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起訴沒有被告身份信息怎麼辦
1、可以委託律師查詢律師的具體做法一般是去法院申請《調查令》,拿著調查令去當地派出所和戶籍中心去調取被告身份信息,效果和協查函基本一致。委託律師調查的話費用一般在300-500不等。
2、立案後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協查函,自己去派出所查詢首先寫一份起訴狀,一般被告人的名字和電話是可以知道的,在起訴前梳理好當事人的證據和材料,然後向法院起訴(這個直接在線上移動微法院小程序斷操作即可)。立案後,法院會以被告身份信息不足退回,這時,你就可以讓法院給你開一份協助調查函。拿著協助調查函去戶籍中心調取被告身份信息。
說一下如何申請:其實非常簡單,原告申請協助查詢被告住所信息的,應當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證明起訴事實存在的證明材料、被告姓名及身份證號,並如實填寫《當事人住所信息查詢申請表》。
3、要求法院幫你調取被告人信息早在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就明確規定了,關於被告信息,作為原告,只需要提供能夠區別被告身份的信息就可以立案了,而身份證號就是區別被告和其它人的信息!
因此,如果你知道被告的身份證號碼和姓名,沒有聯系方式和住址,按法律規定法院是應該給立案的!然而,一般情況下,基層法院都不願意給立案,如果法院拒絕立案,那麼,我們就可以請求法院給我們調查被告信息。你不是不給我立案嗎?那我就申請你法院給我調取,你如果不調取,我就拿出最高法院的規定來!
4、如果被告是企業,那麼去當地工商局或者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上查詢拿著身份證去當地工商局或者市場監督局查就可以,或者去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上查也可以。起訴企業的話,只需要企業全名,組織機構代碼,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這些在工商局/市場監督局都可以查到
5、查詢失信被執行人網站在失信被執行人網站上,失信被執行人往往以「姓名+身份證號碼」的形式公示在網站上,因此,可以通過該網站進行檢索,看看有沒有被告人信息,有的話,就能查到該被告人的身份證號碼,從而再向公安機關查詢該被告人的更多身份信息。
6、開律所介紹信、憑律師證去派出所開出被告的戶籍信息口卡來明確被告身份,代替身份證。
7、通過全國工商信息查詢平台查詢該被告是否有注冊公司、股東 或者法人身份或者高管的信息記錄
如果有以上情況,那麼律師就可以直接拿著這些信息去市場監管局調取工商內檔信息,通過內檔信息就能查詢到被告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8、其他渠道比如通過電話號碼得知身份信息的,通過支付寶也可以查詢,網上有人以此為生。
⑵ 起訴某個公司,不知道他的法人代表是誰,訴訟書怎麼寫啊
你就直接寫該公司的名稱就是了啊! 工商登記那裡可以查到該公司的注冊資料的,法人代表就可以找到了啊!
⑶ 寫起訴書沒有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怎麼辦
法律分析:到法院開一份協助調查函,拿著協助調查函去戶籍中心調取被告身份信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起訴必須提交起訴狀,需包含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以便法院聯系被告,通知被告參加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⑷ 如果去法院起訴沒有對方身份信息怎麼辦
去法院起訴沒有對方身份信息,可以聘請一位律師,授權律師去被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調取被告的身份戶籍信息。沒有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是不能起訴的,獲得被告的身份戶籍信息後,法院才能確定案件是否受該法院管轄,並且明確傳票等法律文書送達被告的地址。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起訴必須符合有明確的被告以及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⑸ 法院起訴老闆但是沒有他的個人信息怎麼辦
首先,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當事人想到法院起訴,那麼必須提供相應的證據。但是,有些時候當事人在搜集證據遇到困難的,可以向法院申請,有協助搜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規定,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其次,就該案例而言,當事人在起訴的時候,應該向法院提供起訴狀,如果遇有不了解的信息,可以不寫,但是必須向法院說明原因。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一條規定,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⑹ 起訴網購賣家沒有賣家身份信息怎麼辦
法律分析:如果沒有被告人的身份信息是不能起訴的,需要聘請一位律師,給他出具授權委託書,授權他去被告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調取被告的身份戶籍信息。這樣法院才能確定案件是否受該法院管轄。律師通常需要帶著授權委託書、律師證和律師事務所專用調查介紹信以及被告人身份證號等手續,調取被告人的身份戶籍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