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何看待最近比較流行的廢話梗
廢話文學雖然「廢」,但它實火啊!
目前短視頻平台的野蠻生長,讓「梗」文化盛行,網友們每天上網沖浪,閑暇之餘的樂趣那就是「造梗」,所以廢話成為一種「網路文學」也離不開廣大網友腦洞大開的玩梗熱情。廢話文學最開始起源於B站,某仔喊銀UP主發布視頻說了一大堆,卻好像什麼也沒說,被網友評論「聽君一席話,如聽一席話」,隨後火遍全網。
除了廢話文學之外,之前的凡爾賽文學、糊弄文學也是如此,他們的共同特點就是契合當下年輕人的表達方式,又在社交、短視頻平台強大流量的推動下,火爆出圈,鋪天蓋地般涌來,成為一門「網路文學」。
目前「廢話文學」是網路上的熱梗,但至於這輪廢話會持續多久我們也不得而知,但通過一個又一個的網路熱梗爆紅,年輕人的追梗路之路有廣闊的空間,因此對於品牌方來說,讓自己品牌的營銷內容成功融入「梗」文化,就能夠成功的貼近年輕人的社交場景,形成有效的「病毒傳播」,而且這樣的贏下手段也非常適合想要做年輕化轉型的品牌,與其想破腦袋的迎合年輕人,不如跟年輕人玩在念宴一起,適度「玩梗」就是個絕佳的選擇。
好了!看完了這篇回答的人都已經看完了吧!不出意外的話,下次回答應該是在下次了。
Ⅱ 十大糟粕文化
十大糟粕文化包括:人情世故、酒桌文化、送禮文化、論資排輩、愚孝愚忠、歌頌苦難、等級制度、阿諛奉承的奴性文化、大家長制度文化以及高價彩禮和婚鬧。
這些文化糟粕在中國社會中有著深厚的歷史根源,但隨著社會的進步和時代的發展,它們逐漸暴露出其不合理性和危害性。人情世故原本指的是人際交往中的常識和技巧,但在現代社會中,它往往演變為了關系網和利益交換的工具,導致資源分配不公和腐敗現象。酒桌文化則強調在酒桌上的表現和交際,有時甚至演變為強迫飲酒和陋習,對身體健康和個人尊嚴造成損害。
送禮文化原本是一種禮儀之舉,但在商業和官場中,它往往變成了賄賂和利益輸送的手段,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論資排輩則是一種過於看重資歷和輩分的觀念,它阻礙了年輕人才的晉升和發展,導致組織僵化。愚孝愚忠則強調對長輩和權威的絕對服從,忽視了個人獨立思考和判斷的能力。
歌頌苦難是一種消極的文化心態,它將苦難視為一種美德或必然,忽視了人們追求幸福和進步的權利。等級制度則是一種不平等的社會結構,它限制了個人的自由和平等權利,容易導致社會矛盾和沖突。阿諛奉承的奴性文化則是一種卑躬屈膝、迎合權威的心態,它削弱了個人的尊嚴和自主性。
大家長制度文化強調家族和長輩的絕對權威,忽視了家庭成員的個體權利和自主性。這種文化有時會導致家庭內部的矛盾和沖突。高價彩禮和婚鬧則是一種陋習,它給家庭和個人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甚至引發了一些社會問題。
綜上所述,這些糟粕文化已經不適應現代社會的發展需求,甚至對社會進步和個人發展產生了負面影響。因此,我們應該摒棄這些糟粕文化,倡導積極、健康、平等的文化觀念,促進社會的和諧發展。
Ⅲ 在網路文化方面,你有哪些了解
網路文化是文化、技術、資本的集合物,隨著科技的進步,數字游戲、影視動漫、網路文學、數字學習等網路文化競相發展。
網路文化一方面滿足了大眾的精神需求,帶來美的、快樂的體驗;另一方面,「流量時代」的網路文化泛濫、低質現象也無處不在,如低俗網紅影響青少年心智發展,網路文學注水、抄襲等等現象嚴重危害了網路空間的健康、積極、向上的面貌。
總的來說,網路文化具有其多元性、商業性等特點,一方面,網路平台要增強社會責任感,進行高質量的內容輸出,杜絕網路文化的抄襲、注水現象也層出不窮;另一方面,網民們也應該提高文化鑒賞力,雙方共同創造良好的網路文化環境。
Ⅳ 你見過哪些需要剔除的文化糟粕
中華文化中需要剔除的糟粕銷盯可多了。如在思想意識形態裡面,影響或干撓阻礙社會進步的有關文章,電影,戲劇,言備睜論,演出等等。從習俗上的燒蛋,化水,不信虧滾和科學信鬼神的封建瑆念等等。還有從道德觀念上的邪惡,不善,不恭,不為,不敬,崇洋眉外,唯利是圖,唯利具爭等等。從行為上肆無忌憚的誹謗傳統優秀文化,有的沆瀣一氣褻瀆紅色文化,扭曲文化精體等等。諸如此類以上現象都是應該剔除的。
Ⅳ 兩部門印發《網路主播行為規范》,其中哪些重點內容值得關注
兩部門印發《網路主播行為規范》,其中有如下值得關注的點。
在文件中還強調,必須抵制違反法律法規、有損網路文明、有悖網路道德、有害網路和諧的行為,並應當積極引導用戶進行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合理消費,不得炒作緋聞、丑聞、劣跡藝人,傳播格調低下的內容,在直播中應該宣揚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禁止以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的身份從事商業宣傳、表演或有商業性質的表演,引導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和道德觀。
“規范”中明確規定,如醫療、金融、法律、教育等專業技術要求較高的直播內容,必須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並在直播平台辦理執業資質報備,直播平台應對主播進行資質審核及備案。
對網路主播進行教育、培訓、日常管理、規范指導。要建立網路主播入駐、培訓、日常管理、業務評分檔案、“紅黃牌”管理等內部制度。
對有違法行為的網路主播要給予警告和制約;對於問題嚴重或者反復出現問題、屢教不改的主播,要予以封殺,並將其列入“黑名單”或者“警示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