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大家如何看待網路虛擬的問題感覺網路是欺騙人的一個平台....
呵呵,這個是看大家自己的控制能力的,知道是騙人的就不要去信
B. 虛擬網路與真實慈善 作文800字
200天意味著什麼?200天意味著我們的學習時間已不足7個月,意味著我們的高考越來越近了,意味著我們是時候彌補當年的不甘了。然而對我們來說,高考並不是一場戰役,更不是對未來的審判。我們不應該把高考當作未來的賭注,而應該把它當作一次重新選擇的機會,在今天200天動員大會的班會上,我不想說太多勵志的話,我今天想跟大家談談兩個主題:心態與拼搏
我先從心態說起:作為復讀生的我們面對高考必須要保持一個良好的心態,我們不應該給自己太多的壓力,要記住,選擇復讀並不是要我們完成某一個人或家庭的夢想,我們無須背負太多的包袱,以一顆平常心來面對接下來的200天所有的困難,所有的不如意。但是對於復讀生來說沒有壓力不現實,誰也無法體會復讀生所要面對壓力時的急躁與不安,但是我們要明白急躁與不安只會讓自己沉淪,讓自己痛苦不堪。復讀之路難免會遇到不同大小的挫折,我們沒有選擇,我們必須克服,保持良好的心態。我們要明白復讀並不只是彌補,更應該是改變自己,在復讀中學習面對,在復讀中學習調整,讓自己更加強大。
第二個我想說的是拼搏:你們真的夠拼嗎?我想大家心裡肯定有一個問題,那就是每天的學習時間完全不夠。那我只能說你還不夠拼。我們可以來算算,現在每個寢早上起床大概在6:10左右,如果我們每天能夠提前到5:50起床,我們就有多餘的20分鍾時間可以用來記單詞,大概是15個,第二天用5分鍾來回顧前一天所記得單詞,那麼平均大概每天可以記12個,這樣在接下來的200天,我們可以完成2400個單詞的記憶,然而高考單詞也就3500個,那麼你所利用的早上20分鍾可以輕松擺平三分之二的單詞記憶。不要跟我說這個不實際,我只能說你不夠拼。當然我沒有資格說這些,但我現在正在朝著這個方向走,我相信這不算晚。我們再來看看,我們現在很多人都是每天洗一個澡,但是如果我們能利用起來,弄成兩天洗一個澡。那麼我們可以在放學是利用45分鍾進行有效的學習,那麼一個月將是15個課時,7個月是105個課時,這樣算來相當於比別人多寫了三本參考書。你也不用跟我說這個不實際,我只能說你還是不夠拼。高考拼的就是意志力,你要明白「天道酬勤」在剩下的200天里我們必須做到拼搏。
200天,我們還有時間,一切都不算晚,你們做好拼搏的准備了嗎?
C. 網路是虛擬性的,也具有真實性,談談你如何看待網路
網路兼而有之,虛擬是因為它只是一種寄託而離開電腦跟前你就會發現空虛。在網路之中越覺得快樂在現實中越覺得煩有事沒事就想往電腦跟跑上上網雖然沒事可干但久而久之就會成為一種習慣。真實性在於你找到了釋放的寄託
D. 你怎樣看待虛擬的網路
網路的虛幻是人們對它的想像,在現實中無法實現的東西就在網路上對其虛擬化,這可以是一個很好的心裡平台,重點是要把握好尺度,不要把網路中的虛擬帶入到生活中來,現實畢竟是現實....要分清楚.現實中的東西網路中也不會有。
E. 我們要怎樣去看待網路的虛擬與真實
真真假假……假假真真……這個世界本來是個謊言的世界……不要說網路上的東西是不是真!我們現實生活中都會有一些騙風盛行……
總之不要相信網路上的東西,看著辦吧!
F. 關於不能將網路募捐視為不受法律規制的虛擬世界是怎麼說的
2016年9月1日,慈善法正式實施,網路慈善被正式納入法治調整范疇。之後不久,經民政部遴選指定,13家網路募捐平台成為首批官方認定的互聯網募捐信息平台,標志著網路募捐規范化監管的開始。
對於備受關注的個人求助問題,慈善法沒有作出明確規定。參與慈善法起草的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代表認為,「個人求助屬於公民個人的權利,法律沒有禁止個人求助,但我們要提醒愛心人士對陌生人的求助保持理性。」
鄭功成代表同時強調,千萬不能將網路個人募捐視為不受法律規制的虛擬世界。個人求助雖然不在慈善法約束范圍內,但如果其中涉及欺詐,我國的慈善法、刑法都有明確的規定,欺詐性的募捐行為也是詐騙行為,可以依據刑法定罪。所以,個人通過網路求助應當實事求是,一旦出現欺詐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G. 「羅爾事件」後該怎樣看待網路捐款
網路募捐性質如何認定?
在深圳羅爾網路捐贈事件中,僅依靠個人和一家沒有慈善資質的公司發布的兩篇微信文章,就在幾天內募集到200多萬元捐贈款。這讓人見識到國內網路捐助的蓬勃力量。
中國慈善聯合會發布的報告顯示,2015年我國個人捐贈達到169.30億元,其中,個人小額捐贈(單筆金額在人民幣1萬元以下)的總額從2014年的58.6億元上升到75億元。而國內主要網路捐贈平台共籌款9.66億元,較2014年增長127.29%。
然而,快速增長的網路慈善卻常常「遇人不淑」。去年6、7月間,4歲南京重病女孩柯某獲648萬余元捐款,但其父母卻被質疑濫用捐款,有數十名網友以涉嫌「詐捐」的名義報案,要求返還善款。
公眾號、朋友圈等社交圈中,時常會遇到各類求助信息,有的是患病求醫療費、有的是貧困求學費……感動之下,動手轉發或解囊相助的很多,但當事人如此募捐是否合法?信息發布方是否需要具有相關資質?
「按照慈善法的規定,個人進行公開慈善募捐,應當與慈善組織合作。」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賈西津說,個人和不具有慈善資質的公司在自己的平台上發布具體個人的求助信息屬於「個人求助」,而非慈善法規定的慈善募捐,法律並不禁止個人求助。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教授楊思斌則認為,個人求助是在有限空間內進行的私人行為,但是通過互聯網公眾號轉發就帶有了公共性,而「羅爾事件」中小銅人金融服務有限公司並非慈善組織,本身沒有公開募捐資格,該公司的行為是否屬於「不具備公開募捐資格的組織或者個人開展公開募捐」,要由執法部門根據事實來認定。
信息披露怎樣避免「魚目混珠」?
「羅爾事件」之所以遭遇輿論圍剿,是由於部分重要信息未向公眾披露。互聯網時代,網路慈善最怕信息失實失真。記者梳理近年來網路上出現的多個網路募捐熱點事件發現,輿論都在聚焦信息的真實性。
信息披露不充分。比如「羅爾事件」中,羅爾只提及女兒的遭遇、妻子長期沒有工作、父親得重病等信息內容,而未披露其家庭有房有車,以及白血病女兒的治療費用情況。
無中生有說假話。去年8月,廣西防城港市一女子利用天津濱海新區爆炸事件,謊稱家人遇難,不僅騙取了數千網民同情,還詐騙近10萬元捐款。
部分真實但「借雞生蛋」。去年10月,安徽利辛女子李某自稱下班路上為救女童而被惡犬咬成重傷,收到數十萬善款。後經調查,李娟其實是在男友的狗場被咬傷的。從「見義勇為」到「騙捐善款」,輿論嘩然。
家有難事向社會求助無可非議,但前提是信息披露必須真實。廣東融方律師事務所律師呂勝柱說,「羅爾事件」表面上看是信息不對稱、溝通不暢通等問題,實則暴露了現有募捐體系缺乏必要的信息證實機制,仍待規范。
艾瑞咨詢分析師李超認為,網路募捐突破了傳統募捐的時空限制,傳播快、影響大、互動強、效率高,可及時有效地為受助者排憂解難。但網路的虛擬性和開放性使得募捐信息真假難辨,這就需要提供空間服務的網路平台具有較高的甄別募捐信息真偽的能力,在信息發布前進行核實驗證,讓受捐者盡量披露更多的個人真實信息資料,並及時公布資金的使用情況。
呂勝柱表示,根據國家網信辦2015年發布的《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的相關條款,平台要對用戶實行實名制管理,如果網路平台出現詐騙、誹謗等事故,平台如未能提供溯源用戶的實名信息,要承擔相應責任。隨著網路募捐的普及與社會慈善需求的擴大,募捐平台的數量也將越來越多。對於網路募捐平台的管理,宜從事前逐步發展到事中事後監管,比如對於網路募捐的信息公開與操作規范制定硬性要求,對接公眾的知情權與監督權。
監管如何平息「花錯錢」焦慮?
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47.4%的受訪者曾通過網路平台參與過捐款,僅28.5%的受訪者信任網路捐款中的慈善組織或募捐個人,62.4%的受訪者擔憂網路募捐存在詐捐、騙捐的潛在風險。
今年慈善法實行後,民政部通過了首批13家慈善互聯網募捐平台。在不少法律界專家看來,13家「正規軍」之外,不少帶有慈善籌款性質的網路互助平台,以及利用微信朋友圈、網路論壇等形式發起的「個人求助」行為等,均面臨資金監管公信力缺乏的問題。
記者調查發現,不少類似案例共同點是「個人求助」者發布信息後,常利用個人賬戶接收善款,在缺乏第三方監督制約的情況下,即使求助的情況如病情屬實,也可能面臨質疑。
近年來,發展迅速的網路互助平台也面臨這樣的尷尬:資金善款流向缺乏公信力的第三方監管。在當前行業仍缺乏監管細則的情況下,不少網路互助平台的資金監管常受到網友質疑。保監會於11月發布消息稱,網路互助平台不具備保險經營資質及相應風險控制能力,其資金風險、道德風險和經營風險難以管控,容易誘發金融風險。
螞蟻互助創始人廖曉平說,網路互助平台多處於經營灰色地帶和監管真空地帶,希望監管部門推進設定行業行為准則,制定相關監管規則,對潛在風險進行管控。
「網路募捐是個新生事物,希望這次事件成為相關制度完善和成長的契機,更好監督和管理網路募捐資金的使用。」廣東南方福瑞德律師事務所律師向蘭金說。
H. 網路虛擬.怎麼對待
虛擬的網路一定要用平常心對待!
不要太相信它.有幸就能在網路里找到真朋友、真愛!
I. 虛擬網路是客觀的還是主觀的我們應該如何對待
你是學哲學的嗎 我可是學計算機的 並且還是網路方面的
我可以告訴你 它是個客觀的產物
網路好的方面我們應該積極地對待
不好的方面我們要打擊
什麼是好的 什麼是壞的
自己有個量
J. 請問法律上如何定義網路捐助
1.是否盈利性質,是由創建者決定的。你要是想以此作為商業性質的,那就是營利性網站。
2。單純收取的管理及維護費,在一定限度之內,且是成員自願的話,不是營利性質。比如說,基金會是慈善性的,但為了維持運轉,他也需要一定的資金,從哪裡來?就是成員的捐贈。
3。法律上沒有專門定義這個贊助的。一般情況下,只要你的網站符合:僅內部成員交流、不對外進行商業活動(比如廣告業務)。那麼,你就不用擔心網站的性質。
4。維護正常的網站運行,資金一般就是三個途徑,一是自己負擔;一是商業運作;一是成員共同捐贈款項。 你可以用第一,第三種途徑,但最好跟成員先商議,然後訂立一份協議,這樣就有約束力了。慢慢就形成了穩定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