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網上辦公,電子印章在哪裡申請
即使是網上辦公,也需要需要先線下申請電子印章。
1、依法批准設立或者登記的證件、文書;
2、有上級或者主管部門的,應當出具上級或者主管部門的介紹信;無上級或者主管部門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經營者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委託授權書;
3、提供經辦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復印件及聯系方式;申請製作具有法律效力的個人名章的,應當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單位介紹信、委託授權書;
4、需要製作包含外文或者少數民族文字電子印章的,應當提供經本單位或者機構確認的翻譯文本。
印章製作單位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採集用章單位或者機構的基本信息,法定代表人、經營者、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信息和聯系方式,經辦人的現場影像信息,電子印章製作信息;
2、電子印章製作完成後的24小時以內,應當將規定的信息向公安機關備案;
3、電子印章應當存儲於符合國家密碼管理要求的專用設備中,嚴格保管;
4、不得擅自更改、刪除電子印章製作信息;
5、不得泄露、非法使用因經營活動而獲取的單位或者機構及個人相關信息;
6、電子印章檔案材料至少保存五年,以備查驗。
以上內容參考:北京市人民政府-電子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