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幫信流水15萬怎麼判刑
若涉案金額僅為流水15萬人民幣,尚未達到司法實踐中的「支付結算金額」所規定的20萬人民幣,則無需以幫信罪進行刑事立案;
然而,如果涉及的盈利額高達15萬人民幣,那將意味著行為人的違法所得已超過了1萬人民幣,符合幫信罪的立案標准。
在常規情況下,此類案件通常會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並處以罰金。
至於實際量刑期限的長短,還需根據具體案情來決定。
關於幫信罪的量刑標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支付結算金額必須達到二十萬人民幣以上;
其次,通過投放廣告等方式提供的資金支持也需要達到五萬人民幣以上;
再次,違法所得必須達到一萬人民幣以上;
此外,行為人為三個及以上對象提供幫助的情況也屬於幫信罪的立案標准之一;
同時,如果行為人在過去兩年內曾經因為非法利用信息網路、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以及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而受到過行政處罰,並且在此之後仍然繼續從事相關活動,那麼這也將成為幫信罪的立案標准之一;
最後,如果行為人所幫助的對象實施的犯罪行為導致了嚴重的後果,那麼這同樣可以作為幫信罪的立案標准之一。
除此之外,還有其他一些情形也可能構成幫信罪的立案標准,例如:
收購、出售、出租信用卡、銀行賬戶、非銀行支付賬戶、具有支付結算功能的互聯網賬號密碼、網路支付介面、網上銀行數字證書數量超過5張(個);
或者收購、出售、出租他人手機卡、流量卡、物聯卡數量超過20張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