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網路版權的保護途徑有哪些
網路版權的保護途徑如下:
1、技術措施技術是網路著作權保護的關鍵,網路作品的權利保護源於技術,發展於技術,也受制於技術。充分發揮技術措施的保護功能,加快技術創新並予以發展性應用。用技術控制網路作品的使用與傳播是數字領域中維護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有效途徑;
2、法律手段法律是著作權保護的核心,法律手段加強網路著作權保護,強化法律意識,完善網路信息的法律體系。對傳統著作權保護作出網路視角的解釋和延伸,進行互聯網作品保護的專門立法;
3、國家為網路的正常運行和網路作品的保護提供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
第四十九條
為保護著作權和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權利人可以採取技術措施。
未經權利人許可,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故意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不得以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為目的製造、進口或者向公眾提供有關裝置或者部件,不得故意為他人避開或者破壞技術措施提供技術服務。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避開的情形除外。
本法所稱的技術措施,是指用於防止、限制未經權利人許可瀏覽、欣賞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或者通過信息網路向公眾提供作品、表演、錄音錄像製品的有效技術、裝置或者部件。
❷ 網路著作權保護該怎樣進行有哪些規定
網路著作權保護該怎樣進行?有哪些規定?隨著網路信息的普及,網上信息也變得越來越不安全,著作權侵權現象越來越多且無法停止,傳統的著作權保護的范圍也明顯需要擴大,網路著作權保護該怎樣進行?遇到網路著作權侵權該怎麼辦?有哪些規定?網路著作權保護該怎樣進行網路著作權保護該怎樣進行?有哪些規定?一、網路著作權保護該怎樣進行?網路著作權保護1、注意自己的版權保護,要及時的清理我們電腦和其他用品的病毒,同時要留下自己的文章原創證明,這樣我們在維護自己權利時候就會有理有據了。網路著作權保護2、對其網路作品進行登記。根據《作品自願登記試行辦法》的相關規定,網路著作權人可以將其網路作品在所屬地區的版權局進行著作權登記。此外,《計算機軟體登記辦法》也有類似規定。應該說,著作權登記對於明確著作權權利歸屬、減少紛爭、維護著作權交易安全有著積極的作用,在司法實踐中也是證明力最強的證據。網路著作權保護3、借用新型技術手段。網路著作權人可以主動利用一些技術手段,如目前較為流行的數字水印、電子簽名等,對自己的網路作品進行標識。這樣就使得作者的身份在作品傳播過程中始終能夠得到辨析。事實上,目前一種全新的、快捷方便的數字時代版權自助保護方式時間戳服務已經得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的認可,加蓋了時間戳的數據電文(電子文件)可以作為有效的法律證據。因此,網路作品作者及時申請時間戳,獲得第一時間作品存在及內容完整性證明,將有利於維護自己的作者權益。網路著作權保護4、提供創作網路作品的原始資料-申請文字或美術著作權。網路作品作者可以提供與創作網路作品相關的文件或資料,一個作品的形成至少要經過思想階段、構思階段和表達階段。比如文字作品,作者可以提供比如紙質手稿、創作時的文章大綱、思路圖紙等,又比如攝影作品,則可以提供膠卷底片、數碼照片原圖等。總之,一切有助於證明作品的來源、作品的創作過程和作者的原創份的文件和資料都可以提交。網路著作權保護5、網路注冊賬號和密碼驗證。這是目前司法實踐中較為常見的一種認定方法。一般來說,網路用戶注冊後會獲得賬號、密碼和網址,並只由其注冊人掌握、使用。文章的上載、刪除工作亦只能由注冊人完成。因此,當事人只要能證明其能夠順利地登陸個人網路平台,並能完成修改密碼、發表作品等操作,那麼在無相反證據證明的情況下,可以確定他就是其網路虛擬身份對應的真實作者。同時,為了增強上述方法的證明力,當事人可以通過公證來提升相關資料的可信度。網路著作權保護6、由網站服務提供商提供網路著作權人身份的證明資料。在網路上發表作品的作者,一般都需要利用相關網站服務商提供的服務和平台,比如注冊成為某論壇的用戶、使用網站的郵箱、使用網站提供的個人主頁或空間。因此,如果法院認為網路著作權人自行出具的電子資料可信度低,則可以對網路服務商進行取證,要求網路服務商提供能夠證明該著作權人的相關信息,如用戶名、注冊信息、郵箱地址等。在推廣網站實名制的前提下,這種方式將會發生更大的作用,如目前新浪微博等微博客採用加V的方式對作者身份進行認定不失為一種有效方法。二、網路著作權保護有哪些規定?1、傳統著作權適用法律保護的范圍對網路著作權依然適用。2、對網路著作權,我國法律新增了著作權中的信息網路傳播權,擴大了以往傳統著作權的保護范圍。3、針對計算機信息方面我國加大了對網路著作權的監管力度和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網路作品可以向網路著作權相關登記中心進行登記,既方便了管理也有利於著作權的保護。關於網路著作權保護該怎樣進行?有哪些規定?這一問題我們就給大家解答到這里了,如果想要了解更多內容,可以聯系我們在線客服,或撥打八戒知識產權全國免費服務熱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