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慢性傳染病報告原則
第六節 報告規范 報告程序與方式 慢性傳染病的報告遵循以下原則: 醫療衛生機構在做乙肝、肺結核、艾滋病、血吸蟲病等慢性傳染病診斷時,如已知該病例曾經作出診斷並被報告過,則本年度可不再進行報告;如對該病例的報告情況不清楚,或在同年內多次接診的該類病例(包括復發病例),則僅對首次就診進行一次報告,再次就診且診斷結果未發生變更時,則可不再進行報告。 發現乙肝病原攜帶者,必須上報防保科,並登記;防保科可不進行網路直報,但也需進行登記。 第六節 報告規范 注意: 1、首診醫生在首次診斷傳染病後,一定要嚴格按照傳染病的報告時限執行,如出現遲報、漏報情況,將嚴格按照我院傳染病管理處罰條例執行。 2、首診醫生如發生報告病例診斷變更、已報告病例死亡或填卡錯誤時,應及時進行訂正報告,並重新填寫傳染病報告卡選擇訂正項,並註明原報告病名。 3、對報告疑似病例應及時進行排除或確診。 4、如轉診病例發生診斷變更、死亡時,有轉診疑似填寫訂正卡並向防保科報告 第六節 報告規范 報告時限 發現甲類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時,或發現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時,應與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防保科報告,防保科應立即進行網路直報 為實行網路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應於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電話、傳真)向當地向當地縣級疾控中心報告,並於2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 對其他乙類、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規定報告的傳染病病原攜帶者在診斷後,實行網路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應與24小時內進行網路直報;未實行網路直報的責任報告單位應於24小時內寄送出傳染病報告卡 其他符合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標準的傳染病暴發疫情,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規范》要求報告 第七節 我院傳染病填卡要求及報告流程 臨床醫生必須按規定做好門診日誌的登記工作,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報告卡,要項目齊全、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