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怎麼才算構成網路毀謗罪
網路誹謗罪的構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體與侮辱罪相同,是他人的人格尊嚴、名譽權。
2、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實施捏造誹謗罪。
3、本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本罪主觀上必須是故意,行為人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虛假事實,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損害他人名譽的危害結果,並且希望這種結果的發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條 【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亂和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核爛用前兩款的規定。
網路誹謗罪是指在客觀方面表現為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檢改陪漏察院明確網路誹謗入罪標准,即謠言被轉發超500次可判刑,明知誹謗仍提供幫助以共同犯罪論處。
『貳』 網路誹謗罪立案標准
網路誹謗罪立案標准,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捏造事實誹謗當事人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
損害名譽的行為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侮辱,二是誹謗。侮辱是指故意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名譽,貶低人格的行為,而誹謗則是指因過錯捏造、歪曲事實或散布某些虛假的事實,損害名譽的行為。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情節嚴殲數重:
1、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雀改孝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的;
4、情節嚴重的情形。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1、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2、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
3、引發民族、宗教沖突的;
4、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5、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6、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7、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頃稿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叄』 網路誹謗罪立案標準是什麼
網路誹謗罪立案有以下標准:
1、須有捏造某種事實的行為。
2、須有散布捏造事實的行為。亂謹
3、誹謗行為必須是針對特定的人進行的。
4、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行為必須屬於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飢游。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爛陪銷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肆』 網路造謠誹謗罪的認定標准,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公安的立案標和茄准如下:1、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2、情節惡劣是指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等情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喚畝察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一)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三)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第三條規定,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一)引發群體性事件的;(二)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三)引發民族、宗教沖突的;(四)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耐衡影響的;(五)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六)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七)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伍』 怎麼樣才算是誹謗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構成誹謗罪。具體為故意捏造並散布虛構的事實,足以貶損他人人格,破壞他人名譽,情節嚴重的行為。
新司法解釋具體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閉敏應當認定為「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一) 捏造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二) 將信息網路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內容篡改為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或者組織、指使人員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在信息網路上散布,情節惡劣的,以「捏造事實誹謗他人」論。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情節嚴重」:
(一) 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二) 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三) 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四) 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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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誹謗屬於告訴才處理的自訴案件,但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關於如何界定「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新出台的司法解釋列舉如下:
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二款規定的褲枝「嚴重轎純枝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
(一) 引發群體性事件的;
(二) 引發公共秩序混亂的;
(三) 引發民族、宗教沖突的;
(四) 誹謗多人,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
(五) 損害國家形象,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
(六) 造成惡劣國際影響的;
(七) 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形。
此外,一年內多次實施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行為未經處理,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轉發次數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陸』 網路誹謗罪的立案標准
網路在發展的同時,也開始衍生不少的問題,比如網路誹謗就非常的嚴峻,孝散知甚至有些人因為網路誹謗而自殺等,釀造了可怕的社會負面影響。為此法律上面開始制定了網路誹謗,那麼網路誹謗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跟著我一起來議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