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廣電總局要求網路主播和打賞用戶實名制,具體還有哪些新規
隨著現在網路的日益發展,直播成為了一個新型的娛樂方式。那麼在這之前關於直播的相關政策和法規是不健全的,就導致了一些不好的新聞出現。近日,廣電總局頒布了新規,要求網路主播和打賞用戶必須實名制,那麼除此之外還增加了其他的規定。
所以,近期廣電總局下發了這個新的文件,制定了這個新的政策,規范直播平台約束這些主播的行為。讓他們都能夠傳遞社會正能量,同時對於未成年人進行監管,讓我們這個社會更加的風清氣正。
Ⅱ 網路直播打賞行為規范將出台,包括哪些條例
網路直播打賞行為規范將出台,包括哪些條例?
一、什麼是直播打賞?直播打賞是一種網路平台上比較常見的行為,現在隨著網路直播的興盛,很多的網紅紛紛都來網路直播上淘金,因此就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網紅,這些網紅通過直播來賺取打賞費用已經成為了一種新的時尚,而這些觀看直播的人們為了表達對主播的喜愛以及支持,往往會對這些主播進行打賞,就是將自己的金錢轉化成禮物等等送給主播,在平台上購買一些虛擬產品,這些主播收到這些禮物之後,通過平台就可以拿到部分的資金,有的主播靠著打賞賺到了不少的錢。
Ⅲ 國家對直播行業的政策
「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還要求網站平台應在《意見》發布1個月內全部取消打賞榜單,要求網站平台在每日高峰時段(20時至22時),單個賬號直播間「連麥PK」次數不得超過2次,不得設置「PK懲罰」環節。
1.禁止未成年人參與直播打賞,嚴控未成年人從事主播。不得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主播服務,為16至18周歲的未成年人提供網路主播服務的,應當徵得監護人同意。2.優化升級「青少年模式」,網站平台應在現有「青少年模式」基礎上,進一步優化產品模式和內容呈現方式,持續增加適合未成年人的直播內容供給。嚴禁提供或變相提供各類「追星」服務及充值打賞功能。__
3.建立未成年人專屬客服團隊。對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賬號打賞的,網站平台應當在保護隱私的前提下及時查核,屬實的須按規定辦理退款。__
4.規范重點功能應用。網站平台應在意見發布1個月內全部取消打賞榜單,禁止以打賞額度為唯一依據對網路主播排名、引流、推薦,禁止以打賞額度為標准對用戶進行排名。_5.加強高峰時段管理,加強網路素養教育。鼓勵學校開展未成年人網路素養教育。
拓展資料:
網路秀場直播化分成三種類型,分類管理。
一類是專業知識、專業技能類直播。直播的內容多是信息輸出型的,直播方式上具非外觀性,以輸出優質內容來吸引觀眾。對一類直播可支持、倡導,建議對直播打賞不設置打賞金額、次數限制。
二類直播是沒有專業知識、專業技能內容,但並未違反法律、法規、政策內容的直播。對二類直播施行強製冷靜期制度,同時,將二類網路秀場直播打賞的金額、次數設置權歸於監管部門,而不能由網路平台自行設置。
三類直播是違背法律規定,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直播,應當徹底封殺,並追究有關平台和主播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網路消費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一)》(以下簡稱《規定》)正式實施,通過第十一條至第十七條規定,明確了網路直播營銷的民事責任。
Ⅳ 在直播期間網路主播不能出現以下哪種行為
誘導未成年人打賞。
《網路主播行為規范》明確規定31種行為在直播時不得出現,其中包括不得通過有組織炒作、僱傭水軍刷禮物等手段,暗示、誘惑、鼓勵用戶大額」打賞」,引誘未成年用戶「打賞」。
未成年人「打賞」主播的錢父母能追回
近年來,隨著網路支付技術和網路娛樂服務業迅猛發展,未成年人參與網路付費游戲或者網路直播平台的情形越來越普遍。
未成年人通過充值、「打賞」等方式支出的款項如果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則該付款行為屬於效力待定的行為,需要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才能發生效力,如果法定代理人不同意或不予追認,則該行為無效。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Ⅳ 兩部門印發《網路主播行為規范》,其中哪些重點內容值得關注
兩部門印發《網路主播行為規范》,其中有如下值得關注的點。
在文件中還強調,必須抵制違反法律法規、有損網路文明、有悖網路道德、有害網路和諧的行為,並應當積極引導用戶進行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合理消費,不得炒作緋聞、丑聞、劣跡藝人,傳播格調低下的內容,在直播中應該宣揚違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禁止以未成年人或未成年人的身份從事商業宣傳、表演或有商業性質的表演,引導未成年人樹立正確的價值觀、人生觀和道德觀。
“規范”中明確規定,如醫療、金融、法律、教育等專業技術要求較高的直播內容,必須具備相應的從業資格,並在直播平台辦理執業資質報備,直播平台應對主播進行資質審核及備案。
對網路主播進行教育、培訓、日常管理、規范指導。要建立網路主播入駐、培訓、日常管理、業務評分檔案、“紅黃牌”管理等內部制度。
對有違法行為的網路主播要給予警告和制約;對於問題嚴重或者反復出現問題、屢教不改的主播,要予以封殺,並將其列入“黑名單”或者“警示名單”。
Ⅵ 四部門發文規范網路直播打賞,具體做出了哪些規范
為進一步加強網路直播平台行業規范,構建未成年人健康快樂成長的良好氛圍,中央文明委、文化和旅遊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國家互聯網信息公司辦公室等四部門公布《關於規范互聯網直播打賞 提升未成年人維護的意見和建議》,明確提出下列措施:
提升高峰期管理方法,每天20時許22時是青少年上網的高峰期,都是標准網路直播平台的關鍵時段。網站平台在每天高峰期,單獨賬戶直播房間「連麥直播PK」頻次不能超過2次,不可設定「PK處罰」階段,不可為「PK處罰」給予技術性實現方式,防止誘發欺詐未成年人。網站平台應在每天22時後,對「青少年模式」下的各類服務項目強制下線,並不可給予或變向給予基本模式開啟方法。提升網路素養文化教育,正確引導未成年人法定監護人自主學習網路安全知識,提升對未成年人使用網路個人行為的文化教育、示範性、正確引導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