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網路輿論生命周期的特殊性是什麼
網路輿論生命周期的特殊性是什麼所謂網路輿情,是指在一定的社會空間內,通過網路圍繞特定的社會事件的發生、發展和變化,民眾對社會問題和社會管理者產生和持有的社會政治態度、信念和價值觀的總和。網路輿情突發事件,是指在一定的社會空間內,人們圍繞某事件的產生、發展和變化,以網路為平台自由地發表自己的態度和觀點,而由於一系列復雜原因,引發另一個難以預料和控制的,具不確定性和風險性的突發事件。網路輿情突發事件一般具有以下3個特點:①爆發突然性,即網路輿情突發事件在發生的時候幾乎沒有任何徵兆,且發生前的醞釀時間很短,網路言論在很短時間內快速涌現和集聚;②傳播快捷性,即網路中的特定事件信息傳播速度極快,其相關信息會在最短的時間內呈現在所有網民的面前;③互動影響性,即由於網路即時通信的特徵,所有網民在被別人影響的同時也影響著別人,形成疊加和相干作用。因此,網路輿情突發事件需要認真對待、科學應對。特別是對於一些社會敏感性極強、影響力很大的非常規的網路輿情突發事件,如果處理不及時、不恰當,則可能導致社會動盪。政府在應對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如能正確引導網路輿情的發展,則可將潛在的突發事件消弭於無形。政府的應對需具有科學性和前瞻性,否則,應對的本身可能會導致事與願違、網路輿情惡化,即政府應對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措施在實施過程中具有雙面性,這也具有一定的風險。
網路輿情突發事件有其熱度和關注度的變化,從而呈現出一定的周期性規律。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生命周期原理,可以從兩個角度去了解:(1)網路輿情突發事件具有一定的生命周期,即任一特定的突發事件,都會從其萌發走向消亡,具有一定的時間性;(2)網路輿情突發事件的產生與變化可以分為若干階段,其演進和消退具有一定的階段性。
網路輿情突發事件一般可分為五個階段:
❷ 從擬劇理論看網路圈層中的社會互動——以「棉花娃娃圈」為例
摘 要 :網路媒介的產生和發展催生了網路圈層,在不同的網路圈層中社會互動具備了新的效果和特點。盡管如此,擬劇理論作為社會學中的經典理論,依然適用於當前互聯網中的社會互動方式,並在網路時代產生了新的變化和發展。因此,本文從擬劇論的角度出發,分析網路圈層中的社會互動方式,著重分析「棉花娃娃圈」這一圈層社會互動的特點。希望通過該圈層社會互動方式的一般性和特殊性,為其他網路圈層的社會互動研究提供參考。
關鍵詞 :擬劇理論 網路圈層 社會互動 自我呈現 印象管理
互聯網環境下「圈層文化」得以快速發展,促使以網路為基礎的個性化「圈子」不斷涌現。在此過程中,「圈子」數量的增長和形式的多樣化使其在大眾生活中的地位不斷提高,成為大眾社會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基於網路圈層本身的特點,各個「圈子」中的社會互動既存在共性又呈現出獨特性,充分體現了互聯網時代社會互動的特點。在眾多網路圈層中,本文選取較為少見的「棉花娃娃圈」 作為代表進行分析,通過對擬劇理論、網路圈層的介紹以及對戈夫曼的擬劇理論在「棉花娃娃圈」(下面簡稱「娃圈」)中運用的分析,更深入的認識該圈層的社會互動方式,為研究其他網路圈層的社會互動提供一定的案例。
一、擬劇理論
擬劇理論是關於社會互動的理論。以符號互動論為基礎,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現》中提出擬劇理論並對其進行了較為詳細的闡述。參考哲學中「世界觀」和「方法論」的劃分,也可以將擬劇理論簡單粗略地劃分為兩個層面。在認識層面,戈夫曼以戲劇的視角看待社會活動,認為「人生即是戲劇」①。戈夫曼以社會互動過程中的各個主體和層面為內容,重新定義了戲劇中的「角色」、「舞台」、「表演」等概念。與此同時,社會互動被賦予了戲劇效果,是「在劇本的指導下,表演者在舞台上運用預先設計好的符號和一定技巧在觀眾面前進行自我展示」②的過程。從方法層面來看,該理論認為個體在特定情境下通過某種方式引導他人對自己的認知,提出了印象管理的多種手段。
由於擬劇理論建立在人際傳播的基礎上,而互聯網使個體之間的交流方式發生了巨大的改變,因此,網路時代的擬劇理論在兩個層面都發生了一定程度的改變。原有理論與時代特點結合,得以延伸和發展。
二、網路圈層及其特點
網路圈層在網路社交的背景下產生,其形成與網路媒體提供的技術條件密不可分。網路模糊了時間和空間的同時為群體聚集提供了平台,具有相同愛好的個體得以隨時隨地進行交流,從而形成帶有某種共同個性化特點的圈層。除此之外,其形成的影響因素還包括群體的審美傾向、消費習慣、價值觀念等等。[1]圈層的影響較為廣泛,但眾多網路圈層的參與者依然以青少年為主,這就使圈層不可避免地帶有一些亞文化的特徵。
從網路圈層的形成過程來看,其封閉性較為明顯,「圈地自萌」是對這種特點的形象形。聚集起來的群體將自己置於特定的圈子內, 自娛自樂,不需要「圈外人」的理解和關注。
同時,網路圈層「不斷創造極具群體風格的話語符號,使其話語表達呈現出典型的個性化、娛樂化、異質化等特徵,演繹出獨特的話語文化形態。」③其特有的、不能為圈外人理解的語言文化加劇了封閉性。
從影響圈層形成的文化因素來看,圈子具有小眾性。圈子滿足的不是大眾化需求,而是特定群體的個性化需求。甚至有人加入圈子就是由於圈子本身的「絕對小眾」。圈子的個性化使圈子成為一種標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圈中群體的個性和特徵。
三、「娃圈」群體的互動與自我呈現
「棉花娃娃圈」,是「娃圈」的其中一部分,也可以簡稱為「娃圈」。這一圈層以「棉花娃娃」這一玩偶類型作為共同的興趣對象,群體在圈內的活動大致分為三種:對於棉花娃娃及其服飾(通常稱作「娃衣」)的分享與互動、娃娃和娃衣的買賣活動以及對圈中不規范現象的吐槽。在圈內活動的群體絕大多數為女性,尤其是年輕女性。
(一)從戈夫曼框架理論看「娃圈」群體互動因素
從劇本期望來看,「娃圈」具備獨特的、極具風格的角色設定。其角色大致可以分為「畫手」、「娃媽」、「媽咪」三種,分別在圈層中承擔不同的任務和責任。值得注意的是,對圈內角色進行限定的不只是日常生活中的社會規范,還包括圈中成員普遍認可的規范,甚至在某些情況下,由於後者與圈子聯系更加精密,前者要對後者進行讓步。因此,圈內群體在社會互動中不僅要滿足角色本身的設定,即渡河一般社會規范的限定,而且要滿足圈內的「契約」,這些構成了娃圈的「劇本限定。」
從劇情來看,圈內所有活動,也就是所有「表演」的共同目的是表達自己對於棉花娃娃的喜愛,從而滿足自己的某種需求。對於娃圈中的很多人來說,不論他們是否相信自己所表演的行為,只要能讓觀眾相信,就能能夠得到的相應的回報,這些回報因其角色而異。對於畫手或娃媽來說可能是自己的稿圖或娃娃被更多人購買,對於媽咪們來說可能是有機會得到自己喜愛的娃娃等等。
從劇組來看,由於棉花娃娃的製作需要經歷多個流程,並且參與其銷售能獲得不小的利潤,在合作製作並銷售娃娃或娃衣的過程中極易形成表演的劇組。通常情況下,為了方便聯系買家,每一個娃娃在製作的過程中都會在娃媽的主導下建立一個QQ群,而娃媽、畫手以及群中的管理員掌握著比其他人更多更全面的信息,他們為彼此的表演提供幫助和支持,共同為演出的成功付出努力。反之,一旦三者之間出現裂痕,劇組就會頃刻瓦解,表演造成不良影響。
從表演的區域來看,娃圈的表演區域相對而言比較狹小。在棉花娃娃圈層,一切的表演都要與娃娃相關,與娃娃無關的內容會遭到反感。這一點與互聯網時代的特點恰好相反,互聯網環境下的總體趨勢是「前台」范圍的擴大,而以娃圈為代表的眾多網路圈層對「前台」范圍擴大持堅決的反對態度,以保證他們理想中的圈子的純粹。此外,由於網路中社會互動的匿名性,很有可能出現「前台」塑造的形象與其在「後台」或現實生活中的真實形象完全不符的情況。但觀眾處於喜愛、利益或是或僅僅是出於被孤立的恐懼,對於這種現象採取了迴避的態度。[2]在娃圈,這種群體被稱為「腿毛」,諷刺其為了「抱大腿」而無所不用其極。
最後,從假面具來看,娃圈將前台表演所要遵循的所有規范歸結為一個標准,即是否真心熱愛棉花娃娃。這一標准為娃圈中每個人的表演提供參考。如果表演被判定為不是真心熱愛娃娃,那麼這樣的表演是不被認可的,表演者也會受到質疑。
(二)從戈夫曼印象管理理論看「娃圈」群體的自我呈現
娃圈中的理想化表演是最為常見的表演。在微博超話和QQ群中,群體通過圖片、文字、表情等多種方式,一致性的表達自己對於娃娃的喜愛。並且為了突出自己的形象在文字中極盡運用渲染手法。隱瞞自己對於自己不利的信息,例如高價銷售娃娃、過分盈利等等。
娃圈中的誤解表演通常帶有惡意的欺騙性質。採用這種表演方式的多為令圈內人深惡痛絕的「娃販子」。「娃販子」指以正常價格獲得娃娃以高出正常價幾倍的價格銷售娃娃的人。娃販子往往隱瞞自己的身份,通過發布具有誤導性的動態讓觀眾相信自己不會高價二次出售娃娃,從而順利地得到更多娃娃。
神秘化表演在娃圈中同樣常見,由於圈子中的玩家年齡普遍較小,加上對互聯網中陌生人的不信任,玩家盡可能地隱藏自己的個人信息,以獲得別人的尊重。尤其是對於娃媽而言,買家群體年齡跨度大,性格多樣,為了使買家聽從自己的安排,娃媽必須與買家保持一定的距離感,使買家產生崇敬的心理。但是,這種距離感不可以過大,距離感過大會導致不信任,娃媽必須要衡量好其中的尺度。
補償性表演通常出現在觀眾產生誤解或人設崩塌之後。娃圈的小眾性特徵,導致其缺乏相應的監管人員和規章制度,娃圈的環境需要圈內人自己維護。吐槽超話就是在這種情況下誕生的。由於超話的公開性,吐槽和避雷為圈內所有玩家可見,在這種情況下,被吐槽者的形象會受到動搖,需要進行補償性表演來挽回、維護自己的形象。不少人通過即時發布澄清消息而獲得成功。
四、總結
總體而言,擬劇理論適用於當前網路圈層中的社交互動分析,其介入力和問題闡釋力在以網路媒介為基礎的社交互動研究中得到了有效實踐和彰顯。[3]但從「棉花娃娃圈」表現出的社會互動新特點來看,新時期擬劇理論還需要通過更多案例得到進一步的完善。
❸ 社會網路的群體性社會和網路化社會的區別
社會「網路化」的趨勢取代的是有嚴格邊界和明確秩序與認同感的「群體」組織形式。在這一轉換中人們常常忽視網路化趨勢中的個人主義成分,因為人們傾向於表現出非黑即白的思維方式——人們要麼以群體形式存在,要麼以個體形式存在,似乎這是顯而易見的。然而網路化社會既不是群體性社會,也不是個體社會。在網路化社會中個體並不是相互孤立的,但個體之間的聯系也不像群體社會中那樣有明確界限和秩序。 群體的外在表現形式十分豐富,可以是家庭、社區、工作單位,甚至是志願服務組織,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與群體有所關系。群體由個人組成,群體以組織的形式出現時,具有嚴格的上下級關系和秩序性,比如軍隊中的首長和士兵,公司里的老闆和員工,家庭中的父母與孩子。每一個群體可以看做一個縮小化的社會,在群體中人們沒有充分的自由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群體間的交流也是有限的,並且常常是點對面、上對下的淺層信息傳達。
但是,人們卻更願意呈現自己的群體身份。當考慮自己的社會關系時,人們總是刻板印象地把自己放到群體中去。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有三:第一,在群體中可以進行廣泛的利益交換,因為人與人之間關系親密,互相幫助變成了一種義務,群體中每個人都兼有助人者和受益者的雙重身份;第二,群體使很多人獲得認同的來源,在群體中,每個人都被其他成員所接納,能力較強者通過群體樹立威信,獲得更高的地位,但是在給予成員社會支持的同時,群體也會限制他們獲得更多機會;第三,群體關系由於緊密更趨於固定性,相比之下,其他鬆散關系則會在不同的情況下表現出不同的特點,具有不確定性。 人們對群體的依賴程度正在逐漸減弱。在大多數發達國家,人們不再將自己框定於有嚴格邊界、以群體為中心的世界裡;很多發展中國家的社會關系也開始向網路化發展。人們不再僅局限於Facebook的小圈子中,而是通過更為廣泛的社交網路平台如Twitter、微博,在天南海北建立並不穩定的社會關系,以自己為節點向外發散。人們的工作也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項目的達成越來越需要創造力,因而團隊協作的重要凸顯。通過遠程技術,一個人可以同時在不同的團隊中工作,「互聯網辦公」成為新興的潮流。信息傳播更加自主化、個人化,每個人既是信息的接受者,也是創造者。總之,一個靈活的、不斷變化的社會網路正在逐步代替現實中的組織和Facebook等基於線下關系的社交網站所建立的網路小圈子。
網路化社會並不是完全個人化的,互動性仍然是重要的社會特徵。人們的選擇會受到自己所在社會關系網中的其他個體和外在環境因素的影響,個人仍然無法完全脫離社會而存在。社會網路盡管是不可見的,卻是人們信息和社會資本的重要來源。
以美國的醫療保健為例,具有專業醫療水平的家庭醫生固然重要,但是網路化的個人還會去尋找一些個性化的醫療方式作為補充。人們的社會關系網越發達、越多樣化,就會獲得來自各個關系網的醫療信息和有價值的建議,比如在社交網站上發言詢問會收到各式各樣的回復,選擇也就越多,盡管人們通常只會採納自己信任的朋友和親戚的成功經驗。
社會是相互聯系的,處在網路中的人們既不是毫無關聯的一盤散沙,也不是休戚相關的小圈子,而是在開放和互動中保持一種若有若無的瑣碎聯系。 群體性社會與網路化社會特徵對比如下 : 群體性社會
(Group-Centered Society) 網路化個人主義
(Networked Indivialism) 群內或群間傳播
Contact within and between groups 人際傳播
Contact between indivials 多對多交流
Group contact 一對一交流
One-to-one contact 基於社區的群體
Neighborhood community 多樣化群體
Multiple communities 單一聯系
Homogeneous ties 多元聯系
Diversified ties 以親戚和鄰居為基礎建立關系
Somewhat involuntary kin and neighbor ties 以朋友為基礎建立關系
Voluntary friendship ties 較強的社會控制
Strong social control 較弱的社會控制/轉向其他網路
Weak social control/shift to another network 與其他群體有嚴格界限
Tight boundaries with other groups 與其他網路界限模糊
Permeable boundaries with other networks 高度組織化
Organized recreational groups 多變性、不確定性
Shifting networks of recreational friends 公共空間
Public spaces 私人空間和線上活動
Private spaces and online 布告牌
Bulletin boards 社交網站平台
Facebook, Twitter 高度集中的工作集團
Focused work unit 網路化的組織
Networked organization 封閉自守
Autarky 全球化、對外聯系
Globalization, outsourcing
❹ 網路對人際交往有利也有弊,談談如正確使用網路
網路是一把雙刃劍,對人際交往有利有弊,其優缺點如下。
優點:
擴大人際交往的范圍。互聯網能夠擴大人際交往的范圍,拓寬溝通的渠道,促進人際的新方式的產生。以前一些由於地域阻隔難以相識,或是由於性格原因很難在現實生活中成為朋友的人,都可以通過互聯網的方式,在虛擬外衣的保護和支持下找到新朋友,極大的滿足了人對社會交往的需求。
由於網路交友的目的比較單純,我們能夠更加迅速的獲得友誼。互聯網的特性給人一種相對安全、隱秘的感覺,使人在擁擠、無法保障隱私的現代城市的個人空間得到較好的保護。
2. 張揚人的個性。《中國社會心理分析》指出,網上社會群體既是現實社會群體的延伸,又不 同於現實社會群體。其社會角色不確定、社會關系鬆散且群體意識和歸屬感較為淡薄。在虛 擬世界,性別、種族、年齡都是流動性的,在現實生活中,一個人被賦予一種身份;而在網路 世界裡,你的身份就是你自己賦予和表現的身份。
在網路社交中,人可以通過虛擬身份和開放式平台暢所欲言,不受身份和權威的限制,使人 的個性得到張揚。另外,「小團體」式的網路*的分眾化特點,特別是由於興趣和觀點的相似 性而組織起來的公共交流平台也通過群體內部的社會支持功能使自己的團體所支持的觀點得 到自我強化。
缺點:
人際疏離的作用。毫無疑問,互聯網掙脫了時間、地點的局限,拉近了遠方的朋友之間的距離;但是有趣的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它又拉大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人與人的孤獨和隔 離,人長期沉迷於虛擬世界對現實生活中人際交往的障礙。
網路社交成癮。人們對於青少年網癮的憂慮已經存在很多年了,但是最近,互聯網上又出現了「成人網癮」的新現象。前者主要痴迷的是網路游戲和色情網站,而後者則是典型的網路社交的受害者。一些在社交網站上開發出來的小游戲,比如QQ農場,還有一些內容豐富的論壇,以及新近興起的微博,都讓不少人樂此不疲。
❺ 遵守網路生活中道德要求的重要意義
一、為什麼要提出網路倫理學
網路倫理學的提出有其深刻的現實根源,它是由網路行為引發的道德關注。
網路行為是網路社會所特有的交往行為。同現實社會中的交往行為相比較,網路行為具有特殊的涵義,其特殊性表現在:其一,所處的環境特殊。即處在一種虛擬的現實(又稱虛擬實在virtual reality)中。這種虛擬的現實是由計算機、遠程通訊技術等構成的網路空間實現的。在這個虛擬的空間里,存在著虛擬的一切:不僅有虛擬人(virtual human)、虛擬社會(virtual society)、虛擬共同體(virtual community),而且有虛擬全球文化(virtual global culture)。虛擬的環境產生了虛擬的情感,進而有虛擬的倫理道德。當然,這種虛擬的東西並非虛無,只是另外一種存在方式罷了;虛擬的規范也不是憑空設想,而是實實在在的約束。這種「二元性」的特殊環境和行為決定了由此所引發的倫理問題必然具有同傳統倫理學不同的特徵。
其二,交往的方式特殊。即交往具有「虛擬性」和「數字化」的特點。網路社會中的交往以符號為媒介,使得人與人之間在現實中的直接接觸減少,而是簡化為人機交流、人網交流。此時人的存在以虛擬的「網路人」的面目出現。這種「匿名性」使得人們之間的交往范圍無限擴大,交往風險卻大大降低,交往更具隨機性和不確定性,進而交往中的倫理道德沖突也更加明顯。同以前相比,網路交往方式所受到的道德和法律的約束更少一些。傳統倫理學在這里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難,它無法直接判定網路交往方式是否合乎(傳統的)道德規范,例如它無法判定網路攻擊的正當性。這表性傳統倫理學並不十分符合現代網路社會的交往實際。因而,建立一門適合現代網路化生存的倫理學不僅十分必要,而且非常迫切。
其三,交往所遵循的道德規范亟待解決。網路的匿名性同時也導致了隨意性。尤其是對知識產權、版權、隱私權等權利的侵犯。未獲授權之前甚至根本不考慮授權就發布、登載信息資源,隨意下載別人的作品等,無疑違背了法律和道義的精神。在互聯網缺乏監督力量和手段的情況下,人們只有依靠法律的、倫理的宣傳,只有依靠個人內心的道德法則來制約這種現象的發生。盡管如此,這些手段收效甚微。我們可以看到,在技術手段走到法律、道德意識之前時,往往是要麼更改規范,要麼就得限制技術的進一步發展。很顯然,進行網路道德規范的建設比限制互聯網技術的應用更具有積極意義,因而,在現階段提出網路倫理學就不是空穴來風的。
不可否認,在網路社會,虛擬社會中的虛擬交往行為必將對古老的倫理學產生新的影響。不解決這個問題就會產生巨大的道德反差,引發許多道德問題和社會問題。也只有正視這些問題,才能真正理解網路行為的道德意蘊,從而推動這門學科的成長。這一切表明,建立一門以研究網路行為為主要內容的網路倫理學已經提上日程。
二、網路倫理學研究的對象和范圍
(一)網路倫理學的定義
網路倫理學是一門全新的、以網路道德為研究對象和范圍的學科,即關於網路道德的學說。 而網路道德則是探討人與網路之間關系,以及在網路社會(虛擬社會)中人與人的關系問題的。在網路社會中,網路道德主要依靠一般的善惡觀念和個人的內心信念為行為標准。確定其內涵和外延,關繫到這門學科的未來和發展。
(二)網路倫理學研究的對象和范圍
網路倫理學所探討的對象和范圍涉及虛擬社區及生活在其中的虛擬人。這里所探討的虛擬社會,是指現代信息社會所特有的一種社會現象,即基於internet的計算機網路所形成的虛擬空間。但是這個空間又是實實在在地存在於現代社會之中。它不僅給人們提供了免費的信息資源,大大縮小了人與人之間的物理空間距離,也對傳統文化和傳統道德產生了巨大的沖擊。因此,凡是在這個虛擬的空間里發生的道德現象和沖突,都屬於網路倫理學研究的范圍。
(三)網路倫理學地位
網路倫理學同傳統倫理學相比,其特點可以用:新的、應用性的、開放的系統這三個特點來概括。首先,它是一門嶄新的學科。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網路生活已經成為現代生活的一部分,由此引發的一系列問題、產生新的人際關系、道德關系,客觀上給這門學科的建立奠定了基礎。其次,它屬於應用倫理學的范圍。根據倫理學的劃分,它既不是描述性的,也不是元倫理學,它的目的就是建立現代互聯網路上的道德規范,因而屬於應用倫理學。第三,現代網路社會所產生的一系列問題雖然具有新的特點,但是畢竟是最近數年間發生的事情,各種現象以及其各自的特點並沒有充分暴露出來。隨著人們對互聯網路的認同和對由此產生的倫理學問題進行慎密的思考,網路倫理學的內容將會逐漸豐富起來,其主要的規范也會在不斷完善之中。因而要想建立一門反映網路社會道德現實的網路倫理,必須採取開放的態度進行客觀的、公正的、科學的研究。這是為什麼說這門學科是開放的系統的原因。
(四)網路倫理學已經具備一般倫理學的道德要素
從純倫理學的角度看,網路倫理學已經擁有了自己獨特的道德要素,即:a.網路道德意識。同傳統倫理學的道德意識相比較,網路社會中的道德意識顯然更加淡漠,人性也趨於自然,而交往更是較少受社會因素的影響,並且摒棄了現實社會強加給人的各種限制。換言之,一進入網路,一切都不同了,心靈得到釋放,獲得自由,人最大限度地去實現自己,成為自己。其特點是自律性及其要求增加,凸現個人修養和學識的重要性。b.網路道德關系。這種關系具有不確定性、簡單性和互動性。這是網路社會在倫理學上提出的新問題。即人們之間可以沒有現實中的交往,但是他們仍然可以擁有友誼、愛情以及信任、幫助等等。當然,這種關系也可能維持的時間很短,但是應當承認,這種關系更多直接性,更少功利性。它也許克服了人們由於現實社會的各種壓力而被迫放棄的各種交往關系。c.網路道德活動。這些新型的道德活動具有其特有的一面:獨特性、多樣性、隨機性、目的性。網路提供的是虛擬的空間,這種新型的空間發展了許多新型的活動。比如聊天(chat)、發貼子(post)、電郵(mail)、上/下載(upload/download)、網路攻擊(attack)、等等。而且隨機性的交往增多。在這些活動中,人們的交往均具有鮮明的目的性。例如,交友網站的增多,各種聊天工具的普及等等。網路提供的即時通訊功能和匿名功能使人們的交往活動不必考慮空間距離和文化等因素的影響。因而活動又具有直接任意性。這都為網路倫理學提供了豐富的素材,也正是網路倫理學得以存在的基礎。
綜上所述,網路倫理學已經具備了構建完整體系的基礎。本文試圖從構建其完整的框架入手,論述與此相關的范疇和意義,為最終建立一門新興的學科做出嘗試。
三、網路倫理學的基本原則
(一)第一原則:資源共享原則。
網路上的資源共享源於信息共享。包括軟體、程序源代碼等。凡是使用過網路搜索引擎的人都知道,搜索的過程,就是資源共享的過程,搜索結果就是大量免費的資源。而在一般的網路瀏覽過程中,資源共享也體現的淋漓盡致。只要上網,就可以得到大量的資源,這也許是網路社會中最大的特點。從另一個角度看,資源共享遵循的是「免費原則」。當然,這種免費具有約定性,它使用的是網路提供的默認值。如果超出約定的范圍,這一原則就會收到挑戰和限制。但是,無論如何,網路社會中的免費搜索、免費服務、免費信息等所體現的原則,畢竟不同於商品社會中的資源配置原則。後者體現的是利益最優原則,而前者卻是以信息的最大化為出發點的。因而,作為網路社會所特有的資源共享,理應成為網路倫理學的首要的原則。
(二)第二原則:一致同意性原則。
一致同意原則強調網路行為都應遵循一般的道義性,它必須是誠實的、公正的和真實的。尤其在那些通過網路交往的人中間。雙方一般都被理想化成為具有上述優點的人,因而值得信賴。很顯然,一致同意性被當作網路行為的前提和默認值而先入為主地存在於網路人頭腦當中。雖然這種認識不具有客觀性,但是並不妨礙它成為網路倫理學的原則,只不過同時也是網路倫理學追求的目標罷了。這也是網路倫理學在當前遇到的最具爭議性的原則。雖然通過網路交往的人都希望對方所描述的都是真實的,但是由於缺乏一定的監督機制和懲戒措施,網路人還是會按照自己的理解和意願,而不是按照大家通常希望的規則那樣行動。這樣就給這一原則增添了許多變數,帶來了許多問題。例如,利用網路進行詐騙;侵權等等。
(三)第三原則:自律性原則。
自律性是倫理學的目的。在網路社會中,由於個人具有充分的自由,缺少約束,要達成一致同意,或完全享有整個資源,顯然是不現實的。這就要求每個網路人都遵循自覺性,遵守一般道義原則,才能夠達到自己的目的。 所以,自律性原則可以看作一種最終的道德訴求而和其他原則共同構成網路倫理學的基本原則。如果說,普通網路倫理學中也強調這一原則的話,那麼,網路倫理學無非是更加突出這一特點罷了。自律性的另一個意義是,遵循最小授權原則。即只在網路中獲取應當獲取的資源,而不越權去訪問或者試圖獲取那些不應該獲得的資源,否則就會被取消授權。因此,自律性為網路倫理學的終極目標和終極關懷。
四、網路倫理學探討的基本范疇和基本問題
(一)網路倫理學探討的基本范疇
善、惡
在網路倫理學中,善惡觀念符合傳統倫理學的一般特徵。善惡問題是倫理學研究的中心問題, 是倫理學范疇的核心,因而也是網路倫理學應該研究的最主要的范疇。但是,在網路倫理學中,善惡問題又有自己獨特的地方,比如判斷善惡的標准更加不明確。按照斯賓諾沙的意見,所謂善是「指一切快樂,和一切足以增進快樂的東西而言,特別是能夠滿足願望的任何東西而言,」而惡則「指一切痛苦,特別是一切足以阻礙願望的任何東西而言」。 這種定義具有很大的歧義。在網路社會中,侵權、盜版、黑客攻擊等行為無疑給行為人帶來了莫大的快樂和實際利益,但是他們的行為卻給人們的生活帶來了物質和精神的傷害,顯然不能算作善之列。而根據列寧的觀點,「『善』被理解為人的實踐=要求(1)和外部現實性(2)」。 亦即那些用來維護網路安全、維護網路規范、提供網路服務的行為才是善。反之,利用網路的便利對網路社會以及現實社會帶來危害的就是惡。
然而網路行為畢竟是一種新的社會現象,如何界定網路行為的性質,確定是否合乎「道德」的,或者是合乎「法律」的;哪些又是「不道德」的,或者是「不合法」的,都需要一種規范。而利用現實社會既有的規范處理這些行為並非十分恰當,這就要求制訂新的網路規范來對網路行為進行界定。但是,勿庸置疑,在新的規范形成之前,通過法的、道德教育的手段來填補這種無規范的真空,無疑是現代人的一種有益的嘗試。
應當
即規范網路行為的內容,確定「應當」與「不應當」。「應當」這個范疇屬於傳統倫理學的內容,但是在網路倫理學中依然具有新的價值。毋寧說在這里「應當」更具爭議性,以至於人們只好通過制定「不應當」來界定「應當」的范圍。例如美國計算機倫理學會為計算機倫理規定的「十戒」可以看作試圖界定網路倫理學「應當」范圍的典型規范:(1)你不應用計算機去傷害別人;(2)你不應干擾別人的計算機工作;(3)你不應窺探別人的文件;(4)你不應用計算機進行偷竊;(5)你不應用計算機作偽證;(6)你不應使用或拷貝你沒有付錢的軟體;(7)你不應未經許可而使用別人的計算機資源;(8)你不應盜用別人的智力成果;(9)你應該考慮你所編的程序的社會後果;(10)你應該以深思熟慮和慎重的方式來使用計算機。
價值
這也許是網路倫理學中最賦有爭議的范疇。一個人的網路行為有沒有價值,是否恰當,換句話說,能否對這種行為做出道德判斷,幾乎沒有什麼定論。倒是這種行為從一開始就完全處在別人的評價當中。雖然「價值范疇最為重要的用途在於贊揚」, 但是這里用「毀譽參半」來形容網路行為的價值卻一點也不過分。但是,畢竟網路行為具有其特殊性,即遵循一定的價值標准:得到大家的一致同意,至少是大多數人的同意。這樣的行為才具有網路上的價值。顯然,多數人的同意和事情本身是否正確是兩回事,但至少表明在這方面網路倫理學所遵循的價值具有其特殊性。
當然,確定網路行為的價值是為了引導它。通過制訂規范固然能夠主動防範網路違規行為,但是人們真正的目的應該是引導一種新型的道德傾向,以確定有價值的觀念和理想,這是任何一個社會都無法避免的道德歸宿。現代網路倫理自然也不例外。例如,美國的計算機協會在探討其成員應支持的一般倫理道德和職業行為規范中這樣規定:(1)為社會和人類作出貢獻;(2)避免傷害他人;(3)要誠實可靠;(4)要公正並且不採取歧視性行為;(5)尊重包括版權和專利在內的財產權;(6)尊重知識產權;(7)尊重他人的隱私;(8)保守秘密。 即用規范的名義對網路行為的價值作了區分,從而引導人們正確對待自己在網路上的作為,盡量避免無價值甚至損害他人價值的行為。
平等
意即自由獲得資源和服務,這是網路社會的普遍規則。一個人只要注冊了ID(即身分或身份identification, identity),擁有自己的密碼,就可以「匿名進入」網路暢游、交友、聊天,發表言論、獲取信息等等。這便於人們以平等的身份進行交往,並使交往變得更加自由和輕松。這在最大程度上形成了一種平等主義。免費信息資源也具有這種不分民族、種族、文化約束的特點(當然也具有一定的限制,例如語言,主要是英語,使得網路主要在受教育群體中存在)。進一步,網路社會中的人際關系簡單為人機交流,面對冷冰冰的屏幕,一個人完全可以放開一切禁忌,平等地參與討論,形成了網路無禁區的現實。換言之,網路給予進入網路社會的人們以道義上的平等權。
網路賦予人們的「平等權」還蘊含著另外一個不易被覺察的意義,即它有助於推動直接參與式民主的討論和進程。網路畢竟是一個獨立於傳統媒體的力量,一定程度地緩解了公眾的知情權,資源共享原則又從客觀上有利於促進現實社會中的公平現象,例如電子政務的推廣。這也許是網路社會帶給網路倫理學的最深刻的影響。
信用
這個范疇的應用集中表現在電子商務中,意即個人信用正逐步增強。在現實社會中,信用的實現由法律等社會規范保障,而在網路社會中,適用的法規、規范並沒有建立起來,個人信用成為網路消費的唯一保證。雖然網路服務方要求被服務方提供基本的身份證號碼、住址、電話等現實依據,甚至必須提供信用帳號,但是這並不表明網路中個人信用的脆弱,恰恰相反,網路正逐步培養起個人的信用。實際上,進入網路消費,已經建立了信用。
信用范疇的另一種應用表現在網路游戲中。在某些游戲的設定中,游戲者通過增加個人信用即可獲得較高的分值獎勵,從而在游戲角逐中獲得優勢,乃至於獲勝。這是網路游戲對建立網路時代的個人信用的貢獻。
服務
這是網路社會產生於消費社會之後的典型特徵。其中的含義之一是指:在網路社會中,消費同現實社會中一樣,由一對一的形式構成,即有服務方,也有消費方。在這里,服務是傳統的,機械的,網路只是一種媒介。含義之二是指:web-service,即網路服務,主要指未來網路提供的智能性的服務。比如,一個人在網路中打入「我想去西藏旅遊」的語句,網路會提供出一系列的信息,如去西藏的最佳季節、氣候條件、最佳旅遊路線,等等,供提問者進行參考。從而實現人機交互的智能化和互動性,這是網路服務的真正含義。
批判
把批判作為網路倫理學的基本范疇確實有很大的爭議。但是,這里批判已經異化為批評,而且泛化為道德判斷,它總是不停地詢問:「這種觀點是好的么?」「我(們)應當這樣做么?」產生這個問題的原因在於網路是一個特殊的空間,虛擬的環境產生了特有的網路語言,而匿名性讓真相融入無窮無盡的爭論。加之網路沒有強有力的約束機制,沒有了管理者,沒有了權威(authority),網路成了「自由」的空間,導致每個網路人都是他自己行為的領導者和評價者,任何人都可以以自己的判斷來決定討論的價值。造成批判的濫用和現實語言的萎縮,深層次的文化思考被肢解,代之而起的是膚淺的、無休止的爭吵。BBS就是這種批判濫用的典型。在那裡,沒有規則、沒有標准,批評總是以自我中心,否定就是一切。
五、研究網路倫理學的意義
探討網路行為引發的社會、文化和政治問題,在網路倫理學的研究中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是社會問題。過分關注網路導致了現實社會中的道德相對主義傾向和道德冷漠現象。前者是指網路的虛擬性和無約束性使得人們在網路中可以對任何事情都拒絕負起責任,後者是指人越來越依賴於網路,異化為網路人,其重心轉移到虛擬社會中的交往,從而削弱了他們在現實社會中的交往行為。而人作為社會關系的總和,社會性是其根本的屬性,但是以計算機為媒介進行交往的網路社會導致的人們直接交流的活動減少,必然造成群體意識的淡漠和人際關系的冷漠。此外,還造成了道德失范現象,例如利用網路進行犯罪,盜用他人的帳號,攻擊他人的網路和計算機造成實際的損失等等,都是引起現實社會不穩定的因素。
其次是文化問題。這里有兩層含義:表層問題表現在網路語言上。網路有自己的語言。 例如電子郵件所使用的語言格式,通訊網路協議,遠距離傳輸協議,等等。這些協議可以說制定的非常具體和精確,甚至對字母的大小寫、信息長短、主題、電子簽名等細節都有詳盡的規定。違反這些規定,就不能獲得和發布任何信息。同時,這些規定又具有數字化、符號化傾向。 其應用同現實社會中使用的語言產生了沖突,其結果是消解了現代語言。深層問題表現在文化侵略上。即文化的殖民主義現象。由於現代網路使用的主要語言是英語,這有利於當代西方文化通過網路這種先進的傳媒把自己的政治文化和價值觀強行推廣到全球,使得接觸網路的人們容易受到現代殖民主義的隱性侵蝕。侵蝕的直接後果就是造成文化和宗教的沖突,由此引發了一系列深層次的社會問題。當然,這種文化的沖突也促進了各種文明的交流和融合。客觀地說,這是具有積極意義的。
不僅如此,網路還會引發隱性的政治問題。它在一定程度上將會改變現有的社會分層。即未來社會將分為掌握和控制信息的群體(knows) 和不佔有信息的群體(knows-nots); 這必將引起一種新的對抗。 這或許正是現代政治學或者社會學應該注意研究的問題。
在我國,對網路倫理學的深入研究給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提出了新的課題。如何加強網路道德建設,使之成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一部分,是一個嶄新的領域。筆者認為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研究對正確規范網路道德、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首先,要正確對待文化陣地擴展的現實。 網路被譽為「第四媒體」,擁有傳統媒體所沒有的、也無可比擬的、全新的傳播方式。如何佔領這個新興的宣傳陣地,充分運用其傳輸信息迅捷、大量的特點,對我們當前加強公民的基本道德規范的建設至關重要,也是當前宣傳工作必須研究的問題。
值得欣慰的是,2001年我國公布《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確立的「愛國守法、明禮誠信、團結友善、勤儉自強、敬業奉獻」的新時期公民道德建設綱要,為網路倫理學的建設提供了指南,也為在網路中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提供了明確的思路。因而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其次,要對傳統的宣傳手段進行改進。網路不同於傳統媒體,其最大的特點是獨立性。這個特點保證了網路較為公正地傳播信息。網路里有巨大的資源,但是網路信息魚龍混雜、不一而足。必須改進傳統的宣傳方式和手段,才能符合網路傳播的特徵,進而對信息進行甄別、優化,達到道德教育的目的。
在這個問題上要堅持「以德治網」和「依法治網」並舉的方針,做到「兩手抓,兩手都要硬」。加強針對網路的立法,運用法律的手段對網路進行監管和疏導;同時加強正面宣傳、教育,使廣大網民能夠辨證地認識和使用這種新的工具;啟動網路文明工程,把網路文化當作一個系統工程來研究,支持對此進行各種類型的學術研討,爭取建立較為客觀的網路倫理規范。
最後,還要對網路在推動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中的作用進行研究。堅持「與時俱進」的原則,正確引導網路的發展方向,是規范網路倫理,保證這一新興的社會現象有序發展、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服務的必要步驟。只有這樣,才能為我所用,進一步完善和發展我國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推動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
研究網路文化中的倫理問題,其最終目的是服務於社會主義,服務於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在今天,互聯網已經成為思想政治工作的一個新的、重要的陣地,只有從思想上重視,在研究中嚴謹、認真、公正、客觀,才能正確掌握這一新興交往工具,引導其健康發展。
❻ 網路經濟需要哪些配套政策措施
發展網路經濟需要完善的配套措施
作者:工信部賽迪研究院互聯網研究所 陸峰博士
國家「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要「拓展網路經濟空間,加快推動信息經濟發展壯大」,世界銀行發布的《2016年世界發展報告:數字紅利》指出全民要共享數字革命紅利,需要加強「非數字配套機制」建設,包括加強監管促進公平競爭、加強勞動者技能培訓適應新經濟的需求以及建立相應的問責機制。當前我國正在大力發展信息經濟,大力推進信息技術普及應用,要讓信息經濟紅利釋放出來,也需要同步完善相應非數字配套機制,確保信息經濟發展紅利不被風險所抵消。
一、網路經濟發展需要非數字配套機制
世界銀行發布的《2016年世界發展報告:數字紅利》報告認為數字技術能促進信息的搜索、匹配和分享,通過消除信息障礙、加強要素、革新產品,數字技術可以實現更加包容、高效和創新的發展。報告強調數字技術收益能滲透到經濟的各個領域,互聯網能擴大貿易、改善資本利用並且促進競爭,支持創造就業並且提高勞動者生產率,能夠幫助政府提高能力且更高效回應民需。報告提出了數字技術的發展也會存在風險:缺乏法規監管會滋生壟斷,不加強技術培訓會導致更嚴重的不平等,沒有問責機制會導致更強力的控制。報告建議建設人人可用、經濟可行、開放安全的互聯網。報告最後認為數字經濟發展需要加強非數字配套機制建設。
當前我國正直大力發展網路經濟時期,網路經濟發展不光是信息技術的推廣、普及和深入應用,網路經濟是對傳統工業經濟的一次全面升級,是一種全新的經濟形態。當前網路經濟發展過程中,存在法律法規不健全、監管和服務手段滯後、信息素養跟不上發展步伐等問題,更需要建立適應網路經濟發展的非數字配套機制。
二、當前發展網路經濟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針對網路新業態監管的系統性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
互聯網與傳統行業的融合創新應用產生了許多新業態,並且呈現出迅猛發展態勢,對經濟社會發展產生的重大的影響,然而相應的法律法規卻難以跟上網路新業態的發展的步伐,缺乏系統性的監管法律法規,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電子支付、個人隱私保護、數據共享和交易、網路安全等一些支撐網路社會發展的基礎性、支撐性的法律法規我國目前還空白,以至於相應的上層法律建立起來難度更大。二是行為時空分離、非面對面交易、網路協作分享等一些網路社會獨有行為特徵,使得傳統用來約束線下行為的法律法規難以適應線下行為線上化監管的需要,亟需要對已有法律法規根據網路業態的新特徵加以調整。三是互聯網和傳統行業融合創新產生的新業態,還存在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監管的真空地帶,亟需制定新的法律法規和跨部門規章來加以規范。
(二)政府傳統市場監管手段和公共服務模式難以適應網路經濟發展需要
網路經濟新業態的快速發展對政府傳統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模式提出了新的挑戰,主要表現在以下幾點:一是政府傳統市場監管方式都是按地區、部門和行業來劃分的,執法機構設置也是按地區、部門和行業來劃分的,網路服務跨越了地區限制,融合業態需要多個部門聯合監管,這種線下時空緊密結合和行業獨立發展背景下建立的執法體系,已經難以適應時空跨越分離和行業高度融合發展的網路經濟時代需要。二是政府傳統的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都是用非網路手段的,採用的都是線下手段,網路經濟時代時空分離、平台服務、海量客戶等新特點迫切需要政府採用在線、移動、大數據等新的監管服務手段。三是傳統的市場監管手段都是資質准入制度,即採用嚴准入、寬管理的方式很不適合互聯網業態的發展監管。互聯網新業態發展很快,採用傳統的資質准入制度會拖緩了新業態進入市場的最佳機遇。
(三)對網路新業態潛在風險系統性監測和評估不足
當前網路新業態發展十分迅速,導致監管部門對網路新業態潛在風險系統性監測和評估不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當前互聯網產業統計監測體系尚未建立起來,目前各職能部門對互聯網產業的監測統計還十分欠缺,導致監測結果不僅部門間數據差異很大,而且與實際發展存在差距。例如國家統計局和商務部公布的2014年全年電子商務交易額值分別為16.39萬億和13萬億,兩者之間就存在很大差距;商務公布的2015年全國網路零售額為3.88萬億,但阿里和京東公布的2015年網路零售額總額就已經超過3.4萬億,如果加上亞馬遜、蘇寧等其他企業,很顯然這個數字遠遠超3.88萬億。二是對新業態的監測和評估反映遲緩,政府傳統業態管理模式是根據初期的發展狀況,做大規模和長時間的調研、摸底和評估,然後給出相應的結論性的評估結果,整個周期發展監測和風險評估周期都是相當長的,短則幾個月,長則幾年。互聯網新業態快速發展的態勢就不允許監管部門對新生事物做出反應遲緩,針對互聯網新業態監管部門反應遲緩對社會造成的危害就不可估量,當前網路小額貸問題頻發就是一個非常典型的例子。三是對新業態的系統性監測和整合評估不足,目前各個政府職能部門都是按照部門職能去監測和評估網路經濟新業態存在的風險的,但是目前許多互聯網公司業務都呈現出向多領域、綜合化方向發展。例如,大型互聯網公司業務涵蓋電子商務、網路社交、新聞資訊、在線娛樂、雲計算、在線教育、遠程醫療、互聯網金融等多個領域,大型互聯網公司總體業務架構朝著生態型方向發展,各個業務板塊之間呈現出了較強的互補性,公司呈現出了網路虛擬帝國的發展態勢。對這種網路虛擬帝國的發展需要有系統性的監測和評估,而目前很少有部門對大型互聯網公司做綜合性的評估,都是在各自監測和評估各自的領域。
(四)國民信息素養跟不上信息技術發展步伐
正如數字紅利報告所說的,國民信息素養能否跟上信息技術發展步伐也是影響數字鴻溝進一步擴大的重要原因。隨著網路經濟的發展,各行各業對從業人員信息技術應用能力要求越來越高。20年前,使用計算機是少部分專業人士的專利;10年前,會簡單使用計算機成為了許多企業招工的優先錄用條件;今天,能夠數量操作計算機已經成為了企業招工的基本條件。今天隨著智能製造、電子商務、農業物聯網的廣泛推進,各行各業對信息技能的要求越來越高,使得許多在職員工對這種信息技術應用條件下的工作模式由很多不適應。網路經濟能否發展,企業信息化推進固然重要,但是職工的信息素養同步提升更為重要。企業互聯網化轉型創新不能靠一套程序、一張網或是一台智能機器能解決,企業互聯網化轉型是一個持續動態的業態創新過程,業態創新的能量源泉就是在員工信息素養的不斷提高。
三、關於發展網路經濟的幾點政策建議
(一)完善涉及網路經濟新業態相關法律法規
針對網路經濟發展需求,加快出台網路經濟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相關參與主體的權責和違法處罰方式。一是要加快出台電子支付法、電子商務法、電信法、廣播電視法、個人隱私保護法、數據共享交易法、網路安全法等一些支撐網路社會發展的基礎性、支撐性的法律法規,為其他涉及互聯網創新業態典型立法基礎。二是對現有的法律法規進行全面的梳理和修正,增加互聯網業態創新相關內容,比如商業銀行法、衛生法、教育法、對外貿易法、海關法、知識產權法等一些法律法規,要亟需根據互聯網業態創新進展及時調整相關法律條款。三是對於一些出現的新業態,如果立法時機尚未成熟的,要及時根據行業管理需要制定行業管理規章制度或是對已有行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調整。
(二)建立適應網路經濟發展的市場監管和政府服務體系
針對網路經濟發展對市場監管和政府服務帶來的新挑戰,需要盡快建立適應網路經濟發展的市場監管和政府服務體系,實現快速響應、技術偵查和在線服務。一是適應網路案件發展的特殊性,改革政府傳統執法事發屬地和部門行業管理原則,成立多部門聯合、國家直屬管理的網路安全和網路市場執法監察局,實施網路安全和網路市場執法大部門管理執法機制,對網路案件一例採取「任意網點接報、國家統一立案、全國協同破案」辦案方式,取消案件屬地偵辦負責制原則。二是建立全國網路市場監管和政府在線服務統一的網路技術支撐平台,綜合採用網路平台、移動互聯網、大數據分析等技術來開展網路市場監管和政府在線服務,實現以網路技術手段偵辦網路案件和提供政府公共服務。三是適應網路經濟業態快速創新發展趨勢,實施行業准入負面清單制度,對於尚未納入負面清單的行業,一例實行無門檻准入原則,對於納入負面清單的行業,一律採用先照後證管理原則。
(三)加強對互聯網產業發展監測統計和新業態風險評估
一是加快建立互聯網產業發展監測統計體系,研究構建互聯網產業統計監測模型,將電子商務交易額、用戶規模數量、數據資源規模等指標納入法定統計報表,進行定期依法數據統計監測。二是積極採用新技術對互聯網產業開展監測統計,由於互聯網企業信息化水平都較高,可以採用網路平台、大數據等技術手段對互聯網企業開展數據採集和報送,降低數據人工採集工作量和成本,提高數據採集的時效和精確性。三是對出現的網路經濟新業態,主管部門要提高觀察的敏銳性和應對時效性,加強對新業態的前瞻性研究,把握好處置的窗口期。四是加強對互聯網產業生態圈的研究,對大型互聯網企業發展要做好整體性統計監測和風險評估,要業務關聯影響分析,克服從部門或行業角度片面看待互聯網產業生態發展問題。
(四)加強對產業工人的信息技能培訓
一是建立對產業工人信息技能定期培訓機制,加強對產業工人互聯網、移動互聯網、電子商務、智能製造、農業物聯網等相關信息技能的培訓,邀請相關企業CIO和互聯網企業專業人員授課,組織產業工人去相關示範基地現場參觀學習。二是建立產業工人繼續教育網路在線課程服務平台,分行業分領域提供行業兩化融合、「互聯網+」、電子商務推進等在線學習課程,並定期更新課程內容跟上產業技術發展步伐。三是依託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探索建立多方合作育人新機制,整合各類教育培訓資源,開展聯合辦學,建立聯合實訓基地,為企業輸送更加實用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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