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麼投訴360借條
不還就是了,不上徵信
Ⅱ 網路上的欠條有法律效力嗎
網路上的欠條也同樣有法律效力,前提是雙方都承認有借貸關系存在,法院才能認定該網路借條有效。但更多的時候,法院無法僅靠網路來完全確定事實,建議借條最好還是以書面形式出現。
《網路借款電子借條》是當今時代的產物,隨著網路科技的蓬勃發展,網路借貸平台不斷增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電子數據可以成為證據之一,但是要求法官必須查證屬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在網路上公開他人借條如何賠償擴展閱讀:
規范的借條應具備如下內容:
1、應約定清楚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約定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約定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約定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約定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約定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由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Ⅲ 朋友跟我借錢,在線上寫了一個借條。現在對方不還錢,我可以起訴他嗎電子借條有沒有效
網路上的欠條同樣有法律效力,前提是雙方都承認有借貸關系存在,法院才能認定該網路借條有效。但更多的時候,法院無法僅靠網路來完全確定事實,建議借條最好還是以書面形式出現。
Ⅳ 借條違約金賠償標准
一、借條違約金賠償標准
1、借條違約金賠償標准在法律上沒有統一,應當由雙方協商來進行認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可以視為合同違約金約定的上限,因此借條的違約金根據造成的損失計算。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多久
借條的訴訟時效期限是3年,從借條上註明的還款日期的當日起算。超過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將不再保護。對沒有註明還款日期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後的20年內沒有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不在起算。
Ⅳ 網路欠條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網路上的欠條也同樣有法律效力,前提是雙方都承認有借貸關系存在,法院才能認定該網路借條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Ⅵ 債權人把欠錢不還的欠條以圖像的形式發到微信朋友圈和網路上犯法嗎
債權人將欠條以圖像形式發到微信朋友圈的情形,並不屬於違法行為。但作為債務人不按約定及相關法律規定償還債務的,屬於違約行為,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Ⅶ 冒充打欠條怎麼賠償
當前,合同詐騙在經濟交往領域呈上升趨勢,其手法多種多樣,司法實踐中對此罪的認定亦分歧頗多。為了對該罪在認識上盡可能一致,有必要就合同詐騙罪中的有關分歧問題進行一些研討。
隱瞞履約能力的詐騙認定
在合同詐騙案件中多數行為人都以作為方式實施犯罪,但少數案件也有不作為的情況。刑法理論上認定該罪的特徵主要是: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就隱瞞真相而言,是指行為人故意隱瞞客觀存在的事實,故意隱瞞另一方應該知悉的內容,其採取的方式有作為的,也有不作為的。不作為的方式,主要表現為不履行合同告知義務,隱瞞合同的履行能力。
如甲個人租用了一處樓盤,為開設商場以公司的名義與乙簽訂裝修合同,乙根據合同規定為甲進行了數十萬元的裝修,工程如期完成,但乙卻無法取得報酬,原因是甲原本就沒有資金。本案中甲並未履行告知義務,隱瞞了履行不能的現狀,致使乙蒙受欺詐。
具有因果關系的詐騙認定
合同詐騙罪的因果關系常表現出一定的特殊性,即:欺騙手段——錯誤認識——財物控制轉移。其中,錯誤認識處於雙重的因果關系中,既是一種結果事實,又是一種原因事實,成為一個因果關系的中介。
一般而言,合同詐騙罪表現為因欺騙手段導致錯誤認識,因錯誤認識導致財產的「自願」交付。在一些因果關系中,如果被害人錯誤在先,行為人利用被害人的錯誤,通過隱瞞真相的方法取得被害人的財物,這在司法實踐中往往會產生一些爭議。
部分履約的詐騙認定
一般而言,行為人為了騙取更大數額的財物,以先履行部分義務作為誘餌或代價,在取得對方充分信任後最終騙取他人財物。當然,對這一事實及性質的最終判定,還是要看行為人的行為趨向。
如果行為人在正常的合同履行中,已控制了他人的財物,由於主觀上突然產生變化,不繼續履行合同,欲將他人財物占為己有,並部分實施了規避法律的行為。後因迫於對方的追討或警告,又繼續履行了合同主要義務。這就不能簡單認定為合同詐騙罪,應視行為終結後再作出判定。
因為,行為人的財物取得,正處在合同合法履行的過程中,其主觀犯意的變化,從刑法理論上而言,是一種事中故意。這種故意只有在合同履行、行為終結後才能作出判定。
如果行為人只履行部分合同義務,事中對後面應該履行的部分,採取無視追討,攜款逃逸、躲避隱匿等行為,這時就可根據行為終結的事實來認定行為人具有詐騙故意。因為行為人先行履行部分,雖說合法,但是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行為人已產生了犯意,並實施了相關行為,應該定罪處罰。如果行為人迫於對方的追討,其主觀意志又產生了變化,繼續履行了合同的全部內容,就不能定罪。
「拆東牆補西牆」的詐騙認定
以「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進行詐騙(下稱「拆騙」)是合同詐騙中的一種特殊情形,它表現為行為人在一定的時期內連續多次實施合同詐騙行為,採用拆騙的方式,邊騙邊還。我以為,以合同形式拆騙認定合同詐騙,應注意行為人的主觀故意。因為行為人是通過多次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歸自己使用。即:騙——還——騙。
「借雞生蛋」的詐騙認定
在實踐中通常所言的「借雞生蛋」式的合同詐騙,主要是指單位或個人採用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與自己簽訂合同,並在取得對方給付的貨款、預付款後挪作他用,長期佔用後方予歸還。
「一女多嫁」的詐騙認定
合同詐騙罪中的「一女多嫁」形式,大多數表現為行為人利用某一合法或虛假的工程項目或加工訂單,與多個當事人簽訂合同,以獲取數額較大定金和預付款的行為。
對採取「一女多嫁」的手段進行合同詐騙,一般從事實與證據著手,司法部門基本能查明其犯罪目的。但是,在個別案件中也難免會出現行為人所持有合法的工程項目和加工訂單,與多個無資質、無能力的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情況。
這一情況的出現,有兩個問題值得思考。一是受託人的過錯問題;二是行為人主觀上是否存在罪過的問題。
從第一個問題看,如當事人遇到能產生較大利益的工程項目和加工訂單,故意誇大自己的能力和條件,支付預付款和保證金與行為人簽訂合同,合同在初步履行過程中,因出現事實不能,當事人要糾正自己的過錯,是否可以?筆者以為,只要行為人誠實守法完全可以。
從第二個問題看,行為人在短期內與多個當事人簽訂合同,收取大量預付款和保證金,除了正常的經營、交往、經驗不足之外,應著重考慮行為人是否存在利用合同佔有他人錢款的故意。因為,從行為人的角度分析,其持有的工程項目、加工訂單如真實可信,其應對另一方的承接、加工的基本條件、資質等要素都進行必要的考查。
如果行為人不對上述承接、加工的一方的資質、條件和能力進行評審,一味反復地與他人簽訂合同,從中收取預付款和保證金,又以對方違約為借口拒絕返還預付款和保證金,對於這種情形,就應考慮行為人是在隱瞞真相,利用他人的無知和過錯,蓄意騙取及佔有他人的錢款,可視為合同詐騙。
責任轉移的詐騙認定
合同詐騙中的責任轉移,是行為
Ⅷ 錢以還清,沒收回借條,債主又拿借條在抖音上發布,傷害他人,圍法嗎
這是違法行為,你可以告他到法院起訴他,維持自己的名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違法肯定是違法,但主要還是你遇錢時大意了,應該收回借條。主你現在要做的是想辦法找到還錢時的證據,然後起訴他。不然你的名譽受損。
Ⅸ 別人把我照片和欠條發網站上對我有影響嗎
肯定會有些影響,特別是你身邊的人知道了,會懷疑你的信用。如果是因為你欠錢不還,最好自己主動去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