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東莞哪裡臨時工工資高
東莞東城和虎門。
根據網路查詢顯示東莞臨時工在東莞東城和虎門二十多一個小時。
臨時工(Temporaryworker)泛指在工作場所里非正式僱用的勞工,無試用期標準直接上崗入職,一般家政服務行業比較多,通常以4至8小時工作日薪幾百元。
❷ 鍾點工小時工都是什麼渠道找的工作
這個話題我是最有發言權了 , 因為我現在就是做鍾點工的 。 告訴你吧,有哪些渠道可以找到鍾點工 。
一, 最普遍的就是去家政公司找, 我做的鍾點工大部分是家政公司介紹的 。 去家政公司 , 見到家政公司的負責人要叫老師 , 然後你詳細告訴老師你要找什麼時間段的鍾點工, 你會什麼 , 會燒菜嗎?會燙衣服嗎 ? 會整理會收納嗎 ? 老師會給你的信息一一登記 , 然後老師會幫你拉入一個群 , 你就可以回家了 。 然後你要時刻關注群里的信息 , 有合適的馬上聯系老師 , 這樣你找工作就很快的 。 如果你懶得看信息,有時候老師也會找到你 , 但那些工作都不怎麼樣,都是別人挑剩的 , 所以我們要像魯迅先生說的 《拿來主義》, 自己主動出擊吧 !現在家政公司介紹的工作一般的要交20%的介紹費 , 那也就是說,如果我的工資是3000元,那麼要交給家政公司600 元。
二, 姐妹們幫忙介紹。 我曾經有個工作,就是我的小姐妹幫我介紹 的, 她因為有事要回家,她的工作讓給我做了。 這樣找工作還省了介紹費呢 !
三, 讓原來的僱主幫你介紹 , 我曾經有個工作,就是原來的僱主幫我介紹 的, 她親戚家也缺一個鍾點工, 她介紹我去她親戚家工作 。 這樣也挺好的, 也省了介紹費喲 !
四, 在網上找呀 , 什麼58同城, 天鵝到家 , 我有些姐妹是在網上 找的, 也挺好的 。 我沒有這樣找過 , 不能詳細的告訴你怎麼找, 自己上網查查吧 !
這些就是我知道的找鍾點工的渠道 ,希望能幫到你。最後祝你工作順利,萬事如意!
條友你好?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據我所知:當今 社會 上找鍾點工工作的渠道還是比較多的,主要來之於以下這些渠道!
比如:自本地的人力資源招聘信息網頁,58同城招聘應聘網頁,政府部門的職業介紹所,人才市場,城區的個體家政公司,還有自已的QQ,微信,微博,親朋好友介紹,這些都找鍾點工家政服務的好渠道,好幫手!只要你真心真意想做鍾點工家政服務,以上這些平台和窗口任何一個都可以滿足你的心願!
現在許多城市還可以直接求助政府的便民服務平台8890!這個平台是專門為平民百姓解決問題的,即方便又高效,是實實在在的百姓好幫手!
總而言之,當今 社會 上能發布應聘和招聘鍾點工的渠道還是比較多的!希望你按照自己的喜好選擇招聘和應聘平台!我的回完畢!謝謝!
關注南城騎士,帶你了解外賣行業的各種資訊和內幕。
一般來說,有這么幾種渠道可以找到鍾點工和小時工的工作。
第一,是通過招聘網站。有些招聘網站是有專門發布兼職工作信息的區域,只要注意留意就可以了。
第二,職介所。相比於網路招聘信息,職介所在鍾點工和小時工這類工作方面的優勢比較明顯,因為大多僱主都是認識或了解的,信任度比較高。
第三,網路群或論壇。有一些微信群或QQ群之類的,專門招聘和介紹兼職工作,這也算是一種有效的渠道。
很多地方只可以找到。
鍾點工都是家居服務較多,所以可以他們也會有上崗培訓,比如說在我的城市,我去辦失業證的時候,也能看到我所屬的行政區的培訓中心,有哪些家政的培訓班。有很多人經過這些培訓班後,就會有上崗證,接下來,他居住地的街道和社區也會幫忙推薦類似的工作,所以這個渠道是比較靠譜的。
這個方向也很多,比如說我的小區,我的鄰居叔叔因為上班很忙,日常都是鍾點工阿姨買菜做飯搞衛生,然後叔叔下班回來阿姨就可以等他吃飯洗碗就下班了。
對於鄰居叔叔來說,自己減少了瑣碎的家務勞動,生活輕松簡單很多,對於家政阿姨來說,一份好差事。由於這個是鍾點性質的,所以我們家有需要人買菜做飯的時候,因為我們就和叔叔是鄰居,對於阿姨來說,兩戶人一起幹活沒有問題。所以叔叔也介紹了阿姨給我們。
所以更多是你家用工覺得這個鍾點工靠譜,然後再介紹給我們家。
經過實踐的用工更加能體現鍾點工的能力的匹配程度,所以我們也很喜歡轉介紹的鍾點工。
在疫情復工後,我有朋友、同學她們都在做鍾點小時工的,我知道有這么幾種渠道找到工作。
我表姐就是為了要接送孫子上下學,又想掙錢,她現在就在她家樓下的快餐店做小時工,每個小時13元,早上送完孫子,9點鍾上班,下午4點下班接學生剛剛好。
特別提示:不管找什麼工作,要叫你先交壓金的地方千萬別去,一般的正規公司是不用交錢的。
我是快樂的大姐姐,朋友你知道還有什麼渠道找工作歡迎評論區留言。
去年過完年,疫情還沒有結束的時候,想著找份臨時工來做一下,但苦於沒有渠道。巧合的是,有個朋友給我轉發了一條招聘臨時工的信息。當時我一看信息,就知道是中介,感覺不太可信的樣子。
於是我根據招聘信息,在58同城上找到了該工廠的聯系方式,通過打電話詢問,對方確實是在招臨時工。
於是我就加了該工廠招聘人員的微信,按照她的指引,到達指定醫院體檢、辦理入職登記,然後再到工廠報到。全程她都是在微信裡面給我指導的。我感覺好奇,多問了一句,怎麼沒看到你人呢?
她說:我是中介客服,只負責引導你們入職,其它事情是我們的同事在處理。好傢伙,原來如此。
後來進了廠,跟工友們聊起這件事,他們也見怪不怪了。而且中介還不止一個。發工資的時候,我們還互相對比了哪個中介結工資比較快,哪個中介給的返費高。
我現在微信還有好幾個中介,會時不時發送一些同城招聘臨時工的信息。樓主如果想找鍾點工小時工的話,建議你到快遞站、工廠門口,很輕易就能問到中介的微信。
鍾點工一般都是按每小時計算工錢的工作。
一般最多的是家庭鍾點工,有的是保潔鍾點,就是每周或每半個月去別人家庭打掃一次衛生。
有些是顧老鍾點,或是頂班鍾點,就是有些家庭請有阿姨幫照顧老人,然後阿姨休息日了就請鍾點工來代替那一天。
現在不懂是人們越來越有錢了,還是越來越懶了,鍾點工成了比較搶手的職業。
鍾點工的渠道來自於家政公司,家政公司在很多平台投廣告費,最常見的有美團或微信平台。
如果誰有需要找鍾點阿姨的話就在美團或微信平台下單
一般哪個地方都有家政群或鍾點工群,如果家政公司收到單就把工發到群里,群里全部是專業做鍾點工的阿姨。
誰有空誰想做工就會打電話給家政公司接工來做,然後家政公司就抽取30%的介紹費。
一般每小時的工錢是35—40元,晚上或者過年時間工價會高一點。
這就是鍾點工的渠道。
一般找鍾點工小時工的都是餐飲、保潔等用工需求比較大的服務行業,所以可以從以下渠道找到相關的工作。
1.網路招聘,現在各個網路招聘網站上都有小時工鍾點工的相關招聘廣告,但是一定要到親自店面實地考察核實相關信息,以防上當受騙,如果是在網路上就可完成的高額小時工一定要慎重考慮,因為絕大部分都是騙人的。另外,還可以在一些臨時工招聘QQ群,微信群等社交工具中找到相關信息,但同樣要注意防騙。
2.可以到商場,學校等服務行業密集的地方找到招聘信息。因為臨時工鍾點工流動性較大,所以如果有需求的企業一般都會在店面附近粘貼廣告長期招聘,找到附近的粘貼廣告的廣告牌就可以找到相關的招聘信息啦,而且這些招聘信息一般都是比較靠譜的。
3.可以到人才市場去找到相關招聘信息。一般企業不會為了小時工和鍾點工而去人才市場招聘,因為人力物力成本太高了,但是如果企業招聘員工的同時也正好需要臨時工就會在招聘會上一同招聘,但一般不會過多宣傳,所以可以直接去你喜歡的企業咨詢其是否需要臨時工,找到相關的招聘信息。
總之,不管是從哪個渠道找到的招聘信息一定要注意避免上當受騙,否則得不償失。
希望以上回答能幫到你,如果你有不同觀點歡迎評論區留言交流或@職場Excel幽竹絲夢
這個我比較有發言權,因為我之前的工作就是為需要鍾點工或者保姆的家庭,匹配這方面的鍾點工或保姆阿姨。我會爆料其中的貓膩以及如何找到優質的鍾點工阿姨。
去年的時候我就從事跟保姆鍾點工阿姨們打交道的工作,在國內一家知名的家政服務平台上過班。首先我們公司,每周三都會有阿姨過來培訓以及現場給阿姨們匹配僱主。
開始的時候,我需要在公司現場不斷的加阿姨,跟她們聊聊天,都會問問阿姨們擅長哪方面,有的做飯比較好吃,菜品花樣多,不重樣。有的對照顧老人比較有經驗,比較細心耐心。有的比較會輔導小孩,比較會講故事還會一些英語。
我都會通過聊天軟體,把她們的詳細資料備注記錄著,比如期望薪資多少,目前住哪裡,是全職還是,目前家裡情況怎麼樣,孩子都在上學還是,想找位什麼樣的僱主之類的問題,還有阿姨的信息問的越清楚越好,方便匹配僱主。
之後公司會統一的篩選及培訓阿姨,所有的阿姨,先在公司裡面做過體檢報告,報告沒有問題的話,阿姨可以加入公司內部保姆人才庫裡面,體檢有病或者有問題的阿姨,統統不納入人才信息庫裡面,這樣也是為了僱主的 健康 著想。
像我的話,剛開始一直盲打電話,電話單有有二三百明細,盲打一遍,基本效果不佳,這些電話單上的明細,有的既然是幾年前想要請保姆及鍾點工的。所以,盲打電話基本沒有效果,找不僱主。
僱主上門的時候,我們都是前一晚,已經把自己覺得最好的阿姨篩選出來了,一般會選三個,當晚溝通,會問阿姨,最近有沒有接到單子,是不是空閑狀態,然後簡單的跟阿姨聊聊僱主的情況,合適的話,明天早上叫阿姨准時過來,不要遲到,發送時間和地址給阿姨與僱主,一人分別一條,准時過來,不要遲到。
這個時候,我們也會在旁邊幫阿姨去跟僱主,提高阿姨的身價,讓阿姨拿到更多的薪水,當然,阿姨拿到更多薪水,我們就越盈利。
2.私人平台匹配鍾點工:
私人平台給鍾點工阿姨,派單的話,有利有弊,好的方便流程簡單,比較快速,不好的地方,不審核阿姨資質,沒有專門的培訓,所以人員素質參差不齊。
私人平台往往價格比大平台,價格更有優勢,比如同一位阿姨,僱主在私人平台這邊僱傭的話三千元一個月搞定,而大平台就要四至五千一個月了,所以,為了快速的發展,私人平台就不斷的殺價,謀取生路。
私人平台可能給阿姨的工資會給的更多些,前期用於搶占市場,讓阿姨們都能加入她們,而大平台公司制度比較嚴,很多事情,就算知道自己的不足情況下,還需要一層層的提出建議。
最後:不管阿姨是通過線上還是線下渠道,接的鍾點工。都需要用心的服務好僱主,把自己當作僱主家裡的一份子的心情做事,相信會做的很好。
線上還是線下渠道招來的阿姨,一定不能讓阿姨為你打工,要合理的收費。我做這份工作的時候,看到很多阿姨,這個年齡還在工作,老一代人的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我們也有傳承下去。
通過家政公司也可以做鍾點工
❸ 最進虎門長安地區哪些廠招臨時工 最好包吃包住的那種!
東莞地區招聘
福利待遇: 4000-5500元/月包吃住、11-17元/小時
上班一周可借支200-500不等
招聘條件:性別:男女不限 年齡不限 身體健康即可
工作簡介:可自行選行業 電子 制衣 五金 等、、
工作時間:長白班或兩班倒,幹活輕松自由
臨時 寒假 暑假都可以安排 長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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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另一種解釋則減弱了行為目的的惡意性,將「攘」理解為順手牽羊、路邊拾遺。劉寶楠在《論語正義》中引用《淮南注》對「攘」的解釋即是如此,朱熹亦持此解。作為當代學者中維護「親親相隱」正當性的代表,郭齊勇也支持順手牽羊的解釋。或許在學者們看來,對於行為目的的惡意與否的認定,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影響到對「親親相隱」思想的最終評價。
(二)直:關於行為者依據的三種理解
在《論語》孔子與葉公的對話中,涉及兩種「直」,前一種是為葉公誇贊的,檢舉父親的那個「直躬者」之「直」。後一種則是孔子心目中與之相異的「直者」之「直」。前一種「直」的理解相對簡單,其含義基本上是對行為事實的描述,權且將之當做一個人名代號或稱其為直率之人。問題的關鍵在於對後一種「直」的理解,即孔子心目中真正的「直者」的含義。總結古今學者們的討論,可以歸結為以下三種解釋:
1.情感論。在古代,這種解釋的代表人物是朱熹,依循其理學思路,他將父子之情與天理相聯系,認為只要是出自對於父親的真實情感,子女的行為就不會不合天理,「故不求為直,而直在其中。」現當代學者中,情感論亦不乏支持者,代表人物是馮友蘭和李澤厚。馮友蘭將「直」理解為人的真實情感(內)與外在行為(外)的內外統一性、一貫性。在「其父攘羊」事件中,兒子不願意父親因「攘羊」之事暴露而受辱,這是出自人的真實情感,所謂「直者由中之謂,稱心之謂」。李澤厚則對「直」義之古今理解作了區分。他強調孔子心目中的「直」,並非我們今人所理解的社會正義、法律公平,而是指情感上的單純性、真實性。我們可以承認情感論的合理性,但亦不可否認其缺陷:行為者真實的情感,作為其行為動機,並不必然導致好的結果,這一點想必毋庸贅言。要想將「其父攘羊」這一事件妥善、完滿解決,單憑情感的真實性遠遠不夠。
2.理-分論。這種解釋最早或可見於東晉學者范寧的言論:「夫所謂直者,以不失其道也。若父子不相隱諱,則傷教破義,長不孝之風,焉以為直哉?故相隱乃可謂直也。」而將之作為一個理論解釋提出的則是勞思光,他認為,理-分論將每個人的行為准則的根據歸之於其所處的身份與位置。判斷一個人是否「直」的標准就是看其是否是在履行分內之事,就作為兒子而言,對待父親不能像對待路人一樣,對於路人而言,舉報一個「攘羊」之人似無可指責,但作為兒子來說,舉報自己的父親則不合其理-分。 理-分論亦有其可取之處,但與情感論一樣仍然沒有給出一個能夠實現好結果的具體方法。而且,過於為人的行為劃定理-分的界限,理-分論便也會陷入自相矛盾。因為每個人的身份都不是單一的,我們作為子女固然有子女之理-分,但是同時又作為社會公民,也有須履行之理-分。如何處理不同理-分之間的沖突,似又須援引新的根據。
3.情-理融貫論。這種解釋以郭齊勇為代表的一些學者所主張。這種解釋可謂對情感論的完善:一方面,與情感論一樣,情-理融貫論的支持者們堅持人們的行為應當依循內心的真實情感;瑏瑠另一方面,他們認為這里的「直」,不是單純的情感的自然流露,而是寓情於理之「直」,是在具體情境之中區分情感和理性,妥善處理公私關系的智慧。這種解釋似乎是最為妥帖的一種解釋,但仍有可商榷之處。在「其父攘羊」事件中的情與理的融貫,他們的解釋是通過對情境的具體限定實現的,即一方面通過主張「攘」是順手牽羊之意來減弱行為的惡意性,一方面又通過主張「隱」意味著不作為而非隱瞞、包庇,來緩和情與理之間的張力。這樣的限定就必然影響到了情-理融貫論的普遍適用性。孔子心目中真正的「直」,除了情與理的融貫之外,還應該加上「事」這一層面,亦即「情-理-事」三者的統一。而「事」則是指具體的行為方式。從以上三種解釋中我們似乎只能看到子女的消極不作為,關於子女應該從積極的方面採取何種作為的問題,我們只能從「隱」的理解中去尋找答案。
(三)隱:行為的方式與准則
對「隱」的理解,結合古今學者的討論,可以歸結為以下三種觀點:首先是緘口論,鄭玄對「隱」的理解就是不稱揚父母的過失,這是緘口論中的消極不作為一面。就其積極作為一面而言,當代有學者主張將「幾諫」納入緘口論的主張中,作為一種勸諫父母改錯的行為方式。同時,「幾諫」還是一種有效的行為預防方式,「幾諫」除了有委婉勸諫的意思之外,王夫之還將之擴展為見微而諫、防微杜漸的含義。從理論上說,這種方式的確可以在源頭上消弭情與理的緊張關系,避免了真正釀成大錯而不得不面臨艱難抉擇的倫理窘境。其次是檃栝論,這種說法是近年來學者提出的一種新論。該觀點將「隱」理解為「檃栝」,原義是矯正木材彎曲的器具,引申為對人的行為的矯正。另有學者提出與之類似的伏滅論。這兩種解釋一經提出,就受到了其他學者的質疑。雖然就字義的解釋而言,這兩種解釋缺乏有力的直接證據,但是就理論本身而言,它們強調的具體行為方法上實質上與「幾諫」無異。故而檃栝論與緘口論並沒有本質的分歧,只是彼此的側重有所區別。
此外,隱匿論在古代亦是頗具影響力的一種說法,朱熹便持此觀點,並以瞽叟殺人,舜竊負而逃的例子為之佐證。 這種說法最早可見於《鹽鐵論》。 但是隱匿論在當今的影響力遠遠不及古代,或許是因為在當代人看來,隱匿論的主張明顯與社會公義相悖。而且從維護「親親相隱」思想正當性的角度來說,採取隱匿論的觀點,會大大加重我們的論證難度。
(四)以上諸論的總結
就「隱」的理解的三種觀點來看,除了隱匿論之外的另外兩種觀點,其實都是「幾諫」的不同說法。不論是事前的防微杜漸,還是事後的委婉勸諫,都難以提供社會公義與父子親情的現實張力的切實的解決方法。
之所以說這兩種觀點拿不出切實的解決辦法,是因為緘口論主張不稱揚父母的過失,這固然也是一種解決辦法。但這種辦法究其實質是一種消極的不作為,在現實的具體情境中難以實現其保護父母不受傷害的初衷:我們可以想像,一方面,如果當失主向攘羊之人的子女來詢問羊的去向,子女很難閉口不言,如果子女向其隱瞞了自己父親的行為,這樣的做法本身就不再是緘口論的主張而滑向了隱匿說;另一方面,如果父親「攘羊」的證據已經被官府所掌握,那麼子女這時候的不作為也就不再具有實際意義。不論是緘口論還是檃栝論,對於這樣的情況都難以給我們提供合適的行為選擇。在上述眾多觀點中,針對「其父攘羊」的具體情境能夠向子女提供積極行為措施的觀點只剩下了隱匿論。但是當代大多數學者之所以不採用隱匿論,理由上文已經提及。不過在看筆者看來,我們不能武斷地認定隱匿論的主張與社會公義完全相悖,而應該回到具體的歷史情境中,重新對兩者的關系加以審視。
二、隱匿說在具體歷史情境中的合理性
(一)「攘羊」的量刑標準的考證
關於「攘羊」的問題,古今學者往往只討論「攘羊」之「攘」的字義辨析,糾結於「攘羊」究竟是順手牽羊還是惡意竊羊,而很少關注「攘羊」這一行為在當時作為一種犯罪行為的量刑問題。但事實上這一問題直接關繫到我們對隱匿說的合理性的判定。通過對現有文獻的整理分析,我們可以發現,對於「攘羊」作為一種犯罪行為的量刑標准在當時是極為嚴苛的,以《呂氏春秋·當務》對「其父攘羊」事件的記述為例:
「楚有直躬者,其父竊羊,而謁之上。上執而將誅,直躬者請代。將誅,告吏曰:『夫竊羊而謁之,不亦信乎?父誅而代之,不亦孝乎?』荊王乃不誅。孔子曰:『異哉直躬之為信也。一父而載取名焉。」故直躬之信,不如無信。』」
《呂氏春秋·當務》中記載直躬者的父親的罪行是竊羊。從文中可知,這種行為在當時的刑制下,會被處以死刑(誅)。作為佐證,董說在《七國考》中,引用了劉向的《孟子注》,對於當時楚國的刑罰進行了描述:「楚文王墨小盜而國不拾遺,不宵行。」至於說為什麼楚文王對小盜的行為施以墨刑而國人便不敢拾遺,可以有兩種解釋:第一種解釋是拾遺與小盜的量刑標準是一致的。第二種解釋是拾遺與小盜難以區分。就像在「其父攘羊」事件中,直躬者的父親到底是惡意竊羊還是順手牽羊,恐怕不但我們當代人不清楚,當時的人同樣難以調查清楚,所以官府採取疑罪從嚴的標准,故而「國不拾遺,不宵行」。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糾結於「攘羊」的真實含義便失去了討論的價值。除了這個例子之外,我們還可以再舉戰國法家李悝在《法經》中的論述:「大盜戍為守卒,重則誅,窺宮者臏,拾遺者刖。」李悝生活於與孔子所處的春秋晚期相去不遠的戰國早期,他的言論也代表了當時重刑罰的普遍觀點。其中提及的刖刑不僅僅是魏國的專利,在楚國也有被使用的記錄,最為著名的例子便是昔卞和三獻和氏璧的故事中,卞和兩度遭到了刖刑。由這些例證可以看出,是否解開了直躬者之父「攘羊」的謎團,並不影響我們做出他極有可能會被施以肉刑的判定。就「攘羊」行為會受到的具體刑罰而言,總計上述三處例證中的刑罰,最重的刑罰是死刑,其次是刖刑,再次是墨刑。另外,《韓非子》對於「其父攘羊」也有一番記載:「楚之有直躬者,其父竊羊,而謁之吏。令尹曰:「殺之。」以為直於君而屈於父,執而罪之。」在這里,直躬者的結局雖然與《呂氏春秋》中的結局迥異,但是也透露出了相似的信息,即直躬者被殺的原因既然是「直於君而屈於父」,對於他陷父親於險境的處罰———死刑,父親原本應該遭受的刑罰應該與之相近。故而直躬者之父原本應該遭受的刑罰與死刑應該相差並不懸殊。總結來看,直躬者之父所遭受的刑罰極有可能大於等於刖刑,小於等於死刑。
(二)社會公義與孝子之責
在當代法治社會中,法律顯然不可能規定對「攘羊」行為處以死刑或肉刑,對「攘羊」行為處以類似刖刑、墨刑等殘酷肉刑,這樣的刑罰毫無疑問在當今社會超出了維護社會公義應有的限度。當然,要證明隱匿說在具體歷史情境中的合理性,除了證明刑罰的殘酷性之外,還必須闡明這種殘酷的刑罰在當時是否符合社會公義,而不能完全以當代人的視角對其加以簡單判定。
以《左傳·襄公二十六年》中楚才晉用的典故為例。聲子作為出使楚國的蔡國使節,與當時楚國令尹討論楚國與當時另一春秋強國———晉國的人才問題時,聲子認為,從理論上看,不論是人才的數量還是質量,晉國都難以與楚國相較。但就事實而言,楚國的大量優秀人才正源源不斷地為晉國所引進。對於這一發生在春秋時期的人才流失問題,聲子敏銳地指出了問題的關鍵所在,楚國的人才流失之所以如此嚴重,在於楚國淫刑太多,「今楚多淫刑,其大夫逃死於四方,而為之謀主,以害楚國,不可救療。」淫刑就是包括許多肉性在內的酷刑。士大夫尚且不能忍受殘酷的刑罰,庶民對其認可程度也就可想而知。由此不難想見,如此殘酷的刑罰,不僅不為當代人所認可,即便是當時社會各階層人士也對之難以苟同,所以對於隱匿說的主張與社會公義完全相悖的論斷是難以成立的。使父母免於酷刑之辱,是為人子女的責任。正所謂「孝有三:大孝尊親,其次弗辱,其下能養。」《史記》中緹縈救父的典故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緹縈為了營救被陷害下獄,即將被處以刖刑的父親,上書給當時在位的漢文帝請求免去父親的肉刑,文帝為緹縈的孝心所感動,不但赦免了緹縈的父親還一並廢除了肉刑。
通過上述對直躬者之父可能遭受的酷刑的討論可以發現,我們決不能不顧古今刑罰存在的巨大差異,完全以今人的視角去批評隱匿說,甚至對「親親相隱」思想加以完全否定。當然,酷刑畢竟只是作為一個外在的特定條件,並不足以作為支撐隱匿說甚至「親親相隱」思想合理性的必要條件與根本依據。否則的話,一旦抽離了這個特定條件,亦即在法治日益完善健全的當今社會,子女是否就可以毫無顧忌地舉證父親的罪行?答案顯然是否定的。回到「其父攘羊」的事件中,孔子之所以不認同直躬者的做法,並不完全在於他的父親最後是否得到赦免,免於酷刑,而更是在於直躬者證父的動機———為取直名。正所謂「父子一體而分,無相離之法」,這里的「直名」之「直」,也就是葉公所誇贊的直率的行為,而不是孔子心目中的「直」,即「情-理-事」的統一。這也就要求子女的行為不但出自真實的內心情感,履行子女的指責,兼顧社會的公義,最後還要取得滿意的行為結果。為了說明實現這樣的統一,尤其是取得滿意的行為結果,我們就要對「親親相隱」之「隱」做出具體的方法論區分和要求。
三、「隱」的三個層次
(一)「隱」與「幾諫」
具體方法論要求。既然「幾諫」的內容是見微而諫與委婉勸諫。所以在具體的行為方法上也就要求子女不論是在平時對待父母還是向父母「幾諫」時,都要要做到「色難」:「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饌。曾是以為孝乎?」《論語·為政》這里的「色」,有兩種解釋,一種解釋指父母之「色」,即指子女在與父母相處時,能時時關注父母的顏色,由此體會父母的心意;另一種解釋認為,「色」是指子女對待父母時和顏悅色。而關於「色難」中「難」的含義,朱熹採納《禮記》中祭義篇的解釋:「蓋孝子之有深愛,必有和氣;有和氣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所以他認為,在與父母相處,侍奉父母的時候,最難的是能夠和顏悅色地對待父母。不過倘若將子女對父母的深愛作為克服「色難」的充要條件,那麼這里所謂的「難」也便如為長者折枝一般,是不為也,非不能也。但是在「其父攘羊」事件中,我們卻可以看出這里的難處,即如何在不傷及父親感情的基礎上幫助父親改正過錯。
其中,對待父母時和顏悅色顯然與「幾諫」之「幾」相關,不論是見微而諫還是委婉勸諫,都必須要和顏悅色地對待父母,一方面要避免或彌補過錯,一方面也不能因此而使父母惱怒傷心。所以,在「其父攘羊」事件中,「隱」的對象不僅僅包括丟羊的失主與司法機關,還應該包括「直躬者」的父母。
(二)「敬」與為父而隱
之所以在勸諫父母之時要和顏悅色,不能傷及父子感情,其根據在於「敬」:「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為政》)在孔子看來,「孝」與「不孝」的根本區別在於「敬」。《鹽鐵論·孝養》雲:「孔子曰:『今之孝者,是為能養,不敬,何以別乎?』故上孝養志,其次養色,其次養體。」所謂「養色」,即「色難」之「色」,既可以是父母的顏色、心意,也可以是子女侍奉父母時表現出的和顏悅色。這里提到的「孝」的最高層次的「養志」,最早出自曾參侍奉父親的故事:「曾子養曾皙,必有酒肉。將徹,必請所與。問有餘,必曰:『有』。曾皙死,曾元養曾子,必有酒肉。將徹,不請所與。問有餘,曰:『亡矣。』———將以復進也。此所謂養口體也。若曾子,則可謂養志也。事親若曾子,可也。」《孟子·離婁上》曾元在侍奉父親時,只是以自己的想法做事而沒有顧及到父親的意願,即便父親表面上沒有表示,想必心中已有郁結,從方法上說,曾元沒有做到「養色」,而其根源在於不顧父親的意願,所以孟子認為他沒有做到「養志」。我們可以將「養志」看作是子女在處理父子關系中對父母的「敬」的實踐表現。就「養志」與「養色」的關系而言,「養色」是「養志」的方法要求,而「養志」則是「養色」的行為動力與目的。
對父母之「敬」應該體現在子女與父母共同生活的所有情境之中,不論父母處於何種境地,子女都應該對父母持敬,也就是「父子一體,榮辱相及」。子女從小受父母養育教導之恩,對父母心存敬意似乎不難。但是當父母犯錯,處於道德與人身雙重困境之時,仍能對父母持敬,這種一以貫之的「敬」才是子女對父母真正的「敬」。因為這意味著子女始終會在與父母的互動關系中考慮自己的行為,並將父母的榮辱功過納入到對自身的行為評價之中。在「其父攘羊」事件中,出於對父親的「敬意」,一方面子女應該積極採取措施為父親改錯,彌補父親的過錯;一方面子女在勸諫父親之時也應該注意合適的方式,不能不顧父親的意願,傷及父子之情,更不能夠像直躬者一樣,通過檢舉父親的方式,陷父親於困境並獲得直名。
(三)「隱」的三種層次
結合上文對殘酷刑罰與社會公義關系的討論以及對《論語》中相關思想的分析,再加上古今學者的討論成果,從理論層面與實踐層面雙方面結合考慮,我們可以將「隱」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在其萌芽處隱,即預防措施。子女在平時應該注意觀察,對於父母平時一旦有犯錯的苗頭,子女要及時發現並及時勸諫。防微杜漸,將犯錯的苗頭消弭在萌芽之中。但是在勸諫時,應該採用委婉和善的方式,要顧及到父母的感受。而且在勸諫之時,子女要認識到父母的問題也是自己的問題,不能將自己視為站在道德制高點上,對父母進行道德評判的旁觀者。第二個層次是在其犯錯時隱,即彌補措施。倘若父母已經犯錯,並且造成了他人的損失,一方面,子女應該代替父母,盡量補償對方的損失並爭取獲得其諒解;一方面,子女還要委婉地勸諫父母,在這一過程中要與父母積極溝通,尊重父母的意願,既不能夠直陳父母的過失、無視父母的感受而使父母惱怒,也不能夠讓父母傷心愧疚,認為自己拖累了子女。
第三個層次是使父母免於不合理、過度的刑罰。在現代法治社會,法律不僅是對受害人,同時對犯罪嫌疑人的正當權利也會加以保護,這一點已經成為了我們當代人的基本常識。在當代社會,如果父母不幸入獄,我們可以通過為父母聘請律師、及時彌補受害人損失等手段,為父母爭取減刑。而在春秋時期,法律缺少對人們正當權利的保護,為了規避殘酷的肉刑,子女採取隱匿的措施對父母的人身安全加以保護,根據上文的論證,並不與社會公義相悖。
最後,在筆者看來,「隱」的意義不應該僅僅只是停留在對於父母犯錯時,作為危機處理的一種措施,同時還應該作為父母與子女日常相處時的一種行為方式。這種「隱」不同於源自西方的所謂隱私權,後者先是將父母與子女的生活領域現成化,然後在這之上劃定界限,活生生割裂出一個父母不可涉足的子女的私人領地。與孔子的「隱」的意義相比,似其形而未達其意。父母與子女的生活情境並不是像簽訂合同一樣,規定雙方的行為規范和界限。如果說這個情境有彼此的界限的話,那這個界限一定是模糊的,同時在整個情境當中也充滿了許多不清晰、模糊的區域。子女不應該急於將這些區域變得清晰化、現成化,而應該將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