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網路安全的特性
保密性 信息不泄露給非授權用戶、實體或過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 完整性 數據未經授權不能進行改變的特性。即信息在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壞和丟失的特性。 可用性 可被授權實體訪問並按需求使用的特性。即當需要時能否存取所需的信息。例如網路環境下拒絕服務、破壞網路和有關系統的正常運行等都屬於對可用性的攻擊; 可控性 對信息的傳播及內容具有控制能力。 可審查性 出現安全問題時提供依據與手段 從網路運行和管理者角度說,希望對本地網路信息的訪問、讀寫等操作受到保護和控制,避免出現「陷門」、病毒、非法存取、拒絕服務和網路資源非法佔用和非法控制等威脅,制止和防禦網路黑客的攻擊。對安全保密部門來說,他們希望對非法的、有害的或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進行過濾和防堵,避免機要信息泄露,避免對社會產生危害,對國家造成巨大損失。
⑵ 網路安全的內容有哪些
網路安全主要涉及系統安全、網路的安全、信息傳播安全、信息內容安全。
網路的安全是指通過採用各種技術和管理措施,使網路系統正常運行,從而確保網路數據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網路安全的具體含義會隨著「角度」的變化而變化。比如:從用戶(個人、企業等)的角度來說,他們希望涉及個人隱私或商業利益的信息在網路上傳輸時受到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的保護。
而從企業的角度來說,最重要的就是內部信息上的安全加密以及保護。系統安全即保證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側重於保證系統正常運行,避免因為系統的崩演和損壞而對系統存儲、處理和傳輸的消息造成破壞和損失,避免由於電磁泄翻,產生信息泄露,干擾他人或受他人干擾。
網路安全,包括用戶口令鑒別,用戶存取許可權控制,數據存取許可權、方式控制,安全審計,安全問題跟踩,計算機病毒防治,數據加密等。信息傳播安全,即信息傳播後果的安全,包括信息過濾等,它側重於防止和控制由非法、有害的信息進行傳播所產生的後果,避免公用網路上大雲自由傳翰的信息失控。
信息內容的安全側重於保護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避免攻擊者利用系統的安全漏洞進行竊聽、冒充、詐騙等有損於合法用戶的行為,其本質是保護用戶的利益和隱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建設、運營、維護和使用網路,以及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
第三條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⑶ 在網路安全的基本屬性中可用性和可靠性是同時存在的對嗎
1、可用性,指得到授權的實體在需要時可以使用所需要的網路資源和服務。用戶對信息和通信需求是隨機的多方面的,有的還對實時性有較高的要求。網路必須能夠保證所有用戶的通信需要,不能拒絕用戶要求。攻擊者常會採用一些手段來佔用或破壞系統的資源,以阻止合法用戶使用網路資源,這就是對網路可用性的攻擊。對於針對網路可用性的攻擊,一方面要採取物理加固技術,保障物理設備安全、可靠地工作;另一方面通過訪問控制機制,阻止非法訪問進入網路。
2、機密性,指網路中信息不被非授權實體(包括用戶和進程等)獲取與使用。包括國家機密、企業和社會團體的商業和工作秘密,個人秘密(如銀行賬號)和隱私(如郵件、瀏覽習慣)等。網路的廣泛使用,使對網路機密性的要求提高了。網路機密性主要是密碼技術,網路不同層次上有不同的機制來保障機密性。物理層主要是採取屏蔽技術、干擾及跳頻技術防止電磁輻射造成信息外泄:在網路層、傳輸層及應用層主要採用加密、路由控制、訪問控制、審計等方法
3、完整性,指網路信息的真實可信性,即網路少的信息不會被偶然或者蓄意地進行刪除、修改、偽造、插入等破壞,保證授權用戶得到的信息是真實的。只有具有修改許可權的實體才能修改信息,如果信息被未經授權的實體修改了或在傳輸過程中出現廠錯誤,信息的使用者應能夠通過一定的方式判斷出信息是否真實可靠。
4、可靠性,是指系統在規定的條件下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規定功能的概率。可靠性是網路安全最基本的要求之一。目前對於網路可靠性的研究主要偏重於硬體可靠性的研究,主要採用硬體冗餘、提高研究質量和精確度等方法。實際上軟體的可靠性、人員的可靠性和環境的可靠性在保證系統可靠性方面也是非常重要的。
5、不可抵賴性,也稱為不可否認性;是指通信的雙方在通信過程中,對於自己所發送或接收的消息不可抵賴:即發送者不能抵賴他發送過消息的事實和消息內容,而接收者也不能抵賴其接收到消息的事實和內容
⑷ 什麼是網路安全,為何要注重網路安全
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受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網路安全從其本質上來講就是網路上的信息安全。從廣義來說,凡是涉及到網路上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真實性和可控性的相關技術和理論都是網路安全的研究領域。
網路安全的目的是保障用戶業務的順利進行,滿足用戶的業務需求是網路安全的首要任務,離開這一主題,奢談安全技術和產品無異於南轅北轍。
網路安全的具體含義會隨著「角度」的變化而變化。比如:從用戶(個人、企業等)的角度來說,他們希望涉及個人隱私或商業利益的信息在網路上傳輸時受到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的保護,避免其他人或對手利用竊聽、冒充、篡改、抵賴等手段侵犯用戶的利益和隱私, 訪問和破壞。
⑸ 網路安全的基本屬性是( )。
網路安全的基本屬性是機密性、可用性、完整性 。
廣義的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信息受到保護。它包括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系統中的信息不因偶然的或惡意的行為而遭到破壞、更改或泄露。
其中的信息安全需求,是指通信網路給人們提供信息查詢、網路服務時,保證服務對象的信息不受監聽、竊取和篡改等威脅,以滿足人們最基本的安全需要(如隱秘性、可用性等)的特性。
安全隱患
1、Internet是一個開放的、無控制機構的網路,黑客經常會侵入網路中的計算機系統,或竊取機密數據和盜用特權,或破壞重要數據,或使系統功能得不到充分發揮直至癱瘓。
2、Internet的數據傳輸是基於TCP/IP通信協議進行的,這些協議缺乏使傳輸過程中的信息不被竊取的安全措施。
3、Internet上的通信業務多數使用Unix操作系統來支持,Unix操作系統中明顯存在的安全脆弱性問題會直接影響安全服務。
⑹ 什麼是網路安全
什麼是網路安全?
網路安全是指通過採用各種技術和管理措施,使網路系統正常運行,從而確保網路數據的可用性、完整性和保密性。網路安全的具體含義會隨著「角度」的變化而變化。比如:從用戶(個人、企業等)的角度來說,他們希望涉及個人隱私或商業利益的信息在網路上傳輸時受到機密性、完整性和真實性的保護。
二、網路安全的主要特性
網路安全應具有以下五個方面的特徵:
1、保密性:信息不泄露給非授權用戶、實體或過程,或供其利用的特性。
2、完整性:數據未經授權不能進行改變的特性。即信息在存儲或傳輸過程中保持不被修改、不被破壞和丟失的特性。
3、可用性:可被授權實體訪問並按需求使用的特性。即當需要時能否存取所需的信息。例如網路環境下拒絕服務、破壞網路和有關系統的正常運行等都屬於對可用性的攻擊;
4、可控性:對信息的傳播及內容具有控制能力。
5、可審查性:出現的安全問題時提供依據與手段。
⑺ 網路安全的含義及特徵
含義:網路安全是指網路系統的硬體、軟體及其系統中的數據受到保護,不因偶然的或者惡意的原因而遭受到破壞、更改、泄露,系統連續可靠正常地運行,網路服務不中斷。
特徵:保密性、完整性、可用性、可控性和不可抵賴性。
保密性是指網路中的信息不被非授權實體(包括用戶和進程等)獲取與使用。這些信息不僅包括國家機密,也包括企業和社會團體的商業機密和工作機密,還包括個人信息。
人們在應用網路時很自然地要求網路能提供保密性服務,而被保密的信息既包括在網路中傳輸的信息,也包括存儲在計算機系統中的信息。
主動防禦走向市場:
主動防禦的理念已經發展了一些年,但是從理論走向應用一直存在著多種阻礙。主動防禦主要是通過分析並掃描指定程序或線程的行為,根據預先設定的規則,判定是否屬於危險程序或病毒,從而進行防禦或者清除操作。
不過,從主動防禦理念向產品發展的最重要因素就是智能化問題。由於計算機是在一系列的規則下產生的,如何發現、判斷、檢測威脅並主動防禦,成為主動防禦理念走向市場的最大阻礙。
由於主動防禦可以提升安全策略的執行效率,對企業推進網路安全建設起到了積極作用,所以盡管其產品還不完善,但是隨著未來幾年技術的進步,以程序自動監控、程序自動分析、程序自動診斷為主要功能的主動防禦型產品將與傳統網路安全設備相結合。
尤其是隨著技術的發展,高效准確地對病毒、蠕蟲、木馬等惡意攻擊行為的主動防禦產品將逐步發展成熟並推向市場,主動防禦技術走向市場將成為一種必然的趨勢。
⑻ 網路安全是指通過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對網路的攻擊嗎
法律分析:網路安全是指通過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對網路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路處於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七章附則
第七十六條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一)網路,是指由計算機或者其他信息終端及相關設備組成的按照一定的規則和程序對信息進行收集、存儲、傳輸、交換、處理的系統。
(二)網路安全,是指通過採取必要措施,防範對網路的攻擊、侵入、干擾、破壞和非法使用以及意外事故,使網路處於穩定可靠運行的狀態,以及保障網路數據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的能力。
(三)網路運營者,是指網路的所有者、管理者和網路服務提供者。
(四)網路數據,是指通過網路收集、存儲、傳輸、處理和產生的各種電子數據。
(五)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自然人個人身份的各種信息,包括但不限於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個人生物識別信息、住址、電話號碼等。
第七十七條存儲、處理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的網路的運行安全保護,除應當遵守本法外,還應當遵守保密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第七十八條軍事網路的安全保護,由中央軍事委員會另行規定。
第七十五條境外的機構、組織、個人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活動,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國務院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並可以決定對該機構、組織、個人採取凍結財產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⑼ 網路安全的基本屬性不包括( )。 A.可用性 B.完整性 C.機密性 D.隱蔽性
「網路安全的基本屬性不包括( D.隱蔽性)」。
⑽ 網路信息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網路信息安全包括以下方面:
1、網路安全模型
通信雙方在網路上傳輸信息,需要先在發收之間建立一條邏輯通道。這就要先確定從發送端到接收端的路由,再選擇該路由上使用的通信協議,如TCP/IP。
2、信息安全框架
網路信息安全可看成是多個安全單元的集合。其中,每個單元都是一個整體,包含了多個特性。一般,人們從三個主要特性——安全特性、安全層次和系統單元去理解網路信息安全。
3、安全拓展
網路信息安全往往是根據系統及計算機方面做安全部署,很容易遺忘人才是這個網路信息安全中的脆弱點,而社會工程學攻擊則是這種脆弱點的擊破方法。社會工程學是一種利用人性脆弱點、貪婪等等的心理表現進行攻擊,是防不勝防的。
(10)可用性網路安全擴展閱讀:
網路信息安全的主要特徵:
1、完整性
指信息在傳輸、交換、存儲和處理過程保持非修改、非破壞和非丟失的特性,即保持信息原樣性,使信息能正確生成、存儲、傳輸,這是最基本的安全特徵。
2、保密性
指信息按給定要求不泄漏給非授權的個人、實體或過程,或提供其利用的特性,即杜絕有用信息泄漏給非授權個人或實體,強調有用信息只被授權對象使用的特徵。
3、可用性
指網路信息可被授權實體正確訪問,並按要求能正常使用或在非正常情況下能恢復使用的特徵,即在系統運行時能正確存取所需信息,當系統遭受攻擊或破壞時,能迅速恢復並能投入使用。可用性是衡量網路信息系統面向用戶的一種安全性能。
4、不可否認性
指通信雙方在信息交互過程中,確信參與者本身,以及參與者所提供的信息的真實同一性,即所有參與者都不可能否認或抵賴本人的真實身份,以及提供信息的原樣性和完成的操作與承諾。
5、可控性
指對流通在網路系統中的信息傳播及具體內容能夠實現有效控制的特性,即網路系統中的任何信息要在一定傳輸范圍和存放空間內可控。除了採用常規的傳播站點和傳播內容監控這種形式外,最典型的如密碼的託管政策,當加密演算法交由第三方管理時,必須嚴格按規定可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