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國家企業孵化器是什麼
國家企業孵化器,英文為incubator,本義指人工孵化禽蛋的專門設備。
後來引入經濟服務,指導這些企業能夠不用或很少借用其它幫助將他們的產品或服務成功地打入市場。
企業孵化器在中國也稱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它通過為新創辦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物理空間和基礎設施,提供一系列的服務支持,進而降低創業者的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創業成功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養成功的企業和企業家。
一、營造孵化環境
1、國際企業孵化器努力建立幫助企業開展國際專利保護、國際標准認定和解決國際技術、貿易糾紛等的工作體系,促進在孵企業國際競爭力的提升。
2、上海國際企業孵化器與法國合作探索出了「政府支持、機構對口、對等支持、互惠共贏」的合作模式。
3、科技部火炬高技術產業開發中心要求:孵化器的國際化發展,必須圍繞在孵企業的國際化需求,研究和確立孵化器自身的國際化功能定位。
4、完善在國際化發展中對先進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的運行機制,建立幫助企業開展國際專利保護、國際標准認定和解決國際技術、貿易糾紛等工作體系,以提高孵化器自身對國際信息的加工處理能力,促進在孵企業國際競爭力的提升。
二、中國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發展趨勢
中國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發展已形成自己的特色並開始呈現多種形態。孵化器正朝著形式多樣化、功能專業化、投資主體多元化和組織網路化方向發展。
2. 入駐創業孵化器都有些什麼要求
(一)運營機構或者管理單位應當為依法注冊、合法經營的企、事業法人單位,在其運營的創業孵化載體內有固定辦公場地,並配備三名以上專職從事創業服務工作的管理人員;
(二)場地及設施能夠滿足孵化創業實體的要求,面積不少於2000平方米;
(三)場地產權清晰或者租賃備案手續完備,且入駐的創業實體可在房屋租賃部門辦理租賃備案手續;場地作為孵化載體用途使用(租用)剩餘期限不少於3年,在使用期內不得變更或者變相改變用途;
(四)入駐創業實體不少於30家;
(五)具備通訊、網路等辦公條件,設置會議場地、商務洽談、創業培訓等公共服務功能區,面積不少於50平方米;
(六)日常管理服務等規章制度健全,具備為入駐創業實體提供開業指導、政策咨詢、風險考核、項目推介、融資支持、跟蹤扶持等創業服務的能力。
(2)如何用國家網路安全基地孵化器擴展閱讀:
申請材料:
1、創業實體入駐申請表;
2、申請入駐實體的創業規劃書;
3、創業實體入駐協議;
4、入駐實體工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明復印件;
5、入駐實體法人身份證、學歷證明復印件(加蓋企業公章);
6、入駐實體吸納人員花名冊及勞動合同或見習合同(加蓋企業公章);
7、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入駐實體數據月統計表(加蓋企業公章);
8、入駐實體每年納稅證明材料。
3. 科技孵化器主要是干什麼的
科技企業孵化器(也稱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以下簡稱創業中心)是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養高新技術企業和企業家為宗旨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創業中心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區域創新體系的重要核心內容。
1、創業中心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為入孵企業提供研發、中試生產、經營的場地和辦公方面的共享設施,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財務、融資、市場推廣和培訓等方面的服務,以降低企業的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企業的成活率和成功率,為社會培養成功的科技企業和企業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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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科技孵化器,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要有一個孵化企業進駐的物理空間,即一定面積的孵化基地,這個物理空間具有長期由企業孵化器管理機構管理的屬性,而不論其產權如何,都能長期用作企業孵化基地。
這個孵化基地要考慮到孵化企業的不同特點,分成不同規模的孵化單元,每一個孵化單元都應具備基本配置,包括幾條電話線用於電話、傳真等,動力電、照明電插座,有線電視及Internet網路介面等。
另外,這個孵化空間要有公用孵化區,在公用孵化區內裝備有一定的基礎設施、設備,並向孵化企業提供共享服務,包括文訊、電訊、收發、保安、會議、接待、秘書等服務。
2、擁有一個健全的軟服務體系。其內容包括會計、法律、信息、融資、擔保、宣傳、商業計劃、培訓計劃、培訓教育、市場營銷、技術創新和企業經營管理顧問等服務。
這種服務一般採取三種形式:
一是企業孵化器自身提供的服務,
二是企業孵化器與社會機構聯辦的服務,
三是引進社會中介機構提供的服務。
4. 如何打造科技企業孵化器
打造科技企業孵化器需有以下幾個要素:
有平台。一般來講科技企業孵化器有專門的辦公場所,組建成立科技孵化管理委員會,負責孵化器建設的領導、管理和協調。根據其服務功能,重點打造「科技信息服務、企業創業服務、科技人才服務和科技成果轉化服務」等四大平台。科技孵化器的主要工作抓手包括整合本地的產業研究院、重點實驗室、工程中心、技術中心、專業鎮創新中心、公共實驗室等科技支撐平台資源。
有機構。根據科技企業孵化器所服務對象的需要,在孵化器內全力滿足企業創新發展的需要,積極吸引促進支撐區域服務競爭力構建的配套服務機構,比如在企業實施技術創新過程中,引入為開展檢索、查詢、實驗、測試、標准、中試等活動提供設備、儀器、場地、咨詢、認證和技術指導等專業性服務的各類公共服務機構群體,企業發展過程中需要的技術、市場、信息、培訓、商務、法律、金融、會計等各類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可以幫助企業利用社會服務規避技術風險、降低開發成本、縮短研發周期和提高創新效率。
有人才。一方面要有為科技創新突破發展做領軍和中堅的業內專家、技術骨幹,這類人才可通過積極促成企業與知名科研院所洽談合作,建立海歸人才創業基地、高端人才創新創業實踐基地等方式來引入。另一方面也要有符合本地企業發展的技術人才,這類人才可通過建立科技孵化器人才培訓基地來發展。主要培養途徑包括組織孵化企業與本地科研院所或行業知名研發機構形成專業人才定向培養,並對在校學生提供實習機會;針對本地主導產業開設相應專業課程、技術培訓,聘請高級技師及工程師親自授課;與高等院校合作加強對科技企業孵化器經營者和管理骨乾的培訓。
有資金。搭建投融資服務平台。建立市區(縣)科技人員創業孵化基金,利用市級「科三費」建立科技企業創業引導資金,實施政府、孵化器、創業者三者聯動,共同參與風險投資。鼓勵和吸引民間資本、國內外大公司、大企業和風險投資機構等以各種形式投入孵化器,為在孵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和信用擔保等。加快培育技術產權交易市場,建立風險投資與退出機制,同時支持具備條件的企業進入國內和國際資本市場。為產業轉型升級發展提供各大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支持,運用信貸、信託、租賃、保險、擔保等金融工具,探索成立產業扶持基金,對有潛力的中小企業及優質項目進行資金扶持,幫助中小企業解決融資難等問題。
有機制。規范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與考核機制。入孵項目應符合國家產業政策,以地方規劃重點產業為主,環境污染小,易治理,能耗低,產品附加值高,市場前景好;入孵流程為:企業(自然人)申請——入孵評估——入孵核准——入孵簽約;企業具備科委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或年產值(或固定資產、流動資產)達標,則遷出孵化器;探索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評價考核指標體系,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和科技發展規律,建立科技企業孵化器優勝劣汰的動態管理機制。通過對科技企業孵化器服務功能、服務質量、創業成功率、在孵企業成長速度、畢業企業質量和水平、科技資源的聚集和轉化、創業資本的吸引和使用以及產生的經濟、社會效益等方面的評價考核,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業化發展。
5. 科技孵化器應具備的基本條件和功能是什麼
一、科技孵化器應具備的條件
科技孵化器是以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培養高新技術企業和企業家為宗旨的科技創業服務機構。創業中心是國家創新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區域創新體系的重要核心內容。
科技孵化器分為四個階段:原理成果,模型成果,工業成果,成熟成果。與風險投資的萌芽期,成長期,擴張期,成熟期四個時期分別相對應。
作為一個科技孵化器,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首先,要有一個孵化企業進駐的物理空間,即一定面積的孵化基地,這個物理空間具有長期由企業孵化器管理機構管理的屬性,這個孵化基地要考慮到孵化企業的不同特點,分成不同規模的孵化單元,每一個孵化單元都應具備基本配置,在公用孵化區內裝備有一定的基礎設施、設備,並向孵化企業提供共享服務,包括文訊、電訊、收發、保安、會議、接待、秘書等服務。
其次,擁有一個健全的軟服務體系。其內容包括會計、法律、信息、融資、擔保、宣傳、商業計劃、培訓計劃、培訓教育、市場營銷、技術創新企業經營管理顧問等服務。
第三,擁有一支具有豐富的產品開發、項目管理、市場營銷和企業管理經驗的企業孵化器管理隊伍。
所以,科技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為以經慎重選拔進入企業孵化器的新建企業提供具有豐富服務內容的孵化空間和各種企業及項目相關信息,幫助企業制訂產品開發、市場營銷、人力開發等企業發展計劃,組織必要的咨詢與培訓以提高創業者的各種技能,促進企業快速成長,使孵化企業能在幾年內離開企業孵化器獨立經營。
二、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主要功能
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主要功能是以科技型創業企業(以下簡稱在孵企業)為服務對象,通過開展創業培訓、輔導、咨詢,提供研發、試制、經營的場地和共享設施,以及政策、法律、財務、投融資、企業管理、人力資源、市場推廣和加速成長等方面的服務,以降低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企業的成活率和成長性,培養成功的科技企業和企業家。
孵化器一般應具備四個基本特徵:一是有孵化場地,二是有公共設施,三個是能提供孵化服務,四個是面向特定的服務對象—新創辦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6. 企業申請認定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應具備哪些條件
企業申請認定國家級 科技企業 孵化器 ,應具備下列條件:
(1)發展方向明確。
(2)領導團隊得力,機構設置合理,管理人員中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佔90%以上,接受 孵化器 專業培訓的人員比例達30%以上。
(3)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場地使用面積達20000平方米以上(專業 孵化器 達1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在孵企業使用的場地(含公共服務場地)佔75%以上。孵化場地面積的擴大,依據可自主支配性和在孵企業使用性的原則確定。
(4)可自主支配場地內的在孵企業達80家以上(專業 孵化器 的在孵企業應達50家以上)。
(5)累計畢業企業達到25家以上。畢業企業和在孵企業提供的就業崗位超過1200個(專業 孵化器 的畢業企業15家以上,畢業企業和在孵企業提供的就業崗位超過800個)。
(6) 孵化器 中的在孵企業應有30%以上已申請專利。
(7)在孵企業中的大專以上學歷人數應占企業總人數的70%以上。
7. 孵化器怎麼使用
一、使用方法
1、使用前要保證電源安全;選擇正常的蛋;不能孵化器規定的盛蛋總重量;把機器放在房間里,溫度保持在14~30℃,房間不能有化學品、震動性大的物品。
2、在准備孵化前16~24小時左右要給孵化器接通電源運行,並且孵化器內的水槽不要加水。
3、運行16~24小時之後,開始加水,水位不能超過標示(A,B),水位在50%~65%。4mm水深以下。加好水後,把已選好的蛋放入柵網上。
4、把孵化器蓋好,把底合上,通電測試機器是否正常,發出響聲則是不正常的表現。
5、2分鍾後,紅色指示等發亮,說明孵化器開始加熱;8分鍾左右,孵化器的指示燈會一閃一閃的,說明進入恆溫工作。
6、每天檢查水槽內的水位,水少了,就要及時加水。一個水槽內加水,濕度在50-60%,兩個水槽加70-85%。水深在水槽內不高8mm。水位不要超過兩個水槽面。
7、第三天開始每天早晚或間隔12小時翻蛋一次,保證一天最少二次翻蛋,翻蛋角度180度,把蛋的另一面朝上,在翻蛋的時候,把機器內的蛋,中間的放邊緣,邊緣的放中間,這樣有利提高孵化率,翻蛋的同時也要檢查水槽內的水。
8、每次孵化時,最後兩天不用翻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