高等教育的不斷提高和院校的擴招,高等教育逐漸普及大眾化,越來越多的學生有機會走進大學校園,隨之而來的大學畢業生在逐年地快速遞增,關於大學生的就業、創業問題已成為社會不容忽視的焦點問題。本文對在大學教學中開展就業指導的必要性和重要意義進行了論述。
【關鍵詞】大學課程 就業指導 重要性
大學畢業生的就業、創業問題已經引起了社會的普遍關注,大學教學中的就業指導課程如何指導學生就業,是高校教育的重要方向。面對就業指導課程的教學方式、師資力量的構建、專業學科的發展等問題,高校應給予充分的重視。採用科學的教學手段、多種模式教學、培養專業能力強的師資力量,全面提高就業指導教學的水平。
一 開展大學就業指導教學課程的重要意義
我國經濟體制下的就業市場開放搞活,已經打破了傳統的分配形式,畢業生就業的壓力越來越大。相關資料表明,我國今年的畢業生人數已經達到630萬,預計明年的畢業生人數將達到660萬。針對這種現狀,高校應該改變傳統的教學觀念,開設專業的就業指導課程,配備專業的指導教師,為大學生的畢業、就業、創業等提供全面的、有效的、高質量的指導服務。
近幾年,我國大學畢業學生就業形勢一直不容樂觀,供需矛盾突出,總體就業率不高。一方面國有企業的改組改造、減員增效的措施使得大學生就業渠道變窄;事業部門的精簡分流更使得大學生就業通常選擇的就業方向的進入機會大大減少;另一方面,大學畢業生將隨著高校擴招逐年增加。據統計,2002年我國大學畢業生為145萬人,2003年猛增至212萬人,2004年、2005年分別為260萬人和320萬人。如果按初次就業率70萬推算,今年將約有60萬大學畢業生就業困難,明後兩年將分別約為80萬和100萬。而民營企業和西部地區等一些急需人才的地方卻又很少有畢業生問津。這些使各高校不得不認識到搞好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的必要性。
高校的教育應根據時代的需求進行必要的變革。高校的發展變化給學校注入了新的活力,帶來更多發展的機遇,同時也加大了競爭的環境。畢業生作為高校的成果體現,成果的輸出情況就是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情況。就業狀況清晰的展現了高校教學的水平和管理措施,同時可以提升高校的知名度,促進生源質和量的提高,直接關系著高校以後的建設狀態和發展方向。面對社會的需求,學生的迫切期望,進行有效的畢業生指導工作,可以為畢業生的就業、創業做好指引,為高校未來的創建發展打好基礎。
目前我國大學生的畢業狀況是自主擇業和自謀創業共舉。對於社會中對人才的需求信息需要有較好的溝通渠道。作為高校就業指導工作的教研體制,可以建立起溝通學生和企業、部門雙向的橋梁。可以向大學畢業生提高廣泛、准確的招聘信息,也可以向企業部門等介紹畢業生的學習成果、專業知識、興趣特長等信息等狀況,方便企業、部門等用人單位選用適合的人才。
經濟的快速發展,社會的不斷進步,需要大量的人才動力,高校就是社會的人才庫。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的重心是盡量合理地調配人才資源,避免人才的浪費。有一部分畢業生盲目地嚮往我國經濟建設發達的地區,但是這些地區自身的人才量和原有的、現有的人才數量已經是供大於求,同時對人才的要求和面對的壓力日益明顯,對畢業生未必是最好的選擇。高校的就業指導體系可以適時的進行疏導,引導學生到更適合的發展較緩的地區工作,發展自己的事業,鼓勵畢業生自己創業,自謀發展。培養畢業生正確的就業觀、思想觀、避免人才資源的流失,加強合理的調配。
二 全面發展,提高大學就業指導工作
大學生的就業指導體系要充分發揮作用,必然要建立業務能力強、有責任感的專業化的指導隊伍。高校的就業指導工作應轉變以前坐以待斃的思想觀念,加強為學生提供服務的觀念,在其位謀其政,全面考慮畢業生的就業心情和企事業單位的人才需求方向,為雙方提供搭建溝通的橋梁,使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有序地開展。作為高校就業服務體系的工作人員應該不斷地學習業務知識,提高為學生服務的積極性,提高與企業等單位的對接、溝通能力,提高對信息的分析、整理、分類的能力,從多方面增強知識層面和業務水平,不斷為畢業生提供實效性強的招聘信息。
建設就業服務的信息網路平台,增強溝通信息的通暢性。目前畢業生對求職的信息了解得不及時、不全面,信息分散、缺乏、失真的現象比較突出。因此,當務之急是盡早創建高校畢業生供需信息網路,增強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間的溝通。
同時,信息技術的快速發展,通信手段的不斷更新,電腦的普及,為大學畢業生供需信息網路提供了可能性。創建就業信息網路應以市場為導向,注意及時收集、更新各方面的相關信息,並使校園畢業生信息網站與國內各社會人才信息網聯網,形成開放性的就業信息網路。
總之,在大學教學過程中,開設就業指導課課程,積極主動地做好大學生的就業指導工作,無論是對大學未來的發展建設,還是對學生的培養都有著重要的推動作用。採用科學的、現代化的管理制度,加強大學的就業服務部門與用人單位建立長期的信息溝通,了解人才的需求方向,提高大學生的就業的能力,促進大學生和用人單位之間的雙向選擇,為大學生的畢業、就業提供良好的後備力量。
參考文獻:
[1] 劉獻文.大學生就業指導教程[M].南京:科學教育出版社,2003.
[2]王斌;閻榮花.畢業生就業指導教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3]瞿振元.高等學校教材:大學生就業指導[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4]李宗玲.職業信息與職業指導淺論[J] .教育探索,2008(07)
[5]王燕玲.大學生就業與創新指導[J].信息網路安全,201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