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和網上的一個人處對象,他給我轉3000塊錢,後來我們因為性格不合,就分手了,結果他拿著給我轉賬的
像您的這種行為,現在還沒有造成詐騙的。
首先就是你們兩個人以前是屬於網路戀愛的關系,當時你們兩個人只是屬於網戀,並沒有正式的確認關系
而且現在你跟他已經沒有了任何的關系了,兩個人已經分手了,但是當初你們在進行轉賬的時候應該是有聊天記錄的,假如聊天記錄當中是你找對方要的錢,那麼對方才給你了3000塊錢的話,而且在後期對方要求你償還而你卻不償還,那麼這種行為就是有了詐騙的嫌疑了。
但是如果當初他只是屬於自願的把錢給你的。而且當時聊天記錄當中你也沒有找他要了,或者是也沒有了聊天的記錄,那麼這種行為就是屬於贈與的行為,也就是算不上詐騙的行為了,這個時候他無論去哪裡也是沒有辦法把錢要回來的。
因為你是屬於接受贈與的人,您是沒有違法的,而對方是屬於贈與人,所以他是不能把它要回去的。
❷ 剛和別人處上對象可是又發現跟他不適合怎麼提分手
這個問題沒有什麼糾結的,因為如果不相處也不知道對方是否適合自己,當你發現不適合就需要及時提出分手,這樣對兩個人都是最正確的選擇。建議你直接跟他說,你們不合適,如果繼續在一起,也是沒有結果,還彼此耽誤時間。快刀斬亂麻!
❸ 網戀分手後怎麼樣才能最快放下
不管是網戀分手還是現實當中的分手,那最快的放下方式就是你將你的注意力轉移到別的地方,可能有些人喜歡把注意力轉移到自己的興趣愛好然後跟朋友出去散步或者旅遊,甚至是出去玩了,也有人喜歡,是把他的注意力放在尋找下一個新的目標上面,其實,不管是說是,將助力,轉到哪裡去,時間是最好的治癒方式,可能某一天你想通了,你就從這件事情裡面走出來了。
❹ 網上有人要和我處對象,我不想連累他,可是我體會過被拒絕有多傷心,我該怎麼辦
你好:你不想連累他是什麼意思?你不想連累他,那你想連累誰?我感覺你現在的壯狀況不是想連累誰的事,一是你現在想不想找對象?如果不想找那就要和對方說清楚原因,讓對方理解並爭取能得到對方的尊重。二是我認為任何人任何時候和對方說不想找對象都是一個借口,除非你決定終身不嫁。所以說你沒相中對方就說沒相中的,不要說不想連累他,所以我認為你一定是沒相中對方,那麼你就不要考慮那麼多了,什麼被拒絕有多傷心的了,你拒絕的可以婉轉一些,讓對方不是很尷尬就行,都這么大的人了,你一張口人家就能聽明天的。既然不想連累那就更不要再耽誤人家了,大家都是成年人,都有承受抗挫這種能力的!放心吧。
❺ 網戀處對象花了3000多塊錢,分手了怎麼要回來他說算跟我借的,微信轉賬記錄都有
只要有記錄,有轉賬記錄加上聊天記錄當作輔佐或者說當作借條。那麼你就可以通過報警的方式來讓她還錢。當然一開始可以先緩和一下,給他一個期限什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