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路侵權證據如何公證
網路證據實質上即為電子證據,它是以數字的形式保存在計算機存儲器或外部存儲介質中,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數據或信息。它具有易被刪除性、易被修改性和能夠被無限復制性的特點。在知識產權網路侵權案件中,網路證據是通過公證機構保全固定的。由於法律對網路證據保全公證沒有具體的規定,司法實踐中,網路證據保全公證存在著種種瑕疵,影響了公證文書的證明力。本文作者結合審判實踐,對網路證據公證保全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以求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完善網路證據保全公證。
網路證據保全公證應避免選擇與當事人有關聯的地點、電腦、操作人進行網路操作。網路證據保全公證最好選擇在公共地點,電腦最好用公證機構提供的電腦,上網操作人應選擇與當事人無關聯的人或者公證機構指定的專家進行上網操作。
根據網路證據的特點制定相應的網路證據保全公證的操作程序。網路證據保全公證應對公證的程序進行規范,如計算機的選擇、操作人的選擇、開機前的檢查、硬碟的格式化處理、上網的過程、證據下載的過程等要有具體的規定。
建立網路證據保全公證專家庫。
B. 網路證據保全公證
法律分析:為保證證據取得方式的合法性、證據內容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根據網路電子數據的特點,在起訴前最好的取證方法是向當地公證處申請證據保全公證。經過法定程序公證證明的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文書,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除非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證明。同時要注意的是,公證處製作的公證書,應特別注意詳細地說明取證的過程,包括時間、地點、上網方式、瀏覽程序、實施下載列印等過程,以增加該公證證據證明力度。
法律依據:《公證程序規則》 第二十二條 公證事項由當事人住所地、法律行為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處管轄。當事人的住所地比較容易界定,但由於網路行為具有無限延伸性和超越地域性的特點,哪裡是網路侵權行為發生地則很難確定,我們可以參照法院在審理類似案件的管轄權的區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九條 侵權行為的訴訟由侵權行為發生地的法院管轄。一般法院都以實際取證地點作為侵權行為的發生地,以此來確定侵權案件管轄權。
C. 怎麼為網路侵權證據作公證
可以做 保全證據公證;
保全證據公證是指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法對與申請人權益有關的、有法律意義的證據、行為過程加以提取、收存、固定、描述或者對申請人的取證行為的真實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保全證據公證可表現為以下幾種形式:現狀保全證據公證、房屋拆遷保全證據公證、建築功能/規劃變更公告保全證據公證、房屋交易事實保全證據公證、隱名購物保全證據公證、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保全證據公證、電話錄音保全證據公證、手機簡訊/電子郵件保全證據公證、網頁內容保全證據公證、文書材料保全證據公證、郵寄送達行為保全證據公證等,
公證機構保全的證據,既包括傳統意義上的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視聽資料、鑒定結論,也包括現代意義上的知識產權證據保全,房地產證據保全和網路證據保全等。另外,保全證據公證是一項非訴訟活動,適用范圍極為廣泛,無論是非訴訟領域,還是訴訟領域;無論是訴前還是訴訟過程中,都可以發揮保全證據公證的作用,能為人民法院和行政機構及時解決糾紛和訴訟提供可靠的法律依據。
保全證據公證申辦所需資料:
1、當事人的基本身份情況(個人需提交身份證明,企業法人需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親自提出申請的提交原件,介紹信或委託書/法定代表人親自提出申請的無需介紹信,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原件、現場人員的身份證明原件及相關職務證明等);
2、證明當事人與所保全事項有利害關系的材料,如合同、訴訟材料等。
D. 網路侵害名譽權怎麼取證
法律分析:可以公證取證。當事人採取公證取證的方式是要在訴訟前或訴訟中由公證機關對涉及網路上相關信息逐一列印並將取得證據的過程予以詳細記錄,形成一份客觀完整的公證書。公證取證時,如果遇到圖形、圖像等聲像文件,還需採用錄音、錄像的方式加以固定,以保證證據的完整性、客觀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條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權利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通知應當包括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及權利人的真實身份信息。
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應當及時將該通知轉送相關網路用戶,並根據構成侵權的初步證據和服務類型採取必要措施;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權利人因錯誤通知造成網路用戶或者網路服務提供者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E. 網路公證是什麼
網路公證是公證機構在互聯網時代的全新工作模式,是公證處通過互聯網信息技術,將公證業務的咨詢、申請、身份驗證、審核、證件查驗、繳費、發放、查詢等所有環節挪至線上,是在確保公證業務規范性的前提下,創建的公證處與辦證當事人之間的公證「高速通道」。
網路公證的發展階段:
公證機構作為提供證明服務的單位,為了更好地發展自身業務,一直在積極運用互聯網思維,提升創新拓展公證服務的能力,不斷開辟新的業務模式。正因於此,公證法律服務與信息技術的結合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通過信息技術為公證服務提供事前咨詢、預約;
公證機構最開始嘗試線上公證的方式是提供咨詢、預約類服務,這是由於在當時的技術條件下,線上辦理公證業務並不可行,故而公證機構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提供公證預約服務。
這種模式在很大程度上給用戶帶來了便利,辦理人可以通過事先預約避免「排長隊、跑斷腿」等問題,對辦理人來說是一大利好。
第二階段,通過信息技術,針對電子證據保全此類特殊業務,提供在線公證服務;
隨著科技的快速發展,在網路上進行創作屢見不鮮,相應地,基於網路的知識產權糾紛數量激增,為了滿足此類公證需求,公證機構上線了「公證存證服務」。
公證存證重點在是「存」、「證」兩個方面。「存」是指公證機構對電子數據進行存儲,避免數據被篡改,保證了數據的完整性。「證」指的是公證機構提供的公證證明服務,在網路糾紛發生後便於取證。
此時的網路公證已經打破了傳統辦證方式必須線下辦理的弊端,但它上線的公證存證仍存在局限,僅能證明存儲後的數據的狀態,確保電子數據並未被篡改,但是對於公證存證前數據在產生、交換、傳輸階段的真實性證明卻束手無策。
第三階段,藉助於移動互聯的發展,通過視頻方式,完成部分公證業務,實現線下「最多跑一次」的服務模式;
隨著移動互聯的普及,人們通過手機即可滿足購物、支付、社交等需求,移動互聯塑造了前所未有的社會生活形態,人們的日常生活無不被潛移默化的影響。
這個過程中,各類移動互聯需求逐漸被激發,公證需求也不例外。為了顛覆傳統公證面對面費時費力的公證模式,公證機構在摸索中上線了視頻通訊公證,公證員通過在公證處內的網路視頻設備,藉助雙向視聽傳輸工具通過視頻的方式在線進行公證行為,最後申請人再自行前往公證處取公證書。
這個階段的網路公證與以往相比,有了極大的提升,它是將公證業務的辦理過程挪至線上,通過視頻通訊工具得以實現!但它並沒有完全實現智慧化,因為申請人在線上網路環境中辦理公證業務後,仍需線下領取公證書。
電子公證技術是公證法律服務與信息技術結合的第四階段的應用,在電子公證技術構建的信息系統中,通過交互設計讓公證機構參與到電子行為對應的電子數據產生、交換、傳輸、存儲的過程,公證機構依據系統中不可抵賴的電子數據證據,便具備了對電子行為提供公證證明的服務能力。
電子公證技術徹底打破了信息化時代,公證員無法越過屏幕進入數字世界的僵局,為公證服務的應用場景提供了無數的可能,是公證機構全面實現智慧化的解決之道。
例如疫情期間,為促進民眾消費而推出的消費券搖號,各大公證處紛紛採用使用了電子公證作為核心技術支撐的公證搖號系統,通過電子公證技術保障電子搖號的過程公平公正,充分保障了搖號發起人與參與人的合法權益。
藉由互聯網信息技術,公證機構由僅支持在線咨詢、預約發展至現今的完全智慧化,逐漸實現了「讓公證觸手可得」的初心,為當事人提供更具便捷性的證明服務,給廣大群眾帶去實實在在的方便。
網路公證的影響:
第一,網路公證的發展,解決了數字世界中數字行為的難以被證明的難題,在預防糾紛,穩定社會方面起到了不可磨滅的作用;
第二,網路公證打破了時間與空間的壁壘,因其開放性以及便捷性,使得公證不再遙不可及,它讓越來越多的人群了解到了公證,在讓公證流行起來這方面發揮著積極影響;
第三,網路公證使得電子公證技術逐漸被了解,在信息爆炸的現今,作為一項底層技術,它在更好地辨別信息的真偽上發揮著不容小覷的作用。
F. 什麼是互聯網公證
互聯網公證:是公證機構在互聯網時代的全新工作模式,是公證處通過互聯網信息技術,將公證業務的咨詢、申請、身份驗證、審核、證件查驗、繳費、發放、查詢等所有環節挪至線上,是在確保公證業務規范性的前提下,創建的公證處與辦證當事人之間的公證「高速通道」。
互聯網公證得以發展,原因有二:
其一,是由於互聯網的高速發展,人們的生活與工作愈來愈依賴於網路,越來越多的行為發生在電子世界中,然而數字行為卻因為看不見摸不著等原因無法進行存證或者證明,此時亟需能夠在網路環境下提供證明的服務;
其二,是因為公證機構傳統業務受外部環境沖擊而迅速萎縮,各公證機構紛紛選擇順應時代潮流,主動利用信息技術拓寬自身所具備的公證證明服務的應用場景,探索公證新模式。
互聯網公證的優點:
第一,高度可靠的證明服務,可保證事後的萬無一失:互聯網公證運用電子公證技術,打破了信息化時代公證員無法越過屏幕進入數字世界的僵局,通過數學邏輯來保障網路行為的真實性,而非人的肉眼,亦或者是經驗,提供的是高度證明服務,妥善解決了由於公證人員不懂電子證據取證技術可能影響公證工作的問題;
第二,互聯網公證可同時滿足不同取證主體的公證申請:由於互聯網公證的開放性,需要有需要辦理公證的人,如:身處異地、殘疾等當事人都可以藉由網路申請、辦理公證,給當事人提供了便利;
第三,互聯網公證以網路為平台,它能滿足網上取證時在線公證的特殊需求:互聯網空間的形成給人們提供各方面的新型生活模式的同時,也帶來了許多新型的公證需求,就比如為了應對網路知識產權糾紛頻發,而上線的公證存證服務;為了抗擊疫情,而上線的遠程視頻公證服務……
第四,相對於傳統公證來講,互聯網公證效率高,費用低:互聯網公證將傳統的公證業務全過程都轉移至線上,辦理效率較以往有了顛覆性的提升,此外,互聯網公證收費較低,對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更友好。
G. 抖音上的證據怎樣公證
1.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資格證明;
2.申請人與保全的證據有利害關系的證明材料;
3.載有申請保全證據的理由,用途和證據取得的方式或者方法的書面說明;
4.與申請保全證據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受理公證申請後,在公證員的監督下,由鄭某操作手機,同時對上述所有相關頁面進行實時截屏、保存,並利用公證處列印機進行列印。
在整理好上述截屏圖後,公證員將其作為附件製作到保全證據公證書中。
互聯網讓人們以更便捷的方式進行信息傳遞、商品交易的同時,由於網路環境產生的數據極容易被改變、滅失偽造甚至毀滅,以電子數據為主要表現形式的證據證明過程成為難題。
電子數據作為一種新型證據類型,對公證提出了新要求。公證服務作為一項預防糾紛的法律機制,也應當積極並與時俱進介入到這些新型的網路空間中發揮其應有的職能作用。
H. 怎樣辦理網路侵權證據公證
網路證據實質上即為電子證據,它是以數字的形式保存在計算機存儲器或外部存儲介質中,能夠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數據或信息。它具有易被刪除性、易被修改性和能夠被無限復制性的特點。在知識產權網路侵權案件中,網路證據是通過公證機構保全固定的。由於法律對網路證據保全公證沒有具體的規定,司法實踐中,網路證據保全公證存在著種種瑕疵,影響了公證文書的證明力。本文作者結合審判實踐,對網路證據公證保全出現的問題進行分析,以求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完善網路證據保全公證。[筆者建議]
網路證據保全公證應避免選擇與當事人有關聯的地點、電腦、操作人進行網路操作。網路證據保全公證最好選擇在公共地點,電腦最好用公證機構提供的電腦,上網操作人應選擇與當事人無關聯的人或者公證機構指定的專家進行上網操作。
根據網路證據的特點制定相應的網路證據保全公證的操作程序。網路證據保全公證應對公證的程序進行規范,如計算機的選擇、操作人的選擇、開機前的檢查、硬碟的格式化處理、上網的過程、證據下載的過程等要有具體的規定。
建立網路證據保全公證專家庫。
I. 網路截圖公正方式及收費標准
摘要 1、直接列印提交直接列印出來。同時開庭的時候帶好可以呈現出內容的設備或信息的原始載體。說人話就是存有這些記錄的設備(聊天信息),可以打開顯示這些內容的手機或者電腦(網頁等)。2、在線證據保全網頁內容的話,可以考慮一些在線證據保全平台,比如時間戳或者網路取證,都挺便宜的。3、公證證據較為關鍵、對方有可能銷毀、案子標的比較大。這些情況下,可以選擇去公證處進行證據保全。
J. 申請網路賦強公證包括哪些流程
網路賦強公證整個流程體系分為三步,分別是:債務人申請公證、公證處審核公證、債權人發起執行。
申請公證,是由債務人去申請賦強公證,通過客戶端錄入資料、上傳書證材料、簽署合同、申請公證材料和人臉識別,完成網路賦強公證的申請,完成後可查詢、下載、列印公證書。
目前,易保全通過深耕區塊鏈存證、電子簽章技術和強大的互聯網公證系統搭建能力,成功推出了易保全互聯網公證平台,可為公證處提供互聯網公證系統搭建服務,包括:一般業務互聯網公證系統、網路賦強公證系統、互聯網數據存證保全公證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