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直播新規定主播應年滿十六歲,你對這項規定怎麼看
直播新規定,要求主播的年齡應該滿16歲,不滿16歲是不允許進行直播響應活動的,這是為了讓青少年更好地樹立價值觀,更好的樹立自己的職業觀,因為主播這個行業或者說這個職業,它不是一個特別好的選擇。
孩子還小應該樹立正確的價值觀,要讓孩子知道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什麼是值得的,什麼是不值得的,孩子還很小的時候,還不知道她以後的人生到底從哪個方向去發展的時候,他還可以好好學習的時候,就讓他去接觸直播行業,然後通過一時的熱度熱點事件也賺了一點錢,他以後的職業方向可能就改變了,他就不想好好學習了,她就只想做一個主播,那這對於孩子的發展是有很大不好的影響的。
㈡ 5月起將實施的新規:直播主播應年滿十六歲,你怎麼看新規定
根據網路上最新的相關消息表明,國家將從5月起實行新的規定,規定直播主播的年齡要滿16歲,否則是不能夠進行直播的,小編覺得這樣的規定真的是非常好的,因為現在的直播行業存在著很多的亂象,這一點也是大家所知道的,而且不僅僅這一點,很多未成年人不好好的讀書,選擇通過直播的途徑來去改變自己,其實這種做法本身就是非常不好的,因此,這項規定的出台將會從一定程度上去約束這樣的行為出現。
所以當政府出台這樣的規定以後,是深受很多人的支持的,因為只有這樣子做,才能夠讓很多未成年人將自己的心思放在讀書上面,才能更好的去保障未成年人的權益和人身安全,避免未成年人過早的進入社會,遭受到一些巨大的損失。
㈢ 國家規定法定上網年齡是16還是18
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18周歲以下為未成年人,國家規定網吧不得接納未成所人進入,滿18周歲就可了。18周歲以下未成年人進入網吧,必須要父母陪同才行。
㈣ 網吧上網年齡放寬至十六歲
16周歲-18周歲的,如果能「自給自足」並且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去網吧。根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條16-18周歲的,可以「自給自足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視為「成年人」。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16周歲-18周歲的,如果能「自給自足」並且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去網吧。
㈤ 直播主播應年滿十六歲,為什麼會制定這一規定
因為社會上的很多未成年人都已經開始進入了直播行業,進入這個行業之後,對於青少年的發展來說並不是一個好的現象,所以才會有這樣的規定。
眾所周知,成為一名主播,在社會當中能夠賺到更多的錢,比其他的行業是更加的能夠快速賺到錢的。直播行業的這些效應,已經讓更多的人改變了自己的觀念,很多人認為直播賺到錢是比學習知識更靠譜的。
一、更多的未成年人已經進入到了直播領域當中。其實我們在刷短視頻的過程當中,已經可以看到很多的未成年人都已經涉及到了作品的拍攝當中,這對於小孩子的學習成績肯定是有影響的,小孩子應該把自己的學業作為最主要的任務,而不應該是進入社會去賺錢。
既然這種觀念是錯誤的,那麼我們國家就必須要對這種觀念進行調整的,這個行業只不過是一個風口而已,一旦這個風口的機會消失的話,那麼更多的人只不過會成為炮灰而已,並不會有太好的發展的。
㈥ 新政策16歲可以上網
不可以,根據2011年新修訂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不得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營業場所。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經營單位應當在營業場所入口處的顯著位置懸掛未成年人禁入標志。根據2012年新修正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什麼是「未成年人」?第二條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十八周歲的公民。再根據《民法通則》,16-18周歲的,可以「自給自足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即視為「成年人」。第十一條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最後根據《民通意見》「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能夠以自己的勞動取得收入,並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認定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綜上,《網管條例》是國務院立法,屬於行政法規;《民法通則》為全國人大立法,後者效力高於前者。結論:16周歲-18周歲的,如果能「自給自足」並且能維持當地群眾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去網吧。
㈦ 現在游戲防沉迷是不是過了16歲就解除了
如果該游戲的防沉迷年齡限制為16歲,當年滿16歲則可以解除,不過目前許多游戲講年齡已經限制到了18歲,所以需要根據游戲限制不同情況而定。
游戲防沉迷系統主要針對未成年,如被系統識別是未成年,就會被自動納入防沉迷系統,游戲防沉迷從家庭管理角度,它更加強化了家長的知情和准入許可權。在試點游戲中,被識別為未滿16周歲的孩子本人將無法繞過健康系統直接登錄,從而協助家長對孩子進行更有效的管理,並增加與孩子的溝通。
游戲防沉迷的推廣歷程:
2007年4月11日,網路游戲防沉迷 "實名方案"首次向公眾發布,新聞出版總署等八部委聯合發布《關於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實施網路游戲防沉迷系統的通知》,要求各網游運營商於4月15日開始在所有網路游戲中試行防沉迷系統。
隨該通知一起公布的還有《網路游戲防沉迷系統開發標准》、《網路游戲防沉迷系統實名認證方案》、《網路游戲防沉迷系統及實名認證服務協議》等文件,開發標准及實名認證方案的具體內容首次向公眾發布。
新聞出版總署與教育部、公安部等8部委9日聯合下發《關於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實施網路游戲防沉迷系統的通知》。
該通知規定,防沉迷系統的實施將按三個步驟進行:2007年4月15日——6月15日為國內各網路游戲企業需按照《網路游戲防沉迷系統開發標准》在原有網路游戲中開發防沉迷系統,2007年6月15日——7月15日為系統測試時間,2007年7月16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㈧ 16虛歲和16周歲區別
16虛歲,表示此人只要過了15周歲後不滿16周歲的任意時間點都可以說進入16歲的年齡。而16周歲,它表示此人正好以出生之日起對年對月對日的年滿那一天。即假如人出生於2002年2月28日,那麼從2017年3月1日到2018年2月27日任意一天此人都是16虛歲。而到了2018年的2月28日當天此人就是正好為16周歲。
㈨ 多大算成年人上網啊
10歲以上就可以的。針對於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入網規范及要求如下:
1、未滿10周歲的未成年:不能辦理。
2、已滿10周歲-16周歲(不含已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提供有效證件,在監護人陪同下前往營業廳辦理(監護人需攜帶本人有效證件)。
3、已滿16周歲到未滿18周歲前的未成年人:有收入證明(勞動合同或其他收入證明):攜帶有效證件及收入證明自行辦理;無收入證明:必須提供有效證件,在監護人陪同下前往營業廳辦理(監護人需攜帶本人有效證件)。
資料拓展:
《民法典》第十七條規定:「十八周歲以上的自然人為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為未成年人。」
第十八條規定:「成年人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獨立實施民事法律行為。十六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民法典》第十九條規定,「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民法典》第二十二條規定,「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成年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
㈩ 直播主播應年滿十六歲,這樣的年齡限制有什麼作用
隨著互聯網產業的不斷發展。許多與互聯網相配套的產業也在迅速的發展。就比如說與互聯網關系密切的直播行業,在互聯網行業高速發展之後就進入到了全民直播的年代。現在這個社會家家戶戶家裡面都有網路,都有手機。只要自己能夠捨得,下面子就能夠在家隨時隨地開直播。直播的門檻大大的降低。網路條件也吉林的這些直播行業無限的便利。
這樣的方式給了我們普通人更多的致富的機會。但同樣的也給我們帶來了許多不好的影響。因為直播行業的迅速發展the在看這樣直播行業這么火熱之後,也迅速地產生了自己也當主播的想法。更有甚者,就直接想放棄學業直接去簽約當主播,想要成為一名主播並不是一件不好的事情,但是我們應當知道在什麼樣的年齡段應當做什麼樣的事情。
而我們的青少年在這一個時間段更多的應當是努力完成自己的學業。當自己的世界觀,價值觀等完全樹立以及成熟之後,再清晰的考慮自己未來的規劃。畢竟我們的青少年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響。而規定主播應當年滿16周歲這樣對於16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來說也是一種保護。畢竟年齡小,在考慮事情上有的時候並不成熟。這樣的年齡限制對於那些青少年來說也是一種非常好的保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