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網路犯罪有哪些罪名
法律分析:網路犯罪的罪名主要包括: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利用計算機實施犯罪的提示性規定;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網路犯罪有哪些罪名
網路犯罪主要包括以下七種:
1、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2、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3、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
4、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
5、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
6、利用計算機實施犯罪的提示性規定;
7、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和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五條
【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3. 網路犯罪有哪些罪名
法律分析:1.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罪:
2、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罪:
3、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計算機程序:
我國刑法第286條第三款規定: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 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行為;
第二百八十六條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罪是指網路服務提供者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信息網路安全管理義務,經監管部門責令採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為:(1)致使違法信息大量傳播的;(2)致使用戶信息泄露,造成嚴重後果的;(3)致使刑事案件證據滅失,情節嚴重的;(4)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4. 簡單概括網路犯罪常見罪名的類型都有哪些呢
網路犯罪,是指行為人運用計算機技術,藉助於網路對其系統或信息進行攻擊,破壞或利用網路進行其他犯罪的總稱。網路犯罪常見罪名有以下幾種類型:
(一)侵犯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網路犯罪此類犯罪包括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罪,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罪,非法獲取計算機信息系統數據罪,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程序、工具罪。以上五種犯罪侵犯的對象都可以歸於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這也是最為典型的一類網路犯罪行為。此類犯罪是行為人明知自己行為會發生或引發非法侵入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結果而故意為之,其行為在客觀上違反了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嚴重侵犯了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和保密性,有可能引發極為嚴重的社會影響。對此類犯罪的認定由於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對其的認定完全可以按照相關法律規定的構成要件「對號入座」即可。》》》查看全文
5. 網路犯罪有哪些罪名
1.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罪:非法侵入計算機系統就是指行為人以破解計算機安全系統為手段,非法進入自己無權進入的計算機系統的行為。
2.破壞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罪:犯罪行為人通過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而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作。
3.、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計算機程序。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 第二百八十六條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功能進行刪除、修改、增加、干擾,造成計算機信息系統不能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後果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違反國家規定,對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增加的操作,後果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故意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影響計算機系統正常運行,後果嚴重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