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網路營銷 > 網路侵犯隱私有哪些

網路侵犯隱私有哪些

發布時間:2023-09-10 12:53:41

1. 網路上危害個人安全的行為

一、網路上侵犯個人隱私的行為
1、個人未經授權在網路上宣揚、公開或轉讓他人或自己和他人之間的隱私。
2、個人未經授權進入他人系統收集獲得資料或打擾他人安寧:未經授權截扶或復制他人正在傳遞的電子信息。這類「侵權者」大多是黑客,他們可以利用各種技術手段竊取和篡改網路用戶的私人信息,被侵權者幾乎無法發現或知道黑客身份,雖然表現形式上與傳統的隱匿、毀棄或者非法開拆他人信件不同,但實質上與傳統的侵犯他人通信自由無本質區別。
3、個人製造、傳播計算機病毒、惡意代碼及從事其它侵犯網路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條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條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權利人明確同意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實施下列行為:
(一)以電話、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一、網路虛假宣傳行為的判定
網路虛假宣傳行為的認定是怎樣的呢? 1、《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布虛假廣告。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經營者具有下列行為之一,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1)對商品作片面的宣傳或者對比的;(2)將科學上未定論的觀點、現象等當作定論的事實用於商品宣傳的;(3)以歧義性語言或者其他引人誤解的方式進行商品宣傳的。以明顯的誇張方式宣傳商品,不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不屬於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日常生活經驗、相關公眾一般注意力、發生誤解的事實和被宣傳對象的實際情況等因素,對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進行認定。3、《中華人民共和國》(2020修訂)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1)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2)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3)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4)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5)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4、《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涉及網路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指南》36、被告通過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1)在宣傳自身及其相關產品或者服務時,明顯違背客觀事實的;(2)在宣傳自身及其相關產品或者服務時,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的;(3)將自身及其產品或者服務與原告及其相關產品或者服務進行對比介紹,使用片面、虛假描述的;(4)在宣傳、介紹自身及其產品或者服務時,所引述的相關內容系由他人提供,但該內容明顯缺乏依據的;(5)其他構成虛假宣傳的情形。
二、網路虛假宣傳行為的認定
網路虛假宣傳行為的認定是怎樣的呢?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經營者不得利用廣告或者其他方法,對商品的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等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廣告的經營者不得在明知或者應知的情況下,代理、設計、製作、發布虛假廣告。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不正當競爭民事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經營者具有下列行為之一,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1)對商品作片面的宣傳或者對比的;(2)將科學上未定論的觀點、現象等當作定論的事實用於商品宣傳的;(3)以歧義性語言或者其他引人誤解的方式進行商品宣傳的。以明顯的誇張方式宣傳商品,不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不屬於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日常生活經驗、相關公眾一般注意力、發生誤解的事實和被宣傳對象的實際情況等因素,對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進行認定。3、《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2020修訂)第二十八條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廣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虛假廣告:(1)商品或者服務不存在的;(2)商品的性能、功能、產地、用途、質量、規格、成分、價格、生產者、有效期限、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或者服務的內容、提供者、形式、質量、價格、銷售狀況、曾獲榮譽等信息,以及與商品或者服務有關的允諾等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對購買行為有實質性影響的;(3)使用虛構、偽造或者無法驗證的科研成果、統計資料、調查結果、文摘、引用語等信息作證明材料的;(4)虛構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的效果的;(5)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其他情形。4、《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關於涉及網路知識產權案件的審理指南》36、被告通過信息網路實施下列行為之一,足以造成相關公眾誤解的,可以認定為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行為:(1)在宣傳自身及其相關產品或者服務時,明顯違背客觀事實的;(2)在宣傳自身及其相關產品或者服務時,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的;(3)將自身及其產品或者服務與原告及其相關產品或者服務進行對比介紹,使用片面、虛假描述的;(4)在宣傳、介紹自身及其產品或者服務時,所引述的相關內容系由他人提供,但該內容明顯缺乏依據的;(5)其他構成虛假宣傳的情形。
三、網路上都有哪些侵權行為?
1、網上侵犯人格權
具體人格權包括身體權、生命權、健康權、自由權、隱私權、姓名權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2、網上侵犯著作權
根據法律規定,著作權包括著作人身權和著作財產權,具體如下:
(1)著作人身權:發表權、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
(2)著作財產權:復制權、發行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信息網路傳播權、攝制權、改編權、匯編權、翻譯權以及其他應由著作權人享有的權利。

閱讀全文

與網路侵犯隱私有哪些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拒絕手機和網路碎片化閱讀 瀏覽:963
電腦房間里的電腦沒網路 瀏覽:320
易拉罐擴大網路信號 瀏覽:441
呼叫小愛同學為什麼顯示網路異常 瀏覽:433
虛擬機怎麼設置本地斷網路 瀏覽:123
怎樣清除電腦上的網路連接 瀏覽:884
河南移動網路工會 瀏覽:242
華為手機的無線網路有多少兆 瀏覽:472
網路連接端 瀏覽:974
天津網路營銷公司哪家好 瀏覽:937
江西防爆網路配置有哪些 瀏覽:497
那個無線網路好 瀏覽:362
網路重新更改密碼後怎麼驗證 瀏覽:96
網路營銷部門做業務經理 瀏覽:446
如何使聯通4g網路變快 瀏覽:157
如何免費接通免費網路 瀏覽:406
聯通裝網路多少錢一個月 瀏覽:605
linux沒有網路連接 瀏覽:45
鎖定IP後無法連接網路 瀏覽:255
計算機網路技術實訓室建設中標公告 瀏覽:356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