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響應的活動應該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第一、未雨綢繆,即在事件發生前事先做好准備,比如風險評估、制定安全計劃、安全意識的培訓、以發布安全通告的方式進行的預警、以及各種防範措施;
第二、亡羊補牢,即在事件發生後採取的措施,其目的在於把事件造成的損失降到最小。這些行動措施可能來自於人,也可能來自系統,不如發現事件發生後,系統備份、病毒檢測、後門檢測、清除病毒或後門、隔離、系統恢復、調查與追蹤、入侵者取證等一系列操作。
以上兩個方面的工作是相互補充的。首先,事前的計劃和准備為事件發生後的響應動作提供了指導框架,否則,響應動作將陷入混亂,而這些毫無章法的響應動作有可能造成比事件本身更大的損失;其次,事後的響應可能發現事前計劃的不足,吸取教訓,從而進一步完善安全計劃。因此,這兩個方面應該形成一種正反饋的機制,逐步強化組織的安全防範體系。
Ⅱ 網路安全處理過程
網路安全應急響應是十分重要的,在網路安全事件層出不窮、事件危害損失巨大的時代,應對短時間內冒出的網路安全事件,根據應急響應組織事先對各自可能情況的准備演練,在網路安全事件發生後,盡可能快速、高效的跟蹤、處置與防範,確保網路信息安全。就目前的網路安全應急監測體系來說,其應急處理工作可分為以下幾個流程:
1、准備工作
此階段以預防為主,在事件真正發生前為應急響應做好准備。主要包括以下幾項內容:制定用於應急響應工作流程的文檔計劃,並建立一組基於威脅態勢的合理防禦措施;制定預警與報警的方式流程,建立一組盡可能高效的事件處理程序;建立備份的體系和流程,按照相關網路安全政策配置安全設備和軟體;建立一個支持事件響應活動的基礎設施,獲得處理問題必備的資源和人員,進行相關的安全培訓,可以進行應急響應事件處理的預演方案。
2、事件監測
識別和發現各種網路安全緊急事件。一旦被入侵檢測機制或另外可信的站點警告已經檢測到了入侵,需要確定系統和數據被入侵到了什麼程度。入侵響應需要管理層批准,需要決定是否關閉被破壞的系統及是否繼續業務,是否繼續收集入侵者活動數據(包括保護這些活動的相關證據)。通報信息的數據和類型,通知什麼人。主要包括以下幾種處理方法:
布局入侵檢測設備、全局預警系統,確定網路異常情況;
預估事件的范圍和影響的嚴重程度,來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的方案;
事件的風險危害有多大,涉及到多少網路,影響了多少主機,情況危急程度;
確定事件責任人人選,即指定一個責任人全權處理此事件並給予必要資源;
攻擊者利用的漏洞傳播的范圍有多大,通過匯總,確定是否發生了全網的大規模入侵事件;
3、抑制處置
在入侵檢測系統檢測到有安全事件發生之後,抑制的目的在於限制攻擊范圍,限制潛在的損失與破壞,在事件被抑制以後,應該找出事件根源並徹底根除;然後就該著手系統恢復,把所有受侵害的系統、應用、資料庫等恢復到它們正常的任務狀態。
收集入侵相關的所有資料,收集並保護證據,保證安全地獲取並且保存證據;
確定使系統恢復正常的需求和時間表、從可信的備份介質中恢復用戶數據和應用服務;
通過對有關惡意代碼或行為的分析結果,找出事件根源明確相應的補救措施並徹底清除,並對攻擊源進行准確定位並採取措施將其中斷;
清理系統、恢復數據、程序、服務,把所有被攻破的系統和網路設備徹底還原到正常的任務狀態。
4、應急場景
網路攻擊事件:
安全掃描攻擊:黑客利用掃描器對目標進行漏洞探測,並在發現漏洞後進一步利用漏洞進行攻擊;
暴力破解攻擊:對目標系統賬號密碼進行暴力破解,獲取後台管理員許可權;
系統漏洞攻擊:利用操作系統、應用系統中存在漏洞進行攻擊;
WEB漏洞攻擊:通過SQL注入漏洞、上傳漏洞、XSS漏洞、授權繞過等各種WEB漏洞進行攻擊;
拒絕服務攻擊:通過大流量DDOS或者CC攻擊目標,使目標伺服器無法提供正常服務;
信息破壞事件:
系統配置遭篡改:系統中出現異常的服務、進程、啟動項、賬號等等;
資料庫內容篡改:業務數據遭到惡意篡改,引起業務異常和損失;
網站內容篡改事件:網站頁面內容被黑客惡意篡改;
信息數據泄露事件:伺服器數據、會員賬號遭到竊取並泄露.
Ⅲ 《網路安全法》對網路安全應急預案有哪些要求
《網路安全法》第25條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處置系統漏洞、計算機病 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安全風險;在發生危害網路安全的事件時,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並按照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網路安全法》第53條規定:國家網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和應急工作機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負責關鍵基礎信息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後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並規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網路安全應急預案應立足安全防護,加強預警,重點保護重要信息網路和關系社會穩定的重要信息系統, 在預防、監控、應急處理、應急保障等方面採取多種措施,構築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加強計算機信息網 絡安全的宣傳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員的信息安全意識。 要對機房、網路設備、伺服器等設施定期開展安全檢查, 密切關注互聯網信息動態,及時獲取充分而准確的信息, 跟蹤研判,果斷決策,迅速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希望可以幫到您,謝謝!
Ⅳ 《網路安全法》主要內容解讀(2)
2017年《網路安全法》主要內容解讀
(一)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負責人,並對該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
(二)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網路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
(三)對重要系統和資料庫進行容災備份;
(四)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三十五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通過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組織的國家安全審查。
第三十六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應當按照規定與提供者簽訂安全保密協議,明確安全和保密義務與責任。
第三十七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八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並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
第三十九條 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風險進行抽查檢測,提出改進措施,必要時可以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網路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檢測評估;
(二)定期組織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進行網路安全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協同配合能力;
(三)促進有關部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以及有關研究機構、網路安全服務機構等之間的網路安全信息共享;
(四)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與網路功能的恢復等,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第四章 網路信息安全
第四十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對其收集的用戶信息嚴格保密,並建立健全用戶信息保護制度。
第四十一條 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公開收集、使用規則,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圍,並經被收集者同意。
網路運營者不得收集與其提供的服務無關的個人信息,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個人信息,並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和與用戶的約定,處理其保存的個人信息。
第四十二條 網路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未經被收集者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但是,經過處理無法識別特定個人且不能復原的除外。
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的個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毀損、丟失。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個人信息泄露、毀損、丟失的情況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三條 個人發現網路運營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收集、使用其個人信息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刪除其個人信息;發現網路運營者收集、存儲的其個人信息有錯誤的,有權要求網路運營者予以更正。網路運營者應當採取措施予以刪除或者更正。
第四十四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
第四十五條 依法負有網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對在履行職責中知悉的個人信息、隱私和商業秘密嚴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第四十六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應當對其使用網路的行為負責,不得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詐騙,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第四十七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加強對其用戶發布的信息的管理,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立即停止傳輸該信息,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防止信息擴散,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八條 任何個人和組織發送的電子信息、提供的應用軟體,不得設置惡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
電子信息發送服務提供者和應用軟體下載服務提供者,應當履行安全管理義務,知道其用戶有前款規定行為的,應當停止提供服務,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第四十九條 網路運營者應當建立網路信息安全投訴、舉報制度,公布投訴、舉報方式等信息,及時受理並處理有關網路信息安全的投訴和舉報。
網路運營者對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應當予以配合。
第五十條 國家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依法履行網路信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發現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應當要求網路運營者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對來源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上述信息,應當通知有關機構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阻斷傳播。
第五章 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
第五十一條 國家建立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加強網路安全信息收集、分析和通報工作,按照規定統一發布網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第五十二條 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並按照規定報送網路安全監測預警信息。
第五十三條 國家網信部門協調有關部門建立健全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和應急工作機制,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應當制定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應當按照事件發生後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分級,並規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
第五十四條 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的風險增大時,省級以上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並根據網路安全風險的特點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有關部門、機構和人員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網路安全風險的監測;
(二)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業人員,對網路安全風險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三)向社會發布網路安全風險預警,發布避免、減輕危害的措施。
第五十五條 發生網路安全事件,應當立即啟動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對網路安全事件進行調查和評估,要求網路運營者採取技術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消除安全隱患,防止危害擴大,並及時向社會發布與公眾有關的警示信息。
第五十六條 省級以上有關部門在履行網路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中,發現網路存在較大安全風險或者發生安全事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對該網路的運營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要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第五十七條 因網路安全事件,發生突發事件或者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置。
第五十八條 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經國務院決定或者批准,可以在特定區域對網路通信採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五十九條 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二款和第四十八條第一款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設置惡意程序的;
(二)對其產品、服務存在的安全缺陷、漏洞等風險未立即採取補救措施,或者未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並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的;
(三)擅自終止為其產品、服務提供安全維護的。
第六十一條 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未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或者對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用戶提供相關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二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六條規定,開展網路安全認證、檢測、風險評估等活動,或者向社會發布系統漏洞、計算機病毒、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網路安全信息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三條 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或者提供專門用於從事危害網路安全活動的程序、工具,或者為他人從事危害網路安全的活動提供技術支持、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違反本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人員,五年內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受到刑事處罰的人員,終身不得從事網路安全管理和網路運營關鍵崗位的工作。
第六十四條 網路運營者、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違反本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三條規定,侵害個人信息依法得到保護的權利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單處或者並處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違反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五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使用未經安全審查或者安全審查未通過的網路產品或者服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止使用,處采購金額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六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在境外存儲網路數據,或者向境外提供網路數據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第六十七條 違反本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設立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或者利用網路發布涉及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關閉用於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
單位有前款行為的,由公安機關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八條 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未停止傳輸、採取消除等處置措施、保存有關記錄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電子信息發送服務提供者、應用軟體下載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本法第四十八條第二款規定的安全管理義務的,依照前款規定處罰。
第六十九條 網路運營者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一)不按照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採取停止傳輸、消除等處置措施的;
(二)拒絕、阻礙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的;
(三)拒不向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的。
第七十條 發布或者傳輸本法第十二條第二款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罰。
第七十一條 有本法規定的違法行為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記入信用檔案,並予以公示。
第七十二條 國家機關政務網路的運營者不履行本法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其上級機關或者有關機關責令改正;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三條 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違反本法第三十條規定,將在履行網路安全保護職責中獲取的信息用於其他用途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網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玩忽職守、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七十四條 違反本法規定,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十五條 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國務院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並可以決定對該機構、組織、個人採取凍結財產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第七章 附則
第七十六條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網路,是指由計算機或者其他信息終端及相關設備組成的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對信息進行收集、存儲、傳輸、交換、處理的系統。
(二)網路安全,是指通過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對網路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路處於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三)網路運營者,是指網路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網路服務提供者。
(四)網路數據,是指通過網路收集、存儲、傳輸、處理和產生的各種電子數據。
(五)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第七十七條 存儲、處理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的網路的運行安全保護,除應當遵守本法外,還應當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七十八條 軍事網路的安全保護,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另行規定。
第七十九條 本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Ⅳ 街道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2021街道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在學校抑或是社會中,有時會出現一些意料之外的事件或事故,為了減小事故造成的危害,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那麼應急預案應該怎麼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我幫大家整理的2021街道網路安全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為提高應對網路安全突發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學、有效、反應迅速的應急工作機制,建立健全街道網路安全事件應急工作機制,提高應對網路安全事件能力,預防和減少網路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危害,保護公眾利益,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信息安全技術信息安全事件分類分級指南》、《國家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安徽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阜陽市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規定,特製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街道成立由黨工委書記任組長,黨工委副書記和宣傳委員任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和相關站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網路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預防和處理網路安全工作,確保網路安全穩定。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街道宣傳辦,王奇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網路安全的協調、調度、檢查、考核等工作。
二、分類分級及適用范圍
事件分級
網路安全事件分為四級特別重大網路安全事件、重大網路安全事件、較大網路安全事件、一般網路安全事件。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網路安全事件
區內重要網路和信息系統遭受特別嚴重的系統損失,造成系統大面積癱瘓,喪失業務處理能力。
國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關鍵數據丟失或被竊取、篡改、假冒,對我區安全和穩定構成特別嚴重威脅。
其他對我區公共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公眾利益構成特別嚴重威脅、造成特別嚴重影響的網路安全事件。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到特別重大網路安全事件的,為重大網路安全事件
區內重要網路和信息系統遭受嚴重的系統損失,造成系統長時間中斷或局部癱瘓,業務處理能力受到影響。
國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關鍵數據丟失或被竊取、篡改、假冒,對我區安全和穩定構成嚴重威脅。
其他對我區公共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公眾利益構成嚴重威脅、造成嚴重影響的網路安全事件。
(3)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到重大網路安全事件的,為較大網路安全事件
區內重要網路和信息系統遭受較大的系統損失,造成系統中斷,明顯影響系統效率,業務處理能力受到影響。
國家秘密信息、重要敏感信息和關鍵數據丟失或被竊取、篡改、假冒,對我區安全和穩定構成較嚴重威脅。
其他對我區公共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公眾利益構成較嚴重威脅、造成較嚴重影響的網路安全事件。
除上述情形外,對我區公共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眾利益構成一定威脅、造成一定影響的網路安全事件,為一般網路安全事件。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所指網路安全事件是指由於人為原因、軟硬體缺陷或故障、自然災害等,對網路和信息系統或者其中的數據造成危害,對社會造成負面影響的事件,可分為有害程序事件、網路攻擊事件、信息破壞事件、信息內容安全事件、設備設施故障、災害性事件和其他事件。
三、工作原則
1、切實加強網路信息管控,嚴密防範網上意識形態滲透、建立重大政策、事件的輿情風險評估機制,及時收集、研判、處置可能引發事件和社會的輿情,做好輿情引導管控工作。
2、積極防禦、綜合防範。立足安全防護,加強預警,重點保護重要信息網路和關系社會穩定的重要信息系統;從預防、監控、應急處理、應急保障和打擊不法行為等環節,在管理、技術、宣傳等方面,採取多種措施,充分發揮各方面的作用,構築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3、明確責任、分級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網路安全管理,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加強計算機信息網路安全的宣傳和教育,進一步提高工作人員的信息安全意識。
4、落實措施、確保安全。要對網路設備、伺服器等設施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對發現安全漏洞和隱患的進行及時整改;要實行網站的巡察制度,密切關注互聯網信息動態,要按照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獲取充分而准確的信息,跟蹤研判,果斷決策,迅速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5、加強技術儲備、規范應急處置措施與操作流程,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定期進行預案演練,確保應急預案切實可行。
6、事故上報
當發生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時,應及時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初次報告最遲不得超過2小時,重大和特別重大的網路安全突發事件必須實行態勢進程報告和日報告制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信息來源、影響范圍、事件性質、事件發展趨勢和採取的措施等。
四、事後處理
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經應急處置後,得到有效控制,事態下降到一定程度或基本得以解決,將各監測統計數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由有關部門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經批准後實施。
五、監督管理
1、加強對網路與信息安全等方面專業技能的培訓,指定專人負責安全技術工作。
2、定期演練。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組成事件調查組,查清事件發生的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寫出調查評估報告,報應急領導小組,並根據問責制的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特別重大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評估報告,報應急領導小組,必要時採取合理的形式向社會公眾通報。
一、總則
1、編制目的
網路與信息安全是通過互聯網傳播的公眾對現實生活中某些熱點、焦點問題所持的有較強影響力、傾向性的言論和觀點,主要通過BBS論壇、博客、新聞跟貼、轉貼等實現並加以強化。由於互聯網具有虛擬性、隱蔽性、發散性、滲透性和隨意性等特點,越來越多的網民樂意通過這種渠道來表達觀點、傳播思想。當今,信息傳播與意見交互空前迅捷,網路輿論的表達訴求也日益多元。如果引導不善,負面的網路輿論將對社會公共安全形成較大威脅。加強對網路輿論的及時監測、有效引導,以及對網路輿論危機的積極化解,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為金沙街道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營造良好的網上輿論環境。
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處置網路上出現的關於我街道發生任何級別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及其它各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或論壇、博客貼子。
3、工作原則
按照"積極發展,加強管理,趨利避害,為我所用"的方針,強化事件的權威報道和快速反應能力,做好網上熱點敏感問題、突發事件的處理和輿論引導工作,爭取第一時間准確發布權威信息,有效引導網上輿論。
二、組織機構
1、網路與信息安全領導機構
成立金沙街道網路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小組,作為全街道網路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指揮的非常設機構,在街道黨工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小組組長由街道分管領導擔任,副組長由責任部門領導擔任,成員由街道相關網站維護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網路與信息安全的監管、搜集、整理工作。此外,建立金沙街道網路志願者隊伍,重點開展網上熱點輿論引導,壯大網路正面聲音。
2、網路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小組工作職責
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集中辦公,統一對外口徑,確定對外發布內容,通過各種方式,有針對性地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引導輿論。
三、分級響應
Ⅰ、特別重大網路與信息安全
根據需要,經應急工作小組組長向街道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匯報,由街道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向區委、區政府請示,依據指示,共同領導,應急工作小組具體負責開展應急工作。
Ⅱ、重大或較大網路與信息安全
經應急工作小組組長向街道黨委、政府主要領導請示,由街道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共同領導,應急工作小組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應急工作。
Ⅲ、一般網路與信息安全
由應急工作小組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應急工作。
Ⅳ、影響較小的網路與信息安全
由輿情內容涉及的相關部門在應急工作小組的指導下開展應急工作。
四、工作機制
(一)網路與信息安全檢測
1、日常監測
將網路與信息安全監測作為一項日常工作不間斷進行,隨時掌握網路輿論的導向、特點和趨勢。一旦發現不利於社會穩定的負面輿情或重大的虛假輿情,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為有關部門提供社會輿情方面的決策支持。
2、突發事件監測
當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時,組織對網路與信息安全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及時、全面掌握與該事件密切相關的各種信息,給決策者在較短時間內做出正確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二)網路與信息安全預警
1、制定危機預警方案,針對各種類型的危機事件,制定比較詳盡的判斷標准和預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備,一旦危機出現便有章可循、對症下葯。
2、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保持對事態的第一時間獲知權,加強監測力度。
3、及時傳遞和溝通信息,即與輿論危機涉及的政府相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並建立和運用這種信息溝通機制。
(三)網路與信息安全應對
1、針對網上出現虛假不實報道,由相關部門會同街道應急工作小組及時採取措施,與刊登不實消息的相關網路媒體進行溝通,積極主動消除不利消息。
2、針對突發事件產生的網路與信息安全,及時匯集、整理、分析,及時與相關部門會商解決對策,及時做好與相關網路媒體溝通工作,在第一時間內發出官方聲音,有效引導輿論,最大限度縮小突發事件產生的不良影響。
3、根據網路與信息安全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時及時組織新聞發布會,由街道黨工委、辦事處指定專人對外發布權威消息,向公眾澄清事實,積極加強正面引導,消除不利影響。
五、後期處置
1、善後工作
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結束後,應急小組和相關部門負責關注網路上相關事件的輿情趨勢。
2、總結評估
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結束後,應急工作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和評估。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部門和個人進行責任考評,表彰先進,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相關領導和個人的責任。針對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成功經驗以及暴露出來的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有關工作方案。
六、應急保障
1、通信保障
應急工作小組應在全街道建立網路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處置信息員隊伍,全街道各部門確定一名信息員,確保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及時。
2、人力和技術保障
由街道宣傳部門負責協調,組織全街道網路與信息安全工作隊伍,尤其是組織國土、衛生、教育、城建等重點部門和相關工作人員,不間斷對重點網站、重點論壇進行監控。
3、培訓保障
定期組織全街道網路與信息安全隊伍開展培訓,不斷提高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工作人員政治上的敏感性和業務上的嫻熟能力。
七、附則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具體內容由金沙街道網路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工作小組負責解釋。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網路輿情是通過互聯網傳播的公眾對現實生活中某些熱點、焦點問題所持的有較強影響力、傾向性的言論和觀點,主要通過BBS論壇、博客、新聞跟貼、轉貼等實現並加以強化。由於互聯網具有虛擬性、隱蔽性、發散性、滲透性和隨意性等特點,越來越多的網民樂意通過這種渠道來表達觀點、傳播思想。當今,信息傳播與意見交互空前迅捷,網路輿論的表達訴求也日益多元。如果引導不善,負面的網路輿情將對社會公共安全形成較大威脅。加強對網路輿論的及時監測、有效引導,以及對網路輿論危機的積極化解,有利於維護社會穩定,為街道經濟社會跨越發展營造良好的網上輿論環境。
(二)適用范圍。本預案適用於處置網路上出現的關於我街道發生任何級別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及其它各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或論壇、博客貼子。
(三)工作原則。按照「積極發展,加強管理,趨利避害,為我所用」的`方針,強化事件的權威報道和快速反應能力,做好網上熱點敏感問題、突發事件的處理和輿論引導工作,爭取第一時間准確發布權威信息,有效引導網上輿論。
二、組織機構
(一)網路輿情領導機構。成立街道網路輿情應急領導小組,作為全街道網路輿情應急指揮的非常設領導機構,在街道黨工委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工委書記擔任,副組長由分管宣傳工作領導擔任,成員由各辦主任、各社區主官等人員擔任。
(二)網路輿情應急領導小組工作職責。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集中辦公,統一對外口徑,確定對外發布內容,通過各種方式,有針對性地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引導輿論。
(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黨政辦,負責網路輿情的監管、搜集、整理工作。
三、分級響應
(一)特別重大網路輿情。根據需要,經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向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請示,應急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開展應急工作。
(二)重大或較大網路輿情。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由黨政辦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應急工作。
(三)一般網路輿情。經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請示,由小組辦公室會同相關部門開展應急工作。
(四)影響較小的網路輿情。由輿情內容涉及的相關部門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下開展應急工作。
四、工作機制
(一)網路輿情檢測。一是日常監測。將網路輿情監測作為一項日常工作不間斷進行,隨時掌握網路輿論的導向、特點和趨勢。一旦發現不利於社會穩定的負面輿情或重大的虛假輿情,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為有關部門提供社會輿情方面的決策支持。二是突發事件監測。當發生群體性突發事件時,組織對網路輿情進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及時、全面掌握與該事件密切相關的各種信息,給決策者在較短時間內做出正確決策提供有力支撐。
(二)網路輿情預警。一是制定危機預警方案,針對各種類型的危機事件,制定比較詳盡的判斷標准和預警方案,以做到有所准備,一旦危機出現便有章可循、對症下葯。二是密切關注事態發展,保持對事態的第一時間獲知權,加強監測力度。三是及時傳遞和溝通信息,即與輿論危機涉及的政府相關部門保持緊密溝通,並建立和運用這種信息溝通機制。
(三)網路輿情應對。一是針對網上出現虛假不實報道,由相關單位會同區委宣傳部及時採取措施,與刊登不實消息的相關網路媒體進行溝通,積極主動消除不利消息。二是針對突發事件產生的網路輿情,及時匯集、整理、分析,及時與相關部門會商解決對策,及時做好與相關網路媒體溝通工作,在第一時間內發出官方聲音,有效引導輿論,最大限度縮小突發事件產生的不良影響。三是根據網路輿情反映事件的程度,必要時及時組織新聞發布會,經區委宣傳部同意,由街道黨工委指定專人對外發布權威消息,向公眾澄清事實,積極加強正面引導,消除不利影響。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工作。網路輿情應急處置結束後,應急小組辦公室和相關部門負責關注網路上相關事件的輿情趨勢。
(二)總結評估。網路輿情應急處置結束後,應急領導小組組織有關部門(必要時可邀請相關專家),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全面總結和評估。對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責任考評,表彰先進,追究因工作不力、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相關領導和個人的責任。針對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成功經驗以及暴露出來的問題,進一步修改完善有關工作方案。
六、應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應急領導小組應在全街道建立網路輿情應急處置工作隊伍,全街道各部門均有專人負責,確保網路輿情工作隊伍之間的聯絡暢通及時。
(二)人力和技術保障。由黨政辦負責協調,組織全街道網路輿情工作隊伍,尤其是組織派出所、工商等重點部門和各社區相關工作人員,不間斷對重點網站、重點論壇進行監控。同時積極籌建計算機軟體系統等技術方面的保障。
(三)培訓保障。定期組織全街道網路輿情隊伍開展培訓,不斷提高網路輿情應急處置工作人員政治上的敏感性和業務上的嫻熟能力。
七、附則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具體內容由街道網路輿情應急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Ⅵ 晉城市互聯網網路安全應急預案的應急保障
後期處置有關部門和重點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切實做好應對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通訊、科技等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和恢復重建工作的順利進行。
7.1應急隊伍保障
7.1.1各職能部門、工作機構、重點單位應當根據本部門、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配備相應的應急力量或引進社會化應急服務。
7.1.2市網安辦負責組建本市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響應專業隊伍,培養骨幹力量。
7.1.3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可按照有關規定,參與應急救援。
7.2經費保障
7.2.1各有關單位負責落實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專項經費預算。市網安辦負責落實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日常運作、應急處置和基礎設施運維等應急管理經費預算,納入市財政預算。
7.2.2各級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對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應急經費的使用進行監管和評估。
7.3物資保障
各職能部門、工作機構、重點單位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需要做好網路信息系統設備儲備工作。
7.4通信保障
市人民政府信息化管理辦公室、中國網通晉城通信分公司、中國移動晉城分公司、中國聯通晉城分公司、中國電信晉城分公司、中國鐵通晉城分公司、市廣電網路公司、市無線電管理局等部門負責建立健全應急通信保障工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路與機動通信系統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確保通信暢通。
7.5科技支撐
7.5.1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積極開展互聯網網路安全領域的科學研究,建立健全本市互聯網網路安全應急技術支撐平台,提高互聯網網路安全科技水平,發揮企業在互聯網網路安全領域的研發作用。
7.5.2市網安辦等專業工作機構應當建立應急處置管理、應急預案管理、應急演練環境、災難備份等數據系統,為互聯網網路安全事件的處置提供科技支撐。
Ⅶ 急求網路中斷 設備毀壞 應急預案
你可以根據以下應急預案進行改寫!現提供樣本如下:
太倉國際集裝箱碼頭有限公司消防應急預案
實施日期:2004-04-28
更新日期:2005-12-01
簽發人:王永興
目 錄
一、 前言 3
二、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能 4
2.1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構成 4
2.2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4
三、 港口防火重點部位 6
四、 重大火災應急反應程序 7
4.1 關於火災應急通訊的規定 7
4.2 消防設施及人員配置 7
4.3 消防重點部位出現一般火情的應急措施 7
4.4 消防重點部位出現重大火災的應急措施 7
4.5 辦公生活小區、勞務基地發生火災時的應急措施 8
五、 培訓與演練 9
六、 《應急預案》的維護 10
一、 前言
為切實加強消防管理,防止和減少突發火災危害,確保港口生產、物資、設施和人身安全,結合公司實際,特製定本《消防應急預案》。
本《消防應急預案》適合於公司火災事故的防範和應急救援。
二、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能
2.1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構成
公司的「港口設施保安應急小組」是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領導小組。該組織由公司董事總經理、安全及風險管理、操作部、設備部及資訊部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日常工作由安全及風險管理部負責。
下表為「港口設施保安應急小組及聯系方式」
成員 姓名 職位 具體任務 聯系方式
組長 李博方 董事總經理 應急組織指揮 13862299777
齊媛媛 總經理助理 協助應急指揮 13862373839
副組長 李華齋 公司副總經理 協助應急指揮;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13776281166
副組長 王永興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代理總監 協助應急指揮;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13706248301
成員 聞學鋒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主管 口門管理、交通管理、治安管理 13806248027
成員 湯勇 操作部副總監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13182680216
成員 竇曉娟 人力資源部總監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13912601007
成員 林德勝 財務部經理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13773218857
成員 林秀峰 集裝箱事業部總監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13773218813
成員 徐肖雄 件雜貨部總監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13706247788
成員 封傳江 資訊部經理 計算機系統維護;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13601753385
成員 朱兆斌 工程規劃部經理 工程及設備管理維護;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13306229658
成員 王永興 企劃部經理 落實部門應急措施。 13706248301
在啟動本《消防應急預案》時,由公司董事總經理任總指揮、安全及風險管理部總監任副總指揮,負責全公司消防應急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
2.2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
1. 負責本《預案》的制定、審查、批准和修訂。
2. 組織實施本《預案》,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和《預案》演練。
3. 檢查落實火災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准備工作。
4. 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發布命令、事故報警、滅火救援、現場警戒、治安保衛、人員物資疏散、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
5. 組織事故調查處理。
6. 安排受損設施搶修,恢復生產。
7. 本《預案》明確聞學鋒、張利達、龔雁飛、陳剛、徐利銘為日常消防工作責任人。
8. 本《預案》在公司發生火災危害時啟動。對於一般火情,公司保安在接報後,立即向119報警,同時迅速地組織撲救工作。
9. 重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地點:安全及風險管理部(或火災現場)。
三、 港口防火重點部位
A. 倉庫、變電所、加油站、水廠;
B. 木材、瀝青、化工原料、紙漿、捲筒紙等易燃易爆物品作業現場和堆存區域;
C. 辦公及生活區域、勞務基地;
D. 在港船舶發生火災時,公司負責配合協助當地(水上)消防部門、海事部門等開展滅火救護工作。
四、 重大火災應急反應程序
4.1 關於火災應急通訊的規定
1. 固定電話報警號碼(操作部中控室): 53710073
2. 閘口保安:53710035
3.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53710032
4. 高頻報警通訊頻道:
操作部中控室、現場調度: 1頻道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 6頻道
5. 警笛(小區內警報裝置鳴號)
6. 火警電話:119
4.2 消防設施及人員配置
1. 港口各部位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准。
2. 消防地栓、管道等消防設施由保安專職人員負責定期檢查,確保符合規定使用標准。
3. 消防重點部位設置防火禁煙標志。
4. 繪制港口消防設施、器材平面布局圖。
5. 警報裝置、電話、對講機等聯絡設備確保開啟,使用暢通。
6. 保安(消防)人員確保24小時值勤。
7. 保安人員24小時定期或不定期對上述消防重點部位進行巡查;倉庫、變電所、加油站、水廠由庫場隊、設備部負責自查。
8. 保安隊按規定對進出港口的人員、車輛、物資進行檢查;對可疑人員、物資或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港口嚴格盤問檢查。
4.3 消防重點部位出現一般火情的應急措施
1. 火情所在部位發現人員應立即向保安(或中控)報告;根據火情實際情況同時向119報警。
2. 保安消防人員必須在5分鍾內趕赴現場撲救。
3. 相關部門兼職消防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就近利用消防設施進行滅火撲救,及時疏散人員和重要物資。
4.4 消防重點部位出現重大火災的應急措施
1. 發生重大火災,必須按照「救人重於滅火、防範勝於救災」的原則,積極組織力量,快速實施人員疏散和滅火救援行動。
2. 公司相關部門職責分工:
(1) 按《預案》要求領導小組成員進入指定位置,進行現場組織指揮,領導滅火救災工作。總指揮發布滅火救災、人員物資疏散、暫時停工停產、應急終止、恢復生產等命令及對外信息發布;相關部門負責人根據職責分工,立即進入應急狀態。
(2)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負責協助總指揮開展滅火救援工作,及時向119報警;組織公司內部保安(消防)人員及有關人員進行撲救;負責現場警戒、治安保衛、道路管制、內外聯絡等;組織進行事故調查處理;配合當地消防部門開展滅火行動。
(3) 設備部負責拉斷電源,確保水源;負責火災後港口受損設施、設備的修復。
(4) 操作部、庫場隊、機械隊根據火情按「火災應急領導小組」要求負責下達停產、人員和物資疏散指令;調遣必要的設施、機械和人員投入火災救援行動。
4.5 辦公生活小區、勞務基地發生火災時的應急措施
1. 發現火情立即向保安報警(或大聲呼叫報警)。
2. 保安(消防)人員5分鍾內到達火災現場,根據現場情況開展滅火行動;及時向發現者了解情況,採取控制措施,防止蔓延;查明火源和人員是否受到威脅。
3. 對范圍不大的小火,立即使用附近滅火器材進行撲救;並及時向安全及風險管理部報告現場情況。
4. 如發現火情蔓延,難以撲救,應拉響警報,撥打119向當地消防部門求援。
5. 迅速切斷電源;關閉鍋爐和液化汽;關閉火災區域的門窗、通風系統,控制火勢擴大;注意保護、隔離其他區域。
6. 利用廣播、喊話穩定人員情緒,維持秩序,由現場保安將公司機關、後勤或勞務人員從小區大門(勞務基地大門)迅速向周圍安全地帶轉移疏散。
7. 組織搶救重要物資、貴重物品、檔案等。
8. 配合當地消防部門開展撲救工作。
9. 當確認火已熄滅,立即排煙、抽水,徹底撲滅余火;布置人員值守,嚴防余火復燃。在沒有得到有關部門許可前,任何人不得擅自破壞現場。
10. 詳細記錄火警發生時間、地點、火警發現者、火災種類、施救情況等。
五、 培訓與演練
A. 運用各種工具、手段,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消防意識,明確防火滅火在港口企業的重要意義。
B. 積極採取外培和內培的辦法,加強專、兼職消防人員的培訓教育,不斷提高業務技術水平,熟練掌握、使用消防器材。
C. 除晝夜巡查外,每月組織一次安全(消防)檢查和法定假日前的安全(消防)大檢查。
D. 根據生產和季節特點,每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提高實戰水平。
六、 《應急預案》的維護
A. 本《消防應急預案》由安全及風險管理部負責制訂。
B. 安全及風險管理部應加強《預案》的跟蹤管理,適時對有關措施進行檢測、修訂、調整,使其更加適應災情突發時的救援實際。
C. 本《預案》自公布之日起實施,原公司《消防管理辦法》中與本《預案》有沖突時以本《預案》為准。
D. 本《預案》最終解釋權歸安全及風險管理部所有。
Ⅷ 鶴壁市教育局關於印發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的通知的總則
1. 編制目的。
為提高鶴壁市教育局處置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能力,加強網站網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確保黨的十七大網路信息安全,形成科學、有效、反應迅速的應急工作機制,確保重要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實體安全、運行安全和數據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危害,維護正常的經濟、政治、社會秩序。
2. 編制依據。
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教育網站和網校暫行管理辦法》、《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 、《中共河南省委宣傳部〈關於加強網路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確保黨的十七大網路信息安全的通知〉》等相關法規、規定、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預案定義的Ⅰ級、Ⅱ級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和可能導致Ⅰ級、Ⅱ級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
本預案所指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的重要性是根據其在國家安全、經濟建設、社會生活中的重要程度,遭到破壞後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危害程度來確定的。
本預案啟動後,本市其他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沖突的,按照本預案執行。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4. 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指的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是指重要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突然遭受不可預知外力的破壞、毀損、故障,發生對國家、社會、公眾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
(1) 事件分類。
根據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特徵,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可劃分為網站網路安全突發事件和信息安全突發事件。網站網路安全突發事件是指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和人為破壞引起的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的損壞;信息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利用信息網路進行有組織的大規模的反動宣傳、煽動和滲透等破壞活動。
自然災害是指地震、台風、雷電、火災、洪水等。
事故災難是指電力中斷、網路損壞或者是軟體、硬體設備故障等。
人為破壞是指人為破壞網路線路、通信設施、黑客攻擊、病毒攻擊、恐怖襲擊等事件。
(2) 事件分級。
根據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分為四級:Ⅰ級 (特別重大 )、Ⅱ級 (重大 )、Ⅲ級 (較大 )、Ⅳ級 (一般 )。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Ⅰ級 (特別重大 ):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發生全局性大規模癱瘓,事態發展超出自己的控制能力,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別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
Ⅱ級 (重大 ):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造成全局性癱瘓,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嚴重損害需要跨部門協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Ⅲ級 (較大 ):某一部分的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癱瘓,對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損害,但不需要跨部門、跨地區協同處置的突發公共事件。
Ⅳ級 (一般 ):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壞,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益有一定影響,但不危害國家安全、社會秩序、經濟建設和公共利益的突發公共事件。
5. 工作原則。
(1) 積極防禦,綜合防範。立足安全防護,加強預警,抓好預防、監控、應急處理、應急保障和打擊犯罪等環節,在法律、管理、技術、人才等方面,採取多種措施,充分發揮各方面的作用,共同構築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體系。
(2) 明確責任,分級負責。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營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安全責任制,協調管理機制和聯動工作機制。
(3) 以人為本,快速反應。把保障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及時採取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公民財產遭受損失。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要按照快速反應機制,及時獲取充分而准確的信息,跟蹤研判,果斷決策,迅速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4) 依靠科學,平戰結合。加強技術儲備,規范應急處置措施與操作流程,實現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科學化、程序化與規范化。樹立常備不懈的觀念,定期進行預案演練,確保應急預案切實可行。
二、組織體系
發生Ⅰ級,Ⅱ級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後,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轉為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 (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 ),為我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的組織協調機構。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協調小組辦公室相應轉為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
1. 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市教育局分管網站工作的副局長擔任。
副組長由局行辦、黨辦、綜治辦、電教館、裝備辦等單位負責人擔任。
職責:研究制定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工作的規劃、計劃和政策,協調推進全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機制和工作體系建設;發生Ⅰ、Ⅱ級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後,決定啟動本預案,組織應急處置工作。
2.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教育局電教館,辦公室主任由電教館館長兼任。
職責:
(1) 負責和處理局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局應急領導小組決定事項的落實。
(2) 研究提出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機制建設規劃,檢查、指導和督促全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機制建設。
(3) 負責全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的管理,指導督促重要信息系統應急預案的修訂和完善,檢查落實預案執行情況。
(4) 指導全局應對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科學研究、預案演習、宣傳培訓、督促應急保障體系建設。
(5) 負責對全局各部門應急處置工作的指導、協調、監督與檢查工作,並組織力量進行援救。
(6) 及時收集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相關信息,分析重要信息並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處置建議。對可能演變為Ⅰ級或Ⅱ級的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應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
三、預防預警
1. 信息監測與報告。
(1) 進一步完善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監測、預測、預警制度。要落實責任制,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加強對各類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和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有關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斷和持續監測。當發生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時,按規定及時向應急領導
小組報告,初次報告最遲不得超過半小時,重大和特別重大的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實行態勢進程報告和日報告制度。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信息來源、影響范圍、事件性質、事件發展趨勢和採取的措施等。
(2) 建立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報告制度。
發現下列情況時應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利用網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情況;
網站網路或信息系統通信和資源使用異常,網站網路和信息系統癱瘓,應用服務中斷或數據篡改,丟失等情況;
網路恐怖活動的嫌疑情況和預警信息;
其他影響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的信息。
2. 預警處理與發布。
(1) 對於可能發生或已經發生的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並在 1小時內進行風險評估,判定事件等級。必要時應啟動相應的預案,同時向應急小組辦公室通報情況。
(2)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報警信息後應及時組織有關專家對信息進行技術分析、研判,根據問題的性質、危害程度,提出安全警報級別,並及時向局應急領導小組報告。
(3) 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後,對發生和可能發生Ⅰ級或Ⅱ級的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時,應迅速召開應急領導小組會議,研究確定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等級,決定啟動本預案,同時確定指揮人員。並向相關部門進行通報。
(4) 對需要向市公安局網路警察支隊通報的要及時通報,並爭取支援。
四、應急響應
1. 先期處置。
(1) 當發生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時,值班人員應做好先期應急處置工作,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同時向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2)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或可能發生的信息後,應加強與有關方面的聯系,掌握最新發展動態。對Ⅲ級或Ⅳ級的突發事件,自行負責應急處置工作,有關情況報局應急領導小組。局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發生Ⅱ級或Ⅰ級和有可能演變為Ⅱ級或Ⅰ級的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時,要為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處置工作提出建議方案,並做好啟動本預案的各項准備工作。還要根據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展態勢,視情況決定趕赴現場指導,組織派遣應急支援力量。
2. 應急指揮。
(1) 本預案啟動後,要抓緊收集相關信息,掌握現場處置工作狀態,分析事件發展態勢,研究提出處置方案,統一指揮網站網路與信息應急處置工作。
(2) 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的,應立即在現場開設指揮部,現場指揮部要根據事件性質迅速組建各類應急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 應急支援。
本預案啟動後,立即成立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帶隊的應急響應先遣小組,督促、指導和協調處置工作。局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事態的發展和處置工作需要,及時增派專家小組,調動必需的物資、設備,支援應急工作。參加現場處置工作的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助開展處置行動。
4. 信息處理。
(1) 應對事件進行動態監測、評估,及時將事件的性質、危害程度和損失情況及處置工作等情況,及時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不得隱瞞、緩報、謊報。
(2)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明確信息採集、編輯、分析、審核、簽發的責任人,做好信息分析、報告和發布工作。要及時編發事件動態信息供領導參閱。要組織專家和有關人員研判各類信息,研究提出對策措施,完善應急處置計劃方案。
5. 信息發布。
(1) 當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及時做好信息發布工作,通過相關單位發布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預警及應急處置的相關信息,引導輿論和公眾行為,增強公眾的信心。
(2)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密切關注國內外關於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新聞報道,及時採取措施,對媒體關於事件以及處置工作的不正確信息,進行澄清、糾正影響,接受群眾咨詢,釋疑解惑,穩定人心。
6. 擴大應急。
經應急處置後,事態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趨勢時,應實施擴大應急行動。要迅速召開應急領導小組會議或由協調小組負責人根據事態情況,研究採取有利於控制事態的非常措施,並向市公安局網路警察支隊請求支援。
7. 應急結束。
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經應急處置後,得到有效控制,事態下降到一定程度或基本得到解決,將各監測統計數據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應急領導小組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經批准後實施。
五、後期處置
1. 善後處理。
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要迅速採取措施,抓緊組織搶修受損的基礎設施,減少損失,盡快恢復正常工作。統計各種數據,查明原因,對事件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以及恢復重建能力進行分析評估,認真制定恢復重建計劃,並迅速組織實施。有關部門要提供必要的人員和技術、物資和裝備以及資金等支持,並將善後處置的有關情況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
2. 調查評估。
在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局主管部門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組成事件調查組,對事件發生及其處置過程進行全面的調查,查清事件發生的原因及財產損失情況,總結經驗教訓,寫出調查評估報告,報應急領導小組,並根據問責制的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特別重大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調查評估報告,經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後,報應急領導小組,必要時採取合理的形式向社會公眾通報。
六、保障措施
1. 應急裝備保障。
重要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在建設系統時應事先預留一定的應急設備,建立信息網路硬體、軟體、應急救援設備等應急物資庫。在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發生時,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一調用。
2. 數據保障。
重要信息系統均應建立異地容災備份系統和相關工作機制,保證重要數據在受到破壞後,可緊急恢復。各容災備份系統應具有一定兼容性,在特殊情況下各系統間可互為備份。
3. 應急隊伍保障。
按照一專多能的要求建立網站網路信息安全應急保障隊伍。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選擇若干經國家有關部門資質認可的、管理規范、服務能力較強的部門作為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的應急支援單位,提供技術支持與服務。
4. 經費保障。
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資金,採用自籌形式予以保障。
七、監督管理
1. 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各種傳播媒介及有效的形式,加強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和處置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開展預防、預警、自救、互救和減災等知識的宣講活動,普及應急救援的基本知識,提高公眾防範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要加強對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等方面的知識培訓,提高防範意識及技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技術工作。並將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流程等列為培訓內容,增強應急處置工作的組織能力。
2. 演練。
建立應急預案定期演練制度。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3. 責任與獎懲。
網站網路與信息系統的管理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預案的各項要求與任務,建立監督檢查和獎懲機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將不定期進行檢查,對各項制度、計劃、方案、人員、物資等進行實地驗證,並以演練的評定結果作為是否有效落實預案的依據。
八、 附則
1. 鶴壁市教育局網站網路與信息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王 荔 教育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副組長:劉世琛 教育局行政辦公室主任
牛超政 教育局黨委辦公室主任
王文明 教育局綜合治理辦公室主任
徐靜斌 教育局電化教育館館長
田振宇 教育局教育裝備辦公室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教育局電教館,徐靜斌兼任辦公室主任。
2. 本預案由市教育局電化教育館制定,並報市教育局批准執行。
3. 本預案由市教育局電化教育館負責解釋。
4.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Ⅸ 醫療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醫療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引導語:下面是我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醫療網路安全應急預案,歡迎閱讀!
醫療網路安全應急預案
一、總 則
(一)編寫目的
為有效防範醫院信息系統運行過程中產生的風險,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建立和健全醫院計算機信息系統突發事件應急機制,提高計算機技術和醫院業務應急處理和保障能力,確保患者在特殊情況下能夠得到及時、有效地治療,確保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持續、穩健運行。
(二)編寫依據
根據《浙江省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預案》及國家信息安全相關要求和有關信息系統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並結合醫院的實際,編制本預案。
(三)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嚴密組織、協同作戰、快速反應、保障有力
(四)適用范圍
適用於醫院計算機網路及各類應用系統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根據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急管理的總體要求,成立醫院計算機信息系統應急保障領導小組(簡稱應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組織和協調全院計算機信息系統突發事件的應急保
障工作。
(一)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由院長擔任。
副組長由相關副院長擔任。
成員由信息中心、院辦、醫務科、護理部、門診辦公室、財務科、醫保辦、總務科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
應急小組日常工作由醫院信息中心承擔,其他各相關部門積極配合。
(二)領導小組職責:
1.制定醫院內部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處置預案。
2.做好醫院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工作。
3.協調醫院內部各相關部門之間的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工作,協調與軟體、硬體供應商、線路運營商之間的網路與信息安全應急工作。
4.組織醫院內部及外部的技術力量,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三、醫院信息系統出現故障報告程序
當各工作站發現計算機訪問資料庫速度遲緩、不能進入相應程序、不能保存數據、不能訪問網路、應用程序非連續性工作時,要立即向信息中心報告。信息中心工作人員對各工作站提出的問題必須高度重視,做好記錄,經核實後及時給各工作站反饋故障信息,同時召集有關人員及時進行分析,如果故障原因明確,可以立刻恢復的 ,應盡快恢復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情況嚴重、不能在短期內排除的,應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在網路不能運轉的情況下由應急領導小組協調全院各部門工作,以保障全院醫療工作的正常運轉。
四、醫院信息系統故障分級
根據故障發生的原因和性質不同分為三類和其它故障: 一類故障:由於伺服器不能正常工作、光纖損壞、主伺服器數據丟失、備份硬碟損壞、伺服器工作不穩定、局部網路不通、價表目錄被人刪除或修改、重點終端故障、規律性的整體、局部軟體和硬體發生故障等造成的網路癱瘓。
二類故障:由於單一終端軟、硬體故障,單一病人信息丟失、偶然性的數據處理錯誤、某些科室違反工作流程引起系統故障。
三類故障:由於各終端操作不熟練或使用不當造成的錯誤。
其它故障:由於醫保線路、醫保端引起的醫保系統故障 針對上述故障分類等級,處理原則如下:
一類故障——由信息科主任上報院應急小組領導,由醫院應急領導小組組織協調恢復工作。
二類故障——由系統管理人員上報信息中心主任,由信息中心集中解決。
三類故障——由系統管理員單獨解決,並詳細登記維護情況。
其它故障——由財務科、醫保辦、門診辦公室按醫保相關規定協調解決。
五、發生網路整體故障時的首要工作
1.當信息中心一旦確定為網路整體故障時,首先是立刻報告應急小組領導,同時組織恢復工作,並充分考慮到特殊情況如節假日、病員流量大、人員外出及醫院有重大活動等對故障恢復帶來的時間影響。
2.當發現網路整體故障時,各部門根據故障恢復時間的程度將轉入手工操作,具體時限明確如下(如病人或病情需要可隨時轉入手工操作):
(1)30分鍾內不能恢復——門診掛號、住院登記、門診醫生、葯房等部門轉入手工操作。
(2)6小時內不能恢復——住院醫生工作站、護士工作站、手術室、醫技檢查轉入手工操作。
(3)24小時以上不能恢復——全院各種業務轉入手工操作。
六、各部門的具體協調安排
1.所有手工操作的統一啟動時間須由信息科通知,相關部門嚴格按照通知時間協調各項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準擅自操作計算機。
2.門診掛號、收費工作協調
(1)門診收費處由門診部主任、財務科負責聯系協調,與信息科保持聯系,及時反饋溝通最新消息。
(2)當網路系統運行中斷超過30分鍾時,要通知收款員轉入手工收費程序。
(3)門診收款員要建立手工發票使用登記本,對發票使用情況做詳細登記。
(4)當系統恢復正常時,由收款員負責對網路運行穩定性進行監測,如不穩定,及時向信息中心反饋情況。
(5)網路恢復後,操作員要及時將中斷期間的.患者信息輸入到計算機。
3.出院結算處的工作協調
(1)由財務科科長總體負責聯絡協調。
(2)原則上不在住院處、記帳處進行費用補錄,以防止出現帳目混亂。
(3)當系統停止運行超過24小時,對普通出院患者,推遲出院結算時間。對急診出院的患者應根據病歷和臨床護士工作站記錄,進行手工核算,出具手寫發票。
(4)在網路停止運行期間,出院患者急需結算時,應由該科護士工作站追查是否還有正在進行的檢查項目,並向出院結算處提供詳細費用情況後,方可送交結算。
4.醫生工作站的協調
(1)醫生工作站由醫務科組織協調。
(2)電子病歷系統中處方、醫囑、病歷、檢驗、檢查申請單一律採取紙質手寫方式。
(3)出院帶葯由主管醫生負責掌握經費情況,如出現費用超支時原則上不予帶葯。
(4)對即將出院或有出院傾向的患者,主治醫師要在檢查申請單上要註明。
(5)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醫囑;5.護士工作站的協調;(1)護士工作站由護理部組織協調;(2)網路故障期間應詳細記錄患者的所有費用執行情;(3)詳細填寫每位患者的葯品請領單(包括姓名、住;(4)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紙質;6.醫技檢查工作協調;(1)醫技工作站由醫務科組織協調;(2)網路故障期間PACS、LIS等信息系統轉入
(5)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醫囑等紙質信息。
5.護士工作站的協調
(1)護士工作站由護理部組織協調。
(2)網路故障期間應詳細記錄患者的所有費用執行情況。
(3)詳細填寫每位患者的葯品請領單(包括姓名、住院號、費別、葯品名稱及用量),一式兩份,一份用於科室補錄醫囑,另一份送葯房作為領葯憑證。
(4)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復運行時間,按要求補錄紙質信息。
6.醫技檢查工作協調
(1)醫技工作站由醫務科組織協調。
(2)網路故障期間PACS、LIS等信息系統轉入手工方式。
(3)在網路停運期間應詳細留取、整理檢查申請單底聯。
(4)網路恢復後根據手工檢查單登記,通過手工記價補錄患者費用(注意與收費處、臨床科室聯系溝通)。
(5)對即將出院或有出院傾向的患者,檢查科室應及時通知科室或住院處溝通費用情況。
7.葯房工作協調
(1)葯房工作站由醫務科組織協調。
(2)嚴格按照信息中心通知的時間及要求進行操作。
(3)准備好紙質葯品價格表,以便手工劃價,並及時更新。
(3)網路故障時,門診根據醫生的手工處方劃價、發葯;住院根據臨床科室提供的葯品請領單發葯。
(4)網路恢復時對門診手工處方統一交收費處進行補錄,對住院臨床科補錄的葯品醫囑進行發葯並確認;同時與發葯時葯品處方、請領單內容詳細核對,如發現內容不符,須詳細追查。
(5)網路恢復後對出院帶葯等其他紙質處方及時進行確認。
各工作站接到重新運行通知時,需重新啟動計算機,整體網路故障的工程恢復工作,由信息中心嚴格按照伺服器數據管理要求進行恢復工作。
七、應急數據恢復工作規定
1.當伺服器確認出現故障時,由網路管理員按《數據備份恢復方案》進行系統恢復。
2.網路管理員由信息科主任指定專人負責恢復。當人員變動時應有交接手續。
3.當網路線路不通時,網路管理員應立即到場進行維護,當光纖損壞時應立即使用備用光纖進行恢復,交換機出現故障時,應使用備用交換機。
4.對每次的恢復細節應做好詳細記錄。
5.平時應定期對全系統備份數據要進行模擬恢復一次,以檢查數據的可用性。
八、網路伺服器故障應急處理規程
網路伺服器故障是因硬體或軟體原因致使醫院信息管理系統運行停止,一旦發生故障,按下列規程處理。
1.信息科應設專人管理,監控網路運行。發現問題,在及時處理的同時迅速向科室領導匯報。故障排除後,應完成故障報告,在技術討論會上匯報。
2.遇到較大故障,信息中心工作人員應迅速集合,集體攻關。具體分為3個組做以下工作:
(1)故障檢修組:集中系統管理員繼續分析故障、查找原因、修復系統。
(2)技術聯絡組:迅速與軟、硬體供應商取得聯系,採取有效手段獲得技術支持。
(3)院內協調組:通知全院各科室故障情況,並到關鍵科室協助數據保存。
3.全院各系統使用科室制定相應的系統故障數據保護措施,並建立數據搶錄小組,發現停機,應保存斷點,保護原始數據,斷點前後表單分開存放。
4.在停機期間,相關科室應組織數據搶錄小組在崗待命,一旦系統恢復,當日應立即完成對重要數據的錄入,第二天完成全部數據補錄。
5.故障排除後,信息中心工作技術組應按制定方案分片包干,協助重要科室進行數據補錄工作。
6.故障排除後2天內,信息科應組織技術研討會,分析故障原因,制定預防措施,完成故障排除報告院領導
九、應急保障
(一)平時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防護
1.組織管理措施:應急組織機構要進行層層把關,層層落實,對組織機構中的人員及聯系方式,要做到及時更新,並進行定期的安全知識培訓。
2.技術保障:一方面進行網路設備的安全加固,例如增加防火牆、入侵監測設備等,對已知的系統漏洞及時安裝補丁程序,另一方面要進行技術儲備,對內部進行人員定期培訓,同時採取通過向專業網路安全公司購買安全服務的方式,加強處理緊急情況的能力和效率。
3.在網路工程建設和規劃方面,要切實加強網路安全方面考慮,設計時要考慮設備的冗餘備份,信息存儲的異地備份等。
(二)應急預案演練
應急小組要定期進行應急預案的演練,增強應急響應的能力和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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