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會怎麼判
幫助信息網路犯罪活動罪判處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路實施犯罪,為其犯罪提供互聯網接入、伺服器託管、網路存儲、通訊傳輸等技術支持,或者提供廣告推廣、支付結算等幫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單位犯相關罪行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罰。
有以上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希望獲得從輕處罰的,准備的證據資料應該根據實際案情而定。可咨詢刑事辯護律師或請律師處理,但一般可以准備以下證據材料:
1、如是未成年人或年滿七十五周歲的老年人,應當准備身份證及復印件。如身證份年齡有誤的,應當提供出生證、鄰居口供等其它能有利證明年齡的證據;
2、如果是聾啞人、盲人,可以准備殘疾證或相關書面證明材料;
3、如果是自首的,應提供自首材料。一般可向投案機關索取;
4、如果存在立功的,可提供檢舉揭發的證據資料,立案及裁判等文書。可向相關辦案單位索取;
5、存在精神疾病的,可依法出具鑒定證明;
7、取得受害人及家屬諒解的,可出示諒解書;積極賠償的,可出示相關單據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條 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網路罪】利用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一)設立用於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製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的;
(二)發布有關製作或者銷售毒品、槍支、淫穢物品等違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違法犯罪信息的;
(三)為實施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發布信息的。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B. 電信詐騙證據鏈都包括什麼
法律分析:一、網路詐騙證據鏈
1、網路聊天記錄、訂單等截圖;
2、轉賬銀行卡,轉賬記錄並蓋章;
3、如果是被跑路網站所騙,需要提交該網站的網上信息截圖,如官網上的公司介紹、主流媒體對該網站理財信息的吹捧報道、知名網站的理財推薦等、被騙公司的資格認證。
二、網路詐騙之後的做法
1、盡可能地保存好所有與詐騙分子進行聯系的單據,如電子郵件、銀行匯款單、手機簡訊等等。
2、將被騙經過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
3、帶著被騙經過和被判差騙單據到當地公安機關刑事警察部門、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部門或者派出所進行報案,並由民警作一份報案筆錄。
4、在當地公掘寬皮安機關的幫助下將案件及相關材料移交到案發地公安機關(如詐騙分子手機所在地,網站維護地)作進一步查處。
三、需要向公安機關提交的資料
1、受害者本人身份證;
2、聊天記錄、訂單等截圖;
3、轉賬銀行卡,轉賬記錄並蓋章;
4、還有一些被騙的交易記錄,證人證言、書證、視頻錄音資料均可作為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於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第五十五條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他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沒有被告人供述,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被告人有罪和處以刑罰。 證據確實、充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一)巧鍵定罪量刑的事實都有證據證明;(二)據以定案的證據均經法定程序查證屬實;(三)綜合全案證據,對所認定事實已排除合理懷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