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盜用品牌商標怎麼處理
盜用品牌商標的被侵權人可以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商標法》第二百一十三條,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B. 盜用他人商標怎麼處理
一、盜用他人商標怎麼處理
1、盜用他人商標,認定為侵權行為時,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二、盜用他人信息怎麼量刑
盜用他人信息量刑標准如下:
1、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2、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規定從重處罰;
3、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規定處罰。
C. 冒用別人商標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盜用他人商標是屬於侵犯注冊商標權的行為,要依據盜用的情形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
法律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 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商解決;
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
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
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商標法》第五十七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均屬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
(一)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的;(二)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三)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四)偽造、擅自製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製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的;(五)未經商標注冊人同意,更換其注冊商標並將該更換商標的商品又投入市場的;(六)故意為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行為提供便利條件,幫助他人實施侵犯商標專用權行為的;七)給他人的注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D. 網路商標侵權如何維權
網路商標侵權行為的維權方式:當事人應當積極收集侵權證據,然後,向網路服務提供者請求斷開與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最後,可以與侵權人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信息網路傳播權保護條例》第二十三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為服務對象提供搜索或者鏈接服務,在接到權利人的通知書後,根據本條例規定斷開與侵權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鏈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明知或者應知所鏈接的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侵權的,應當承擔共同侵權責任。
第二十五條
網路服務提供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提供或者拖延提供涉嫌侵權的服務對象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網路地址等資料的,由著作權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警告;情節嚴重的,沒收主要用於提供網路服務的計算機等設備。
E. 冒用他人商標如何處罰
法律分析:盜用他人商標,認定為侵權行為時,應當根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收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時,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構成刑事犯罪,應當接受刑事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六十條 第二款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並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F. 盜用商標如何處理
盜用別人商標屬於「商標侵權」行為。被侵權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權要求侵權人停止侵害、消除影響、賠償損失。依據我國商標法的規定,法律另有其規定,應當依照其規定。
【法律分析】
盜用他人商標是屬於侵犯注冊商標權的行為,要依據盜用的情形進行相應的處罰,情節嚴重的構成犯罪。盜用商標罪必須有違法行為存在,即指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的行為;必須有損害事實發生,即指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造成了商標權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注冊商標權的單位等帶來商譽損害。無論是財產損失還是商譽損害都屬損害事實。違法行為人主觀上具有過錯,即指行為人對所銷售的商品屬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的事實系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違法行為與損害後果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即指不法行為人的銷售行為與造成商標權人的損害結果存在前因後果的關系。劃清罪與非罪的界限:假冒的商標必須是經國家商標局注冊的商標。未經注冊的商標不受法律保護,不享有商標專用權,被他人冒用不構成犯罪;一般的商標侵權行為不構成犯罪,只有當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行為達到情節嚴重時才成立本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第六十六條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依法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條 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服務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的商標,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G. 冒用商標怎麼處罰
一、正面回答
工商局對冒用商標的,會先被判處支付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冒用商標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於製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二、分析
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製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採用的,用於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顏色組合和聲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徵的標志,是現代經濟的產物。
三、冒用商標罪立案標准
1、個人假冒他人注冊商標,非法經營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單位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非法經營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3、假冒他人馳名商標或者人用葯品商標的;
4、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准,但因假冒他人注冊商標,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
5、造成惡劣影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