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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網路辱罵刑事管轄在哪裡

發布時間:2023-05-22 20:17:12

A. 網路誹謗管轄法院

法律主觀:

網路誹謗案件管轄權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唯此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指消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 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扒宏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B. 網路犯罪管轄權如何確定

在網路犯罪情況越來越猖獗之後,很多人在面對犯罪的時候也會積極的進行處理,及時的報警將犯罪嫌疑人抓拿歸案,只是有些人在面斗喊對犯罪案件的時候不知道找哪個法院管轄,那麼,網路犯罪管轄權如何確定?下面我給你主要介紹相關知識。
網路犯罪管轄如何確定
(一)根據網址確定犯罪管轄權
對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犯罪案件,實施網路犯罪行為的計算機終端所在地可以視為犯罪行為地。在偵辦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犯罪案件過程中,司法機關可以通過網路服務提供商來確定網址所對應伺服器的物理地址,即網路犯罪行為實施地,進而確定地域管轄權。
(二)根據被發現侵權內容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設備所在地確定管轄權
對利用計算機網路實施的侵犯著作權等知識產權犯罪案件以及損害他人商業信譽、商品聲譽等案件,被發現侵權內容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犯罪行為地。雖然對網路犯罪案件的犯罪行為地的確定問題,並沒有專門的司法解釋,但最高人民法院在2000年12月19日頒布的《關於審理涉及計算機網路著作權糾紛案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就明確規定了管轄問題:著作權糾紛案件由侵權行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權行為地包括實施被訴侵權行為的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等設備所在地。
對難以確定侵權行為地、被告住所地的,原告發現侵權內容的計算機終端設備所在地可以視為侵權行為地。該解釋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侵權行為地難以確定的問題。同樣,這對於此類網路犯罪案件地域管轄中的犯罪行為地較難確定的問題,也有一定的借鑒作用。
(三)根據受害單位或個人系統、網路伺服器、計算機終端設備所在地確定管轄權
對行為人通過侵入、修改受害單位或個人系統程序、系統參數等手段實施網路犯罪的案件,被侵害的計算機網路系統、設備終端的所在地可視為網路犯罪的犯罪行為地。對於那些利用遠程登錄等手段侵入他人計算機信息系統,非法獲取商業秘密,或者修改金融單位的信息系統,竊取財產等網路犯罪案件,由於被侵害的計算機網路系統、設備終端的所在地是行為人實施犯罪的主要空間之一,故這些地點可以被視為犯罪行為地。
(四)根據犯罪行為人最終如鄭目的及取得財產的地點確定管轄權
對利用計算機網路實施的盜竊、貪污、挪用公款、職務侵佔、挪用資金、詐騙等犯罪案件,犯罪行為人操作計算機的地點和網路行為所指向的最終目的地以及實際取得財產的地點均可視為犯罪結果地。
雖然技術的日新月異對傳統管轄規則構成了全方位的挑戰,但是,仍然不應當盲目地、不假思索地認為傳統管轄規則過於滯後而缺乏時代價值,應有的選擇是,保持刑法理論的固有穩定性,充分發揮現有司法制度的彈性和靈活性,根據傳統管轄理論來冷靜思考網路犯罪的管轄問題,並伴隨著技術的進步而進行調整,只有渣銷頌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填充和減少網路空間中的刑事管轄權空白和沖突。
網路犯罪需要找人進行管轄,當事人可以通過找律師進行咨詢指導。

C. 網路誹謗罪立案管轄怎麼確定

法律分析:1、網路行為飢搏的目的地。如果行為人使網路上的特定人得到信息數據,並希望他人訪問該網頁,或者有意向特定的目標發送信息、數據,這種積極的、主動的接觸目的與目標所在地構成直接故意的關聯。因此,行為的目的地可以作為確定管做肢燃轄的聯結點。2、網路犯罪行為實施地。網路犯罪行為須通過一定的計算機設備進行,應當以行為人為中心,以實施犯罪行為的設備為線索,認定犯罪行為地。因此網路誹謗管轄地可以是在犯罪行為實施地。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第二條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地和犯罪結果地。針對純虛或者主要利用計算機網路實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用於實施犯罪行為的網路服務使用的伺服器所在地,網路服務提供者所在地,被侵害的信息網路系統及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過程中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信息網路系統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被侵害時所在地和被害人財產遭受損失地等。

D. 網上侮辱誹謗案件管轄

法律分析:網上誹謗管轄地的確定主要分為網路犯罪行為的目的地和實施地,網路誹謗罪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才能立案,案件立案之後,再經過調查、取證、審理、判責等一系列的程序後,在網上誹謗他人的不法分子就會受到相應的處罰,治安案件的處罰手段一般是拘留和罰款,如果是刑事案件,將會被判處有期徒刑和拘役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十七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八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

第十九條 高級法院管轄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

第二十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民事案件:

(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

(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E. 網路上辱罵他人怎麼報警

法律分析:在網路上被辱罵可以找網警。如果因該辱罵嚴重影響到當事人的正常生活的話,可以線下到公安機關報警。網路暴力屬於違法行為,可以通過報警和訴訟進行處理。僱傭、組織、教唆或者幫助他人發布、轉發網路信息侵害他人人身權益,被侵權人請求行為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F. 網路刑事案件管轄權司法解釋

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合適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為了幫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網路刑事案件管轄權司法解釋的相關法律知識,整理了相關的內容,我們一起來了解吧。一、網路刑事案件管轄權司法解釋我國法律對刑事案件管轄權的基本原則是屬地原則。《刑事訴訟法》第24條規定:「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合適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所謂犯罪地是指實施構成犯罪的一切必要行為的地點,包括犯罪預備地、實施地、結果地和銷贓地。對於合同詐騙罪,《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第2條又進一步明確規定:「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的財產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分子實際取得財產的犯罪結果發生地。」詐騙案異地犯罪的,可以由犯罪的發生地或者結果地管轄。
二、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立案管轄權規定第一條 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刑事案件由公安機關管轄,但下列刑事案件除外:
(一)貪污賄賂犯罪,國家工作人員的瀆職犯罪,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報復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寬閉鄭立案偵查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
(二)自訴案件,但對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因證據不足駁回起訴,人民法院移送公安機關或者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被害人直接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三)軍人違反職責的犯罪和軍隊內部發生的刑事案件;
(四)罪犯在監獄內犯罪的刑事案件;
(五)其他依照法律和規定應當由其他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
第二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更為適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結果發生地。犯罪行為發生地,包括犯罪行為的實施地以及預備地、開始地、途經地、結束地等與犯罪行為有關的地點;犯罪行為有連續、持續或者繼續狀態的,犯罪行為連續、持續或者繼續實施的地方都屬於犯罪行為發生地。犯罪結果發生地,包括犯罪對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實際取得地、藏匿地、轉移地、使用地、銷售地。
居住地包括戶籍所在地、經常居住地。經常居住地是指公民離開戶籍所在地最後連續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釋或者其慎頌他規范性文件對有關犯罪案件的管轄作出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 針對或者利用計算機網路實施的犯罪,用於實施犯罪行為的網站伺服器所在地、網路接入地以及網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計算機信息系統及其管理者所在地,以及犯罪過程中犯罪分子、被害人使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所在地公安機關可以管轄。
第四條 行駛中的交通工具上發生的刑事案件,由交通工具最初停靠地公安機關管轄;必要時,交通工具始發地、途經地、到達地公安機關也可以管轄。
第五條 幾個公安機關都有權管轄的刑事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管轄。必要時,可以由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管轄。
三、管轄權異議申請書範本申請人:xxx
地址:
法定代表人:xxxx 董事長
申請事項:
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至申請人所在地的xxxx區人民法院審理。
事實與理由:
第一、本案不應是產品質量損害賠償糾紛,而是買賣合同糾紛。
第二、本案的買賣合同糾紛應由申請人所在地的xxxx人民法院進行受理,請求貴院將本案依法移送至xxxxx人民法院審理。上述已經充分論述了本案應屬買賣合同糾紛。在該車買賣過程中,xx公司採用自提的方式至申請人住所地提取車輛得,合同的履行地毫無疑問是申請人所在地——xxxx,同時,申請人的住所地也在xxx。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第二十四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定,本案的合同糾紛,無論是由申請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轄,還是由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關管轄,均應由xxxx人民法院管轄。
綜上,請求貴院依法將本案移態銀送至xxxxx人民法院審理。
申請人:xxxxx
二__八年四月十六日
以上就是由本人整理收集的關於網路刑事案件管轄權司法解釋的法律知識。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合適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G. 在網上被惡意辱罵找誰解決

遇到網路暴力辱罵的情況下,可以向公安部門或者互聯網管理部門來進行舉報處理,具體情況下可以收集有關證據,並提交到襲旦上述司法部門,另外還需要提醒自己的親朋好友,避免發生詐騙行為。
一、遇到網路暴力辱罵如何處理?
遭到網路暴力可以在公安部門或者互聯網管理部門舉報,應當做到:
1、收集證據線索。在信息泄露之後,很容易收到各種各種的郵件,接到天南海北的電話。這時候要留心,記下對方的電話或者是郵箱地址等有用的信息。可能這些信息很瑣碎,但是一旦收培氏集好這些信息不僅能幫助自己維權,而且還可能幫助更多的人。
2、向相關部門報案。個人信息一旦泄露,可向公安部門、互聯網管理部門、工商部門、消協、行業管理部門和相關機構進行投訴舉報。報案的目的一來是保護自己的權益,二來也是可以備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類似的情況,就可以一起處理。根據刑法的相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以及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機關可以介入調查。
3、提醒身邊的親朋好友防止被騙。個人信息泄漏後,不僅可以用這些信息盜用賬號,甚至還可能騙身邊的親朋好友。所以一旦信息泄露,或者聯系工具賬號丟失,一定要第一時間通知親朋好友,要他們倍加防範,以免上當受騙。
4、委託律師維權。如果個人重要的信息丟失,而且知道怎麼丟失的或者是有很多線索,那麼就可以向專業的律師咨詢相關的法律法規。如果律師給予肯定的答復,就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是在消費過程中泄露,還可依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通過法律手段要求侵權人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償損失等。
二、網路暴力侵犯了受害者的什麼
網路暴力是一種暴力形式,它是一類在網上發表具有傷害性、侮辱性和煽動性的言論、圖片、視頻的行為現象,人們習慣稱之為「網路暴力」。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條 人格權是民事主體享有的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等權利。
除前款規定的人格權外,自然人享有基於人身自由、人格尊嚴產生的其他人格權益。
第九百九十五條 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配禪散、恢復名譽、賠禮道歉請求權,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
遇到網路暴力辱罵的情況下,可以通過上述規定的情況來進行處理,避免發生風險,並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製造謠言的人,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但應當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權利,不得存在違法的行為,具體情況結合實際而定。

H. 關於網路犯罪案件的管轄是怎麼規定的

網路犯罪案件的管轄地是犯罪地的公安機關,網路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網站伺服器所在地,網站管理者或建立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使用計算機信息系統所在地。對於有多個犯罪地的網路犯罪案件,可以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一、關於網路犯罪案件的管轄是怎麼規定的?
1、網路犯罪案件由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必要時,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網路犯罪案件的犯罪地包括用於實施犯罪行為的網站伺服器所在地,網路接入地,網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或其管理者所在地,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使用的計算機信息系統所在地,被害人被侵害時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財產遭受損失地等。
涉及多個環節的網路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為網路犯罪提供幫助的,其犯罪地或者居住地公安機關可以立案偵查。
2、有多個犯罪地的網路犯罪案件,由最初受理的公安機關或者主要犯罪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有爭議的,按照有利於查清犯罪事實、有利於訴訟的原則,由共同上級公安機關指定有關公安機關立案偵查。需要提請批准逮捕、移送審查起訴、提起公訴的,由該公安機關所在地的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受理。
二、網路犯罪的特徵有哪些?
1、犯罪主體多元化,年輕化。隨著計算機技術的發展和網路的普及,各種職業、年齡、身份的人都可能實施網路犯罪。在網路犯罪中,特別是黑客中,青少年的比例相當大。網路犯罪主體的年輕化與使用電子計算機者特別是上網者年輕人占較大的比例及年輕人對網路的情有獨鍾和特有的心態有很大的關系。據國內外已發現的網路犯罪案件統計,當今網路犯罪年齡在18至40歲之間的佔80,平均年齡只有23歲。
2、犯罪方式智能化、專業化。網路犯罪是一種高技術的智能犯罪,犯罪分子主要是一些掌握計算機技術的專業研究人員或對計算機有特殊興趣並掌握網路技術的爛叢人員,他們大多具有較高的智力水平,既熟悉計算機及網路的功能與特性,又洞悉計算機及網路的缺陷與漏洞。只有他們能夠藉助本身技術優勢對系統網路發動攻擊,對網路信息進行侵犯,並達到預期的目的。
3、犯罪對象的廣泛性。隨著社會的網路化,網路犯罪的對象從個人隱私到國家安全,從信用卡密碼到軍事秘密,無所不包。
4、犯罪手改核段的多樣化。信息網路的迅速發展,信息技術的普及與推廣,為各種網路犯罪分子提供了日新月異的多樣化,高技術的作案手段,諸如竊取秘密、調撥資金、金融投機、剽竊軟體、偷漏稅款、發布虛假信息、入侵網路等網路犯罪活動層出不窮,花樣繁多。
5、犯罪的互動性、隱蔽性高。網路發展形成了一個虛擬的電腦空間,既消除了國境線,也打破了社會和空間界限,使得雙向性、多向交流傳播成為可能。由於網路具有開放性、不確定性、超越時空性等特點,使得網路犯罪具有極高的隱蔽性,增加了網路犯罪案件的偵破難度。
在網路平台上實施犯罪,也是近些飢殲櫻年來刑事案件的主要特點,因為網路平台是虛擬的,而且,隱蔽性比較高,在網路平台上實施犯罪,甚至有可能犯罪嫌疑人都不在我國境內。公民在日常生活中,也要注意預防網路犯罪。

I. 侮辱罪歸哪個部門管轄

法律主觀:

侮辱罪是侵犯他人名譽權的犯罪,如果行為人有侵犯自己名譽的行為,並且情節嚴重的,是可敏轎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的。起訴是需要確定人民法院的管轄權的。刑事案件原則上應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為發生地和犯罪分子實際取得財產的犯罪結果發生地。

法律客觀:

《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五條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第二十六條 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第二十七條 上級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審判管轄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級人民法院將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審判。 第二十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薯賣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 中橋手肆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 (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 (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第二十二條 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第二十三條 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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