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怎麼舉報網路詐騙
舉報網路詐騙,詐騙案件在公安機關的職責范圍,受害者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報案、舉報或控告。可以撥打110,向公安機關舉報並提供信息。也可以通過電子郵件、到公安機關辦公場所報案等方法進行報案、舉報。利用社交軟體進行詐騙的,可以向運營方舉報,查封該賬號,還可以依法要求其提供相應的信息等作為證據使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立案的材料來源對立案材料的接受和處理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