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電力法有哪些規定
《電力法》的第十一、十九、二十四、三十四、五十二、 五十三、五十四條對安全用電作出如下規定:(1)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佔用變電設施用地、輸電 線路走廊和電纜通道。(2) 電力企業應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 預防為主的方針,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 國家對電力供應和使用,實行安全用電、節約用電、 計劃用電的管理原則。(4) 供電企業和用戶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採取有效 措施,做好安全用電、節約用電和計劃用電工作。(5)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危害發電設施、變電設施和電 力線路設施及其有關輔助設施。
在電力設施周圍進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 的作業的,應當按照國務院有關電力設施保護的規定,經批 准並採取確保電力設施安全的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 內修建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築物、構築物,不得種植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植物,不得堆放可能危及電力設施 安全的物品。
在依法劃定電力設施保護區前已經種植的植物妨礙電力 設施安全的,應當修剪或者砍伐。(1) 任何單位和個人需要在依法劃定的電力設施保護區 內進行可能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作業時,應當經電力管理部 門批准並採取安全措施後,方可進行作業。
『貳』 什麼叫早爆,引起早爆的原因是什麼
1.現象
點火或通電引爆炸葯時,出現有的葯包比預定時間提前爆
炸的現象。
2.原因分析
(1)導火索燃速不穩定,或採用了不同燃速的導火索,燃速快的就早爆。
(2)不同廠家生產的電雷管混用,易點燃的雷管先爆。
(3)電爆網中雷管分組不均,易引起電流分配不均,雷管數少的組,因電流充足而先爆。
(4)爆破區存在雜散電流、靜電、感應電或高頻電磁波等,引起電雷管早爆。
3.防治措施
(1)選擇燃速穩定的導火索進行爆破。
(2)同一電爆網中選用同廠、同批、同品種的電雷管。
(3)電爆網設計盡量使電雷管分組均勻,使各組電流強度基本一致。
(4)用電設備較復雜的場所,應對爆破范圍的雜散電流進行檢測,有可能引起早爆的改用導爆索、
火雷管起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