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網路產品服務具有什麼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民事並取得同
根據網路安全法網路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並取得同意。
② 網路安全服務的功能有 a.身份認證 b.訪問控制 c.數據保密和完整 d.不可否認性
網路安全服務的功能主要有5項,分別是:鑒別服務、訪問控制服務、數據保密性服務、數據完整性服務和可審查性服務。
鑒別服務:主要用於網路系統中認定識別實體(含用戶及設備等)和數據源等,包括同等實體鑒別和數據源鑒別兩種服務。
訪問控制服務;訪問控制包括身份驗證和許可權驗證。其服務既可防止未授權用戶非法訪問網路資源,也可防止合法用戶越權訪問。
數據保密性服務:主要用於信息泄露、竊聽等被動威脅的防禦措施。可分為:信息保密、保護通信系統中的信息或網路資料庫數據。對於通信系統中的信息,又分為面向連接保密和無連接保密。
數據完整性服務:主要包括5種:帶恢復功能的面向連接的數據完整性,不帶恢復功能的面向連接的數據完整性,選擇欄位面向連接的數據完整性,選擇欄位無連接的數據完整性和無連接的數據完整性,主要用於滿足不同用戶、不同場合對數據完整性的要求。
可審查性服務。是防止文件或數據發出者無法否認所發送的原有內容真實性的防範措施,可用於證實已發生過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