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我國從事國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單位的分類及其應具備的條件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電信市場秩序,維護電信用戶和電信業務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保障電信網路和信 息的安全,促進電信業的健康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電信活動或者與電信有關的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電信,是指利用有線、無線的電磁系統或者光電系統,傳送、發射或者接收語音、文字、數據、圖像以及其他任何形式信息的活動。
第三條 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全國電信業實施監督管理。
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在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的領導下,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電信業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 電信監督管理遵循政企分開、破除壟斷、鼓勵競爭、促進發展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遵守商業道德,接受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為電信用戶提供迅速、准確、安全、方便和價格合理的電信服務。
第六條 電信網路和信息的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電信網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二章 電信市場
第一節 電信業務許可
第七條 國家對電信業務經營按照電信業務分類,實行許可制度。
經營電信業務,必須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取得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頒發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未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從事電信業務經營活動。
第八條 電信業務分為基礎電信業務和增值電信業務。
基礎電信業務,是指提供公共網路基礎設施、公共數據傳送和基本話音通信服務的業務。增值電信業務,是指利用公共網路基礎設施提供的電信與信息服務的業務。
電信業務分類的具體劃分在本條例所附的《電信業務分類目錄》中列出。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對目錄所列電信業務分類項目作局部調整,重新公布。
第九條 經營基礎電信業務,須經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取得《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經營增值電信業務,業務覆蓋范圍在兩個以上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須經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取得《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業務覆蓋范圍在一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行政區域內的,須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審查批准,取得《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運用新技術試辦《電信業務分類目錄》未列出的新型電信業務的,應當向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備案。
第十條 經營基礎電信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專門從事基礎電信業務的公司,且公司中國有股權或者股份不少於51%;
(二)有可行性研究報告和組網技術方案;
(三)有與從事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四)有從事經營活動的場地及相應的資源;
(五)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六)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一條 申請經營基礎電信業務,應當向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提交本條例。
第十條規定的相關文件。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8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審查經營基礎電信業務的申請時,應當考慮國家安全、電信網路安全、電信資源可持續利用、環境保護和電信市場的競爭狀況等因素。
頒發《基礎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採用招標方式。
第十三條 經營增值電信業務,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經營者為依法設立的公司;
(二)有與開展經營活動相適應的資金和專業人員;
(三)有為用戶提供長期服務的信譽或者能力;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 申請經營增值電信業務,應當根據本條例
第九條 第二款的規定,向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本條例 第十三條規定的相關文件。申請經營的增值電信業務,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須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批的,還應當提交有關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文件。國務院信息產業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審查完畢,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予以批準的,頒發《跨地區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 電信業務經營者在經營過程中,變更經營主體、業務范圍或者停止經營的,應當提前90日向原頒發許可證的機關提出申請,並辦理相應手續;停止經營的,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善後工作。
第十六條 經批准經營電信業務的,應當持依法取得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向企業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專用電信網運營單位在所在地區經營電信業務的,應當依照本條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提出申請,經批准,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並依照前款規定辦理登記手續。
第七章 附 則
第八十條 外國的組織或者個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投資與經營電信業務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與台灣地區的組織或者個人在內地投資與經營電信業務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制定。
第八十一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電信業務分類目錄
一、基礎電信業務
(一)固定網路國內長途及本地電話業務;
(二)移動網路電話和數據業務;
(三)衛星通信及衛星移動通信業務;
(四)互聯網及其它公共數據傳送業務;
(五)帶寬、波長、光纖、光纜、管道及其它網路元素出租、出售業務;
(六)網路承載、接入及網路外包等業務;
(七)國際通信基礎設施、國際電信業務;
(八)無線尋呼業務;
(九)轉售的基礎電信業務。
第(八)、(九)項業務比照增值電信業務管理。
二、增值電信業務
(一)電子郵件;
(二)語音信箱;
(三)在線信息庫存儲和檢索;
(四)電子數據交換;
(五)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
(六)增值傳真;
(七)互聯網接入服務;
(八)互聯網信息服務;
(九)可視電話會議服務。
⑵ 網站備案怎麼填寫接入商
接入商ICP網站備案指導
(1)新用戶備案:
指原先沒有備案過(即沒有備案號)的主體進行備案。由用戶在企業側備案系統注冊用戶並填寫備案信息,或者直接由接入商代為備案。接入商需要做好備案真實性核驗工作。
(2)接入商ICP網站備案信息變更:
指對 在本企業側備案系統已經接入的備案信息進行變更。包括主體信息、網站信息或者接入信息的變更。--- 此種操作,需要用戶的備案密碼。
(3)新增接入:
指實際在本企業託管或租用空間的已有備案號的網站,但備案系統中其接入信息非本企業。
此時,需要接入商在本企業側備案系統中做新增接入操作。--- 此種操作需要用戶的備案密碼。
註: 新增接入後需要獲得通信管理局審核後才能看到主體信息。接入商在看到審核通過後的備案信息後應及時對不準確的備案信息進行變更。
(4)新增網站:
已有備案號的主體開辦新網站時所需要進行的操作。此種情況存在兩種情形:a. 該備案號本來就是在本企業側備案系統有接入的。 b. 該備案號原先在本企業側備案系統並沒有接入,這是新增網站需要通過通信管理局的審核後才能看到主體信息。--- 新增網站操作需要備案密碼
(5)取消接入:
指網站原先在本企業側備案系統接入,但現在伺服器或者空間已經轉走,需要將該接入信息取消掉。接入商直接找出該條備案信息,直接做取消接入操作即可。--- 該操作無需備案密碼
(6)備案注銷:
包括網站注銷和實體注銷。網站注銷後,該網站信息就不存在了。 主體注銷後,該備案號及其備案號下的所有網站都將不存在。網站停辦、公司注銷等情況需要做此操作。
(2)如何成為網路接入服務商擴展閱讀:
ICP備案系統中所說的接入商:是指為您提供虛擬主機、伺服器託管或者專線接入的公司。
現在ICP備案的原則是「誰接入誰負責」,接入商一般都有自己的電子平台和工信部對接,所以通過接入商申報備案能更快的通過。
你可以自行申報備案,但是一般不會有結果,如果你實在不想或者找不到接入商申報,建議你聯系接入的運營商,到營業廳申報備案。
* 運營商,是指提供網路服務的供應商。如諾基亞、三星等這些通信設備的生產廠家叫生產商,而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廣電這些公司叫運營商。
⑶ 怎樣登錄自家網路服務商
具體方法如下。
伺服器開通的時候,服務商會給你IP用戶和密碼,如果是WIN的操作系統,可以直接在本地電腦點開始-程序-附件-通訊-遠程桌面工具,然後輸入IP點連接,在彈出的窗口輸入用戶密碼,點確定,即可遠程登錄。如
果是LINUX的系統,可以藉助於PUTTY遠程工具連接。登錄伺服器以後會看到類似我們自己電腦的桌面,直接操作即可。
網路服務商的意思是向廣大用戶綜合提供互聯網接入業務、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的電信運營商。
能提供撥號上網服務、網上瀏覽、下載文件、收發電子郵件等服務,是網路最終用戶進入Internet的入口和橋梁。它包括Internet接入服務和Internet內容提供服務。這里主要是Internet接入服務,即通過電話線把你的計算機或其他終端設備連入Internet。由於接駁國際互聯網需要租用國際信道,其成本對於一般用戶是無法承擔的。
Internet接入提供商作為提供接駁服務的中介,需投入大量資金建立中轉站,租用國際信道和大量的當地電話線,購置一系列計算機設備,通過集中使用,分散壓力的方式,向本地用戶提供接駁服務。
較大的ISPs擁有他們自己的高速租用線路以至於他們很少依賴電信供應商,並且能夠為他們的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最大的國際和地域性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有:AT&T WorldNet,IBM全球網,MCI,Netcom,UUNet,和PSINet。
⑷ 互聯網接入服務商是什麼
就是電信運營商,現在中國大陸地區的電信運營商一共有三家。中國移動(老移動,原鐵通),中國聯通(原聯通,原網通),中國電信(原電信,原聯通的CDMA業務)。
⑸ 什麼是 網路服務提供商請舉例!
網路服務提供商(NSP)是一家為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ISP)提供主幹服務的公司,該公司的多數WEB用戶使用它來接入到網際網路。典型地,一個在一點連接的ISP被稱為區域ISP的網際網路交換站,依次接入到NSP主幹網。在美國,主要的NSP包括MCI,Sprint,UUNET,AGIS和BBN。ISP可以從NSP那裡批量購入撥號接入服務,可為他們的客戶提供接入服務,然後客戶使用當地的接入號撥號接入他們ISP的網路,依次接入NSP主幹網路。NSP發送各種信息,並基本上提供用於網際網路接入服務的基礎設施。隨著網際網路服務的需要,NSP建設、維護和擴大基礎設施和。ISP負責他們自己的網路、銷售、營銷和客戶服務。ISP能從NSP哪裡購買服務,這里他們可以向客戶提供如電子郵件、基於網頁的電子郵件服務、人個主頁主機、聊天、討論組和其它終端用戶應用。所以這些服務都是在ISP品牌名稱下提供的,而不是以NSP的名義。
⑹ 網路服務商是什麼意思
網路服務商的意思是向廣大用戶綜合提供互聯網接入業務、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的電信運營商。
能提供撥號上網服務、網上瀏覽、下載文件、收發電子郵件等服務,是網路最終用戶進入Internet的入口和橋梁。它包括Internet接入服務和Internet內容提供服務。這里主要是Internet接入服務,即通過電話線把你的計算機或其他終端設備連入Internet。
(6)如何成為網路接入服務商擴展閱讀
由於接駁國際互聯網需要租用國際信道,其成本對於一般用戶是無法承擔的。
Internet接入提供商作為提供接駁服務的中介,需投入大量資金建立中轉站,租用國際信道和大量的當地電話線,購置一系列計算機設備,通過集中使用,分散壓力的方式,向本地用戶提供接駁服務。
較大的ISPs擁有他們自己的高速租用線路以至於他們很少依賴電信供應商,並且能夠為他們的客戶提供更好的服務。最大的國際和地域性網際網路服務提供商有:AT&T WorldNet,IBM全球網,MCI,Netcom,UUNet,和PSI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