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申辦互聯網金融服務需要哪些條件
互聯網金融是指依託互聯網、移動通信和大數據處理等技術手段,提供第三方支付結算、移動支付、網路信貸、眾籌融資(股權)、金融產品銷售、電商金融、要素平台等金融中介服務的法人企業;以及傳統銀行、證券基金期貨、保險等金融機構設立的創新型網路金融機構、電商機構、專營機構和研發中心等。
申辦互聯網金融服務需要條件 :
第一,必須按業務分類取得批復文件:銀行牌照歸銀監會批,第三方支付平台歸人民銀行批,基金、券商、期貨歸證監會批、保險歸保監會批、融資租賃典當歸商務部批、小貸、融資擔保歸省金融辦批;
第二,不同業務有不同的注冊資金要求;
第三、對高管人員有相關從業資格要求;
第四、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的要求;
第五,具有健全的組織機構、信託業務操作規程和風險控制制度;
第六、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和與業務有關的其他設施;
第七,有權審批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Ⅱ 如何建立投融資平台
建立投融資平台,是需要政府同意才可以的,向政府的金融部門申請,審批建立投融資平台。
Ⅲ 去「你我貸」網路平台借款最基本的條件是什麼
一、借款者年齡應在23-60歲以內;
二、收入證明
1、工薪族借款者收入要求分兩種情況,戶籍所在地與工作所在地一致的應在2000元以上,戶籍所在地與工作所在地不一致的應在2500元以上,要求提供最近3個月的銀行卡流水賬單;
2、私營業主借款者要求企業成立一年以上且通過上年度的工商年檢,企業銀行賬戶月均進項8萬元(含)以上,要求提供最近3個月的企業銀行賬戶流水賬單;
3、個體工商戶主要求個人銀行賬戶(或商戶賬戶)月均進項3萬元(含)以上,要求提供個人(或商戶)3個月的銀行流水賬單。
三、 信用記錄良好。
Ⅳ 如何注冊網路借貸公司
基本信息
網路借貸指在網上實現借貸,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可利用這個網路平台,實現借貸的「在線交易」。網路借貸分為B2C和C2C模式。
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
工商注冊
新設立的網路借貸機構應當按要求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並領取營業執照。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在公司名稱中標注「網路借貸信息中介」字樣,並在經營范圍中明確「開展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服務(應在金融主管部門備案並取得電信業務經營許可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相關內容。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在京設立分支機構的,應持總公司的備案登記證明辦理工商注冊登記,並將經營范圍明確為「在隸屬企業備案及授權范圍內開展經營活動」。
注冊資本
網路借貸公司機構注冊資按照各地工商部門和金融部門核定。
北京市要求為5000萬人民幣。
經營范圍
從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金融信息服務等。
股東要求
股東或出資人名冊及其出資額、股權結構等;
實際控制人、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基本信息資料和人民銀行企業或個人信用報告等;
真實身份認證措施。
金融局要求的其他資料。
備案登記
【設立條件】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申請備案,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開展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服務的風險管理能力(即風控協議),能夠依據適當性原則有效識別合格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等客戶群體,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身份識別措施、客戶風險管理能力識別等;
(二)擁有獨立的投訴受理部門(即要設立投訴受理部門),能夠獨立、及時解決消費者糾紛投訴,鼓勵通過自行和解、行業自律組織調解或仲裁等方式解決矛盾糾紛;
(三)業務系統能夠與本市網路借貸監管系統對接(即設立網路借貸機構要開發一套監管系統),滿足監管信息報送和監管檢查的要求;
(四)具有完善的網路安全設施和管理制度及安全(即要開發系統能不被黑客攻擊)、穩定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業務系統和災難備份,能夠保障業務連續性,保障交易客戶的信息、交易安全;
(五)能夠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達成資金存管安排(即要和銀行簽訂資金存管),實現自身資金與出借人和借款人資金賬戶隔離管理;
(六)市金融工作局和北京銀監局規定的其他監管要求。
(七)市金融工作局和各區金融辦應採取多方數據比對、網上核驗、監測預警、實地認證、現場勘查、高管約談、部門會商等方式對備案材料進行審核,要求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法定代表人對所提交的備案材料和核實後的備案登記信息進行簽字確認,並加蓋單位公章。
合規經營承諾書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申請備案登記時應當以書面形式提交合規經營承諾書,對下列事項進行承諾:
(一)嚴格遵守《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嚴格遵守信息披露、資金存管等要求,依法合規經營;
(二)依法配合市金融工作局、所在區金融辦與北京銀監局的監管工作;
(三)業務系統接入本市網路借貸監管系統,確保及時向市金融工作局、所在區金融辦與北京銀監局報送真實、准確、完整的數據、資料;
(四)公司經營地址和注冊地址一致;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在完成備案登記後,持市金融工作局出具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登記證明文件,按照通信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申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
申請機構應當自收到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後將許可結果反饋所在區金融辦,由區金融辦報市金融工作局。
Ⅳ P2P網路借貸公司如何注冊
網路借貸指在網上實現借貸,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可利用這個網路平台,實現借貸的「在線交易」。網路借貸分為B2C和C2C模式。
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應對備案登記所提交材料的真實、准確、完整性負責,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存在拒絕監管、不按規定報送數據、不按要求進行整改、提供虛假信息等違反法律法規和有關監管規定行為的,銀監局、市金融工作局和所在區金融辦可採取監管談話、責令改正、出具警示函、降低評估類別、進行信用懲戒等監管措施,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警告、會同相關部門進行業務取締等依法可以採取的其他處罰措施。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涉嫌非法集資的,納入本市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處理。
Ⅵ 網路平台做眾籌金融怎麼審批
根據《股權眾籌融資管理辦法》(意見稿)第六條規定,「股權眾籌平台應當在證券業協會備案登記,並申請成為證券業協會會員」。
簡單說,按照此方案,股權眾籌平台僅需具備特定條件,在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即可上線運行,並未設置任何前置審批或許可要求。
如今,在本次《眾籌機構專項檢查通知》中,證監會指出,「未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展股權眾籌融資活動。」
這意味著,不論是股權眾籌發起還是股權眾籌平台設立,都需要獲得證監會批准,簡單說,不論是股權眾籌發起或股權眾籌平台設立,都需要獲得「審批或許可」。
股權眾籌平台從「備案制」走向「審批或許可制」,意味著現存的各類股權眾籌平台將迎來史上最嚴厲的一次「洗牌風暴」。
根據當前的監管思路,當前的各類股權眾籌平台如果在特定時間內無法獲得「牌照」,未來不排除面臨「關停並轉」的風險。
此前,有媒體報道稱,第一批公募股權眾籌試點平台已經確定,率先獲得公募股權眾籌試點資質的三家平台分別為,京東金融的「東家」、平安集團旗下的深圳前海普惠眾籌交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前海眾籌」),以及螞蟻金服的「螞蟻達客」。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截至目前,但證監會從未表態或發布過所謂「公募股權眾籌試點資質」,前述新聞的真實性還有待確認。
但是,不管怎麼樣,伴隨股權眾籌平台從「備案登記」走向「牌照管理」,獲得牌照的平台不會太少,但也不會太多。而從第三方支付牌照等實施牌照管理的領域來看,首批有3家以上10家以下拿到牌照也不是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