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怎麼辦理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為了加強對互聯網出版活動的管理,保障互聯網出版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國互聯網出版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沒有它將會有許多的處罰。
申請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就需要辦理互聯網出版許可證,申請該項資質時申請者應該向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後,報新聞出版總署審批。互聯網出版業務主要包括:互聯網圖書、互聯網學術出版物、互聯網文學出版物、互聯網教育出版物、互聯網地圖、互聯網游戲出版物、互聯網報紙、互聯網雜志、互聯網音像出版物、互聯網電子出版物、手機出版物。
申請條件:
從事互聯網出版業務,除符合《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以外,還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確定的出版范圍;
二、有符合法律、法規的章程;
三、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單位有必要的編輯出版機構和專業人員;
四、有適應出版業務需要的資金、設備和場所;
五、符合全國互聯網出版機構總量、結構、布局的規劃。
申請材料:
1、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互聯網出版業務申請表》。
2、單位的概況。
3、技術和管理人員清單及不少於10人身份證、學歷/職稱復印件。
4、申請互聯網出版許可證辦理的單位必須至少5名專業編輯人員(含2名或2名以上中級編輯)專業職稱證明和身份證明復印件。
5、房產證及有效期不少於一年的租賃合同復印件。
6、申辦單位最近兩年的驗資報告或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復印件。
7、申辦互聯網出版許可證單位的公司章程復印件及股權結構及股東的有關情況說明。
8、已取得相關省級主管部門同意的前置審批文件或保證書。
申請地點:新聞出版總署
審批時限: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主辦者;批準的,頒發《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不批準的,說明理由。
證書案例
❷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還是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現在都是統一辦理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一、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流程
1、申請從事網路出版服務,首先應當向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經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
3、申辦單位自收到批准決定30日內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領取並填寫《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
4、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對《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審核無誤後,在10日內向申請者發放《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5、網路出版服務經批准後,申請者應持批准文件、《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到所在地省級電信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6、該資質可以由正規公司代辦。
二、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申請材料
1、新聞出版總署統一制發的《互聯網出版業務申請表》。
2、公司的執照副本
3、公司調檔章程
4、法定代表人和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或是負責人中級以上職業資格證書
5、最少九名編輯證(中級5個,初級4個)和身份證復印件、九名上一年度培訓證明
6、租房合同以及房本
7、域名證書復印件。
8、CP證書
註:廣電總局會實地考察,辦公面積需要200平米以上,人員100以上。
申請地點:新聞出版總署
審批時限: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做出批准或者不批準的決定,並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書面通知主辦者;批準的,頒發《互聯網出版許可證》。不批準的,說明理由。
三、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辦理條件
1. 有確定的從事網路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2. 有確定的網路出版服務范圍;
3. 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伺服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4. 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從事網路出版服務主體的名稱及章程;
5.
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6.
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路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於3名;
7. 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8. 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9.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哪些企業需要辦理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1)網路出版是指網路信息服務提供商選擇和編輯自己創作或他人創作的作品,上傳到網路上或通過網路發送到客戶端進行公開瀏覽、閱讀、使用或下載的在線傳播行為。
2)編輯加工的文學、藝術、自然環境科學、社會主義科學、工程信息技術發展等方面的作品。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適用於哪些企業?
網路出版許可證主要是針對公司而言,這里的公司是指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網路出版物的企業,具體的業務分為四大方面:
1)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內具有知識性、思想性的文字、圖片、地圖、游戲、動漫、音視頻物等原創數字化作品;
2)與已出版的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內容相一致的數字化作品;
3)將上述作品通過選擇、編排、匯集等方式形成的網路文獻資料庫等數字化作品;
4)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定的其他類型的數字化作品。
❸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需要什麼條件
一、有確定的從事網路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台;
二、有確定的網路出版服務范圍;
三、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伺服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有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從事網路出版服務主體的名稱及章程;
五、有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六、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路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於3名;
七、有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內容審校制度;
八、有固定的工作場所;
九、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規定的其他條件。
❹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申請從事網路出版服務,首先應當向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2、經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後,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脊禪的決定;
3、申辦單位自收到批准決定30日內持批准文件到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液陸部門領取並填寫《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
4、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對《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審核無誤後,在10日內向申請者發放《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5、網路出版服務經批准後,申請者應持批准文件、《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到所在地省級電信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法律依據:《網路出版服務管理規定》 第七條 從事網路出版服務,必須依法經過出版行政主鬧野頃管部門批准,取得《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
❺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是什麼怎麼辦理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是游戲版號申請的必備證件,對於網路出版業務至關重要。它規定了網路出版服務的定義和許可證的辦理條件。簡單來說,網路出版服務是指通過互聯網提供具有知識性和思想性的數字化作品,如文學、藝術、科學等領域的作品。申請從事此類服務,必須獲得《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以合法運營。
要辦理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首先,圖書、音像等傳統出版單位需具備特定條件,如確定的出版平台、服務范圍和技術設備等,且伺服器必須存放在國內。其他單位除滿足這些條件外,還需要有明確的公司名稱、具備出版專業資格的人員、內容審校制度、固定辦公場所等。具體申請材料包括申請表、工作場所證明、域名注冊證明等,並可能需要提供可行性分析報告、資質證明等詳細資料。
辦理流程包括向所在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審核通過後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審批,審批通過後領取《網路出版服務許可登記表》,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發放許可證,並在電信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值得注意的是,外資背景的公司不得提供網路出版服務。
了解這些信息後,如果有需要,記得按照規定步驟申請許可證哦。
❻ 什麼是 互聯網出版許可證,應該怎樣申請呢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申請流程:
第一步:審核公司基本情況(包含經營范圍、地址、人員等情況)【審核階段】
V(5-10個工作日)第二步:初步確認公司基本信息,根據信息撰寫專業性申請材料【確認信息階段】
V(5-10個工作日)第三步:由集團實施部同事上報省(市)新聞出版總局申請材料【提交階段】
V(20-30個工作日)第四步:下達省(市)批復/不批復批文,並遞交國家出版總局【發送證書階段】
V(60-90個工作日)第五步:下達國家批准/不批准文件通告(批准:下達發放證書)【結束】
【注釋:此流程為總概述流程,並未包含修改材料流程,此證書最為難點屬於申請材料】
年辦理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所需材料:
材料1、確定的從事網路出版業務的網站域名、智能終端應用程序等出版平台;材料
2、確定的網路出版服務范圍;材料
3、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所需的必要的技術設備,相關伺服器和存儲設備必須存放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材料4、確定的、不與其他出版單位相重復的,從事網路出版服務主體的名稱及章程;
材料5、符合國家規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必須是在境內長久居住的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至少1人應當具有中級以上出版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
材料6、除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負責人外,有適應網路出版服務范圍需要的8名以上具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認可的出版及相關專業技術職業資格的專職編輯出版人員,其中具有中級以上職業資格的人員不得少於3名;
溫馨提示
《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有效期為5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網路出版服務活動的,應於有效期屆滿60日前按本規定第十一條的程序提出申請。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該許可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續的決定。批準的,換發《網路出版服務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