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什麼是分保(在保險業務中)
再保險也叫分保,是指保險人將其承擔的保險業務,以承保形式,部分轉移給其他保險人。進行再保險,可以分散保險人的風險,有利於其控制損失,穩定經營。再保險是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建立的。在再保險關系中,直接接受保險業務的保險人稱為原保險人,也叫再保險分出人;接受分出保險責任的保險人稱為再保險接受人,也叫再保險人。再保險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由再保險分出人與再保險接受人通過訂立再保險合同確立的,再保險合同的存在雖然是以原保險合同的存在為前提,但兩者在法律上是各自獨立存在的合同,所以再保險的權利義務關系與原保險的權利義務關系,是相互獨立的法律關系,不能混淆。
再保險的具體形式可以分為比例再保險和非比例再保險兩類。比例再保險是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即分出人與分入人之間訂立再保險合同,按照保險金額,約定比例,分擔責任。對於約定比例內的保險業務,分出人有義務及時分出,分入人則有義務接受,雙方都無選擇權。在比例再保險中,又可以分為成數再保險和溢額再保險。成數再保險是原保險人在雙方約定的業務范圍內,將每一筆保險業務按固定的再保險比例,分為自留額和再保險額,其保險金額、保險費、賠付保險金的分攤都按同一比例計算,自動生效,不必逐筆通知,辦理手續。溢額再保險是由原保險人先確定自己承保的保險限額,即自留額,當保險業務超出其自留額而產生溢額時,就將這個溢額根據再保險合同分給再保險人,再保險人根據雙方約定的比例,計算每一筆分入業務的保險金額、保險費以及分攤的賠付保險金數額。在非比例再保險中,原保險人與再保險人協商議定一個由原保險人賠付保險金的額度,在此額度以內的由原保險人自行賠付,超過該額度的,就須按協議的約定由再保險人承擔其部分或全部賠付責任。非比例再保險的保險費率由雙方當事人議定。
㈡ 保險業的分保業務是什麼意思
再保:也叫「分保」,保險公司覺的保單風險過大,把一些大的承保單位再分保給另一保險公司
共保: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共同承包一份保單
臨分:臨時分保(和再保一個意思),有時間期限的分保
坐等回分答案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㈢ 很多大型單位如政府、金融、國企等的IT系統有所謂「等保」和「分保」之分,這兩個是什麼意思啊
就是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和分級保護
㈣ 網路分保幾年一次
一般每年一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並將檢測評估情況和改進措施報送相關負責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安全保護工作的部門。」
信息安全風險評估作為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基礎性工作和重要環節,應貫穿於網路和信息系統建設運行的全過程。國家對開展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做出明確規定,要求對網路與信息系統安全的潛在威脅、薄弱環節、防護措施等進行分析評估。《網路安全法》規定,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應當自行或者委託網路安全服務機構對其網路的安全性和可能存在的風險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測評估。
㈤ 等級保護和分級保護有什麼區別
一、等級保護與分級保護的不同定義
1、等級保護
等級保護全稱是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是指對國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組織及公民的專有信息以及公開信息和儲存、傳輸、處理這些信息的信息系統分等級實行安全保護,對信息系統中使用的信息安全產品實行按等級管理,對信息系統中發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級響應、處置。等級保護堅持自主定級、自主保護的原則。
等級保護分5個級別(由低到高):一級(自主保護級)、二級(指導保護級)、三級(監督保護級)、四級(強制保護級)、五級(專控保護級)。
2、分級保護
分級保護全稱是涉密信息系統分級保護是指涉密信息系統的建設使用單位根據分級保護管理辦法和有關標准,對涉密信息系統分等級實施保護,各級保密工作部門根據涉密信息系統的保護等級實施監督管理,確保系統和信息安全。
分級保護分3個級別:秘密級、機密級、絕密級(由低到高)。
需要特別注意:等級保護和分級保護的級別有對應關系:
二、等級保護與分級保護不同的適用對象
等級保護與分級保護的不同適用對象是二者的本質區別:
①等級保護是實施信息安全管理的一項法定製度,重點保護的對象是非涉密的涉及國計民生的重要信息系統和通信基礎信息系統。
②分級保護是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等級保護在涉密領域的具體體現。
三、等級保護和分級保護不同的發起部門和主管部門
1、分級保護
分級保護由國家保密局發起,其主管單位及相應管理職責如下所示:
①國家保密局及地方各級保密局:監督,檢查,指導;
②中央和國家機關(本部門):主管和指導;
③建設使用單位:具體實施。
2、等級保護
等級保護由公安部門發起,其主管單位及相應管理職責如下所示:
①公安機關:等級保護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②國家保密工作部門、國家密碼管理部門:負責等級保護工作中有關保密工作和密碼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③國信辦及地方信息化領導小組辦事機構:負責等級保護工作部門間的協調,涉及國家秘密信息系統的等級保護監督管理工作由國家保密工作部門負責。
四、等級保護和分級保護不同的政策依據
1、等級保護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國務院147號令,1994年);
《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3]27號);
《關於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公通字[2004]66號);
《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管理辦法》(公通字[2007]43號);
《關於開展全國重要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定級工作的通知》(公信安[2007]861號);
《關於加強國家電子政務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工作的通知》(發改高技[2008]2071號)。
2、分級保護政策依據
《關於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中保密管理的若干意見》(中保委發[2004]7號);
《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系統分級保護管理辦法》(國保發[2005]16號)。
五、等級保護和分級保護不同的工作內容和測評頻率
等級保護工作包括系統定級、系統備案、安全建設整改、等級測評和監督檢查五個環節。
分級保護工作包括系統定級、方案設計、工程實施、系統測評、系統審批、日常管理、測評與檢查、系統廢止八個環節。
等級保護各級別測評頻率:
①第二級信息系統:應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等級測評;
②第三級信息系統: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等級測評;
③第四級信息系統:應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等級測評。
第一級信息系統不需測評。第五級信息系統一般適用於國家重要領域、重要部門中的極端重要系統,特殊行業特殊要求,不在等保測評機構的測評范疇。
等級保護測評機構資質由國家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授予。
分級保護各級別測評頻率:
①秘密級、機密級信息系統:應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保密測評或保密檢查;
②絕密級信息系統: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保密測評或保密檢查。
分級保護測評機構資質由國家保密工作部門授予。
㈥ 保險分保是什麼意思
「分保「也叫 再保險,可以簡單理解為,A保險公司為了降低經營風險,把承保業務的一部分,分給B保險公司,跟B公司簽訂再保險合同,並向B公司支付相應的再保險費。假如發生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將由A公司和B公司共同承擔賠償。
為什麼要安排再保險
政府監管: 再保險安排是國家對保險公司進行監管的一種方式,目的是為了降低保險公司所承擔的風險,保持償付能力充足,從而保障投保人的權益。
《保險法》第一百零三條:
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10%;超過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
轉移風險: 保險公司會根據自身業務的實際情況,以及公司本身的償付能力,決定是否辦理再保險。
保險公司會把風險過高的保單,以及預防一些潛在的風險,如百年一遇的自然災害、爆炸、911事件等,選擇再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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㈦ 麻煩保險術語辨析:再保、分保、共保、臨分和回分分別是什麼意思
再保也稱分保,是保險人在原保險合同的基礎上,通過簽訂分保合同,將其所承保的部分風險和責任向其他保險人進行保險的行為。
共保,是指兩個或兩個以上保險人共同承保同一標的的同一危險、同一保險事故,而且保險
金額不超過保險標的的價值。
臨分,是分出公司根據業務需要,臨時選擇分保接受人,經分保雙方協商達成協議,逐筆成交的分保方法。
回分沒聽說過,全稱是攤回分保費用么?如是,則是指辦理初保業務的保險公司向其他保險公司分保保險業務,在向對方支付分保費的同時,向對方收取的一定費用,用以彌補初保人的費用支出。如不是,我也坐等確切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