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淘寶網等網上購物糾紛,應該向哪裡法院起訴
�痙ㄊ導�擦至腫蘢堋� 舉例子,淘寶網上購物,買家A在北京,在淘寶網上向海南一賣家B購買海產品,收到後發現發過來的海產品是變質的,買家A如果想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應該如何起訴,向哪裡法院起訴? 其實如果放到現實世界,沒有淘寶網這一個網路載體,這一問題恐怕很好解決了。如果沒有淘寶網,A和B之間的交易行為,可以看做是合同的一種,可能是書面合同,也可能是口頭合同,一方支付款項後,另一方發貨,收貨方發現貨有問題,很明顯是一種違約行為,當然適用於民事訴訟法的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很好理解,就是賣家B所在地,但是很明顯北京的A跑到海南去打官司,成本太大,因此我們來看合同履行地: 在網上查到的有些觀點認為,由於雙方的合同行為,不管是從開始發出要約,點擊購買,到付款,到後面的賣家發貨,買家點擊確認收貨的行為,都是發生在淘寶網上,而淘寶網的注冊地是杭州,其伺服器等提供網路服務的物理設備都在杭州,因此杭州才是合同的真正的履行地,因此應該可以到杭州的法院進行訴訟。對於這種觀點,我是不贊同的。這很明顯是將網路行為的物理載體和網路行為本身混為了一談。在這個事件裡面,淘寶網充其量只是A和B雙方合同行為的一個協議達成的平台,最多是合同簽訂地,但決不能稱之為合同履行地,根據相關司法解釋: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淘寶網上的交易一般有買家支付郵費,賣家包郵,或者買家自提等幾種發貨方式,如果B採用賣家包郵的方式,毋庸置疑A可以選擇交貨地北京的法院提起訴訟;反之如果是A派人上門自提的貨物(比如快遞的到付方式),那麼A就只能去海南了;至於買家支付郵費,賣家通過快遞公司送貨的方式,在法律上會有一定的爭議,爭議的焦點集中在淘寶網上買家提供的送貨地點是否可以認為是合同履行地。這里爭議的主要來源是由於淘寶網在這里用了一個詞「收貨地址」而不是用的「交貨地址」,一字之差,可爭議就產生了。如果是交貨地址,不用說是賣家要到此地址交貨才算合同履行完成。自然此地址就成為合同履行地。但如果是收貨地址,是站在買家角度來確定的收貨的地點,賣家可以申辯說他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時,合同就已經履行完成了,因為是買家支付的運費,因此賣家交付貨物給承運人的地點就是貨物的交貨地點,也就是合同履行地。 另外,看到有些網友對以上這種情況到底是侵權還是違約也很迷惑,其實以上這種情況應當是違約,不是侵權,但是如果A收到貨後,做了飯菜吃了,結果A生病住院,這時就出現侵權了,這時A既可以選擇違約之訴,也可以選擇侵權之訴。按照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 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就不討論了,侵權行為地到底是哪裡?按照相關法律其中侵權行為地指侵權行為實施地和侵權行為結果地。於是又有觀點冒出來,認為侵權行為發生在淘寶網上,淘寶網伺服器在杭州,因此侵權實施地和結果地都是杭州……我還是要說,這種理解仍然是錯誤的,因為上面的網路購物的案例,淘寶網只是侵權人實施侵權行為的工具,真正的侵權行為還是發生在現實世界中,因此還是要按照實際的情況去分析,一般來說這種侵權的訴訟對A比較有利,因為他可以選擇侵權結果地(往往就是原告所在地)進行訴訟。 個人淺見,歡迎討論。
B. 網路作品侵權,應該在哪個地方的法院起訴
現實困惑
原告是四家唱片公司,被告是某網路系統有限公司。原告發現被告在其開辟的網站上有一音樂欄目作為流行音樂的信息平台,除發布一些娛樂新聞、歌星檔案外,還收集一些互聯網上載有MP3歌曲的網站,對這些網站所載MP3歌曲的資料進行整理後,在其音樂欄目內列出了經編排的有關MP3歌曲的鏈接,同時通過搜索引擎,使網路最終用戶能無償聆聽或者下載這些MP3歌曲。原告認為,這一鏈接服務行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權利,遂訴至法院。那麼這四家唱片公司應該在哪裡起訴?律師點評
本案屬於著作權侵權案件,對於侵權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由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而本案涉及的是網路侵權,那麼,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信息網路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侵害信息網路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難以確定或者在境外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可見四家唱片公司可在上訴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八條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四條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第二十五條信息網路侵權行為實施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計算機等信息設備所在地,侵權結果發生地包括被侵權人住所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信息網路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五條侵害信息網路傳播權民事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侵權行為地和被告住所地均難以確定或者在境外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
特別提醒
現實生活中的侵權行為地與網路中的侵權行為地是不一樣的,網路中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
C. 網路交易糾紛去哪起訴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向當地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D. 網購糾紛,在哪兒起訴
首先,如果你與淘寶店主在淘寶清單或者購買憑證上有簽訂協議管轄,則應依照協議規定的管轄法院行使訴權,如沒有協議管轄,則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據此,網路購物的買方應該在賣方的住所地,或者是買賣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你在二者之間有選擇權。
對於選擇合同履行地的問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9條的規定: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以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這時就需考慮你的網購中是由哪方出的郵費,如果是「包郵」,那麼就相當於是賣家送貨,由賣家將貨物交付給承運人以運交買家,此時合同履行地為買家所在地;如果是「不包郵」,那就相當於由買家自己提貨,由買家委託承運人去貨物所在地取貨,此時合同履行地為賣家所在地。你可參照上述規定確定你的網購行為具體該由何處法院的管轄。作者單位:江西省萍鄉市中級人民法院
E. 網路合同糾紛訴訟管轄地在哪
法律分析:網路合同糾紛中當事人可以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同時,前述法院都有管轄權的情況下,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轄。合同履行地法院以標的物的交付為確定管轄法院,可以是買受人住所地,也可以是標的物收貨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二十條 以信息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F. 請問在網上有經濟糾紛怎麼告上法院
和其他的民事案件訴訟的程序一致。
G. 網購糾紛在哪裡起訴
法律分析:網購糾紛屬於合同糾紛,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但是以信息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因此,為方便原告,可以選擇在買受人住所地或收貨地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二十條
以信息網路方式訂立的買賣合同,通過信息網路交付標的的,以買受人住所地為合同履行地;通過其他方式交付標的的,收貨地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H. 網購糾紛應該去哪個法院起訴
1被告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
2合同簽訂地或者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