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網上發布的信息可以做法院的起訴證據嗎
可以,證據有多種形式,只要能證明與案件有關的情況,都可以作為證據。
因為隨著時間可能你的證據會消失或被改變,所以要做證據保全!
為了防止證據的自然滅失、人為毀滅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經訴訟參加人申請或者人民法院依職權主動開始,人民法院對民事訴訟證據預先加以收集和固定的制度,稱證據保全。
證據保全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證據若不及時收集或者固定,有可能自然滅失、人為毀滅或者以後難以取得。
二、必須由訴訟參加人申請或者由人民法院依職權主動開始。在一般情況下,證據保全應由訴訟參加人申請。在沒有訴訟參加人申請的情況下,如果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也可以主動進行證據保全。訴訟參加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第三人、訴訟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須在起訴的同時或者起訴之後提出證據保全申請書。
申請書應當寫明下列事項:
①申請保全證據的理由;
②申請保全的證據的名稱、所在地等;
③該證據能證明的案件事實。
如果當事人在起訴前需要保全證據的,可以向公證機關提出申請,由公證機關採取相應的證據保全措施,這是公證機關的一項業務。
② 電子數據證據取證的方式
電子數據證據取證可以採用以下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在進行電子數據證據取證時,必須遵守法律程序和規定,確保證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