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網路糾紛怎麼處理
網路侵權糾紛發生後,受害人應當立馬固定證據,在最快時間內向公安機關報警,交由公安機關偵查處理。若侵權人涉嫌嚴重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偵結後,將由國家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以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條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重作、更換;
(七)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一)賠禮道歉。
法律規定懲罰性賠償的,依照其規定。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
❷ 網路侵權責任糾紛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網路用戶、網路服務提供者利用網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網路用戶利用網路服務實施侵權行為的,被侵權人有權通知網路服務提供者採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網路服務提供者接到通知後未及時採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網路服務提供者知道網路用戶利用其網路服務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未採取必要措施的,與該網路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條 民事權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百八十三條 因保護他人民事權益使自己受到損害的,由侵權人承擔民事責任,受益人可以給予適當補償。沒有侵權人、侵權人逃逸或者無力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補償的,受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條 二人以上共同實施侵權行為,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❸ 網路糾紛如何起訴
"網路糾紛分為幾類
1、網路侵權糾紛:網路侵權糾紛應當向侵權行為地的法院起訴,網路侵權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如果滿足條件的法院有多個,當事人可以選擇其中一個法院起訴。原告應當向上述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待法院立案受理後參加訴訟。
2、網路借貸糾紛:網路貸款產生糾紛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當事人要寫起訴書,收集相關證據,然後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3、網路知識產權糾紛:
(1)准備好民事訴訟狀。
(2)到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並提交相關的證據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時出席參與訴訟活動。
(4)若不服一審判決或裁定,應在接到判決書後15天內或接到裁定書後10天內向原審人民法院或上一級人民者肆法院提出上訴,並遞交上訴狀。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第二十五條信息網路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一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差畝人民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八條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虛嫌森的除外。
第十九條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