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如何立法規范網路零售各方當事人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一、網路立法模式比較
總體上說,針對網路立法的具體模式主要在以下兩個方面展開:
第一,從技術的本身上尋找解決的途徑。網路的問題很大程度上是科學技術本身的問題,那麼,首先就應該從技術本身的角度來尋求解決之道。比如針對網路信息泄密而大力發展網路加密技術,針對黑客襲擊而大力加大網路安全的防範,針對網路色情,暴力和其他非法信息而大力開發相應的「過濾技術」等等。此類 「技術的問題要首先從技術本身上尋找解決的途徑」的思路具有一定的進步性。但是,技術的問題很多情況下是不能由技術本身解決的,甚至會帶來更多的其他問題。譬如,對於「過濾技術」的使用就有人攻擊其對於言論自由的憲法權利的傷害,更有人擔心會因噎廢食,走向另一個極端,即在沒有充分有效的「過濾」技術的情況下,就「潑臟水連孩子一起潑掉,禁止一切有益網路信息的交流。這些因為新技術帶來一些消極後果,就完全將之拒灶吵於門外的做法,很可能會使整個社會喪失參與營造信息社會的機會。
第二,就是本文所著重探討的試圖通過網路立法來解決. 從目前各國的網路立法來看,基本上存在著下面幾類主要的觀點:
第一類,急於立法的罩寬觀點。這類觀點認為完善網路立法是實現法律規制,規范網路行為,發展網路經濟的需要。 但是,對新技術特別使網路傳播內容任何立法限制都可能構成敏感的政治,經濟,和社會話問題.歐盟的「綠皮書」,美國的「通訊正當行為法案」和「在線保護兒童權益法案」都引起了極大的爭議, 美國的兩個法案還被法院裁決違憲。我國自2000年以來也加快了這方面的立法,正如前面的分析那樣,同樣引起了業者和廣大網民的激烈爭論。
第二類,適時跟進的觀點。提出在立法的時間上要適時跟進,在具體立法上要注意准確性,針對性,整體的協調性以及與國際接軌等等,筆者以為,這個觀點提起來沒有問題,但是,具體操作起來,這個適時的「度」本身就很難把握。
第三類,暫緩立法的觀點。互聯網的發展本身就是一個如哈耶克所言的自生自發秩序的典型。人類行為的規則並不能完全由政府來制定,規則的發展需要我們每個參與者去發現。網路規則的發展也是如此, 網路立法是一個世界性的新課題.網路的歷史如此的短暫,以至於立法者也許還在摸索著前行。在法律還沒有想到介入網路之前,網路就先存在了. 正如人類社會其他領域一樣,成文法之前人們相互之間就已經存在著某種物辯亮規則。所以,維護網路安全和保障網路自由,除了法律之外,利用網路自身的業已存在著的特性, 以及通過社會的力量和主流價值觀的輿論影響,讓網站進行自律,與急於立法相比,往往更有效。
筆者認為,首先,我們不能為了簡單的網路管制方面的考慮而急於並且大量進行網路立法;但是,對於那些已經對網路構成嚴重危害的行為,則一定要把握好時機盡快立法。我們承認,法律調整也有其自身的成本代價和局限性,正如現實社會不能只靠法律來調整所有的問題一樣,網路社會也不能指望依靠法律來解決所有的問題。社會的規范是多元的,既有民間的習慣法,也有國家制定法。網路社會也是如此。因此,在網路立法上,我們要貫徹「先技術自治再立法干預」的思路,應該在充分了解網路的基本特性以及既有的網路習慣法的基礎上,首先尊重網路的自律,以達到自治;即使國家出於其維護公共利益的職責而一定需要立法,則需要慎重,必須充分考慮到國家,社會,公民的各種利益平衡,而不是只重視其一忽視其他。並且,必須嚴格按照《立法法》規定的立法程序在其職權范圍內進行立法。具體說,比如網路私法涉及到網路上個人權利保護的,可以先行立法。 而關於網路公法涉及到管理權力的行使的,需要慎重。在這方面,《立法法》的施行為網路管理立法提出了嚴格的要求。《立法法》明確了法律、法規的效力等級,規定法律的效力高於法規和規章,地方性法規效力高於本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解決了部門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的立法沖突問題,並通過對立法許可權的界定來達到防止立法對公民合法權益的侵害。
二、我國網路立法的現狀及反思
有關我國目前具體的網路立法,一方面,我國在近年來制定的《統計法》、《檔案法》、《測繪法》、《國家安全法》、《保守國家秘密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新《刑法》等一系列法律中分別規定了一些與網路信息活動有密切關系的內容;另一方面,又相繼頒布了如下的一大批有關網路方面的專門立法、司法解釋和其他規定:
其中法律有:《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2000年12月28日);
行政法規主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國務院1996年2月1日頒布,1997年5月20日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實施辦法》(國務院信息辦1998年3月6日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國務院2000年9月25日發布實施)、《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2000年9月25日發布實施);
部門規章主要包括:《互聯網站從事登載新聞業務管理暫行規定》(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信息產業部2000年11月7發布)、《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信息產業部2000年11月7日發布)、《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辦法》(息產業部 公安部 文化部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1年4月3日聯合發布)、《電信網間互聯管理暫行規定》(信息產業部1999年9月7日發布)、《教育網站和網校暫行管理辦法》(教育部2000年6月29日發布實施)、《互聯網醫療衛生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衛生部2001年1月8日發布實施)、《互聯網葯品信息服務管理暫行規定》(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2001年1月11日發布)、《葯品電子商務試點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葯品監督管理局2001年6月26日發布)、《網上證券委託暫行管理辦法》(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0年3月30日發布實施)、《證券公司網上委託業務核准程序》(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0年4月29日)、《關於新股發行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公司推介的通知》(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01年1月10日發布)、《網上銀行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中國人民銀行2001年7月9日發布)、《關於加強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傳播廣播電影電視類節目管理的通告》(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1999年10月發布)、《中國公用計算機互聯網國際聯網管理辦法》(郵電部1996年4月3日頒布)、《中國公眾多媒體通信管理辦法》(郵電部1997年9月10日頒布,自1997年12月1日起施行)、《中國金橋信息網公眾多媒體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電子工業部1998年3月發布)、《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出入口信道管理辦法》(郵電部1996年4月9日頒布)、《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管理辦法(試行)》(信息產業部,信部規[1999]1047號文件);
最高法院司法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1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44次會議通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擾亂電信市場管理秩序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4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113次會議通過);等。
以上的立法、司法解釋和相關規定涉及到網路監管、信息安全、電子商務、市場准入、域名注冊、網路著作權等各個方面。誠然,這些立法和規定在我國處理相關網路問題時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同時也存在著比較嚴重的問題,具體表現在:
第一,過分強化政府對網路的管制而漠視相關網路主體權利的保護。這一點可以從以上眾多網路立法的目的中明顯看出來。較早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頒布的《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中規定有兩方面的立法目的:其一是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其二是促進互聯網的健康發展,促進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按照憲法學和立法學的基本原理,作為目前我國有關網路方面法律效力最高的這個決定,其立法目的應該被所有的法規和規章所全面遵循,但奇怪的是,在其後頒布的各類法規和規章都不約而同紛紛只強調規范秩序、維護安全,而忽視各網路主體的權利保護。 不僅如此,這些立法中不但極少規定政府的義務和法律責任,更普遍限制司法權尤其是限制司法權對政府管制行為的司法審查,這樣,當個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在被政府不當行政行為侵害時,相應的訴諸司法獲得救濟的機會都被剝奪了。
第二,立法主體多、層次低,缺乏權威性、系統性和協調性。通過上文所列的我國網路專門立法的目錄可以看出,除了《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屬於法律之外,其餘全部是法規和規章,立法主體多、層次低是顯而易見的。據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統計,截至2002年10月,我國共有網路立法:法律一部,行政法規十六部,部門規章八十九部,司法解釋十部,地方法規和規章二十八部。甚至還有數量相當膨大的各類通知、通告、制度和政策之類規范性文件。政府管理性法規數量遠遠大於人大立法,就是在政府立法中行政法規的數量也只佔很小的比例,更多的是由各類行政權力主體制定的五花八門的規范性文件,此種現象導致不同位階的立法沖突、網路立法缺乏系統性和協調性便實屬必然。
第三,立法程序缺乏民主參與。不僅上文所評述的有關BBS注冊實名制在實行之前明顯缺乏民主參與, 我國大量的網路專門立法也大多是沒有經過科學的論證就被簽署公布,更沒有廣泛聽取有關機關、組織、公民的意見。目前我國的網路專門立法大多屬部門機關立法,此類立法程序主要依據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和《規章制定程序條例》,這種由行政機關自己設定立法程序進行行政立法的現象明顯不符現代行政法的控權精神,由此引發的一系列弊端,容易使行政機關製造不當的程序惡意妨礙行政相對人行政法權益的及時有效地實現。
此外,我國網路專門立法的可操作性也比較差。 更為嚴重的是,這些立法、司法解釋和規定中違反《憲法》和《立法法》的不在少數 。
雖然以前由於我國網路技術發展的相對落後、信息產業還處於起步階段、網路立法缺乏相關的實踐經驗等原因,以上的網路立法缺陷可以理解,但是,隨著網路的進一步發展並且不斷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不斷完善我國網路立法的呼聲已經越來越高。其中突出的一點是,政府在網路管制和網路立法中的角色需要轉換。從來自互聯網上的反饋信息看,網民對政府的印象並不好。目前政府對網路的管制十分生硬、缺乏人情味,管得過寬過死,因而常常被視為「共同得敵人」、「自由的破壞者」,從而被網路文化所不容,也得不到廣大網民得支持與幫助,這顯然不利於網路法治的構建。可以認為,與我國現實社會的法治進程一樣,我國網路空間的立法進程同樣任重道遠。
❷ 網上購物相比於實體店購物,存在哪些弊端
實體店質量好款式好看,但特別貴.當然土豪不嫌貴的話就比較方便,畢竟看的見摸的著還能試試,適合就買回家了。
❸ 數字化時代獨立書店面臨哪些挑戰
「跳樓價」、送貨上門、信用卡支付等等,電子商務正在加速進入中國網民的生活。在網民眼中,網路書店是一個不落幕的購書天堂;在商家看來,網上書店,這個不需要任何店面的24小時書城更是「錢」途似錦。甚至有人預測:網上書店將是傳統書店的顛覆者。
事實上,網路的方便和快捷正在改變人們傳統的購書習慣。專家認為,網路銷售目前已佔據整個圖書市場的5%,3至5年,網路售書將佔到圖書市場的20%至30%。而與此對應的是,傳統書店也深深的感受到網上書店帶來的陣陣沖擊,或改革、或學習,傳統書店面臨諸多生存挑戰。
一「網」打盡的勢頭
據AC尼爾森發布的一項研究顯示:在中國,最受歡迎的網上商品是書籍,56%的網上購物者選擇網上買書。的確,當傳統的購物方式漸漸不能適應日益繁忙的社會生活時,擁有暢游能力的互聯網銷售便滲透進生活,足不出戶就知天下事已經習以為常,網路購書則讓人們足不出戶就能夠買到自己喜歡的圖書。
經常光顧網上書店的人都知道,網上買書不僅便捷,價格便宜更是吸引人。隨便打開一個大型網路書店,滿目的「5折、6折、7折」、「當即省××元」等誘人的閃屏就在向你熱情地招手。雖然在北京金台路圖書批發城等處,圖書的價格也能低至七八折,但對於摸不到門道的讀者而言,去批發市場費時又費力。
而在北京,最堅守圖書價格的莫過於北京圖書大廈了。在那裡,很多正在看書的讀者向記者表示了對「打折新書」的嚮往。「為什麼這里從不打折呀,網上打折的也是正版書,人家還送貨上門呢。」還有一些讀者則明確表示,買書就要買打折的。「最近兩年書越來越貴了,而且太多。來趟書店不見得能找到什麼好書,上網看看 倒是很方便的,還可以看見其他人對書籍的評論。」一位劉小姐告訴記者,周末她會到書店來看一天的書,但買書一般會選擇網站或者特價書市,「現在新書一出來網站就能打8折了,有時還能有新書紀念品,所以8折以上的書我根本不會考慮。」一位一邊翻書一邊記錄的中年人告訴記者:「我特別愛買書。現在女兒不讓我在書店買了,說網站能便宜不少呢。這不,她讓我把喜歡的書的書名和出版社抄下來,幫我在網上買。」
專家表示,網路購書相對網上購買其他物品來說,風險相對較低,所以網上書店近年來發展迅猛。在網上,記者看到網友總結將好書一「網」打盡的「網上購書幾大理由」:網上書店庫存量大,各行各業的讀者都可以在這里各取所需;最大限度地溝通了城市和鄉村,解決了圖書供應的「城鄉差別」;24小時服務讀者,隨時可以瀏覽或買書;省時省力,閉門家中坐,書從「網」上來;功能強大的信息查詢系統,可以迅速找到所需圖書,省得在書店裡找得汗流浹背;物美價廉,而且可以參考圖書點評和其他讀者交流感想。
價格博弈的沖擊
調查顯示:目前,每月至少去一次書店的人只有10%左右,而每月至少買一本書的人卻超過30%。圖書的多元化銷售正在削弱傳統書店的勢力范圍,而租金高、周轉慢、品種少,以及綜合性獨立書店和網上書店的紛紛崛起,也使一度風風火火的書店連鎖放慢了腳步。書店連鎖正遭遇規模與效益的嚴峻挑戰。這其中,最重要的莫過於價格原因了。據了解,通常當當和卓越互相競價能使書價降到采購價以下。因此,像貝塔斯曼等連鎖書店前幾年的價格優勢,已經不再明顯了。
其實,對於書店而言,每年的8月至10月是全年售書的「黃金期」,暑假、開學、「十一」都是購書的高潮期。如果沒有抓住機會,那麼全年的銷售額就基本沒希望了。在網路書店價格方面的絕對優勢下,北京海淀區兩家大型書店相繼搞起了價格大戰。
中關村圖書大廈、第三極書局分別位於北京中關村地區蘇州街的東西兩側,相隔不過百米,都是擁有二三十萬種圖書的超大型零售書店。有人形容,此次價格戰,猶如兩艘巨艦迎頭相撞。「全場7.5折」,「全場7折」,京城圖書零售業的新低價格一再被打破。盡管書店的負責人表示:「7折已經沒有利潤了。」但有讀者卻認為:「如果打這么低的折扣,書店還能堅持,那就說明書價不合理,就應該打折。」
有人預計,如果兩大書店價格戰持續下去,中關村乃至北京地區的很多書店為了生存,都有可能被迫捲入打折浪潮。全都打折,市場短期內被調整到均衡狀態,但事實上,打折風起,也有可能徹底改變出版業的圖書定價規則。
但業內人士分析說,這場價格戰遲早會來,它實際上凸現了近年來實力壯大的新渠道對傳統的書店在價格和人流等各方面的沖擊。網路書店依靠靈活的機制、優質的服務不斷蠶食著新華書店等國有書業的市場份額,其實力不容小覷。而傳統書店等為了保住優勢地位,也在不斷改革。可以說,傳統書店的每一次改革、每一點進步,都和目前的競爭密切相關。從這個角度說,競爭是雙贏,對於提升中國書業的素質大有好處。
如何實現完美轉身
傳統書店如何面對人們消費習慣的改變?傳統書店和網上書店是否就一定對立?還是可以優勢互補、利益共享?網路給傳統書店到底帶來致命的威脅還是無限新的可能?書店網路化是不可避免的嗎?在網路時代,傳統書店的未來何在?這一系列問題成為目前傳統書店發展的焦點所在。
業內人士認為,其實,網上書店與傳統書店並非對立關系。門店銷售和網路銷售面對的是不同的顧客群,彼此是不可取代的,甚至可互動、互促,提高交易頻率。
說到網路書店與傳統書店的異同,全國圖書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認為,傳統書店是地域性的封閉市場,容易形成地域優勢,有利於防止外來競爭者的侵入,但是市場總量受地域限制,不利於銷售開拓;網上書店則屬於無邊界的虛擬市場,市場總量不受地域限制,利於銷售開拓;而「微量、微利」,則是網上書店、實體書店共同面對的問題。她認為,不可否認的是,當當網、卓越亞馬遜網讓出版社與發行商嘗到了在網上賣書賣碟的「甜頭」,得到了比其他零售企業更好的折扣,實惠了網民,又建立了「質優價廉」的品牌形象;但同時,出版社也存在著「重此輕彼」的片面行為,典型的就是忽視總銷量、看重單品銷量,從而偏重網路書店。「如果出版社不一視同仁,會傷害實體書店市場,最終也會傷害自身。」
值得注意的是,既然網路化的時代潮流與大勢不可逆轉,如何抓住時機,順流而上,建立自己的網路書店,就成為現在大多傳統書店在思考和實踐的事情。
浙江省新華書店集團公司總經理助理潘明青認為,數字化時代也好、網路化時代也好,都是新技術對傳統出版業、傳統書店的挑戰,同時也是一次機遇,所以,傳統書店必須直面新技術和擁抱新技術,但是,傳統書店什麼時候使用「新技術」必須選擇恰當的時機,而且,傳統流通企業辦網上書店必須找准自己的定位。
除了浙江新華這樣的大書店,現在的網路環境也為中小書店提供了更好的發展空間。龍之媒廣告文化書店總經理徐智明表示,網路時代對於傳統書店來說是「新挑戰、新空間、新成長」,2006年8月,龍之媒廣告文化書店開始致力於建立網路書店,推出書刊試閱讀服務,解決當當、卓越亞馬遜等網店不能試閱讀的弊端,並且適應廣告設計這類高碼洋專業圖書的特徵。現在,網店的銷售額占龍之媒總銷售碼洋的10%,徐智明說,以後計劃把網上銷售額拓展到40%。
「隨著網路購物的發展,網路購書還將有廣闊的空間。這中間將出現網路購書與傳統購書的競爭與合作,但這都將造福於讀者。」新浪讀書頻道的副主編侯小強說,「網路購書與傳統購書方式一樣,都為廣大讀書人提供便利,提高讀者購書數量,對提升國民閱讀率起到良好的推動作用。」
當讀書成為一種社會時尚,成為一個城市的文化名片,成為廣大市民的素質和品格,那麼這座城市的生機、活力和發展潛力是不可估量的。侯小強表示,「新的網路形式下的購書方式與傳統的購書方式相互補充,兼容並蓄,將引領人們走進一個閱讀新時代。」
❹ 請問各位目前網路營銷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
我國網路營銷的現狀
在我國,網路營銷起步較晚,直到1996年,才開始被我國企業嘗試。據傳媒報道:1996年山東青州農民李鴻儒首次在國際互聯網上開設網上花店,年銷售收入達950萬元,客戶遍及全國各地,但公司沒有一名推銷員;1997年,江蘇無錫小天鵝利用互聯網向國際上8家大型洗衣機生產企業發布合作生產洗碗機的信息,並通過網上洽商,敲定阿里斯頓作為合作夥伴,簽定合同2980萬元;海爾集團1997年通過互聯網將3000台冷藏冷凍冰箱遠銷愛爾蘭,至1999年5月12日,該公司累計通過互聯網發布信息11298次,接受並處理用戶電子函件3600多封,訪問人數由去年同期平均每天2300人次擴大到現在平均每天27000人次,並有20%的出口業務通過互聯網實現。北京、上海、廣州等地不少商業企業也紛紛在網上開設虛擬商店,全國網上商店已達100家左右。目前,網路營銷已開始被我國企業採用,各種網路調研、網路廣告、網路分銷、網路服務等網路營銷活動,正異常活躍地介入到企業的生產經營中。氫國家信息中心有關統計數字表明,目前我國有8萬余家企業已加入互聯網,並涉及網路營銷,其中以計算機行業、通訊行業、金融行業較為普遍,計算機行業佔34%,通訊行業為23%,金融行業為11%,其他為32%。盡管如此,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網路營銷發展的總體水平較低,仍停留在起步階段,具體表現在:�
1、網路競爭意識不強,對網路營銷認識不清。絕大部分企業還只把競爭焦點定位於實體市場,沒有充分意識到知識經濟時代搶占網路信息這一虛擬市場對贏得企業未來競爭優勢的必要性與緊迫性,把網路看得過於神秘,總以為只有工程師、電腦技術人員才能使用這一高科技產物。�
2。上網企業數量少,分布不均衡。目前,國內企業上網總體雷聲大,雨點小,全國560萬家企業(含鄉鎮企業)中,上網企業所佔的比例不足1.5%,且集中分布在北京、廣州、上海等幾個大城市。上網企業數量少,瀏覽的客戶就下降,網路給企業創造的效益就減緩,從而形成惡性循環。�
3、網路利用率不高,營銷方式單一。大部分上網企業的網路營銷只僅僅停留在網路廣告與網路宣傳促銷上,而且網路促銷也只是將企業的廠名、品名、地址、電話掛在網上而已,很少有企業擁有自己獨立的域名網址,並對企業形象及產品作具體、系統介紹,網路利用率低。甚至有不少企業上網是為了趕時髦、追潮流,把網路僅當作一種方便快捷價廉的通訊聯絡方式。網路調研、網路分銷、網路新產品開發、網路服務等營銷活動,涉足者廖廖無幾,網路對企業營銷的巨大優勢與潛力遠遠沒有被挖掘出來。�
4、網路營銷產品少、范圍不廣。目前,我國企業網上營銷的產品主要集中於電腦及其配件、軟體、圖書、汽車等有限的幾類特殊產品,面向大眾的服裝、食品、日用品、家電等上網者甚少。�
5、網路營銷策略水平不高,效益不佳。對網路營銷這一特殊營銷方式的營銷策略缺乏系統研究,還處於實踐摸索階段,沒有形成一套適合我國國情的網路營銷策略。不少企業還只能沿用過去傳統實體市場營銷策略,網路營銷效益不高。據悉,目前全國開通網上購物的商業企業,迄今尚無一家盈利,不少網上商店開張不久即宣布倒閉,少數幾家也是依靠現時的實體商場的信譽而勉強維持。
發展我國網路營銷的主要障礙
目前,我國網路營銷發展的總體水平較低,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障礙:�
1、網路發展水平不高,覆蓋率低。在我國,電腦還遠不是大眾消費,互聯網遠未深入千家萬戶。目前,我國網路用戶雖然增長速度較快,但總量太少,覆蓋率低,即便是北京、上海這樣的大城市,網路覆蓋率也不過才達到8%和2%。其他城市就可想而知了。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最新統計報告表明,全國上網用戶僅400萬,不足美國的1/12,大大低於發達國家的水平,網路營銷缺乏最起碼的人氣基礎。�
2、網路基礎設施差,線路少,速度慢,安全性不高,但用戶使用成本開支較大。按絕對價格計算,我國人均收入不過美國的1/20,但要付出比美國人高20倍的價錢才能擁有同樣多的網上信息量,據調查,在86.1%的用戶抱怨網路速度太慢,收費太貴。低水平設施的網路與高水平收費限制了用戶上網,束縛了網路市場的健康發展,並已成為制約網路營銷發展的一道瓶頸。�
3、安全、方便的網路支付機制欠缺。目前,我國網路支付的技術手段尚不成熟,安全通用的電子貨幣尚處於研製認證階段,在目前信用卡消費未佔主導的情況下,網路分銷的現金交割只能靠用戶事前(後)交費才能完成。網路分銷成了一種網上訂貨、網下付款的四不象交易方式,極大地影響了網路分銷的效率。即使賃信用卡實現網上支付,對消費、對企業均有一個安全保障的問題。對消費者來說,他們面對的是陌生的機器,萬一出故障吞了血汗錢怎麼辦;對企業來說,萬一拿到的信用卡號碼是盜用的出現收款問題怎麼辦。即便是電子貨幣成為現實,但要讓企業業務主管、整個社會接受,短期內恐怕也難以實現。據調查,有52%的網路用戶認為目前網上購物的最大問題是沒有安全方便的網上付款方式。因此,目前在網路安全支付方面存在的技術與觀念問題是網路營銷發展的核心與關鍵障礙。�
4、消費者傳統購物觀念的束縛。據調查,有59%的人認為網上商品無實體感,對其質量不放心,而寧願選擇自己去商場購買。這種眼見為實的購買心態及對新事物的不信任感,多少也會制約網路營銷的發展。�
5、物流網路不配套。網路營銷雖然縮小了企業之間的信息虛擬市場上的競爭差距,但對企業的物流水平與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目前,擁有全國物流能力的企業寥寥無幾,特別是廣大中小企業,物流能力不強,效率不高,不能及時與網路用戶實物交割,已成為阻礙其網路營銷發展的主要因素。因此,發展網路營銷,物流先行是可行之路。�
此外,企業信息管理與分析能力低,缺乏既懂網路技術又懂營銷管理的復合型人才等,也是制約網路營銷發展的一大障礙。
發展我國網路營銷的主要對策
當前,為加快我國網路營銷的發展,應重點抓好以下幾項工作:�
1、從戰略高度充分認識發展我國網路營銷、搶占網路信息市場的必要性與緊迫性,抓住有利時機,縮短我國與發達國家的差距。�
2、強化對網路營銷的輿論宣傳,提高社會與公眾對網路營銷的認識,消除陌生感、神秘感,增強信任感。引導廣大消費者改變過去眼見為實的傳統購物方式與購物習慣,使其從心理上接受網路營銷。�
3、廣泛開展對網路營銷的學術研究,不斷開發適合我國國情的網路營銷新方式與新策略。�
4、加強對網路營銷的立法與監督,規范企業的網路營銷行為。在網路商場的市場准入制度、網路交易的合同認證、執行和賠償、反欺騙、知識產權保護、稅收征管、廣告管制、交易監督,以及網路有害信息過濾等方面制定規則,為網路營銷的健康、有序、快速發展提供一個公平規范的法律環境。�
5、制定鼓勵、扶持網路營銷發展的優惠政策,為網路營銷的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經濟環境。同時,對網路營銷的發展也要科學規劃,統籌安排,既要防止畏縮不前,又要避免不顧客觀現實條件的急躁冒進。�
6、加強網路技術研究,改善網路基礎設施,提高網路整體水平。當前重點是加快電子貨幣的研究,盡快實現網上安全支付。�
7、加快電信產業發展,打破電信行業壟斷經營,引入市場競爭機制,改善電信服務質量,調低電信資費標准,使網路消費與人們的收入水平相適應,為網路營銷創造一個寬松的環境。�
8、企業應盡早申請注冊自己的網址域名,並加強對網址域名的宣傳,努力樹立網路形象;要確定適合網路營銷的產品,採用低價定價策略;要切實提高自身物流能力,大力培養網路人才;要整合其他營銷手段,不斷提高網路營銷的水平和效益。
❺ 網路零售的劣勢和不足有哪些,如何克服
劣勢和不足:需要流量和口碑才會有更多的人來購買產品。可以通過相關互聯網渠道進行宣傳,擴大品牌影響力,來提高購買量。
1、由目前B2C領先者發展成結合密集網點的零售形式,電商用戶群和商品種類不斷發展,小區域用戶群增長促使配送網點增多,高密度網點最終發展成實現更多服務的新型零售平台。
2、由區域傳統零售巨頭,利用線下實體網點資源,利用供應鏈資源,在某個區域實現密集網點結合大倉的網路零售形式。
這種發展的結果,最終可能發展成分地域的零售巨頭,他們在當地建立了高效的零售物流網路,每個巨頭甚至能占據當地零售總額半數以上的份額。
據統計,從2011年第四季度開始,整個零售行業銷售業績下滑,不僅銷售額有所下降,利潤也在下滑。2012年前三季度,商業零售行業共實現營業收入4870.74億元,同比增長13.12%,增速較2010年同期下降近11個百分點;實現凈利潤134.83億元,同比下降15.39%。
通過對零售上市公司進行統計,前三季度僅有一半業績增長。業績同比下降的公司中,有六成業績降幅在20%以上。約八成公司第三季度業績環比下降。
造成傳統零售業的困境不是偶然的,分析原因,可歸納為資本對零售業的興趣下降、電子商務的沖擊、傳統零售業模式弊端漸顯、成本增加四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