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幫助網路犯罪怎麼判刑
依據刑法規定,幫助網路犯罪的,會按具體情況判刑。如下:明知別人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並且情節嚴重的,那麼犯罪分子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單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②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嚴重嗎,一般怎麼判
嚴重。
根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的判斷標准:
1、接到舉報後不履行法定管理職責的;
2、交易價格或者方式明顯異常的;
3、提供專門用於違法犯罪的程序、工具或者其他技術支持、幫助的;
4、頻繁採用隱蔽上網、加密通信、銷毀數據等措施或者使用虛假身份,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的;
5、為他人逃避監管或者規避調查提供技術支持、幫助的;
6、其他足以認定行為人明知的情形。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以上內容參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③ 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活動罪會判多久
幫助網路信息犯罪活動罪一般會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據刑法規定,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以「情節嚴重」作為入罪要件。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構成上述行為還需要情節嚴重才可以立案。情節嚴重有七種判斷情形來判斷。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規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幫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
(一)為三個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二)支付結算金額二十萬元以上的;(三)以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資金五萬元以上的;(四)違法所得一萬元以上的;(五)二年內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受過行政處罰,又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的;
(六)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造成嚴重後果的;(七)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實施前款規定的行為,確因客觀條件限制無法查證被幫助對象是否達到犯罪的程度,但相關數額總計達到前款第二項至第四項規定標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應當以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被幫助對象實施的犯罪行為可以確認,但尚未到案、尚未依法裁判或者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等原因依法未予追究刑事責任的,不影響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的認定。
④ 網路犯罪一般判多少年
法律分析:視具體情節而定,網路詐騙一般是三年以下,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詐騙公私財物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標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一)通過發送簡訊、撥打電話或者利用互聯網、廣播電視、報刊雜志等發布虛假信息,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的;
(二)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扶貧、移民、救濟、醫療款物的;
(三)以賑災募捐名義實施詐騙的;
(四)詐騙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的財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詐騙數額接近本解釋第一條規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的標准,並具有前款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屬於詐騙集團首要分子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其他嚴重情節」、「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⑤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最後怎麼判
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刑法修正案(九)》增設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針對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的行為獨立入罪。
網路犯罪形成原因
青少年法治意識的談薄和守法行為習慣的嚴重缺乏,使其犯罪心理更容易形成。毋庸諱言,我國的立法以及執法水平的落後是事實、對於計算機犯罪的立法更相對落後於計算機網路技術的發展。我國發現第一起計算機網路犯罪的時間是1993年。
而《刑法》中列出計算機犯罪罪名的時間已是1997年。我國的網路警察隊伍也剛剛建立,其隊伍建設和職能發揮亦要逐步進行。對網路犯罪的打擊力度不夠的狀況,無疑助長了網路犯罪人犯罪心理的形成。
以上內容參考 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⑥ 幫助網路犯罪要判多久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要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幫助信息網路活動罪中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會被判刑,其中包括:
1、涉及三個以上被幫助人;
2、在幫助過程中涉及超過二十萬元的流水;
3、為被幫助人投入五萬元以上;
4、從中獲益超一萬元;
5、曾因網路犯罪收到處罰;
6、因幫助行為造成嚴重後果。
不包括以上嚴重情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由法院酌情判決,根據其涉案的金額以及幫助人員決定需要承擔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⑦ 網路詐騙案如何判刑
一、網路詐騙罪的量刑標准
《關於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2、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
本罪是1997年刑法新增設的罪名。
刑法第224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以虛構的單位或者冒用他人名義簽訂合同的;
(2)以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或者其他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的;
(3)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額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誘騙對方當事人繼續簽訂和履行合同的;
(4)收受對方當事人給付的貨物、貨款、預付款或者擔保財產後逃匿的;
(5)以其他方法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的。
本罪既可以由個人實施,也可以由單位實施,因此,只要單位或者個人進行合同詐騙,騙取的財物達到「數額較大」的標准,就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單位或者個人的刑事責任。
立案標準的第1種情形,「個人詐騙公私財物,數額在5000元至2萬元以以上」,應當立案追究。這主要是指個人實施刑法第224條規定的合同詐騙的五種情形之一,詐騙他人財物累計數額達到5000元至2萬元以上的。
立案標準的第2種情形,「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實施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數額在5萬元至20萬元以上的」,應當立案追究。
二、網路詐騙有哪些實施手段?
1、不法分子通過電子郵件冒充知名公司,特別是冒充銀行,以系統升級等名義誘騙不知情的用戶點擊進入假網站,並要求用戶同時輸入自己的賬號、網上銀行登錄密碼、支付密碼等敏感信息。如果群眾粗心上當,不法分子就可能利用騙取的賬號和密碼竊取客戶資金。
2、不法分子利用網路聊天,以網友的身份低價兜售網路游戲裝備、數字卡等商品,誘騙用戶登錄犯罪嫌疑人提供的假網站地址,輸入銀行賬號、登錄密碼和支付密碼。如果群眾粗心上當,不法分子就利用騙取的賬號和密碼,非法佔有客戶資金。
3、不法分子利用一些人喜歡下載、打開一些來路不明的程序、游戲、郵件等不良上網習慣,有可能通過這些程序、郵件等將木馬病毒置入客戶的計算機內,一旦群眾利用這種「中毒」的計算機登錄網上銀行,客戶的賬號和密碼就有可能被不法分子竊取。當人們在網吧等公共電腦上上網時,網吧電腦內有可能預先埋伏了木馬程序,賬號、密碼等敏感信息在這種環境下也有可能被竊。
4、不法分子利用人們怕麻煩而將密碼設置得過於簡單的心理,通過試探個人生日等方式可能猜測出人們的密碼。
詐騙的後果嚴重程度來判定的。我們國家規定,個人詐騙的金額達到三千元的就可以立案偵查了,當事人是應該承擔刑事責任的。網路詐騙的手段是比較多的,包括通過聊天,電子郵件等方式。
⑧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一般怎麼判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量刑如下:1、情節嚴重的,犯罪嫌疑人會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2、單位犯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規定處罰;3、有法律規定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條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是指,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