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互聯網涉及的主要侵犯公民隱私權的形式。
詳情參閱《關於公民網路隱私權的法律保護》
侵犯網路隱私權的主要表現形式
在互聯網日益融入人們生活的同時, 由於網路空間的虛擬性、開放性和隱蔽性,網路侵權的行為也日益嚴重。具體而言,根據隱私權的構成本質以及現行網路隱私產生的一些問題, 可以將網路個人數據隱私權的侵犯歸結為以下幾種類型:
(一)非法收集個人數據
這主要是指未經登記的個人或組織在未經數據主體同意的情況下收集其個人數據的行為。對個人數據的收集必須取得數據主體的同意。採集方對未成年人的個人數據進行採集時, 還需徵得該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僅如此,收集個人數據還需通過合法的手段,任何通過欺詐、脅迫、盜竊及黑客行為等不正當方式取得個人數據的行為都屬於侵權的行為。
(二)非法使用個人數據
在這個環節上侵犯個人數據隱私權主要表現為對個人數據超出原定目的的使用,尤其是商業機構對個人數據的濫用。受商業利益的驅動,不少網路服務商提供各種個人數據信息供租用,更有甚者,將個人信息公然出售。此外,學校、社會團體、政府部門等機構也將其由於業務需要搜集的個人數據賣給商業機構,讓其作為郵寄名單使用,這無疑是對個人隱私權的嚴重侵犯。
(三)泄露他人的個人數據
(四)運用所掌握的個人數據擾亂他人的生活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