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網路安全法》解讀系列之四——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條】
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國家鼓勵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以外的網路運營者自願參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
解讀
本條款定義了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范圍,強調了必須落實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並進行重點保護。國務院將制定相應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辦法。
【第三十二條】
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分別編制並組織實施本行業、本領域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規劃,指導和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安全保護工作。
解讀
本條款說明了要制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規劃,和誰來負責制定規劃。
2.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與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有什麼區別
等級保護是我們國家的基本網路安全制度、基本國策,也是一套完整和完善的網路安全管理體系。遵循等級保護相關標准開始安全建設是目前企事業單位的普遍要求,也是國家關鍵信息基礎措施保護的基本要求。
企業辦理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備案的原因:
1.建立有效的網路安全防禦體系(讓客戶的系統真正具有安全防禦的能力)
2. 完成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公安備案(取得備案證明) ,順利通過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測評(取得測評報告)
3 滿足相關部門的合規性要求(包括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的要求,還有上級部門的要求,還有甲方客戶的要求等)
4. 系統過了等保,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企業投標鎖標的能力,為投標加分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分五個級別:
3.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違反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處多少罰款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違反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七條規定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
第六十六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違反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在境外存儲網路數據,或者向境外提供網路數據的。
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停業整頓、關閉網站、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3)信息基礎設施網路安全檢查動員會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中規定:
第三十三條建設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應當確保其具有支持業務穩定、持續運行的性能,並保證安全技術措施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使用。
第三十七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運營中收集和產生的個人信息和重要數據應當在境內存儲。因業務需要,確需向境外提供的,應當按照國家網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進行安全評估;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八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並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
4. 2021年網路安全審查需要多久
通常情況下,網路安全審查在45個工作日內完成,情況復雜的會延長15個工作日。進入特別審查程序的審查項目,可能還需要45個工作日或者更長。根據《辦法》要求,補充提供材料的時間不計入審查時限。
根據《辦法》,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設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具體工作委託中國網路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承擔。中國網路安全審查技術與認證中心在網路安全審查辦公室的指導下,承擔接收申報材料、對申報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具體組織審查工作等任務。
網路安全審查主要審查內容
網路安全審查重點評估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采購網路產品和服務可能帶來的國家安全風險,包括:產品和服務使用後帶來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被非法控制、遭受干擾或破壞,以及重要數據被竊取、泄露、毀損的風險;產品和服務供應中斷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業務連續性的危。
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開放性、透明性、來源的多樣性,供應渠道的可靠性以及因為政治、外交、貿易等因素導致供應中斷的風險;產品和服務提供者遵守中國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情況;其他可能危害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和國家安全的因素。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網路安全審查辦法
5.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是為了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維護網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制定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直接關繫到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和公共利益,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成為維護國家網路安全的重中之重。
網路安全標準是保障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重要技術要素。從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識別認定、安全防護、檢查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等各個方面,都離不開標準的規范和引領。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相關標准為各行業各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識別提供指導,為提高運營者自身安全防護能力和水平提供技術支撐,為規范開展安全檢查與評估提供標准依據,為統籌協調相關領域信息共享、監測預警、應急處置、考核評價等提供方法指引,為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全生命周期安全提供標准化支撐。網路安全標准化工作為築牢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屏障,維護國家網路安全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九條 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風險進行抽查檢測,提出改進措施,必要時可以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網路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檢測評估;
(二)定期組織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進行網路安全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協同配合能力;
(三)促進有關部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以及有關研究機構、網路安全服務機構等之間的網路安全信息共享;
(四)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與網路功能的恢復等,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第三十八條 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並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
第三十四條 除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
(一)設置專門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管理負責人,並對該負責人和關鍵崗位的人員進行安全背景審查;
(二)定期對從業人員進行網路安全教育、技術培訓和技能考核;
(三)對重要系統和資料庫進行容災備份;
(四)制定網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6. 網路安全檢查內容有哪些
1、系統安全
運行系統安全即保證信息處理和傳輸系統的安全,側重於保證系統正常運行。避免因為系統的崩演和損壞而對系統存儲、處理和傳輸的消息造成破壞和損失。避免由於電磁泄翻,產生信息泄露,干擾他人或受他人干擾。
2、網路的安全
網路上系統信息的安全,包括用戶口令鑒別,用戶存取許可權控制,數據存取許可權、方式控制,安全審計。安全問題跟踩。計算機病毒防治,數據加密等。
3、信息傳播安全
網路上信息傳播安全,即信息傳播後果的安全,包括信息過濾等。它側重於防止和控制由非法、有害的信息進行傳播所產生的後果,避免公用網路上大雲自由傳翰的信息失控。
4、信息內容安全
網路上信息內容的安全側重於保護信息的保密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避免攻擊者利用系統的安全漏洞進行竊聽、冒充、詐騙等有損於合法用戶的行為。其本質是保護用戶的利益和隱私。
維護網路安全的工具有VIEID、數字證書、數字簽名和基於本地或雲端的殺毒軟體等構成。
7.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
第一條為了保障自治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維護網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國務院《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本條例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第三條自治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堅持黨的領導,遵循綜合協調、分工負責、依法保護、共同保護的原則。第四條自治區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統一領導全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州(市、地)、縣(市、區)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領導本行政區域內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第五條網信部門作為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的辦事機構,負責統籌協調通信、公安、國家安全、工業和信息化、保密、密碼管理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機制,建立完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體系,提高安全風險監測和防範、處置能力。第六條公安機關負責指導監督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通信、國家安全、保密、密碼管理等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和監督管理工作。第七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涉及的重要行業和領域的主管部門、監督管理部門(以下簡稱保護工作部門)指導和監督本行業、本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第八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以下簡稱運營者)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以及有關標準的要求,保障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穩定運行。第九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實行部門責任制和運營者主體責任制,並納入年度網路安全工作責任制考核。第十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執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重點保護制度和安全審查制度,監測、防禦、處置來源於境內外的網路安全風險和威脅,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免受攻擊、侵入、干擾和破壞。第十一條支持高等院校、職業學校等教育培訓機構和企業開展網路安全相關教育培訓;採取措施吸引和鼓勵網路安全專門人才從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將運營者安全管理培訓、技術人員培訓納入繼續教育體系。第十二條支持網路安全研究機構、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建設和發展,鼓勵網路安全服務機構開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規劃設計、建設實施、運行維護、安全咨詢、安全防護、安全檢查、風險評估和應急響應等技術服務。第十三條網路安全服務機構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准提供客觀、公正的風險評估服務,並對其出具的網路安全風險評估報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第十四條網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機關加強網路安全服務機構的建設和管理,提升網路安全服務機構能力水平,發揮其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中的作用。第十五條自治區應當健全完善網路安全軍民融合工作機制,推動軍地協同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第十六條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發生網路安全事件或者發現網路安全威脅時,運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網信部門、保護工作部門和公安機關報告。
發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整體中斷運行或者主要功能故障、國家基礎信息以及其他重要數據泄露、較大規模個人信息泄露、造成較大經濟損失、違法信息較大范圍傳播等特別重大網路安全事件或者發現特別重大網路安全威脅時,保護工作部門應當在收到報告後,及時向國家網信部門、國務院公安部門報告。第十七條網信部門會同通信、公安、工業和信息化、保密、密碼管理等有關部門建立網路安全信息共享機制,及時匯總、研判、共享、發布網路安全威脅、漏洞、事件等信息,定期召開聯席會議,促進有關部門、保護工作部門、運營者以及網路安全服務機構等之間的網路安全信息共享。第十八條網信部門會同通信、公安、工業和信息化等有關部門建立健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監測和信息通報工作制度,加強網路安全技術能力建設,及時發現、預警和通報網路安全威脅和隱患。
保護工作部門應當建立健全本行業、本領域的網路安全監測預警和信息通報制度,指導運營者開展網路安全防護能力建設,及時掌握本行業、本領域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行狀況和安全風險,對安全監測信息進行研判,向相關運營者通報安全風險和相關工作信息。
8. 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助有關部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安全保護採取下列什麼
國家網信部門應當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保護採取下列措施:
(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風險進行抽查檢測,提出改進措施,必要時可以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網路存在的安全風險進行檢測評估;
(二)定期組織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進行網路安全應急演練,提高應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水平和協同配合能力;
(三)促進有關部門、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以及有關研究機構、網路安全服務機構等之間的網路安全信息共享;
(四)對網路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與網路功能的恢復等,提供技術支持和協助。
9. 我國信息安全管理的現狀、問題及其對策
我國信息安全管理的現狀、問題及其對策
摘要:信息安全是國家安全的基礎和關鍵。在信息安全保障的三大要素(人員、技術、管理)中,管理要素的地位和作用越來越受到重視。理解並重視管理對信息安全的關鍵作用,對於真正實現信息安全目標來說尤其重要。本文分析了信息安全管理的現狀,並著重討論了加強信息安全管理的策略。
關鍵詞:信息安全;管理;現狀;策略
信息安全管理是隨著信息和信息安金的發展而發展的。在信息社會中,一方面信息已經成為人類的重要資產,在政治、經濟、軍事、教育、科技、生活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另一方面由於計算機技術的迅猛發展而帶來的信息安全問題正變得日益突出。由於信息具有易傳播、易擴散、易損毀的特點,信息資產比傳統的實物資產更加脆弱,更容易受到損害,這樣將使組織在業務運作過程巾面臨巨大的風險。這種風險主要來源於組織管理、信息系統、信息基礎設施等方面的固有薄弱環節和漏洞, 以及大量存在於組織內外的各種威脅, 因此對信啟、系統需要加以嚴格管理和妥善保護,信息安全管理也隨之產生。
1、國內信息安全管理現狀
1.1在國家宏觀信息安全管理方面的問題
(1)法律法規問題。健全的信息安 法律法規體系是確保國家信息安全的基礎,是信息安全的第一道防線。我國已建立了法律、行政法規與部門規章及規范性文件等三個層面的有關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規體系,對組織與個人的信息安全行為提出了安全要求。但是我國的法律法規體系還存在缺陷,一是現有的法律法規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法律法規之間有內容重復交叉, 同一行為有多個行政處罰主體,有的規章與行政法規相互抵觸,處罰幅度不�6�8一致;二是法律法規建設跟不上信息技術發展的需要,這主要涉及網路規劃與建設、網路管理與經營、網路安全、數據的法律保護、電子資金劃轉的法律認證、計算機犯罪、刑事立法、計算機證據的法律效力等方面的法律法規缺乏。
(2)管理問題。管理包括三個層次的內容: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和人員意識。組織建設是指有關信息安全管理機構的建設。信息安全的管理包括安全規劃、風險管理、應急計劃、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系統的評估、安全認證等多方面的內容,因此只靠一個機構是無法解決這些問題的。在各信息安全管理機構之問,要有明確的分工,以避免「政出多門」和「政策拉車」現象的發生。需要建立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即進行制度建設,以保證信息安全。如對人的管理,需要解決多人負責、責仔到人的問題,任期有限的問題,職責分離的問題,最小許可權的問題等。有了組織機構和相應的制度,還需要領導的高度重視和群防群治,即強化人員的安全意識,這需要信息安全意識的教育和培訓,以及對信息安傘問題的高度重視。
(3)國家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問題。目前構成我國信息基礎設施的網路、硬體、軟體等產品幾乎完全是建立在外國的核心信息技術之上的。關於國家信息基礎設施方面存在的問題已引起國家的高度重視。如「十五」期問,國家863計劃和科技攻關的重要項目就有「信息安全與電子政務」和「金融信息化」兩個有關信息安全的研究項目;2002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明確要求:電信產品軟體商不能在軟體上預留「後門」,外國供貨商不能遠程登錄中國電信商的操作系統,高級 管系統要用國內可靠機構開發的軟體產品。
1.2我國在微觀信息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
(1)缺乏信息安全意識與明確的信息安全方針。大多數組織的最高管理層對信息資產所面臨威脅的嚴重性認識不足,或者僅局限於IT方面的安全,沒有形成一個合理的信息安拿方針來指導組織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這表現為缺乏完整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缺乏對員工進行必要的安全法律法規和防範安全風險的教育與培訓,現有的安全規章組織未必能嚴格實施等。
(2)重視安全技術,輕視安全管理。目前組織普遍採用現代通信、計算機和網路技術來構建信息系統,以提高組織效礙暑與競爭能力,但相應的管理措施不到位,如系統的運行、維護和開發等崗位不清,職責不分,存在一人身兼數職現象。
(3)安全管理缺乏系統管理的思想。大多數組織現有的安全管理模式仍是傳統的管理方法,出現了問題才去想補救的辦法,是一種就事論事、靜態的管理,不是建立在安全風險評估基礎上的動態的持續改進管理方法。
2、國外信息安全管理現狀
國際上信息安全管理近幾年的發展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制訂信息安全發展戰略和計劃。制訂發展戰略和計劃是發達國家一貫的作法。美、俄、日國家都已經或正在制訂自己的信息安全發展戰略和發展計劃,確保信息安全沿著正確的方向發展。
(2)加強信息安全立法,實現統一和規范管理。以法律的形式規定和規范信息安全工作是有效實施安全措施的最有力保證。制訂網路信息安全規則的先鋒是各大門戶網站,美國的雅虎和美國在線等網站都在實踐中形成了一套自己的信息安全管理辦法。2000年1O月5日美參議院通過了《互聯網網路完備性及關鍵設備保護法案》。2000年9月,俄羅斯實施了關於網路信息安全的法律。
(3)步入標准化與系統化管理時代。隨著2O世紀8O年代IS09000質量管理標準的出現及隨後在全世界的推廣應用,系統管理的思想在其他管理領域也被借鑒與採用,信息安全管理也同樣在2O世紀9O年代步入了標准化與系統化管理的時代。1995年英國率先推出了BS7799信息安全管理標准,該標准於2000年被國際標准化組織認可為國際標准ISO/IEC17799。現在該標准已引起許多國家與地區的重視,在一些國家已經被推廣與應用;組織貫徹實施該標准可以對信息安全風險進行全面系統的管理,從而實現組織信息安全。與此同時,其他國家以及組織也提出了很多與信息安全管理相關的標准。
3、加強信息安全管理的策略
隨著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進程的全面加快,信息安全管理工作面臨著越來越嚴峻的形勢和挑戰。從總體上看,當前,我國的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尚處於起步階段,基礎薄弱,水平不高,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我們要以全局性的眼光,加強信息安全的組織管理工作。
(1)建立集中統一、分工協作、各司其職的信息安全管理機制。信息安傘保障的關鍵在於組織領導,要從根本上加強我國的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必須建立全國集中統一、分工協作、各司其職的信息安全管理機制。一是國家應建立能夠協調維護各種安全利益的綜合職能機構,成立有高度權威的國家信息安全委員會,作為國務院信息化領導小組的常設委員會, 以改變目前在維護國家信息安全中各部門條塊分割、職責不清、多頭管理、協調不力和政出多門的現狀;二是各個職能部門要形成一個分工明確、責任落實、相互銜接、有機配合的組織管理體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共同履行信息安全管理的職責;三是盡早建立省、市兩級比較完善的信息安全領導管理體系, 以便積極調動各種資源主動配合和協調信息安全保障工作,形成縱橫結合的信息安全協調與信息共享機制; 四是充分調動政府、企業和個人的積極性,實現有機聯動,形成合力,共同構築國家信息安全保障體系;五是健全和完善信息安全責任體系,要求各部門、各單位明確信息安全工作負責人,配備相應的信息安全員,把信息安全責任真正落實到人。
(2)加強信息安全法制建設,為信息安全管理提供執法依據。作為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重要部分,相關法律法規和標准體系的建設已經勢在必行。下一步,應著力建立健全信息安全法律法規體系;同時,要注重和加強信息安全執法隊伍的建設;各信息安全職能部門的執法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進行,正確行使權力和履行職責,保護企業和公民的合法權益,打擊網路違法犯罪;各有關主管部門和運營單位要積極支持執法機關工作,履行應盡的義務;社會團體、企業和個人要認真履行法律規定的信息安全責任和義務,在信息網路環境中依法開展活動。
(3)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推進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順利開展。實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是國家解決信息安全保護問題的基本政策。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是信息系統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保護的客觀要求,即按信息的敏感和重要程度、系統應用性質和資嚴價值、部門重要程度,分級採取科學、合理的保護措施;對於涉及國計民生的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應分級加以重點保護;適度保護,效費合理,避免盲目和浪費。國家實行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必須從總體戰略角度考慮,把握關鍵環節,建立長效保護機制。當前,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試點工作已積累了一定的經驗,為推動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傘面開展,應著力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明確信息系統等級保護各方責任;制定各項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規范和技術標准體系;依託社會技術力量,組建技術支撐體系;研製開發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備案、檢測、評估信息系統和技術
工具;加強宣傳、培訓工作等等。
(4)努力探索,創立新形勢下的信息網路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體系。近年來,我國在打擊網路違法犯罪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很火的成績,但是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網路違法犯罪的形式更加多樣化,技術手段更加先進,這就要求我們不斷建立健全信息網路違法犯罪防範打擊體系, 以執法職能部門為主體,動員社會各方力量,運用網路技術手段在信息網路領域建立系統、完整、有機銜接的預防、控制、偵查、懲處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行政執法和刑事執法體系,提高對信息網路違法犯罪的防範、控制和偵查、打擊能力。重點要做好以下四方面機制建設:一是全社會防範控制機制。二是統一指揮、快速反應的偵查機制。三是有關部門、單位的支持、配合機制。四是公檢法三機關的協調、協作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