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信息時代後,網路的影響更見壯大,很多網路事件成為人們爭相討論的焦點話題,其影響力已經滲透到政治、經濟、文化等各個領域,網路的影響無孔不入。但實踐證明,網路是一柄「雙刃劍」,利弊共存:
一方面,網路的廣闊的言論空間和更多的言論自由推進了社會民主化的進程,滿足了人們行使當家做主權利的需要;
另一方面,謠言、情緒型輿論的滋生和泛濫、網路暴力事件的頻發等各種負面影響使得網路成了一個喧囂無序、雜亂無章的「菜市場式」的空間。
學者稱網路為「歷史上最接近真正無政府主義狀態的東西」。在網路虛擬世界裡,不管現實生活中網民有多大的物質重壓與精神壓抑,都可以自由而肆無忌憚地在這里宣洩,還有可能由此引發大眾對同一焦點事件的集體泄憤。與此同時,網路虛擬性也使得有效的監督機制變得力不從心,再加上在虛擬環境下,網民的誠信意識及道德意識極容易走向缺失,這也就不難解釋為什麼一些無從證實的傳聞、流言、誹謗、謊言等各種不健康信息在網路里卻可以大行其道。
4.傳播效果容易失控
現在看來,網路暴力似乎總有失控的趨勢,對當事人造成很大的身心傷害。這是怎麼回事呢?
大多數網路暴力看起來似乎總發端於對不合情理現象的討伐,這本身無可非議,但由於總是在狂熱、非理性的支配下,再加上網路傳播結構的開放性和流言傳播的易失實性,使得網路暴力很容易出現差錯或被人利用,使無辜的當事人蒙冤。
網路暴力的背後是以訛傳訛在作祟,這些虛假或片面消息的擴散傳播,影響受眾在不理性的情況下做出非理性舉動。導致結果是,無論被討伐人如何道歉都不足以緩解網路暴力的事態發展,連事件的發起者站出來要求人們取消打擊行為,也都不得要領,
最終走向了暴力的極端而無法收拾。「銅須門事件」事件就是典型的例子:
當事人即使在道歉後也不能擺脫困境,事件的發起者聲明事件原委「純屬杜撰」,要求網民取消進一步的行動,也不能緩解事態發展。
② 網路輿論事件的類型有哪些
一、產品缺陷類
以雙匯火腿腸吃出多隻活蟲事件為例。
二、領導人言論不當類
以李國慶俞渝互撕事件為例。
三、客戶投訴類
以陝西賓士漏油車事件為例。
四、企業經營管理類
以網易暴力裁員事件為例。
五、突發事件類
以格力舉報奧克斯事件為例。【以上分析來自輿情分析工具識微商情】
③ 網路群體性事件的現象介紹
群體性事件不僅發生在現實世界中,在網路上同樣會發生。而其中的一些負面「網路群體性事件」,可以在很短時間內造成很嚴重的影響。在網路上,一個普通人就可能做到「一呼百萬應」,而且公輪漏碼權力大、公益性強、公眾關注度高的「三公部門」和其中的公職人員,極容易成為網路熱點新聞炒作的焦點。
網路群體性事件,簡稱網群事件 ,指在互聯網上發生的有較多網民參與討論的事件。
如2008年11月的「幹部出國旅遊清單」事件,在網上搜索,僅「溫州赴美考察團」一項,相關網頁就高達八萬多個。僅新浪網一條相關新聞的網頁,網民評論就高達8098條。由此可見,這一事件的網上點擊數至少是在百萬人次以上」。如果出現與公職人員相關的負面新聞,並在互聯網引起熱議,那隻有在相關部門對事件涉及幹部作出免職等處分後,這一網路群體性事件才告一段落。
「百萬級點擊率」的「網路群體性事件」屢見不鮮。如「南京天價煙房產局長事件」、「張家港官太太團出國事件」、「貧困縣縣委書臘哪記戴52萬元名表事件」、「雲南躲貓貓事件」,等等。
但網路群體性事件不是只有負面影響,同樣,另一情形「網路群體性事件」也同樣是「一呼百萬應」,比如汶川特大地震中,網民對參與救援幹部的好評;中國向索馬里派出護航艦隊等事件中,在網上均引起了「百萬級的點擊」。
其中以「史上最牛」、「天價」等詞搜索,就會發現「史上最牛的中部地區處級官員別墅群」、「史上最牛的官腔」、「史上最牛的官員語錄」、「史上最牛服務通知」、「史上最牛公章」、「天價煙局長」、「天價薪酬高管」、「天價表縣委書記」、「天價公款賬單」等話題,無一例外都是網上熱點。而且總是呈現為「滾動散發型」,過一段時間總能出現類似的一個帖子引發網民熱議。
曾任上海市政府新聞辦網路新聞管理處處長的張曉宇說,「史上最牛」加「三公部門」型的網路事件,溯其本源其實就是公共部門和公職人員「涉腐」、「涉富」、「涉權」等三類事件。在當前社會處於轉型期背景下,人們對於公權力如何參與社會利益的調整非常搜昌敏感,因此才會對這些網路事件如此關注。
④ 關於網路暴力有哪些類型的
(1)與未成年人相關的網路欺凌;
(2)與人肉搜索相關的網路暴力;
(3)與侮辱誹謗有關的網路暴力;
(4)與損害商譽相關的網路暴力;
(5)與歧視有關的網路暴力。
網路暴力立案標准包括:
1、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網路暴力的方式
(一)在形式上
(1)以文字語言為形式的網路暴力
(2)以圖畫信息為形式的網路暴力
(二)在性質上
(1)非理性人肉搜索
網路暴力事件的另一主要類型是非理性人肉搜索。非理性的人肉搜索最易侵犯受害者的隱私權,而參與者往往認為是一件刺激而有趣的事,在這個過程中更多的是滿足於自身能力的竊竊自喜。但是通過人肉搜索的方式引發網路暴力,最終傷害當事人的方式非常不足取,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利用道德的力量去審判他人。
(2)充斥謠言的網路暴力
謠言的危害性是非常明顯的,而且一旦發生會有愈演愈烈之勢。謠言,顧名思義,是虛假的言論,是由不法者惡意編造,網民成為被利用者,謠言傷害了網民群體的相互信任感。民眾一再被造謠者愚弄,很容易變得草木皆兵,使得網路社會的信任感變得愈發的低。網路暴力的發生有的源於遙言,有的並非。源於謠言的網路暴力最開始是由利益人發布不法的謠言,再煽動不知情的網民推波助瀾,而利益人則等待事件擴散,坐收其中利益。有的網路暴力雖最開始並非因遙言而起,卻在整個過程中會以訛傳訛,最終遙言四起,真相變得更加撲朔迷離。當矛盾變得更加尖銳時,網民已經不考慮事件的真相,享受的是破壞和指責的快感。網路本身也包含諸多暴力信息,如網路上的暴力游戲,暴力影視等等。但是無論哪種網路暴力類型,都不是單一存在於網路暴力事件中,往往是結合幾種類型一起,作用於整個網路暴力事件之中。
(三)作用方式
(1)直接攻擊
直接攻擊是指網路暴力事件中通過直接的方式進行攻擊,也就是說在言語上直接用侮辱性和攻擊性的惡毒語言對當事人進行討伐。就網路暴力而言,直接性的攻擊危害比較大,給當事人造成的傷害也比較明顯。
(2)間接攻擊
間接攻擊則是通過諷刺等方式跟風發表意見,即俗稱的罵人不帶臟字,有的也選擇轉播他人的直接攻擊進行二次攻擊。無論是哪種形式的網路暴力,無外乎都會從虛擬世界進而影響到現實世界,也因此,在應對網路暴力的過程中,任何一種形式的網路暴力都不能忽視。
(四)一般表現
(1)網民對未經證實或已經證實的網路事件,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失實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
(2)在網上公開當事人現實生活中的個人隱私,侵犯其隱私權;
(3)對當事人及其親友的正常生活進行行動和言論侵擾,致使其人身權利受損等等。
我們在進行使用網路暴力之前,一定要注意理性、冷靜。網路暴力的方式,在進行分類的時候,是可以根據形式、性質以及作用方式來進行分類的,我們在進行使用網路暴力進行攻擊別人的時候,可能出現的後果是不堪設想的,所以,大家在進行解決問題的時候,一定要採取合理的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⑤ 信息網路的犯罪性質種類主要有
【法律分析】:信息網路的犯罪性質種類主要有:政治性犯罪,侵財性犯罪,侵權性犯罪,攻擊性犯罪。在網路空間中,一方面出現了如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這類以信息網路作為必要構成要件要素的犯罪類型,即純粹網路犯罪,另一方面也出現了傳統犯罪網路化的趨勢,包括詐騙、傳播淫穢物品、開設賭場、侵犯個人信息、傳銷、侮辱誹謗在內的傳統犯罪形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坦返慎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提供侵入、非法控制世畢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讓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⑥ 信息網路的犯罪性質種類主要有哪些
政治性犯罪,侵財性犯罪,侵權性犯罪,攻擊性犯罪。
在快速的工業化進程中,信息網路技術所帶來的副作用開始走向前台。在網路空間中,一方面出現了如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這類以信息網路作為必要構成要件要素的犯罪類型,即純粹網路犯罪,另一方面也出現了傳統犯罪網路化的趨勢,即網路因素極大地影響了包括詐騙、傳播淫穢物品、開設賭場、侵犯個人信息、傳銷、侮辱誹謗在內的傳統犯罪形式。
(6)網路事件有什麼性質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舉報人應認真、如實填寫報警表,詳細描述案件情況,以利於及時破案。
對故意謊報案情、擾亂秩序情節嚴重者,根據有關的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建議舉報人填寫真實個人信息和聯系通訊方式,以便及時與用戶溝通了解情況,對於提供的線索幫助公安機關破獲重大案件的,將根據有關規定予以一定的獎勵。
公安機關網警部門將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保護舉報人的身份信息不會泄露。
⑦ 網路侵害的特徵包括哪些
1、網路侵權行為的實施具有簡單易行性。
由於網路是一個開放性的、巨大的虛擬空間,多數情況下在網路空間中從事任何活動是不需要與現實中的真實身份相關聯的,而行為人無需具備高深的計算機理論知識和操作技能,往往就能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實施侵權、欺詐行為。
2、網路侵權行為損害後果的發生具有即時性。
網路侵權無需這種傳統的載體,只需藉助無形的高速運轉的網路進行上傳,全世界的網友都可以訪問載有侵權內容的網站,其他網路也可以輕易地為帶有侵權內容的網頁設置鏈接。
而且網路的互動性使得他人不僅僅是被動地閱讀或使用侵權標的,而且可以隨意刪節、添加、改動,並以各種鏈接方式廣為傳播,造成侵權的內容迅速擴展。
3、網路侵權行為責任主體眾多,具體到每件案件即原、被告確定困難。
網路侵權行為責任主體主要包括始作俑者、傳播者、網路服務商和搜索引擎。前兩類是網路用戶,後兩類屬於網路服務提供者。
4、網路侵權案件取證困難。
傳統的侵權方式因為易於察覺因而也易於識別。而網路的流動性和交互性,決定了與傳統侵權行為相比,網路侵權行為的范圍廣、取證難。
網路中存在的數字化信息不存在連續性,對其所作的修改和刪除難以發現和鑒別,具有不穩定性和易變性,使得網路上的證據失去原始性,因此網路中信息的證據能力令人懷疑。
5、網路侵權案件難以確定司法管轄。
一般侵權行為的管轄主要適用被告所在地法或侵權行為地法。但是,網際網路將全球的計算機及其網路連為一體構成了一個獨特的網路空間,同一侵權行為往往同幾個地點相聯系,物理位置在網路空間中的意義微乎其微,從而使傳統管轄權的基礎在網路空間中發生了動搖。
⑧ 什麼是網路輿論和網路暴力
網路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類由網民發表在網路上的並且具有「誹謗性、誣蔑性、侵犯名譽、損害權益和煽動性」這五個特點的言論、文字、圖片、視頻,這一類言論、文字、圖片、視頻會針對他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人們習慣稱其為「網路暴力」。網路暴力能針對當事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而且它已經打破了道德底線,往往也伴隨著侵權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亟待運用教育、道德約束、法律等手段進行規范。網路暴力是網民在網路上的暴力行為,是社會暴力在網路上的延伸。網民們若想獲得自由表達的權利,也要擔當起維護網路文明與道德的使命,至少,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觀。
2019年12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根據規定,網路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台不得開展網路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1]
中文名
網路暴力
外文名
Cyber—bullying/online abuse
具體方式
發表在網路上的並且具有攻擊性的不實言論
規范手段
網路道德手段
美國同名電影
網路暴力
快速
導航
表現形式產生根源社會危害防治措施相關新聞
詞語定義
網路暴力是指網民在網路上的暴力行為,是社會暴力在網路上的延伸。網路暴力不同於現實生活中拳腳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為,而是藉助網路的虛擬空間用語言文字對人進行傷害與誣蔑。這些惡語相向的言論、圖片、視頻的發表者,往往是一定規模數量的網民們,因網路上發布的一些違背人類公共道德和傳統價值觀念以及觸及人類道德底線的事件所發的言論。這些語言、文字、圖片、視頻都具有惡毒、尖酸刻薄、殘忍凶暴等基本特點,已經超出了對於這些事件正常的評論范圍,不但對事件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惡意詆毀,更將這種傷害行為從虛擬網路轉移到現實社會中,對事件當事人進行「人肉搜索」,將其真實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細節等個人隱私公布於眾。這些評論與做法,不但嚴重地影響了事件當事人的精神狀態,更破壞了當事人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嚴重的後果。[2]
表現形式
(一)網民對未經證實或已經證實的網路事件,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失實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
(二)在網上公開當事人現實生活中的個人隱私,侵犯其隱私權;
(三)對當事人及其親友的正常生活進行行動和言論侵擾,致使其人身權利受損等等。
在形式上
(1)以文字言語做為形式的網路暴力
現實生活中人在生氣、煩悶、情緒不定時,想要通過語言暴力宣洩是很正常的,而現實社會中人與人的直接交往,會受到道德倫理的約束,或多或少的抑制了這樣一種宣洩的產生。網路社會是虛擬的社會,在網路上卻比現實更容易爆粗,通過文字的方式發生語言暴力。文字語言暴力這種形式在如今人流量大的網站隨處可見,如天涯論壇、網路貼吧、微博、騰訊新聞評論等。任何一個網路暴力事件,不難發現,其中文字語言暴力必定不會少,粗俗、惡毒的攻擊性語言推動了網路暴力的擴散,也增加了網路暴力的危害。
(2)以圖片視頻做為形式的網路暴力
以圖片視頻做為形式的網路暴力在很多的網路暴力事件中也並不鮮見。我國發生過很多例子,例如篡改他人傳上網路的照片,通過照片的篡改進行侮辱、誹謗、攻擊等。韓國網路發達,網際網路寬頻連接居世界第一,但是也並未發展成一個成熟的網路社會,網路暴力問題此起彼伏,比較早的例子是2006年一名22歲的韓國女學生的照片出現在一家圖片共享網站時,臉部被人塗改的面目全非,朋友在看到照片後,接二連三的給她打電話確認情況。網路中,目前也存在許多圖畫信息暴力的情況,驚恐的圖片恐嚇他人,通過Photoshop技術惡搞、損毀他人照片,以此攻擊他人,這是一種圖片信息暴力,通過圖片的形式實施網路暴力。
在性質上
(1)非理性人肉搜索
網路暴力事件的另一主要類型是非理性人肉搜索。非理性的人肉搜索最易侵犯受害者的隱私權,而參與者往往認為是一件刺激而有趣的事,在這個過程中更多的是滿足於自身「FBI」能力的竊竊自喜。關於非理性人肉搜索的網路暴力事件比比皆是,電影《搜索》中很好的反應了這點。電影講的是關於公交車上「讓座」事件所引發的網路暴力。電影中,女主角因為在醫院被檢查出癌症晚期而受到打擊,沒有給身邊的老大爺讓座,這件事被人拍下視頻傳上網路,最終引起群體的口誅筆伐,在網路上通過文字言語、圖像的方式進行攻擊,最終人肉搜索和網路暴力將女主提前推入死亡。很多情況下,網民習慣性的站隊到自認為正義的一方,以道德的力量審判他人,殊不知,在這個過程中,自己充當了劊子手,卻沒能加以自身的判斷,去辨清事實的真相。但是通過人肉搜索的方式引發網路暴力,最終傷害當事人的方式非常不足取,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利用道德的力量去審判他人。
(2)充斥謠言的網路暴力
謠言的危害性是非常明顯的,而且一旦發生會有愈演愈烈之勢。謠言,顧名思義,是虛假的言論,是由不法者惡意編造,網民成為被利用者,謠言傷害了網民群體的相互信任感。民眾一再被造謠者愚弄,很容易變得草木皆兵,使得網路社會的信任感變得愈發的低。網路暴力的發生有的源於遙言,有的並非。源於謠言的網路暴力最開始是由利益人發布不法的謠言,再煽動不知情的網民推波助瀾,而利益人則等待事件擴散,坐收其中利益。有的網路暴力雖最開始並非因遙言而起,卻在整個過程中會以訛傳訛,最終遙言四起,真相變得更加撲朔迷離。當矛盾變得更加尖銳時,網民已經不考慮事件的真相,享受的是破壞和指責的快感。網路本身也包含諸多暴力信息,如網路上的暴力游戲,暴力影視等等。但是無論哪種網路暴力類型,都不是單一存在於網路暴力事件中,往往是結合幾種類型一起,作用於整個網路暴力事件之中。
作用方式
(1)直接攻擊
直接攻擊是指網路暴力事件中通過直接的方式進行攻擊,也就是說在言語上直接用侮辱性和攻擊性的惡毒語言對當事人進行討伐。就網路暴力而言,直接性的攻擊危害比較大,給當事人造成的傷害也比較明顯。
(2)間接攻擊
間接攻擊則是通過諷刺等方式跟風發表意見,即俗稱的罵人不帶臟字,有的也選擇轉播他人的直接攻擊進行二次攻擊。無論是哪種形式的網路暴力,無外乎都會從虛擬世界進而影響到現實世界,也因此,在應對網路暴力的過程中,任何一種形式的網路暴力都不能忽視。[3]
產生根源
網路暴力根源很多,一有網民的匿名性,網路上缺乏制度和道德約束,二有一些網民的素質原因,三有社會的不公,四有法治與精神文明建設滯後等等。
中國網路暴民的出現,與中國網民年輕化、網路的商業化運作以及中國民主環境都有極大的關聯。根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2008年7月公布的第22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情況統計報告》顯示,我國68.6%的網民為30歲以下的年輕人。而這一特徵在中國網路發展的十一年中不曾變過,18歲以下以及18~24歲之間的網民比例呈上升趨勢。網民年輕化,是網路暴力突現的直接原因。這些年輕的網民,較年長的人來說,血氣方剛,充滿激情沖勁十足,但也容易沖動,容易被激怒,容易放縱自己。主帖事件在網路上一發布,他們就會迫不及待地用鍵盤表達自己的觀點和立場,顯出不滿與憤怒。而這些憤怒的個體在網路上非常容易結合成一個觀點一致的暫時群體,然後他們以群體的身份,以「正義」名義對當事人進行有計劃、有目的、有組織的追討與打擊。他們以為自己正在伸張正義,卻忽略了自己給別人帶來的過度傷害。而且年紀也決定了他們的思想認識水平及對事物認識的深度。他們既容易受群體情緒的影響,也容易受到表面信息的左右,急於對一件事情下是非判斷,而無法迅速看清事件背後的復雜關系與原因。這種年輕的沖動與無知,很容易認同並實施以暴治暴的網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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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本身的特性又比傳統的媒體或是言論平台更能容納這種年輕的沖動與無知。正如一位網路編輯所說,「網路暴民」這個詞並不新鮮,其實「平媒暴民」已經存在很多年了。只不過「網路暴民」由於其發言成本低、聯合成本低、殺傷半徑大而更顯威力罷了。③不僅如此,網路的虛擬性,使得參與者每個人都可以隱瞞或編造自己的身份,而這種身份匿性又使得現實生活中本該遵守的規范和約束都失去了應有的約束力。這對於自律性不強、容易沖動與放縱的年輕網民來說,無疑是一個自由的天堂。
同時,網路的商業性運作,有時更利用了年輕網民的沖動與無知,對這些網路暴力事件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雖然我們不排除一些發帖者通過極端語言炒作自己或是故意以此進行有目的的打擊與報復,但是更不能忽視的是,網路媒體在其商業化的運作中,為了在市場競爭中搶佔先機,故意自編自演相關事件或是放任網路暴行蔓延。為了追求點擊率,網路媒體一向著力於策劃議題,越有爭議性越有「創意」。他們貫用吸引眼球的大圖片、驚心動魄的大標題,以及誇張的細節故事,來對新聞事件進行炒作。如「史上最毒後媽」事件,發布的帖中就稱被虐女童被後媽「打得口吐鮮血,背部六塊脊椎骨基本被打斷」,配發的圖片也是血淋淋的。經各大論壇轉帖後,標題已升級為《史上最惡毒的後媽暴打六歲女兒》。血淋淋的圖片和聳人聽聞的標題成為網路挑動網民神經興奮點的重要手段。後來事件證實六歲女孩吐血只是患病所致而非後母所為。未經核實的新聞就加以大肆報道,很難說不是網路媒體的炒作。而當初「虐貓事件」在貓撲論壇發布後就立即引起了軒然大波,而該版版主在對帖子過濾時卻刪除了一些冷靜分析的帖子,而保留了無理謾罵的帖子。④年輕的沖動與激情,在這里,成為了網路運營商家獲利的資本。
年輕網民暴行之所以會在網路上彰顯,之所以會被商家利用,更深層的原因在於中國社會當中民眾自由表達渠道的缺失。從這些網路暴民身上,我們很容易看到民主意識、法律意識的缺乏。他們缺少必要的民主生活訓練,也缺少有效的自由表達空間或是渠道。比如在基層自治上、在選民與代表的溝通上,在傳統媒體上都沒有多少表達權。網路的出現,立刻成為民眾追捧意見表達的自由空間。缺乏民主修養的中國民眾還沒學會如何自由表達,卻已經賓士在了信息高速公路,其暴力行為完全在情理之中。這只能怪我們沒能提供更多的表達渠道,沒有在網路以外建設更多的表達機制,迫使網路承擔了更多的表達任務。⑤而網路在中國的發展,承載著民眾「自由表達空間」的期待,但真正能形成公眾輿論並通過社會信息溝通以及政府決策起作用的成就感並不多。絕大多數網路上的言論與意見沒有被足夠重視,於是民眾反而在這種公共表達空間中累積了更多的憤懣。於是依仗「馬甲」在身,看不慣的聽不慣的開口就罵,網路暴力也就不可避免了。
另外,我們的社會仍處於一個相對復雜的轉型期。經濟上的貧富懸殊、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失調,文化上的「眾神狂歡」,加上社會上得腐敗現象時有發生以及全球化帶來的劇烈震盪,都使得觀念碰撞、輿論多元成為當代社會的種必然趨勢。在這種社會環境下,網路這個匿名的、開放的、管理制度相對寬松的虛擬空間不免成為網民發泄情緒的最好管道。
社會危害
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網路暴力受害者,網路暴力的肆無忌憚,正在以其獨有的方式破壞著公共規則、打破著道德底線。[4]
網路暴力的危害很廣,從近年發生的網路暴力事件的危害進行匯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網路暴力會混淆真假
真真假假的世界,尤其是網路這樣一個虛擬的社會,真假原本就難以辨識,而在網路暴力事件的不斷沖擊下,原本難以辨識的真善美和假丑惡變得更加難以區分。通常,對真理的曲解並不在於信息源本身,而在於真理在傳播的過程中被歪曲混淆,網路暴力事件,往往是真理被曲解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混淆了對與錯,真假難辨。
網民進入網路世界,應該具備對與錯的基本辨識能力,可實際情況是,在網路這樣一個虛擬世界,對與錯的界限變得很模糊,當然,如果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從不同角度看問題是絕對值得推崇的。但是這里的混淆並不是辯證的用理性的態度去理解事情,而是將錯的東西說成對的,而對的事情又變成錯誤的,歪曲事實真相。眾多網民參與網路暴力事件時,會帶有個人情感的去看待事物,換而言之,就是對待一個事件往往會有「第一印象」,這個「第一印象」就是個體對網路事件的第一態度,而在接下來的過程中,進行搜索或者獲得資料試圖去辨明事件真相也不能解決問題,因為進入網路世界的人們有一個共通的特點就是在利用搜索網站進行搜索時,所搜尋到的資料和觀點基本都是和自己原本持有觀念相一致的觀點,這個過程中不但無法將其從錯誤引向正確的觀點,反而會更加強化其原有的觀點。一件事情在網路上引起爭論,引來各方關注和討論,原本是件好事,經過討論和辨別的事情能夠更加趨近真理,可是網路暴力的發生也是網路事件引起爭論的結果,而這樣的結果不是討論結果的價值多元化,而是兩種截然相反的極端觀點佔主流地位,網民不自覺的站隊,無形中充當了網路暴力事件的推動者。縱觀多數能夠引起極大爭議的網路暴力事件,不難發現這樣的事件大多即使未違反法律也多半違背普遍道德倫理價值觀。[3]
網路暴力會損害個人權益和侵犯個人名譽
網路暴力中,參與者非理性的群體攻擊侵犯了網路暴力事件當事人,對當事人的身心造成了傷害,並直接侵擾了當事人的現實生活。尤其人肉搜索風靡開始,網民已不再局限於在網路上通過語言文字或圖像的方式對當事人進行攻擊討伐,通過人肉搜索手段直接從網路虛擬社會滲透到現實社會,對當事人的現實生活進行騷擾。網路暴力事件中,受害人有名有姓,卻找不到具體的實施傷害的人,正因為如此,參與的網民抱著法不責眾的心理肆意而為。網路集體暴力中,網民很少考慮到當事人的心理。而當事人因網路暴力事件,所受的懲罰完全非等量懲罰。當事人需要道德譴責,需要法律制裁,但絕對不需要披著道德外衣打著正義旗幟的暴力去解決。[3]
網路暴力會損害網民的道德價值觀
除了直接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外,網路暴力行為的頻繁發生,會危害網民的道德價值觀。正確的價值觀念是人類社會秩序正常運行、美好和諧社會得以構建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的道德觀念價值觀念無時無刻不在影響他們的行為和處事方式。就學校食堂旳例子來說,每到吃飯時會很擁擠,樓梯中總是人頭攢動,但是卻亂中又井然有序,就是價值觀念在發生作用。交通規則的道理相同,在交通規則還未制定、紅綠燈都還不存在的世界,馬路上來來往往的行人、車輛也會互相相讓,以使每一個通行的人能快點到達目的地。社會的普遍價值觀影響了個體的價值觀,進而影響個體的行為。
網路暴力沖擊人自身的防衛系統,原本符合社會倫理、符合道德意識的價值觀在網路暴力的沖擊下會被扭曲。原本提倡的辯證法在網路暴力事件中完全被忽略,事情變得只有兩個極端,非A即B。在網路暴力事件中,參與事件的網民盲目的支持某一方過於絕對化的觀點,披著道德的外衣,做著違反道德的事,而且並不認為自己有錯。這里網路暴力的表現就是扭曲的價值觀,把錯誤的觀點當成是真理,堅決不承認錯誤。人在思維上有一種慣性,就是有時會過於堅信某一方面的觀點,並通過其他信息的搜尋不斷的強化自己的觀點。正因為個體已經偏向於某一方面的觀點,一旦與自己已有觀念不同的觀點侵入,則會存在不安全感,盡其所能的去維護自己的觀點,進而自我欺騙,在搜集與自己持相同觀點的同時加上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騙,原先的觀點被強化,不再接受其他觀點,價值觀被扭曲。[3]
網路暴力會阻礙和諧社會的進程
網路暴力事件加速個人信息的泄漏,引發社會恐慌,阻礙和諧社會的進程。2012年4月半月談對公民如何保護個人信息權進行了網路調查,參與人數4142人。其中對於個人信息是否泄漏的調查數據顯示:30%的人多次遭遇信息泄漏狀況,40%的人偶爾有信息泄漏的狀況,僅15%的人極少遭遇此情況,且15%的人對自己信息是否泄漏尚不清楚。由此可見,至少70%以上的人遭遇過不同程度的個人信息泄漏狀況,個人信息安全關繫到個體的切身利益,個人信息遭到侵犯,使得當事人缺乏安全感,容易引發不安情緒。
而對於個人信息存在哪些安全隱患方面,52%的人認為機構或網站擅自將個人信息泄漏或販賣給其他機構或個人,23%的人認為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用於詐騙等犯罪行為,18%的人認為機構或網站的個人信息保管機制不健全,5%的人認為個人在上網時遭遇「釣魚網站」,而僅有2%的人認為是其他原因。很明顯98%以上的人所認為的安全隱患都與網路有關。
網路暴力事件侵犯了當事人的名譽權、隱私權,泄漏了網民的個人信息,更加增強了個人信息的安全風險,引發了社會的恐慌情緒。網路空間和現實社會是有共通之處的,有的學者則直接認為,「網路空間」也是「現實社會」,只不過它是一種通過虛擬技術進行信息交流和傳播的新型媒介而已。按照這樣的說法,網路空間,是人們生活的空間,是一個以虛擬為形式的「現實社會」。那麼,在這樣一個社會所受到的一切影響也必然會作用到現實社會。網路暴力是「輿論」場域的群體性紛爭,以道德的名義對當事人進行討伐,可以說是網路自由的異化,這無疑阻礙了和諧網路社會的構建。與現實社會的暴力行為相比,網路暴力參與的群體更廣,傳播速度更快,因此某些意義上說,可能比現實社會的暴力產生的危害更大。網路暴力的產生雖然時間不長,但是危害大、影響范圍廣,而且蔓延趨勢嚴重。
網路暴力作為網路表達自由的異化現象,有的學者認為不僅是對人類公共道德和傳統價值觀念的挑戰,更為嚴重的是,網路上的一些過激言論或行為已經觸及到法律的紅線。也有的學者認為,網路上的發泄情緒所引發的網路暴力,不僅使得社會倫理大廈根基動搖,道德與誠信逐漸淪喪,而且古老的文明傳統即將逝去,與現代文明風氣也漸行漸遠。國外學者也注意到網路暴力的嚴重性,並一致認為網路暴力以及給受害者的騷擾在全球范圍內呈上升趨勢。他們提出,與傳統暴力相比,網路暴力以及網路犯罪來得更加頻繁。而且有人甚至認為互聯網潛在的巨大危害能徹底摧毀一個人的生活,這里摧毀的力量指的就是網路暴力。隨著博客、貼吧、論壇以及視頻網站的運營,人們的行為、話語、姿態,可能通過這些媒介,登上網路平台,遭受公眾審判,而公眾在審判的過程中帶有過多的個人情感和情緒的發泄,往往過於偏激,引發網路暴力。加之人肉搜索的興起,私人信息被曝,網民跟風炒作,擴大事情影響,引發網路暴力,給當事人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3]
⑨ 什麼是網路突發事件
網路突發事件是指網路事件的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採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具有「突發」和突然「爆發」效果,並對社會產生較大影響的事件。
網路突發事件的特點有:傳播速度快、傳播范圍廣、產生影響廣泛、容易引發「社會災害」。
根據網路突發事件在在整個發展過程中表現的不同形態,可將其分為五個不同的階段:萌芽期、爆發期、擴散期、轉折期、消失期。
一般來說,某一事件逐漸演化為社會關注並影響廣泛的社會性大事件,需要一個相對漫長的發展過程。然而現代信息技術的普及卻縮短了這一演化過程。如何進行網路突發事件的應對就顯得至關重要了。
輿情早報網適時強力推出國內首創的輿情危機應對與輿情處置服務系統「輿情專家」,擁有「輿情專家」,「波譎雲詭經常事,雲淡風清已胸中」。
⑩ 網路突發事件和網路熱點事件的區別
你想問網路突發事件和網路熱點事件的區別是什麼嗎?網路突發事件和網路熱點事件的區別是時效性。網路突發事件是網上突然、猝不及防新發生的事件,網路熱點事件是已經發生但很多人關注,持續性的時間,兩者時間不同,所以有時效性的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