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簡述網路詐騙對現實社會的危害
嚴重危害人民群眾財產安全,擾亂正常社會生產生活秩序,影響社會穩定。
盡管司法機關一直堅持著嚴厲制裁電信網路詐騙的刑事政策,但是,電信網路詐騙犯罪並沒有出現明顯的減少跡象,反而不斷上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把戲,詐騙手段不斷推陳出新、更新換代。
嚴厲制裁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這種社會公眾的「身邊」犯罪現象,形成對於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高壓制裁態勢,樹立司法機關的威信,實現社會的公平正義,特別是人民群眾的「體感正義」,顯得日益迫切。
(1)網路犯罪對社會的危害有哪些擴展閱讀
特點
1、網路詐騙犯罪呈空間虛擬化、行為隱蔽化
網路詐騙並不像傳統I乍騙有具體的犯罪現場,犯罪行為地和結果地點不一致,行為人與受害人無需見面。一般只通過網上聊天、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聯系,就能在虛擬空間中完成犯罪。
2、網路詐騙犯罪網路呈低齡化、低文化、區域化
網路詐騙的犯罪嫌疑人作案時年齡均不大,文化程度較低。且作案人籍貫或活動區域呈現明顯的地域特點。某些地區因網路詐騙犯罪行為高發、手段相對固定而成為網路詐騙的高危地區。
3、網路詐騙犯罪鏈條產業化
由於我國網路詐騙犯罪呈現出地域產業化特點,在這些高危地區往往圍繞某種詐騙手法形成了上下游產業式,且逐漸形成了一條成熟完整的地下產業鏈發展。
4、詐騙行為手法多樣化,更新換代速度快
網路詐騙手法多樣,且不斷更新換代,新型詐騙手法層出不窮,近十年是互聯網高速發展的10年,也是網路阼騙手法不斷翻新的十年。
㈡ 網路犯罪的危害
網路犯罪的危害如下:
1、對自然人的威脅,表現為:威脅知識產權、侵犯個人自由等;
2、對企業的威脅,計算機網路犯罪對企業的威脅主要針對受保護的財產和專有技術;
3、對國家的威脅,主要表現為:恐怖組織上網,大肆發布恐怖信息,渲染暴力活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國家事務、國防建設、尖端科學技術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違反國家規定,侵入前款規定以外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者採用其他技術手段,獲取該計算機信息系統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或者對該計算機信息系統實施非法控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提供專門用於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實施侵入、非法控制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違法犯罪行為而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節嚴重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㈢ 網路犯罪的危害有哪些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極為復雜,涉及政治、經濟、文化、教育、法制、社會道德等多個領域,也涉及到家庭、學校和社會眾多方面。有青少年自身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觀原因,也有外界各種復雜的客觀因素。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生理因素進入青春期,最大的特點就是性的萌芽和成熟。有劣跡的青少年,由於過早地接受了兩性方面的刺激,有了性生活的體驗,這種體驗在邪惡慾念的引誘下,使他們達到難以控制的程度,以致一犯再犯,長期墮落而不能自拔,最後男性發展成為流氓、強奸犯罪分子,女性則成為流氓、賣淫隊伍中的成員。心理因素好勝心理的扭曲。青少年好勝獵奇,認識能力提高很快,但由於心理的半幼稚、半成熟狀態,經常表現為認識上的片面性、表面性,因而總是固執己見。他們在家庭、學校或社會上遇難題時,只相信自己,信任夥伴,聽不進家長和老師的話,最終被身邊的不良朋友引誘得越來越遠,愈陷愈深,不能自拔。自身潛意識的影響和法律意識的缺乏。被心理學家稱為「危險年齡」時期的未成年人生理發展迅速,個人意識增強,有的未成年人潛意識中存有不良因素,頭腦簡單,分辨是非能力差,稍以教唆,便容易上當偏離正規,走向犯罪。同時,一些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極為單薄和貧乏,在作案之前及作案過程中難以自我控制,很難考慮到所作所為的危害性和將受到的法律制裁,就會產生突發性、偶然性違法犯罪。感情脆弱,情緒不穩,自控及承受挫折能力差。他們在遇到不順利時,往往表現出過分的失望、焦慮、沮喪情緒,甚至意志消沉,自暴自棄,不能客觀地分析現實條件和自我狀況,使挫折的不利影響在其身上體現得非常明顯,以致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環境因素社會環境的影響。目前,社會現實生活中的拜金主義、個人主義、享樂主義等消極腐朽的人生觀,是產生腐敗現象的溫床,其不僅嚴重破壞了黨和政府的形象,也直接影響著青少年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取向。同時,文化管理體制、社會管理和監督機制的失調,導致一些電影院、網吧、游藝廳、歌廳等場所藏污納垢,客觀上起到了教唆犯罪的作用。家庭功能缺失及不完善的家庭教育。青少年犯罪與家庭功能是否完善及家庭教育息息相關。一般情況下,殘缺家庭、問題家庭和貧困家庭的家庭功能缺失,矛盾較多,容易受不良因素的影響,較易發生犯罪。貧困家庭由於經濟狀況不好,一方面容易激發家庭矛盾,另一方面難以滿足青少年消費的需要,使青少年精神長期受到物質缺乏的壓抑,導致變異。學校教育失當、管理不力,對青少年犯罪的控制防範存在漏洞。一些學校教育方式陳舊,片面追求升學率,只偏重文化教育,忽視素質教育、道德教育,放鬆對學生的思想品質和道德法制教育,導致了學生價值觀的不良傾向。由於學校的教育沒能及時跟上,導致這部分學生逃學、厭學而成為「問題學生」。學校對有問題的學生不是耐心細致的說服教育,而是推出不管,使青少年流散到社會上,喪失了學校這一控制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基地。
㈣ 網路違紀造成的危害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有以下情況。
1、國家安全,利用網路散發謠言、發布虛假或恐怖信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煽動分裂國家等實施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給國家安全和社會政治穩定造成極大的危害。
2、經濟損失,2010年全球有4。31億成年人成為互聯網犯罪的受害者,平均每天有近70萬名中國網民遭受不同程度的網路違法犯罪的侵害。
3、信息危害,網路世界中行為規范和法律道德約束相對滯後使網路犯罪者敢於為所欲為。
㈤ 信息網路犯罪的危害,你知道哪些呢
計算機網路犯罪對其系統及信息安全構成嚴重的危害。因為計算機網路等技術所構建的信息社會區別於工業社會的重要特徵就在於信息的生產和使用在社會生活中起著關鍵的作用,由於網路的廣泛應用,社會各領域更依賴於信息,破壞社會信息安全將導致整個社會正常秩序的被破壞表現為:
(四)計算機網路犯罪對我國現行立法的沖擊。罪名欠缺,制度體系不完備。對此類犯罪只規定兩種罪名,即非法入侵計算機信息系統罪和破壞計算機信息罪,而日前在計算機互聯網領域嚴重危害社會、足以構成犯罪的行為遠超出其調整范圍,原有的法律規定已不能很好的應對迅速出現的形形色色的計算機網路犯罪現象,法律的滯後性明顯的表現出來。
㈥ 網路暴力的社會危害是什麼
每個人都可能成為網路暴力受害者,網路暴力的肆無忌憚,正在以其獨有的方式破壞著公共規則、打破著道德底線。
網路暴力的危害很廣,從近年發生的網路暴力事件的危害進行匯總,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真真假假的世界,尤其是網路這樣一個虛擬的社會,真假原本就難以辨識,而在網路暴力事件的不斷沖擊下,原本難以辨識的真善美和假丑惡變得更加難以區分。
通常,對真理的曲解並不在於信息源本身,而在於真理在傳播的過程中被歪曲混淆,網路暴力事件,往往是真理被曲解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混淆了對與錯,真假難辨。
網民進入網路世界,應該具備對與錯的基本辨識能力,可實際情況是,在網路這樣一個虛擬世界,對與錯的界限變得很模糊,當然,如果在認識事物的過程中從不同角度看問題是絕對值得推崇的。
但是這里的混淆並不是辯證的用理性的態度去理解事情,而是將錯的東西說成對的,而對的事情又變成錯誤的,歪曲事實真相。
眾多網民參與網路暴力事件時,會帶有個人情感的去看待事物,換而言之,就是對待一個事件往往會有「第一印象」,這個「第一印象」就是個體對網路事件的第一態度,而在接下來的過程中,進行搜索或者獲得資料試圖去辨明事件真相也不能解決問題,因為進入網路世界的人們有一個共通的特點就是在利用搜索網站進行搜索時,所搜尋到的資料和觀點基本都是和自己原本持有觀念相一致的觀點,這個過程中不但無法將其從錯誤引向正確的觀點,反而會更加強化其原有的觀點。
一件事情在網路上引起爭論,引來各方關注和討論,原本是件好事,經過討論和辨別的事情能夠更加趨近真理,可是網路暴力的發生也是網路事件引起爭論的結果,而這樣的結果不是討論結果的價值多元化,而是兩種截然相反的極端觀點佔主流地位,網民不自覺的站隊,無形中充當了網路暴力事件的推動者。
縱觀多數能夠引起極大爭議的網路暴力事件,不難發現這樣的事件大多即使未違反法律也多半違背普遍道德倫理價值觀。 除了直接造成的危害和影響外,網路暴力行為的頻繁發生,會影響網民的價值觀。正確的價值觀念是人類社會秩序正常運行、美好和諧社會得以構建的保障。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的道德觀念價值觀念無時無刻不在影響他們的行為和處事方式。
就學校食堂旳例子來說,每到吃飯時會很擁擠,樓梯中總是人頭攢動,但是卻亂中又井然有序,就是價值觀念在發生作用。交通規則的道理相同,在交通規則還未制定、紅綠燈都還不存在的世界,馬路上來來往往的行人、車輛也會互相相讓,以使每一個通行的人能快點到達目的地。社會的普遍價值觀影響了個體的價值觀,進而影響個體的行為。
網路暴力沖擊人自身的防衛系統,原本符合社會倫理、符合道德意識的價值觀在網路暴力的沖擊下會被扭曲。原本提倡的辯證法在網路暴力事件中完全被忽略,事情變得只有兩個極端,非A即B。在網路暴力事件中,參與事件的網民盲目的支持某一方過於絕對化的觀點,披著道德的外衣,做著違反道德的事,而且並不認為自己有錯。這里網路暴力的表現就是扭曲的價值觀,把錯誤的觀點當成是真理,堅決不承認錯誤。人在思維上有一種慣性,就是有時會過於堅信某一方面的觀點,並通過其他信息的搜尋不斷的強化自己的觀點。
正因為個體已經偏向於某一方面的觀點,一旦與自己已有觀念不同的觀點侵入,則會存在不安全感,盡其所能的去維護自己的觀點,進而自我欺騙,在搜集與自己持相同觀點的同時加上一定程度的自我欺騙,原先的觀點被強化,不再接受其他觀點,價值觀被扭曲。 網路暴力事件加速個人信息的泄漏,引發社會恐慌,阻礙和諧社會的進程。2012年4月半月談對公民如何保護個人信息權進行了網路調查,參與人數4142人。
其中對於個人信息是否泄漏的調查數據顯示:30%的人多次遭遇信息泄漏狀況,40%的人偶爾有信息泄漏的狀況,僅15%的人極少遭遇此情況,且15%的人對自己信息是否泄漏尚不清楚。由此可見,至少70%以上的人遭遇過不同程度的個人信息泄漏狀況,個人信息安全關繫到個體的切身利益,個人信息遭到侵犯,使得當事人缺乏安全感,容易引發不安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