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我被別人在網上造謠誹謗怎麼辦
1. 若遭遇他人在網上散布虛假信息與誹謗,首先應嘗試與發布者溝通,要求其立即停止不實言論,並尋求公開澄清以恢復受損的名譽。
2. 若溝通無效,可以採取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權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 在對方拒絕合作且其行為嚴重的情況下,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5條的規定,要求對方承擔包括但不限於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償損失等侵權責任。
4. 若對方的行為構成犯罪,如侮辱罪,受害人有權追究其刑事責任,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 法律明確指出,侵權責任承擔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返還財產、恢復原狀、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等,可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
『貳』 網上被人誹謗了怎麼辦
在網上被人誹謗的,受害人可以到法院去提自訴,即通過到法院提自訴的方式控告行為人,要改爛求他賠禮道歉並承擔責任。如果情節嚴重的,則有可能構成誹謗罪,構成犯罪的,受害人可以要求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埋敗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核液漏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叄』 在網路上被人無故辱罵怎麼辦
法律分析:在網路上辱罵他人屬於侵權行為,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1、與罵人者進行溝通,雙方協商解決,避免矛盾激化,通知相關網站,要求刪除相關辱罵網帖。
2、報警處理,要求警方介入調查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肆』 在網上被人侮辱了該怎麼辦
在網上被人侮辱了,應保持冷靜,收集證據,向網路平台舉報或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在必要時尋求法律幫助。
一、收集證據
將侮辱性的言論、圖片或視頻等截圖或保存下來,作為日後維權的證據。同時,記錄侮辱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具體情形,以便向有關部門進行投訴或報警。
二、舉報投訴
可以向網路平台進行舉報,要求平台對侮辱者進行處罰或封號。同時,也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請求警方介入調查並依法處理。
三、尋求法律幫助
如果侮辱行為嚴重侵犯了自己的名譽權或人格尊嚴,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侮辱者承擔法律責任。在此過程中,需要准備充分的證據和材料,以證明自己的權益受到了侵害。
四、保持心態平和
面對網路侮辱,保持心態平和和理智至關重要。不要過於在意他人的言論,更不要因為別人的侮辱而影響到自己的情緒和生活。
綜上所述:
在網上被人侮辱了,應保持冷靜,收集證據,向網路平台舉報或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在必要時尋求法律幫助。同時,保持心態平和,不被他人的言論所影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條規定:
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