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國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以什麼為根本
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
將「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定義為,政府、企業、社會、網民等主體,以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以網路信息內容為主要治理對象,以建立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營造清朗的網路空間、建設良好的網路生態為目標,開展的弘揚正能量、處置違法和不良信息等相關活動。
建立健全網路綜合治理體系,加強和創新互聯網內容建設,落實互聯網企業信息管理主體責任,全面提高網路治理能力,營造清朗的網路空間的精神。
意義:
首先,網路信息內容生產者,是製作、復制、發布網路信息內容的組織或者個人,作為製作網路信息內容的組織或者個人,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還要遵循公序良俗,加強網路文明建設。
其次,網路信息內容服務平台,是提供網路信息內容傳播服務的網路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重點建立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機制。
以上內容參考:中國井岡山幹部學院-深度解讀《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
㈡ B站開展春節網路環境專項整治,此次整治都涉及哪些內容
主要涉及內容為色情、階級歧視、引戰言論等方面。
第四條網路信息內容生產者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公序良俗,不得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五條鼓勵網路信息內容生產者製作、復制、發布含有下列內容的信息:
(一)宣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准確生動解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理論、制度、文化的;
(二)宣傳黨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
(三)展示經濟社會發展亮點,反映人民群眾偉大奮斗和火熱生活的;
(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宣傳優秀道德文化和時代精神,充分展現中華民族昂揚向上精神風貌的;
(五)有效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析事明理,有助於引導群眾形成共識的;
(六)有助於提高中華文化國際影響力,向世界展現真實立體全面的中國的;
(七)其他講品味講格調講責任、謳歌真善美、促進團結穩定等的內容。
第六條網路信息內容生產者不得製作、復制、發布含有下列內容的違法信息:
(一)反對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二)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歪曲、醜化、褻瀆、否定英雄烈士事跡和精神,以侮辱、誹謗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譽、榮譽的;
(五)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極端主義活動的;
(六)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七)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謠言,擾亂經濟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九)散布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名譽、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
第七條網路信息內容生產者應當採取措施,防範和抵制製作、復制、發布含有下列內容的不良信息:
(一)使用誇張標題,內容與標題嚴重不符的;
(二)炒作緋聞、丑聞、劣跡等的;
(三)不當評述自然災害、重大事故等災難的;
(四)帶有性暗示、性挑逗等易使人產生性聯想的;
(五)展現血腥、驚悚、殘忍等致人身心不適的;
(六)煽動人群歧視、地域歧視等的;
(七)宣揚低俗、庸俗、媚俗內容的;
(八)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未成年人不良嗜好等的;
(九)其他對網路生態造成不良影響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