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公安局內部計算機人員可能是干什麼的
一種是內部服務的技術人員,另外一種就是計算機安全部門的人,涉及網路的,也叫網警。
❷ 公安局網路監察科所檢查的范圍是什麼
公吅安機關網路監察的職責可參考以下: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已經2005年11月23日公吅安部部吅長辦公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公吅安部部吅長:周吅永吅康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三日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規定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互聯網安全技術防範工作,保障互聯網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促進互聯網健康、有序發展,維護國家安全、社會秩序和公共利益,根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是指保障互聯網網路安全和信息安全、防範違法犯罪的技術設施和技術方法。
第三吅條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負責落實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並保障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功能的正常發揮。
第四條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未經用戶同意不得公開、泄露用戶注冊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應當依法使用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不得利用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侵犯用戶的通信自吅由和通信秘密。
第五條 公吅安機關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對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 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應當符合國家標准。沒有國家標準的,應當符合公共安全行業技術標准。
第七條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應當落實以下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一)防範計算機病毒、網路入侵和攻擊破壞等危害網路安全事項或者行為的技術措施;
(二)重要資料庫和系統主要設備的冗災備份措施;
(三)記錄並留存用戶登錄和退出時間、主叫號碼、賬號、互聯網地址或域名、系統維護日誌的技術措施;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應當落實的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第八條 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的單位除落實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外,還應當落實具有以下功能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一)記錄並留存用戶注冊信息;
(二)使用內部網路地址與互聯網網路地址轉換方式為用戶提供接入服務的,能夠記錄並留存用戶使用的互聯網網路地址和內部網路地址對應關系;
(三)記錄、跟蹤網路運行狀態,監測、記錄網路安全事件等安全審計功能。
第九條 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單位除落實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外,還應當落實具有以下功能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一)在公共信息服務中發現、停止傳輸違法信息,並保留相關記錄;
(二)提供新聞、出版以及電子公告等服務的,能夠記錄並留存發布的信息內容及發布時間;
(三)開辦門戶網站、新聞網站、電子商吅務網站的,能夠防範網站、網頁被篡改,被篡改後能夠自動恢復;
(四)開辦電子公告服務的,具有用戶注冊信息和發布信息審計功能;
(五)開辦電子郵件和網上簡訊息服務的,能夠防範、清除以群發方式發送偽造、隱匿信息發送者真實標記的電子郵件或者簡訊息。
第十條 提供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的單位和聯網使用單位除落實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外,還應當落實具有以下功能的安全保護技術措施:
(一)記錄並留存用戶注冊信息;
(二)在公共信息服務中發現、停止傳輸違法信息,並保留相關記錄;
(三)聯網使用單位使用內部網路地址與互聯網網路地址轉換方式向用戶提供接入服務的,能夠記錄並留存用戶使用的互聯網網路地址和內部網路地址對應關系。
第十一條 提供互聯網上網服務的單位,除落實本規定第七條規定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外,還應當安裝並運行互聯網公共上網服務場所安全管理系統。
第十二條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依照本規定採取的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應當具有符合公共安全行業技術標準的聯網介面。
第十三吅條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依照本規定落實的記錄留存技術措施,應當具有至少保存六十天記錄備份的功能。
第十四條 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不得實施下列破壞互聯網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行為:
(一)擅自停止或者部分停止安全保護技術設施、技術手段運行;
(二)故意破壞安全保護技術設施;
(三)擅自刪除、篡改安全保護技術設施、技術手段運行程序和記錄;
(四)擅自改變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用途和范圍;
(五)其他故意破壞安全保護技術措施或者妨礙其功能正常發揮的行為。
第十五條 違反本規定第七條至第十四條規定的,由公吅安機關依照《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六條 公吅安機關應當依法對轄區內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和聯網使用單位安全保護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
公吅安機關在依法監督檢查時,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應當派人參加。公吅安機關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當提出改進意見,通知互聯網服務提供者、聯網使用單位及時整改。
公吅安機關在監督檢查時,監督檢查人員不得少於二人,並應當出示執法吅身份證件。
第十七條 公吅安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本規定,有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八條 本規定所稱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是指向用戶提供互聯網接入服務、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互聯網信息服務和互聯網上網服務的單位。
本規定所稱聯網使用單位,是指為本單位應用需要連接並使用互聯網的單位。
本規定所稱提供互聯網數據中心服務的單位,是指提供主機託管、租賃和虛擬空間租用等服務的單位。
第十九條 本規定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
❸ 公安部 十一局 是干什麼的
公安部十一局是指公安部網路安全保衛局。公安機關網路安全保衛局的職責:
1、監督、檢查、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2、組織實施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評估、審驗;
3、查處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
4、組織處置重大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事故和事件;
5、負責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防治管理工作;
6、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服務和安全專用產品實施管理;
7、負責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培訓管理工作;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接警范圍:
1 、利用互聯網進行制黃、販黃、傳黃等非法活動 ;
2 、利用互聯網進行網上敲詐勒索;
3 、利用互聯網進行網上賭博 ;
4 、利用互聯網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 ;
5、黑客攻擊;
6、 利用互聯網進行盜竊 ;
7、 利用互聯網誹謗、造謠 ;
8、 利用互聯網發布有害信息;
9、 利用互聯網進行詐騙 ;
10、利用互聯網發布侵權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