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國家堅持網路安全與信息化發展並重,遵循積極利用、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確保安全的方針,推進網路基礎設施建設和互聯互通,鼓勵網路技術創新和應用,支持培養網路安全人才,建立健全網路安全保障體系,提高網路安全保護能力。
《網路安全法》的出台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它是全面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相關決策部署的重大舉措,是我國第一部網路安全的專門性綜合性立法,提出了應對網路安全挑戰這一全球性問題的中國方案。
此次立法進程的迅速推進,顯示了黨和國家對網路安全問題的高度重視,是我國網路安全法治建設的一個重大戰略契機。網路安全有法可依,信息安全行業將由合規性驅動過渡到合規性和強制性驅動並重。
(1)2021年國家網路安全新規擴展閱讀:
網路空間逐步成為世界主要國家展開競爭和戰略博弈的新領域。我國作為一個擁有大量網民並正在持續發展中的國家,不斷感受到來自現存霸主美國的戰略壓力。
這決定了網路空間成為我國國家利益的新邊疆,確立網路空間行為准則和模式已是當務之急。現代國家是法治國家,國家行為的規制由法律來決定。
《網路安全法》中明確提出了有關國家網路空間安全戰略和重要領域安全規劃等問題的法律要求,這有助於實現推進中國在國家網路安全領域明晰戰略意圖,確立清晰目標,釐清行為准則,不僅能夠提升我國保障自身網路安全的能力,還有助於推進與其他國家和行為體就網路安全問題展開有效的戰略博弈。
2. 2021年發布實施的網路安全法律法規的全稱
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我們現在所處的是一個網路化的時代,生活的各個部分已經離不開網路了。但是這也帶來了很大的安全隱患,越來越多的犯罪分子已經通過網路犯罪得手了。為此我國特意出台相關的法律即網路安全法。
3.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公布了什麼新規定
10月8日起,「群聊」將有新規。
昨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10月8日起施行。
屆時,微信、QQ等互聯網群組信息服務提供者須設定群組成員人數上限、個人建群上限和參加群數上限等。
新規明確,今後,平台方應當根據自身服務規模和管理能力,合理設定群組成員人數上限、個人建群上限和參加群數上限。同時,按照「後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原則,對使用者進行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對互聯網群組實行分級分類管理,並建立使用者信用等級管理體系。此外,平台方還要根據群組規模類別,分級審核群組建立者建群資質,完善建群、入群等審核驗證功能,並設置惟一群組識別編碼。
「群主」「群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即「誰建群誰負責」「誰管理誰負責」。對於違法違規的互聯網群組,由平台方依法依約採取警示整改、暫停發布、關閉群組等處置措施;對於違法違規的群組建立者、管理者,由平台方依法依約採取降低信用等級、暫停管理許可權、取消建群資格等管理措施。同時,平台方要建立黑名單管理制度,將違法違約情節嚴重的群組及建立者、管理者和成員納入黑名單管理。
依據《公眾號管理規定》,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包括通過公眾賬號發布文字、圖片、音視頻等信息的服務。公眾賬號指在各類社交網站和客戶端開設的用戶公眾賬號,如騰訊微信公眾號、新浪微博賬號;網路的百家號、網易的網易號,今日頭條的頭條號、騰訊的企鵝號、一點資訊的一點號等;在花椒、映客等直播平台和秒拍、快手等短視頻平台開設的用戶公眾賬號;在知乎、分答等互動平台開設的對公眾答復的用戶公眾賬號也包含在內。
依據規定,公眾賬號平台及使用者都應嚴守網路知識產權及新聞信息轉載保護相關規定,依法轉載信息。
規定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注冊使用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發布政務信息或公共服務信息。同時,明確只有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資質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才可以通過開設的用戶公眾賬號采編發布新聞信息。
4. 網路安全政策
法律分析:國家對網路安全行業越來越重視,未來人才培訓和產業規模發展前景可觀,如何規范,保障網路安全行業健康發展,國家出台了一系列相關法規政策:
2016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於2017年6月1日開始實施。主要強調了金融、能源、交通、電子政務等行業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建設,是我國第一部網路空間管理方面的基礎性法律。
2017年1月:《關於促進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意見要求要加快完善市場准入制度,提升網路安全保障水平,維護用戶合法權益、打擊網路違法犯罪、增強網路管理能力,防範移動互聯網安全風險。
2018年3月:《關於推動資本市場服務網路強國建設的指導意見》,意見重點強調要推動網信事業和資本市場協調發展,保障國家網路安全和金融安全,促進網信和證券監督工作聯動。
2019年3月:《中央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辦法》,將網路安全納入考核范圍。
201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密碼法》,將規范密碼應用和管理,促進密碼事業發展,保障網路與信息安全,提出了國家對密碼實行分類管理。
2019年5月24日:《網路安全審查辦法(徵求意見稿)》,由國家網信辦發布。
2019年7月2日:《雲計算服務安全評估辦法》,由國家網信辦、發改委、工信部及財政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一條 為了保障網路安全,維護網路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本法。
5. 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是什麼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是什麼
1、《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是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是國家網路安全的基本制度、基本國策,是實現國家對重要網路、信息系統、數據資源實施重點保護的重大措施,是維護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重要手段。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網路安全法的特徵有什麼
1、機密性。是指信息不泄露給非授權的個人、實體和過程,或供其使用的特性。在網路系統的各個層次上都有不同的機密性及相應的防範措施。
2、完整性。是指信息未經授權不能被修改、不被破壞、不被插入、不延遲、不亂序和不丟失的特性。
3、可用性。是指合法用戶訪問並能按要求順序使用信息的特性,即保證合法用戶在需要時可以訪問到信息及相關資料。
6. 網路安全審查辦法(2021)
第一條為了確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供應鏈安全,保障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維護國家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數據安全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制定本辦法。第二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網路平台運營者開展數據處理活動,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按照本辦法進行網路安全審查。
前款規定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網路平台運營者統稱為當事人。第三條網路安全審查堅持防範網路安全風險與促進先進技術應用相結合、過程公正透明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事前審查與持續監管相結合、企業承諾與社會監督相結合,從產品和服務以及數據處理活動安全性、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等方面進行審查。第四條在中央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領導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廣播電視總局、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保密局、國家密碼管理局建立國家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制。
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制定網路安全審查相關制度規范,組織網路安全審查。第五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的,應當預判該產品和服務投入使用後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部門可以制定本行業、本領域預判指南。第六條對於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的采購活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應當通過采購文件、協議等要求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配合網路安全審查,包括承諾不利用提供產品和服務的便利條件非法獲取用戶數據、非法控制和操縱用戶設備,無正當理由不中斷產品供應或者必要的技術支持服務等。第七條掌握超過100萬用戶個人信息的網路平台運營者赴國外上市,必須向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申報網路安全審查。第八條當事人申報網路安全審查,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報書;
(二)關於影響或者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分析報告;
(三)采購文件、協議、擬簽訂的合同或者擬提交的首次公開募股(IPO)等上市申請文件;
(四)網路安全審查工作需要的其他材料。第九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應當自收到符合本辦法第八條規定的審查申報材料起10個工作日內,確定是否需要審查並書面通知當事人。第十條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相關對象或者情形的以下國家安全風險因素:
(一)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者破壞的風險;
(二)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害;
(三)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
(四)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
(五)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竊取、泄露、毀損以及非法利用、非法出境的風險;
(六)上市存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核心數據、重要數據或者大量個人信息被外國政府影響、控制、惡意利用的風險,以及網路信息安全風險;
(七)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網路安全和數據安全的因素。第十一條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認為需要開展網路安全審查的,應當自向當事人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審查,包括形成審查結論建議和將審查結論建議發送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部門徵求意見;情況復雜的,可以延長15個工作日。第十二條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應當自收到審查結論建議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書面回復意見。
網路安全審查工作機製成員單位、相關部門意見一致的,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以書面形式將審查結論通知當事人;意見不一致的,按照特別審查程序處理,並通知當事人。
7. 網路安全法將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是怎麼回事
網路安全法將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微博等未經許可不得提供新聞信息服務、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超50條將入罪、民用無人機擁有者須實名網路登記……6月1日起,一批新規將影響我們的生活。
新修訂《農葯管理條例》鼓勵逐步減少農葯使用量
新修訂的《農葯管理條例》6月1日起施行。《條例》規定,實行農葯生產許可制度,明確農葯生產企業應當具備的條件,並規定由省級農業部門核發農葯生產許可證,實行農葯經營許可制度,對高毒等限制使用農葯實行定點經營制度。《條例》還規定,劇毒、高毒農葯不得用於蔬菜、瓜果、茶葉、菌類、中草葯材的生產。通過推廣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先進施葯器械等措施,逐步減少農葯使用量,對實施農葯減量計劃、自願減少農葯使用量的給予鼓勵和扶持。
非法獲取、出售公民個人信息超50條將入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6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釋明確,向特定人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通過信息網路或者其他途徑發布公民個人信息的,應當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司法解釋明確,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等個人信息五十條以上的,即構成犯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出新規
《國務院關於修改〈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征地補償和移民安置條例〉的決定》自6月1日起施行。《決定》將《條例》第二十二條修改為:「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徵收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實行與鐵路等基礎設施項目用地同等補償標准,按照被徵收土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准執行。」
8.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網路安全的定義
⽹絡安全,通常指計算機⽹絡的安全,實際上也可以指計算機通信⽹絡的安全。計算機通信⽹絡是
將若⼲台具有獨⽴功能的計算機通過通信設備及傳輸媒體互連起來,在通信軟體的⽀持下,實現計
算機間的信息傳輸與交換的系統。⽽計算機⽹絡是指以共享資源為⽬的,利⽤通信⼿段把地域上相
對分散的若⼲獨⽴的計算機系統、終端設備和數據設備連接起來,並在協議的控制下進⾏數據交換
的系統。計算機⽹絡的根本⽬的在於資源共享,通信⽹絡是實現⽹絡資源共享的途徑,因此,計算
機⽹絡是安全的,相應的計算機通信⽹絡也必須是安全的,應該能為⽹絡⽤戶實現信息交換與資源
共享。
如今這個互聯⽹時代,⼈⼈都離不開⽹絡,個⼈信息安全成為了⾮常重要的課題,⽹絡安全不僅關
繫到個⼈,更關繫到企業、社會、國家的安全。⽹絡安全也越來越受到重視,也有越來越多的⼈從
事⽹絡安全相關的⼯作,因為起步⽐較晚,市場上⼈才缺⼝⾮常嚴重,所以⽹絡安全⾏業的薪資待
遇也很好!
⽹絡安全是⼀個發展前景⾮常好的⾏業!
看待⼀個事物的前景,本質上其實是都是考察這個⾏業的薪資、⾏業現狀、未來發展等⽅⾯。
還有
⼀個很重要的就是國家政策,有了政策的東⻛,發展速度肯定是前所未有的。
研究⽹絡安全⾏業的前景,其實就是想要給⾃⼰找⼀份好⼯作。當我們選擇⼀份⼯作時,主要就是
看⼯作的薪資⽔平如何、有沒有發展前景、未來薪資⽔平這三個⽅⾯。
IT⾏業⾥的⽹絡安全的發展前景到底怎樣?薪資的多少直接決定了⼤家的⽣活⽔平和⽣活質量,誰沒有幻想過⾃⼰年薪百萬、
住豪宅別墅、開豪⻋呢?
之前,獵聘聯合上海控安推出了《2021中國⽹絡安全與功能安全⼈才⽩⽪書》。改⽩⽪書基於獵聘
平台5200萬+中⾼端⼈才,系統性分析了⽹絡安全與功能安全領域的⼈才畫像、⾏業及地域供需以
及⾏業薪酬、發展情況等等。
9. 國家網信辦出台公眾賬號管理新規,重點打擊哪些行為
國家網信辦1月22日發布新修訂的《互聯網用戶公眾賬號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2月22日起施行,重點強調打擊虛假信息、虛假流量等違法違規行為。
在打擊虛假流量問題方面,新規定指出,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應當建立公眾賬號監測評估機制,防範賬號訂閱數、用戶關注度、內容點擊率、轉發評論量等數據造假行為。平台對用戶注冊後超過六個月不登錄、不使用的公眾賬號,可以根據服務協議暫停或者終止提供服務。
公眾賬號生產運營者不得操縱利用多個平台賬號,批量發布同質信息內容,生成虛假流量數據,製造虛假輿論熱點;不得編造虛假信息,偽造原創屬性,標注不實信息來源,歪曲事實真相,誤導社會公眾;不得以有償發布、刪除信息等手段,實施非法網路監督、營銷詐騙、敲詐勒索,謀取非法利益。
(9)2021年國家網路安全新規擴展閱讀:
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落實主體責任的辦法
新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新增了生態治理、數據保護、個人信息保護、知識產權保護、信用評價、分級分類管理等平台主體責任。
在此基礎上,新規定針對賬號分類注冊、真實身份注冊、主體資質核驗、賬號交易買賣、打擊網路謠言、賬號運營規范、數據流量造假等突出問題新增了多個條款。此外,公眾賬號信息服務平台還應當加強對本平台公眾賬號信息服務活動的監督管理,及時發現和處置違法違規信息或者行為。
10. 中國網路安全法生效了嗎
2016年11月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於6月1日正式生效,引發外媒關注。
5月7日,江西現代職業技術學院師生在「青少年網路安全戰車」上參與互動游戲,學習了解網路信息安全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