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公安局網上通緝會不會通知家裡
被公安局網上通緝,不會通知到家裡。
一、法律沒有規定網上追逃要通知家屬,網上追逃是公安機關自己內部的行為,與犯罪嫌疑人家屬無關。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上級公安機關也會通知在逃人員戶籍地的派出所,讓其家人找他爭取自首。
二、網上追逃不同於通緝。在刑事訴訟法中,通緝是一種執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對象是應當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網上追逃的對象不僅包括辦理了逮捕法律手續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對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三、通緝令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計算機網路等公開媒體對外發布,為廣大公眾所知曉,而網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網上發布,僅供公安機關查詢比對,它對外保密,其受眾面僅限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1)為什麼不來家裡只發網路追逃擴展閱讀:
網上通緝具體程序:
1、上網程序:
對符合上網條件的在逃人員, 立案單位要詳細填寫《在逃人員信息登記 / 撤銷表》中「在逃人員信息登記」部分內容,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同意並加蓋公章後,連同在逃人員法律文書原件(拘留證或逮捕證)一並交給同級刑偵部門。
由刑偵部門將在逃人員信息錄入《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進行網上追逃。立案單位在工作中又發現新信息的,要立即提交刑偵部門進行修改、補充。
2、撤網程序:
在逃人員被抓獲後(異地公安機關抓獲的應該及時通知立案地的公安機關),立案地公安機關對抓獲的在逃人員要認真核對,並於押解回立案地之日起48小時內辦理撤銷手續。
由立案地的公安機關撤網時,立案單位要詳細填寫《在逃人員信息登記 / 撤銷表》中「在逃人員信息撤銷」部分內容,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審批同意並加蓋公章後,交給同級刑偵部門,由刑偵部門將在逃人員信息從《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進行撤銷錄入。
上網和撤網都必須是同一公安機關,准備好相關的手續到刑偵部門進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