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關於網路暴力有哪些類型的
(1)與未成年人相關的網路欺凌;
(2)與人肉搜索相關的網路暴力;
(3)與侮辱誹謗有關的網路暴力;
(4)與損害商譽相關的網路暴力;
(5)與歧視有關的網路暴力。
網路暴力立案標准包括:
1、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2、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精神失常、自殘、自殺等嚴重後果的;
3、二年內曾因誹謗受過行政處罰,又誹謗他人的;
4、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網路暴力的方式
(一)在形式上
(1)以文字語言為形式的網路暴力
(2)以圖畫信息為形式的網路暴力
(二)在性質上
(1)非理性人肉搜索
網路暴力事件的另一主要類型是非理性人肉搜索。非理性的人肉搜索最易侵犯受害者的隱私權,而參與者往往認為是一件刺激而有趣的事,在這個過程中更多的是滿足於自身能力的竊竊自喜。但是通過人肉搜索的方式引發網路暴力,最終傷害當事人的方式非常不足取,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利用道德的力量去審判他人。
(2)充斥謠言的網路暴力
謠言的危害性是非常明顯的,而且一旦發生會有愈演愈烈之勢。謠言,顧名思義,是虛假的言論,是由不法者惡意編造,網民成為被利用者,謠言傷害了網民群體的相互信任感。民眾一再被造謠者愚弄,很容易變得草木皆兵,使得網路社會的信任感變得愈發的低。網路暴力的發生有的源於遙言,有的並非。源於謠言的網路暴力最開始是由利益人發布不法的謠言,再煽動不知情的網民推波助瀾,而利益人則等待事件擴散,坐收其中利益。有的網路暴力雖最開始並非因遙言而起,卻在整個過程中會以訛傳訛,最終遙言四起,真相變得更加撲朔迷離。當矛盾變得更加尖銳時,網民已經不考慮事件的真相,享受的是破壞和指責的快感。網路本身也包含諸多暴力信息,如網路上的暴力游戲,暴力影視等等。但是無論哪種網路暴力類型,都不是單一存在於網路暴力事件中,往往是結合幾種類型一起,作用於整個網路暴力事件之中。
(三)作用方式
(1)直接攻擊
直接攻擊是指網路暴力事件中通過直接的方式進行攻擊,也就是說在言語上直接用侮辱性和攻擊性的惡毒語言對當事人進行討伐。就網路暴力而言,直接性的攻擊危害比較大,給當事人造成的傷害也比較明顯。
(2)間接攻擊
間接攻擊則是通過諷刺等方式跟風發表意見,即俗稱的罵人不帶臟字,有的也選擇轉播他人的直接攻擊進行二次攻擊。無論是哪種形式的網路暴力,無外乎都會從虛擬世界進而影響到現實世界,也因此,在應對網路暴力的過程中,任何一種形式的網路暴力都不能忽視。
(四)一般表現
(1)網民對未經證實或已經證實的網路事件,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失實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
(2)在網上公開當事人現實生活中的個人隱私,侵犯其隱私權;
(3)對當事人及其親友的正常生活進行行動和言論侵擾,致使其人身權利受損等等。
我們在進行使用網路暴力之前,一定要注意理性、冷靜。網路暴力的方式,在進行分類的時候,是可以根據形式、性質以及作用方式來進行分類的,我們在進行使用網路暴力進行攻擊別人的時候,可能出現的後果是不堪設想的,所以,大家在進行解決問題的時候,一定要採取合理的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條【侮辱罪】【誹謗罪】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前款罪,告訴的才處理,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通過信息網路實施第一款規定的行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訴,但提供證據確有困難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協助。
㈡ 什麼是網路輿論和網路暴力
網路暴力是一種危害嚴重、影響惡劣的暴力形式,它是指一類由網民發表在網路上的並且具有「誹謗性、誣蔑性、侵犯名譽、損害權益和煽動性」這五個特點的言論、文字、圖片、視頻,這一類言論、文字、圖片、視頻會針對他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人們習慣稱其為「網路暴力」。網路暴力能針對當事人的名譽、權益與精神造成損害,而且它已經打破了道德底線,往往也伴隨著侵權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亟待運用教育、道德約束、法律等手段進行規范。網路暴力是網民在網路上的暴力行為,是社會暴力在網路上的延伸。網民們若想獲得自由表達的權利,也要擔當起維護網路文明與道德的使命,至少,要保持必要的理性、客觀。
2019年12月,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網路信息內容生態治理規定》。根據規定,網路信息內容服務使用者和生產者、平台不得開展網路暴力、人肉搜索、深度偽造、流量造假、操縱賬號等違法活動。[1]
中文名
網路暴力
外文名
Cyber—bullying/online abuse
具體方式
發表在網路上的並且具有攻擊性的不實言論
規范手段
網路道德手段
美國同名電影
網路暴力
快速
導航
表現形式產生根源社會危害防治措施相關新聞
詞語定義
網路暴力是指網民在網路上的暴力行為,是社會暴力在網路上的延伸。網路暴力不同於現實生活中拳腳相加血肉相搏的暴力行為,而是藉助網路的虛擬空間用語言文字對人進行傷害與誣蔑。這些惡語相向的言論、圖片、視頻的發表者,往往是一定規模數量的網民們,因網路上發布的一些違背人類公共道德和傳統價值觀念以及觸及人類道德底線的事件所發的言論。這些語言、文字、圖片、視頻都具有惡毒、尖酸刻薄、殘忍凶暴等基本特點,已經超出了對於這些事件正常的評論范圍,不但對事件當事人進行人身攻擊,惡意詆毀,更將這種傷害行為從虛擬網路轉移到現實社會中,對事件當事人進行「人肉搜索」,將其真實身份、姓名、照片、生活細節等個人隱私公布於眾。這些評論與做法,不但嚴重地影響了事件當事人的精神狀態,更破壞了當事人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秩序,甚至造成嚴重的後果。[2]
表現形式
(一)網民對未經證實或已經證實的網路事件,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失實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
(二)在網上公開當事人現實生活中的個人隱私,侵犯其隱私權;
(三)對當事人及其親友的正常生活進行行動和言論侵擾,致使其人身權利受損等等。
在形式上
(1)以文字言語做為形式的網路暴力
現實生活中人在生氣、煩悶、情緒不定時,想要通過語言暴力宣洩是很正常的,而現實社會中人與人的直接交往,會受到道德倫理的約束,或多或少的抑制了這樣一種宣洩的產生。網路社會是虛擬的社會,在網路上卻比現實更容易爆粗,通過文字的方式發生語言暴力。文字語言暴力這種形式在如今人流量大的網站隨處可見,如天涯論壇、網路貼吧、微博、騰訊新聞評論等。任何一個網路暴力事件,不難發現,其中文字語言暴力必定不會少,粗俗、惡毒的攻擊性語言推動了網路暴力的擴散,也增加了網路暴力的危害。
(2)以圖片視頻做為形式的網路暴力
以圖片視頻做為形式的網路暴力在很多的網路暴力事件中也並不鮮見。我國發生過很多例子,例如篡改他人傳上網路的照片,通過照片的篡改進行侮辱、誹謗、攻擊等。韓國網路發達,網際網路寬頻連接居世界第一,但是也並未發展成一個成熟的網路社會,網路暴力問題此起彼伏,比較早的例子是2006年一名22歲的韓國女學生的照片出現在一家圖片共享網站時,臉部被人塗改的面目全非,朋友在看到照片後,接二連三的給她打電話確認情況。網路中,目前也存在許多圖畫信息暴力的情況,驚恐的圖片恐嚇他人,通過Photoshop技術惡搞、損毀他人照片,以此攻擊他人,這是一種圖片信息暴力,通過圖片的形式實施網路暴力。
在性質上
(1)非理性人肉搜索
網路暴力事件的另一主要類型是非理性人肉搜索。非理性的人肉搜索最易侵犯受害者的隱私權,而參與者往往認為是一件刺激而有趣的事,在這個過程中更多的是滿足於自身「FBI」能力的竊竊自喜。關於非理性人肉搜索的網路暴力事件比比皆是,電影《搜索》中很好的反應了這點。電影講的是關於公交車上「讓座」事件所引發的網路暴力。電影中,女主角因為在醫院被檢查出癌症晚期而受到打擊,沒有給身邊的老大爺讓座,這件事被人拍下視頻傳上網路,最終引起群體的口誅筆伐,在網路上通過文字言語、圖像的方式進行攻擊,最終人肉搜索和網路暴力將女主提前推入死亡。很多情況下,網民習慣性的站隊到自認為正義的一方,以道德的力量審判他人,殊不知,在這個過程中,自己充當了劊子手,卻沒能加以自身的判斷,去辨清事實的真相。但是通過人肉搜索的方式引發網路暴力,最終傷害當事人的方式非常不足取,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利用道德的力量去審判他人。
(2)充斥謠言的網路暴力
謠言的危害性是非常明顯的,而且一旦發生會有愈演愈烈之勢。謠言,顧名思義,是虛假的言論,是由不法者惡意編造,網民成為被利用者,謠言傷害了網民群體的相互信任感。民眾一再被造謠者愚弄,很容易變得草木皆兵,使得網路社會的信任感變得愈發的低。網路暴力的發生有的源於遙言,有的並非。源於謠言的網路暴力最開始是由利益人發布不法的謠言,再煽動不知情的網民推波助瀾,而利益人則等待事件擴散,坐收其中利益。有的網路暴力雖最開始並非因遙言而起,卻在整個過程中會以訛傳訛,最終遙言四起,真相變得更加撲朔迷離。當矛盾變得更加尖銳時,網民已經不考慮事件的真相,享受的是破壞和指責的快感。網路本身也包含諸多暴力信息,如網路上的暴力游戲,暴力影視等等。但是無論哪種網路暴力類型,都不是單一存在於網路暴力事件中,往往是結合幾種類型一起,作用於整個網路暴力事件之中。
作用方式
(1)直接攻擊
直接攻擊是指網路暴力事件中通過直接的方式進行攻擊,也就是說在言語上直接用侮辱性和攻擊性的惡毒語言對當事人進行討伐。就網路暴力而言,直接性的攻擊危害比較大,給當事人造成的傷害也比較明顯。
(2)間接攻擊
間接攻擊則是通過諷刺等方式跟風發表意見,即俗稱的罵人不帶臟字,有的也選擇轉播他人的直接攻擊進行二次攻擊。無論是哪種形式的網路暴力,無外乎都會從虛擬世界進而影響到現實世界,也因此,在應對網路暴力的過程中,任何一種形式的網路暴力都不能忽視。[3]
產生根源
網路暴力根源很多,一有網民的匿名性,網路上缺乏制度和道德約束,二有一些網民的素質原因,三有社會的不公,四有法治與精神文明建設滯後等等。
中國網路暴民的出現,與中國網民年輕化、網路的商業化運作以及中國民主環境都有極大的關聯。根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CNNIC)2008年7月公布的第22次《中國互聯網路發展情況統計報告》顯示,我國68.6%的網民為30歲以下的年輕人。而這一特徵在中國網路發展的十一年中不曾變過,18歲以下以及18~24歲之間的網民比例呈上升趨勢。網民年輕化,是網路暴力突現的直接原因。這些年輕的網民,較年長的人來說,血氣方剛,充滿激情沖勁十足,但也容易沖動,容易被激怒,容易放縱自己。主帖事件在網路上一發布,他們就會迫不及待地用鍵盤表達自己的觀點和立場,顯出不滿與憤怒。而這些憤怒的個體在網路上非常容易結合成一個觀點一致的暫時群體,然後他們以群體的身份,以「正義」名義對當事人進行有計劃、有目的、有組織的追討與打擊。他們以為自己正在伸張正義,卻忽略了自己給別人帶來的過度傷害。而且年紀也決定了他們的思想認識水平及對事物認識的深度。他們既容易受群體情緒的影響,也容易受到表面信息的左右,急於對一件事情下是非判斷,而無法迅速看清事件背後的復雜關系與原因。這種年輕的沖動與無知,很容易認同並實施以暴治暴的網路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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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本身的特性又比傳統的媒體或是言論平台更能容納這種年輕的沖動與無知。正如一位網路編輯所說,「網路暴民」這個詞並不新鮮,其實「平媒暴民」已經存在很多年了。只不過「網路暴民」由於其發言成本低、聯合成本低、殺傷半徑大而更顯威力罷了。③不僅如此,網路的虛擬性,使得參與者每個人都可以隱瞞或編造自己的身份,而這種身份匿性又使得現實生活中本該遵守的規范和約束都失去了應有的約束力。這對於自律性不強、容易沖動與放縱的年輕網民來說,無疑是一個自由的天堂。
同時,網路的商業性運作,有時更利用了年輕網民的沖動與無知,對這些網路暴力事件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雖然我們不排除一些發帖者通過極端語言炒作自己或是故意以此進行有目的的打擊與報復,但是更不能忽視的是,網路媒體在其商業化的運作中,為了在市場競爭中搶佔先機,故意自編自演相關事件或是放任網路暴行蔓延。為了追求點擊率,網路媒體一向著力於策劃議題,越有爭議性越有「創意」。他們貫用吸引眼球的大圖片、驚心動魄的大標題,以及誇張的細節故事,來對新聞事件進行炒作。如「史上最毒後媽」事件,發布的帖中就稱被虐女童被後媽「打得口吐鮮血,背部六塊脊椎骨基本被打斷」,配發的圖片也是血淋淋的。經各大論壇轉帖後,標題已升級為《史上最惡毒的後媽暴打六歲女兒》。血淋淋的圖片和聳人聽聞的標題成為網路挑動網民神經興奮點的重要手段。後來事件證實六歲女孩吐血只是患病所致而非後母所為。未經核實的新聞就加以大肆報道,很難說不是網路媒體的炒作。而當初「虐貓事件」在貓撲論壇發布後就立即引起了軒然大波,而該版版主在對帖子過濾時卻刪除了一些冷靜分析的帖子,而保留了無理謾罵的帖子。④年輕的沖動與激情,在這里,成為了網路運營商家獲利的資本。
年輕網民暴行之所以會在網路上彰顯,之所以會被商家利用,更深層的原因在於中國社會當中民眾自由表達渠道的缺失。從這些網路暴民身上,我們很容易看到民主意識、法律意識的缺乏。他們缺少必要的民主生活訓練,也缺少有效的自由表達空間或是渠道。比如在基層自治上、在選民與代表的溝通上,在傳統媒體上都沒有多少表達權。網路的出現,立刻成為民眾追捧意見表達的自由空間。缺乏民主修養的中國民眾還沒學會如何自由表達,卻已經賓士在了信息高速公路,其暴力行為完全在情理之中。這只能怪我們沒能提供更多的表達渠道,沒有在網路以外建設更多的表達機制,迫使網路承擔了更多的表達任務。⑤而網路在中國的發展,承載著民眾「自由表達空間」的期待,但真正能形成公眾輿論並通過社會信息溝通以及政府決策起作用的成就感並不多。絕大多數網路上的言論與意見沒有被足夠重視,於是民眾反而在這種公共表達空間中累積了更多的憤懣。於是依仗「馬甲」在身,看不慣的聽不慣的開口就罵,網路暴力也就不可避免了。
另外,我們的社會仍處於一個相對復雜的轉型期。經濟上的貧富懸殊、社會各階層的利益失調,文化上的「眾神狂歡」,加上社會上得腐敗現象時有發生以及全球化帶來的劇烈震盪,都使得觀念碰撞、輿論多元成為當代社會的種必然趨勢。在這種社會環境下,網路這個匿名的、開放的、管理制度相對寬松的虛擬空間不免成為網民發泄情緒的最好管道。
社會危害
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網路暴力受害者,網路暴力的肆無忌憚,正在以其獨有的方式破壞著公共規則、打破著道德底線。[4]
網路暴力的危害很廣,從近年發生的網路暴力事件的危害進行匯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網路暴力會混淆真假
真真假假的世界,尤其是網路這樣一個虛擬的社會,真假原本就難以辨識,而在網路暴力事件的不斷沖擊下,原本難以辨識的真善美和假丑惡變得更加難以區分。通常,對真理的曲解並不在於信息源本身,而在於真理在傳播的過程中被歪曲混淆,網路暴力事件,往往是真理被曲解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混淆了對與錯,真假難辨。
網民進入網路世界,應該具備對與錯的基本辨識能力,可實際情況是,在網路這樣一個虛擬世界,對與錯的界限變得很模糊,當然,如果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從不同角度看問題是絕對值得推崇的。但是這里的混淆並不是辯證的用理性的態度去理解事情,而是將錯的東西說成對的,而對的事情又變成錯誤的,歪曲事實真相。眾多網民參與網路暴力事件時,會帶有個人情感的去看待事物,換而言之,就是對待一個事件往往會有「第一印象」,這個「第一印象」就是個體對網路事件的第一態度,而在接下來的過程中,進行搜索或者獲得資料試圖去辨明事件真相也不能解決問題,因為進入網路世界的人們有一個共通的特點就是在利用搜索網站進行搜索時,所搜尋到的資料和觀點基本都是和自己原本持有觀念相一致的觀點,這個過程中不但無法將其從錯誤引向正確的觀點,反而會更加強化其原有的觀點。一件事情在網路上引起爭論,引來各方關注和討論,原本是件好事,經過討論和辨別的事情能夠更加趨近真理,可是網路暴力的發生也是網路事件引起爭論的結果,而這樣的結果不是討論結果的價值多元化,而是兩種截然相反的極端觀點佔主流地位,網民不自覺的站隊,無形中充當了網路暴力事件的推動者。縱觀多數能夠引起極大爭議的網路暴力事件,不難發現這樣的事件大多即使未違反法律也多半違背普遍道德倫理價值觀。[3]
網路暴力會損害個人權益和侵犯個人名譽
網路暴力中,參與者非理性的群體攻擊侵犯了網路暴力事件當事人,對當事人的身心造成了傷害,並直接侵擾了當事人的現實生活。尤其人肉搜索風靡開始,網民已不再局限於在網路上通過語言文字或圖像的方式對當事人進行攻擊討伐,通過人肉搜索手段直接從網路虛擬社會滲透到現實社會,對當事人的現實生活進行騷擾。網路暴力事件中,受害人有名有姓,卻找不到具體的實施傷害的人,正因為如此,參與的網民抱著法不責眾的心理肆意而為。網路集體暴力中,網民很少考慮到當事人的心理。而當事人因網路暴力事件,所受的懲罰完全非等量懲罰。當事人需要道德譴責,需要法律制裁,但絕對不需要披著道德外衣打著正義旗幟的暴力去解決。[3]
網路暴力會損害網民的道德價值觀
除了直接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外,網路暴力行為的頻繁發生,會危害網民的道德價值觀。正確的價值觀念是人類社會秩序正常運行、美好和諧社會得以構建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的道德觀念價值觀念無時無刻不在影響他們的行為和處事方式。就學校食堂旳例子來說,每到吃飯時會很擁擠,樓梯中總是人頭攢動,但是卻亂中又井然有序,就是價值觀念在發生作用。交通規則的道理相同,在交通規則還未制定、紅綠燈都還不存在的世界,馬路上來來往往的行人、車輛也會互相相讓,以使每一個通行的人能快點到達目的地。社會的普遍價值觀影響了個體的價值觀,進而影響個體的行為。
網路暴力沖擊人自身的防衛系統,原本符合社會倫理、符合道德意識的價值觀在網路暴力的沖擊下會被扭曲。原本提倡的辯證法在網路暴力事件中完全被忽略,事情變得只有兩個極端,非A即B。在網路暴力事件中,參與事件的網民盲目的支持某一方過於絕對化的觀點,披著道德的外衣,做著違反道德的事,而且並不認為自己有錯。這里網路暴力的表現就是扭曲的價值觀,把錯誤的觀點當成是真理,堅決不承認錯誤。人在思維上有一種慣性,就是有時會過於堅信某一方面的觀點,並通過其他信息的搜尋不斷的強化自己的觀點。正因為個體已經偏向於某一方面的觀點,一旦與自己已有觀念不同的觀點侵入,則會存在不安全感,盡其所能的去維護自己的觀點,進而自我欺騙,在搜集與自己持相同觀點的同時加上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騙,原先的觀點被強化,不再接受其他觀點,價值觀被扭曲。[3]
網路暴力會阻礙和諧社會的進程
網路暴力事件加速個人信息的泄漏,引發社會恐慌,阻礙和諧社會的進程。2012年4月半月談對公民如何保護個人信息權進行了網路調查,參與人數4142人。其中對於個人信息是否泄漏的調查數據顯示:30%的人多次遭遇信息泄漏狀況,40%的人偶爾有信息泄漏的狀況,僅15%的人極少遭遇此情況,且15%的人對自己信息是否泄漏尚不清楚。由此可見,至少70%以上的人遭遇過不同程度的個人信息泄漏狀況,個人信息安全關繫到個體的切身利益,個人信息遭到侵犯,使得當事人缺乏安全感,容易引發不安情緒。
而對於個人信息存在哪些安全隱患方面,52%的人認為機構或網站擅自將個人信息泄漏或販賣給其他機構或個人,23%的人認為個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用於詐騙等犯罪行為,18%的人認為機構或網站的個人信息保管機制不健全,5%的人認為個人在上網時遭遇「釣魚網站」,而僅有2%的人認為是其他原因。很明顯98%以上的人所認為的安全隱患都與網路有關。
網路暴力事件侵犯了當事人的名譽權、隱私權,泄漏了網民的個人信息,更加增強了個人信息的安全風險,引發了社會的恐慌情緒。網路空間和現實社會是有共通之處的,有的學者則直接認為,「網路空間」也是「現實社會」,只不過它是一種通過虛擬技術進行信息交流和傳播的新型媒介而已。按照這樣的說法,網路空間,是人們生活的空間,是一個以虛擬為形式的「現實社會」。那麼,在這樣一個社會所受到的一切影響也必然會作用到現實社會。網路暴力是「輿論」場域的群體性紛爭,以道德的名義對當事人進行討伐,可以說是網路自由的異化,這無疑阻礙了和諧網路社會的構建。與現實社會的暴力行為相比,網路暴力參與的群體更廣,傳播速度更快,因此某些意義上說,可能比現實社會的暴力產生的危害更大。網路暴力的產生雖然時間不長,但是危害大、影響范圍廣,而且蔓延趨勢嚴重。
網路暴力作為網路表達自由的異化現象,有的學者認為不僅是對人類公共道德和傳統價值觀念的挑戰,更為嚴重的是,網路上的一些過激言論或行為已經觸及到法律的紅線。也有的學者認為,網路上的發泄情緒所引發的網路暴力,不僅使得社會倫理大廈根基動搖,道德與誠信逐漸淪喪,而且古老的文明傳統即將逝去,與現代文明風氣也漸行漸遠。國外學者也注意到網路暴力的嚴重性,並一致認為網路暴力以及給受害者的騷擾在全球范圍內呈上升趨勢。他們提出,與傳統暴力相比,網路暴力以及網路犯罪來得更加頻繁。而且有人甚至認為互聯網潛在的巨大危害能徹底摧毀一個人的生活,這里摧毀的力量指的就是網路暴力。隨著博客、貼吧、論壇以及視頻網站的運營,人們的行為、話語、姿態,可能通過這些媒介,登上網路平台,遭受公眾審判,而公眾在審判的過程中帶有過多的個人情感和情緒的發泄,往往過於偏激,引發網路暴力。加之人肉搜索的興起,私人信息被曝,網民跟風炒作,擴大事情影響,引發網路暴力,給當事人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3]
㈢ 網路暴力有哪些類型
網路暴力包括五種類型,具體如下:
1、與未成年人相關的網路欺凌,涉及網路欺凌的保護對象,通常都以未成年人為主。未成年人因網路欺凌受到傷害的新聞時有所聞,如2016年湖南某校學生將毆打同學的視頻上傳網路並進行廣泛傳播。
2、與人肉搜索相關的網路暴力,網路暴力最早為國人所知是因為「人肉搜索」的出現。「人肉搜索」譽或即通過網路與現實中的人結合,集成出關於某個人或事件的准確信息,通過曝光他人隱私,引發群體道德審判,給被曝光者帶來巨大慶神伍壓力,形同「暴力」。
3、與侮辱誹謗有關的網路暴力,在網路上公開侮辱誹謗他人,引發眾多不明真相的網民惡意評論,引發網路暴力,是近年來出現頻率最高的網路暴力形式,特別是在微博、知乎、貼吧等社交平台上。
4、與損害商譽相關的網路暴力,我國法律除了保護自然人的名譽權,也保護企業商譽。網路上還有一類不良現象,一些商家為了打擊競爭對手,採取不正當手段,聘請「黑公關」,僱傭「網路水軍」大規模貶損、詆毀競爭對手,嚴重降低競爭對手的社會評價。
5、與歧視有關的網路暴力,通過製造地域歧視、性別沖突,甚至發表仇恨性言論引發罵瞎旦戰,網路暴力從對個人的侮辱謾罵與精神傷害,擴大為挑動群體沖突、族群矛盾。
【法律依據】:
《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一年內多次實施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行為未經處理,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轉發次數累計計算構成犯罪的,應當依法定罪處罰
㈣ 在日常生活中,哪些行為屬於網路暴力
日常生活中網路暴力處處不在,特別是有些明星和流量小生都受到過威脅,比如說手機上收到過恐嚇信息有電話的騷擾,甚至有些會藉助平台發一些恐嚇和威脅的信息,這些都是屬於網路暴力,也算是非常刺激人心態的事情。
在當今社會這樣的現象時常都會有,現在的平台本來就是屬於一個比較開放式的網路,也是比較開放,所以任何人都有在網上自由發信息的權利,所以網路暴力是處處不在的。
一、發威脅信息
可能有很多明星或者流量明星都受到過信息的威脅,這些信息一般都存在著各種方面的內容,而且會傷及到家人朋友等等這些信息,非常的刺眼。甚至有些受到的威脅信息,一天幾十上百甚至上千個,所以很多人完全受不了網路暴力,如果出現這樣的現象,作為本人可以選擇正確的方式來處理和解決。
㈤ 網路暴力對一個人的傷害很可怕,其常見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其實網路暴力對一個人的傷害是很可怕的,雖然它只是形式上的,對我們的身體不會造成一定的傷害,但是這種文字語言為形式的網路暴力有可能會對別人是致命的傷害,現在這個社會網路比較發達,有些人喜歡在網上去評價別人,因為網上評論基本上都是匿名的,而且也不需要負什麼法律責任,所以這些人也比較喜歡跟風,謠言的力量是非常恐怖源陵備的。
㈥ 網路暴力的典型素材是什麼
1、一篇名為《愛你,才要強暴你》的文章在網上流傳,引起關注。這是一個叫梁穎的女孩所寫,文中詳細描述了自己是如何被男子羅冠軍性侵後強行確認戀愛關系,以及之後多次被性侵侮辱的過程。她說自己鼓足勇氣說出「真相」,希望避免其他女孩受害。
這段「被強奸的愛情」引發了網友的憤怒和聲討。
隨後,「漩渦中心人物」羅冠軍發聲,否認自己強奸,稱兩人在發生關系前已經確定了戀愛關系,希望通過法律手段還自己一個清白。羅冠軍的姐姐也在網上爆料梁穎與羅冠軍是正常分手,且梁穎曾向羅冠軍索要巨額分手費。
雙方你一刀我一槍,誰都沒有選擇認輸。梁穎緊跟發布微博,說重慶警方已經立案,律師讓自己保留證據,繼續放上羅冠軍的無碼照片,並打上「強奸犯」字樣。
梁穎代理律師和羅冠軍分別發布聲明稱,雙方達成和解。 梁穎在道歉信中稱,羅冠軍沒有強奸,因梁穎本人對強奸罪的法律定義的認知出現偏差,以及因雙方沒有處理好分手事宜,才會在網上曝光冤枉羅冠軍強奸,向公眾和羅冠軍和他的家人道歉。
至此,持續一周的「大戰」終於告一段落。但與輕描淡寫的結果相比,整個事件所帶來的輿論沖擊力,並沒因為雙方的和解而散去,歸於平靜的「梁穎羅冠軍事件」背後,埋藏著很多人的血和淚。
整個事件中真正的「受害者」是丟掉工作、不得不三次搬家、遭遇網暴的已經「社會性死亡」的羅冠軍和正義感被欺騙的網友,以及東奔西跑、盡心調查還要面對質疑的重慶警方。更人無法釋懷的是,即使真相最後得到了澄清,羅冠軍恐怕也很難徹底恢復名譽。
梁穎很會利用網友的同情心,拿著網友打賞的300萬,她注銷了微博,利用輿論的力量來達到自己「解氣」的目的,從網上消失了。因為和解,事情就這樣不了了之,她並未得到懲罰,成為了最終的「贏家」。
不容忽視的是,「造謠者」梁穎的「惡」傷害了很多人,用虛假的信息言論來煽動輿論引起民憤,最終不僅會傷害網友的情感,更會破壞公眾的信任。梁穎的行為堵住了很多真正的女性受害者的維權之路,以後那些真正需要維權的「弱者」可能更難讓人相信。
2、「教師體罰哮喘學生致其吐血的大反轉」和這件事情如出一轍:劉某在網上求助,她患有哮喘症的女兒於2019年12月10日被班主任罰跑10圈後出現吐血、手抖等症狀,至今未見好轉,並配上孩子吐血的衣服照片、在醫院輸液的照片,引發了網友的討伐。
但經過警方調查後,劉某承認其女兒因遭體罰吐血、凌晨2點被老師威脅毆打、送老師6萬元等情節,系其為擴大影響而故意編造的謊言。轟轟烈烈的開場、大跌眼鏡的結局。需要思考的是,為什麼越來越多的「反轉事件」在某些互聯網平台屢屢上演?為什麼這些平台會徹底淪為充斥著對罵、低智言論、「喊打喊殺」的「輿論場」?
隨著網路言論載體和網民數量的增多,網路輿論已經可以越來越明顯地推動事件的發展。網路作為公共平台,承擔著越來越多的社會責任。網路監督、網路維權得以深化,無疑是社會民主進步的佐證。但是,在很多時候,網路不僅僅監督了事件過程,推動事件發展,還會過度發展煽動民憤,很多網友在情緒的煽動下甚至直接給事件「下定論」,最終演變成一場轟轟烈烈的「網路審判」,成為了給當事人生活造成過度影響的「網路暴力」。
回顧「梁穎羅冠軍」事件,除了當事雙方,對這場「狗血劇」進行推波助瀾,乃至最終引發網路暴力的網友,也扮演著不可忽略的角色。原本以為自己是正義的化身,對施暴者口誅筆伐,站在道德制高點跟風批判、盲目指責,待真相大白時,實際上自己也成為了網路暴力的實施者。
正如半月談寫到:網上沖浪,善良的網友很可能、很容易被戴上節奏,抒發一時義憤的情緒表達,發到網上很可能就成為了壞人的幫凶,互聯網非法外之地,遇到自媒體發布聳動內容務必三思,不清楚真相時等一等,不沖動轉發評論,別讓善良被利用、正義感被辜負。
只有真相,才是對當事人最大的安慰,除此之外的煽風點火,都可能是助紂為虐。這件事情又給網民們上了一課:看到網上曝光的負面事件,有時候我們可以等一等,理性吃瓜,「讓真相的子彈多飛一會兒」,不要成為「假弱者」的幫凶,堵住「真弱者」的維權之路。
3、谷女士到小區快遞點取快遞時,被附近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了視頻。郎某隨後與朋友何某「開玩笑」,編造「女子出軌快遞小哥」等聊天內容並發至微信群。隨後謠言經過轉發、加工,在互聯網端不斷發酵。
8月,谷女士經過朋友告知,發現該情況後報警。隨後,杭州市公安局餘杭區分局發布警情通報,稱郎某和何某捏造聊天內容,並截圖發至微信群,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依據相應法律規定,警方對二人分別做出行政拘留處罰。
但谷女士認為,這一事件對她造成了嚴重的身心創傷。被公司勸退、被診斷為「抑鬱狀態」、男朋友工作也丟了……谷女士說,一系列的打擊之下,最終讓她決定用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其中第一條是,「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五百次以上的」。
谷女士代理律師,浙江京衡律師事務所律師鄭晶晶提供給記者的一份證據,微信公號「叔道技能」發布了《這誰的老婆,你的頭已經綠到發光啦!》的文章,至8月11日公證時,點擊量為1萬次,多篇網帖的總瀏覽量達60660次,轉發量為217次。
谷女士向杭州市餘杭區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餘杭區人民法院於12月14日決定立案。
4、2012年,電影《搜索》上映講述了都市白領因為公車不讓座的小事,引發了蝴蝶效應般的網路暴力,以致被逼到生活死角的故事。隨著互聯網普及度的不斷提高,網路暴力這一頑疾困擾著參與其中的很多人。
5、猴年除夕早已過去69個日夜,當春晚導演呂逸濤時隔兩個多月,終於再次開放了新浪微博的評論功能並發了一條簡單的讀書感言時。他再一次被罵了個體無完膚。
雖然很慘,但這次呂逸濤並沒有關閉評論,畢竟和上次相比,他已經算是見過「大陣仗」的人了,這些謾罵和詛咒根本算不得什麼。那些肆無忌憚地口水仗終於在網路的世界裡演變成了水銀瀉地般的暴力行為,無論它是善意的、惡意的、無意的、有意的,暴力之所以被稱為暴力,是因為它們終究都是以傷人為目的。
㈦ 網路暴力標題用什麼好
網爆作文標題1、《以我之手,追我所願》2、《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3、《換1種方法遠行》4、《借風喚花醒,聊贈1枝春》5、《給自己開扇窗》6、《將來路上靠自己》7、《我是你的雙眼》8、《雖去不了遠處,也不辜負春景》9、《修心如蓮》10、《聰明人若樹》11、《不走平常路,方為人上人》12、《不明真相的「正義之善」,比實際的作惡還要恐怖》13、《我們缺少的不是應試教育,我們缺少的是科學教育》14、《未來路上靠自己》15、《雖去不了遠方,也不負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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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雖去不了遠方,也不負春光》。
㈧ 網路暴力有哪些
網路暴力的方式
(一)在形式上
(1)以文字語言為形式的網路暴力
(2)以圖畫信息為形式的網路暴力
(二)在性質上
(1)非理性人肉搜索
網路暴力事件的另一主要類型是非理性人肉搜索。非理性的人肉搜索最易侵犯受害者的隱私權,而參與者往往認為是一件刺激而有趣的事,在這個過程中更多的是滿足於自身「fbi」能力的竊竊自喜。關於非理性人肉搜索的網路暴力事件比比皆是,電影《搜索》中很好的反應了這點。電影講的是關於公交車上「讓座」事件所引發的網路暴力。電影中,女主角因為在醫院被檢查出癌症晚期而受到打擊,沒有給身邊的老大爺讓座,這件事被人拍下視頻傳上網路,最終引起群體的口誅筆伐,在網路上通過文字言語、圖像的方式進行攻擊,最終人肉搜索和網路暴力將女主提前推入死亡。很多情況下,網民習慣性的站隊到自認為正義的一方,以道德的力量審判他人,殊不知,在這個過程中,自己充當了劊子手,卻沒能加以自身的判斷,去辨清事實的真相。但是通過人肉搜索的方式引發網路暴力,最終傷害當事人的方式非常不足取,沒有任何一個人有權利用道德的力量去審判他人。
(2)充斥謠言的網路暴力
謠言的危害性是非常明顯的,而且一旦發生會有愈演愈烈之勢。謠言,顧名思義,是虛假的言論,是由不法者惡意編造,網民成為被利用者,謠言傷害了網民群體的相互信任感。民眾一再被造謠者愚弄,很容易變得草木皆兵,使得網路社會的信任感變得愈發的低。網路暴力的發生有的源於遙言,有的並非。源於謠言的網路暴力最開始是由利益人發布不法的謠言,再煽動不知情的網民推波助瀾,而利益人則等待事件擴散,坐收其中利益。有的網路暴力雖最開始並非因遙言而起,卻在整個過程中會以訛傳訛,最終遙言四起,真相變得更加撲朔迷離。當矛盾變得更加尖銳時,網民已經不考慮事件的真相,享受的是破壞和指責的快感。網路本身也包含諸多暴力信息,如網路上的暴力游戲,暴力影視等等。但是無論哪種網路暴力類型,都不是單一存在於網路暴力事件中,往往是結合幾種類型一起,作用於整個網路暴力事件之中。
(三)作用方式
(1)直接攻擊
直接攻擊是指網路暴力事件中通過直接的方式進行攻擊,也就是說在言語上直接用侮辱性和攻擊性的惡毒語言對當事人進行討伐。就網路暴力而言,直接性的攻擊危害比較大,給當事人造成的傷害也比較明顯。
(2)間接攻擊
間接攻擊則是通過諷刺等方式跟風發表意見,即俗稱的罵人不帶臟字,有的也選擇轉播他人的直接攻擊進行二次攻擊。無論是哪種形式的網路暴力,無外乎都會從虛擬世界進而影響到現實世界,也因此,在應對網路暴力的過程中,任何一種形式的網路暴力都不能忽視。
(四)一般表現
(1)網民對未經證實或已經證實的網路事件,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失實言論,造成當事人名譽損害;
(2)在網上公開當事人現實生活中的個人隱私,侵犯其隱私權;
(3)對當事人及其親友的正常生活進行行動和言論侵擾,致使其人身權利受損等等。
我們在進行使用網路暴力之前,一定要注意理性、冷靜。網路暴力的方式,在進行分類的時候,是可以根據形式、性質以及作用方式來進行分類的,我們在進行使用網路暴力進行攻擊別人的時候,可能出現的後果是不堪設想的,所以,大家在進行解決問題的時候,一定要採取合理的方式。
㈨ 你怎麼看待網路暴力的到底是誰的問題
我覺得網路暴力是一種非常傷害人的現象,我們也需要在互聯網上謹慎關注自己的發言,不要因為自己的發言而傷害他人。
從某種程度上來說,互聯網時代本身對人們的生活有著積極的幫助,但有些人也會在互聯網上進行各種不當發言,甚至有些人會對別人進行人身攻擊。這樣的行為本身就非常不負責任,同時也會對他們人的心靈造成沉重的傷害,我覺得互聯網需要有一定的規則和約束,我們需要通過這種方式來限制那些網路暴力的人。
網路暴力會嚴重傷害他人的心靈。
設想一下,當一個人在上網的時候,如果這個人遭受到陌生人的不當攻擊,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承受這種攻擊。有些人在網上會進行各種誹謗和造謠行為,有些人會對別人進行網路暴力,這種行為會嚴重傷害到他人的心靈,同時也屬於損人不利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