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網上追逃和網上通緝一樣嗎
概念不同,要看通緝等級
拓展說明:網路通緝與網上追逃有類似之處,但作用上完全不可同日而語。通緝主要是通過公開性,讓更廣大的公眾知曉,從而能為司法機關提供線索或者直接由群眾抓捕犯罪嫌疑人。而網上追逃則是公安機關內部的協作方式,不需要藉助群眾的力量,只是將原來的定點尋求幫助,變為廣域的尋求幫助。
注意:第一點:「公安部A級、B級通緝令在『全國公安信息網路』上發布,並錄入『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碟』,並將根據情況在報刊、電視等新聞媒體和全國性計算機公共信息網路上適量發布,實行公開通緝。」公安部刑偵部門有關負責人說,公開發布通緝令是群眾路線同公安專項工作相結合的充分體現,加大了公安機關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力度,充分調動廣大人民群眾參與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積極性。
第二點:據悉,在發布A級通緝令的同時,對抓獲公安部A級通緝令逃犯或者提供關鍵線索的有功單位或個人由公安部給予獎勵,實行「追逃獎勵」制度。
第三點:公安機關還充分運用「網上查詢」和「光碟比對」及時查獲在逃人員。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結合日常工作,發現可疑人員,及時與「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碟」查詢、比對,查獲在逃人員。
B. 網上通緝與網上追逃有什麼區別
網上追逃和通緝的區別在於,通緝是一種執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對象是應當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網上追逃的對象不僅包括辦理了逮捕法律手續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對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通緝令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計算機網路等公開媒體對外發布,為廣大公眾所知曉,而網上追逃逃犯信息只能在公安網上發布,僅供公安機關查詢比對,它對外保密,其受眾面僅限於公安機關人民警察。
網上追逃人員的范圍包括司法機關已批准或決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證據證明已構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犯罪嫌疑人逃離居住地、監視地、作案地,經辦案機關抓捕未歸案的,以及從看守、勞改、勞教場所脫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勞教人員。
通緝的對象包括罪該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時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後脫逃的兩種情況。通緝的形式是向有關地區發布通緝令。由縣以上公安機關發布,超出自己管轄地區范圍的通緝令,要報請上級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是可以採取強制措施將被通緝人捕捉歸案的法律依據。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的發送范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六條
通緝令中應當盡可能寫明被通緝人的姓名、別名、曾用名、綽號、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出生地、戶籍所在地、居住地、職業、身份證號碼、衣著和體貌特徵、口音、行為習慣,並附被通緝人近期照片,可以附指紋及其他物證的照片。
除了必須保密的事項以外,應當寫明發案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案情。
以上參考來源:網上通緝-網路
C. 網上追逃和網上逃犯有什麼區別
網上追逃,是指對犯罪行為人進行網路通緝抓捕,它具有動態的意思。
網上逃犯,是指犯罪行為已經進入網路通緝。網上逃犯是與未進入網路通緝犯罪人比較而言,屬於靜態。
二者有共同點都是網路通緝。
D. 網上追逃和網上通緝有什麼區別
網路通緝與網上追逃有類似之處,但作用上完全不可同日而語。通緝主要是通過公開性,讓更廣大的公眾知曉,從而能為司法機關提供線索或者直接由群眾抓捕犯罪嫌疑人。而網上追逃則是公安機關內部的協作方式,不需要藉助群眾的力量,只是將原來的定點尋求幫助,變為廣域的尋求幫助。
1、網上追逃,是通過公安內網發布在逃人員信息的方式,抓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是指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在日常公安業務工作中,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碟」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
2、網上通緝,又名網上追逃、虛擬通緝,是指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在日常公安業務工作中,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碟」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
E. 上網通緝和網上追逃
法律分析:網上追逃和通緝的區別在於,通緝是一種執行逮捕的特殊形式,它的使用對象是應當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而網上追逃的對象不僅包括辦理了逮捕法律手續的在逃犯罪嫌疑人,而且大量的對象是刑事拘留在逃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 第二百六十五條 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的發送范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F. 網上通緝和網上追逃有什麼區別
網上追逃,是通過公安內網發布在逃人員信息的方式,抓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是指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在日常公安業務工作中,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碟」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2009年10月,著名節目主持人方宏進被網上追逃。
網上通緝,又名網上追逃、虛擬通緝,是指公安機關各部門、各警種在日常公安業務工作中,發揮各自的職責優勢,發現可疑人員時,及時與公安網「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或「全國在逃人員信息光碟」進行快速查詢、比對、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員的偵查機制。
實際上是一個意思。
G. 網上通緝與網上追逃有什麼區別
法律分析:網上在逃人員與網上通緝犯,所表達的意思是一樣的,都是因涉嫌犯罪在逃被網上通緝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的發送范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六十五條應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機關可以發布通緝令,採取有效措施,追捕歸案。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在自己管轄的地區內,可以直接發布通緝令;超出自己管轄的地區,應當報請有權決定的上級公安機關發布。通緝令的發送范圍,由簽發通緝令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決定。第二百六十六條通緝令中應當盡可能寫明被通緝人的姓名、別名、曾用名、綽號、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出生地、戶籍所在地、居住地、職業、身份證號碼、衣著和體貌特徵、口音、行為習慣,並附被通緝人近期照片,可以附指紋及其他物證的照片。除了必須保密的事項以外,應當寫明發案的時間、地點和簡要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