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互聯網法院不管它有事嗎
你好!如陸扒果你的花唄借款逾期三個月,支付寶方面當然會發簡訊說會安排催收人員來上門催收,這個肯定是真的,但是這個肯定不是暴力催收。
如果你繼續不還清賬款,會收到律師函,以及法院起訴的傳票。建議你及時還款。
逾期還款是指超過花唄規定的最後還款期限,未及時足額將所消費款項存中悉明入指定賬戶的情形。還款日的主要作用是花唄用來判定持卡人是否有惡意透支傾向,以及判斷持卡人的經濟狀況。
所以如果借款人在最後還款日後還款必然造成逾期記錄,嚴重的會計入徵信,這個記錄可否今後從徵信中更改,需要您進一步與花唄協商。
其實,網上法庭是真實存在的,它的全稱是「互聯網法院」,也是一種新的審理機制,是一種依託於互聯網的訴訟平台,可以起訴、立案、舉證、開庭、裁判,當事人不用線下來回跑就能在線完成訴訟。而且互聯網法院也是具有真實法律效應的,據了解,它的受理案件多見於信用卡糾紛、民間借貸糾紛、網路購物合同等等,在杭州、北京、廣州等多地都有互聯網法院。
那麼什麼樣的案件才會被互聯網法院受理呢?
一般來說,都是上徵信、大公司、正規公司旗下的網貸,比如說大家熟知的螞蟻花唄、螞蟻借唄、京東白條、京東金條等等,放款平台經多次催收無果後,又無法聯繫到將借款人,就會向互聯網法院提起訴訟。
如果收到了起訴書應該如何應對?
第一步:先確認真假,如果真的被起訴了,法院是會打電話通知本人的,大家可在網上搜索或撥打114確認真假。同時,我們一定要認真法院傳票,帶有法院的鮮紅公章且是法院郵寄的傳票才是唯一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如果收到催收人員發來的各種律師函、起訴書、逮捕令之類的通通都是假的。
第二步:如果真的被起訴,大家應該學會積極應訴,如果不應訴賣告就等於放棄了為自己辯白的權利。而且我想說的是,網貸逾期被起訴到法院,其實對於借款人來說並不是一件壞事,實際上很多違規小貸都存在砍頭息、高利貸的現象,如果起訴到法院,可以給借款人省下超過違規利率的利息費用。
第三步:不管上不上互聯網法院,雙方的借貸關系也是真實存在的,所以建議大家可以試著通過周全數據,這個公眾號平台上查清自己的網貸逾期記錄,然後主動與欠款機構取得聯系,雙方商定一份合理的還款計劃,盡最大努力還清債務,這樣就能從根本上避免被起訴法庭了。
❷ 法院如何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有何建議
中國法院在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方面可以考慮以下建議:
1. 建立健全訴訟制度。加強對訴訟程序的規范和監督,確保公正、公平、高效的訴訟環境。同時,鼓勵和支持當事人晌喚慎通過調解等非訴訟方式解決爭議,提高訴訟效率。
2. 加強司法公正。鏈敬建立和完善法官責任追究機制,加強司法人員職業道德建設,保障司法公正和獨立性。同時,加強對法官的培訓和評估,提高司法水平。
3. 優化審判宴敬流程。通過探索審判流程再造,實現審判流程的簡化、規范和標准化。同時,推行電子訴訟等信息化手段,提高審判效率和質量。
4. 提高司法透明度。加強對審判信息的公開,依法公開審判文書和裁判理由,提高司法透明度。同時,加強對司法工作的監督和評估,保障司法公正和透明。
5. 加強對企業的法律服務和保護。建立健全企業法律服務機制,提供全面、專業的法律服務。同時,加強對企業知識產權的保護,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的違法行為,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6. 推進普法宣傳和教育。加強法律宣傳和普及工作,提高公眾的法律意識和素質。同時,加強對企業法律意識和法律風險防範的教育,促進企業合規經營。
❸ 網上起訴選擇哪個法院
一、產生網購糾紛應當向哪個法院起訴❹ 被起訴到網上法庭怎麼辦
被起訴到網上法庭可以收集好相關證據或者是請律師准備應訴。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處理辦法
1)發起訴訟注冊並實名認證後,按格式填寫起訴狀。經用戶授權後,系統調取涉案的電子商務、交易、物流、小額貸款、知識產權等信息。
2)進入調解起訴後,首先進行訴前調解。十五天內,調解員聯系當事人,通過在線、電話或視頻調解
3)法院立案調解不成功,起訴狀正式提交給法院立案庭,如果立案通過,在線繳納訴訟費。
1、被告關聯案件收到電子送達信息後,登錄進入我的訴訟, 輸入查詢碼,查看被訴信息。
2、進入調解被訴後,首先進行訴前調解。十五天內,調解員聯系當事人, 通過在線、電話或視頻調解。
3、填寫應訴信息調解不成功,如果法院立案,即時通知被告應訴。 按格式填寫應訴信息,確認電子送達。
不懂就咨詢專業律師
了解基本情況之後,最好咨詢一下律師,請律師分析一下對方的證據是否能夠證明他的主張,或者說對方勝訴的可能性大不大。綜合據律師的分析和案子的具體情況,考慮是否要反訴,是否要申請法院調查取證
在舉證期限內,搜集並提交對自己(公司)有利的證據材料,申請傳召證人等。如果是要將反訴狀以及材料寄送到法院的,建議一定要使用最安全的EMS快遞,而且一定要留下該快遞的寄送憑證,用以日後訴訟之時作為輔助證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八條 互聯網法院受理案件後,可以通過原告提供的手機號碼、傳真、電子郵箱、即時通訊賬號等,通知被告、第三人通過訴訟平台進行案件關聯和身份驗證。
被告、第三人應當通過訴訟平台了解案件信息,接收和提交訴訟材料,實施訴訟行為。
第十一條當事人對電子數據真實性提出異議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結合質證情況,審查判斷電子數據生成、收集、存儲、傳輸過程的真實性,並著重審查以下內容:
(一)電子數據生成、收集、存儲、傳輸所依賴的計算機系統等硬體、軟體環境是否安全、可塌彎靠;
(二)電子數據的生成主體和時間是否明確,表現內容是否清晰、客觀、准確;
(三)電子數據的存儲、保管介質是否明確,保管方式和手段是否妥當;
(四)電子數據提取和固定的主體、工具和方式是否可靠,提取過程是否可以重現;
(五)電子數據的內容是否存在增加、刪除、修改及不完整等情形;
(六)電子數據是否可以通過特定形式得到驗證。
當事人提交的電子數據,通過電子簽名、可信時間戳、哈希值校驗、區塊鏈等證據收集、固定和防篡改的技術手段或者通過電子取證存證平台認證,能夠證明其真實性的,互聯網法院應當確認。
當事人可以申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就電子數據團吵悶技術問碰備題提出意見。互聯網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申請或者依職權,委託鑒定電子數據的真實性或者調取其他相關證據進行核對。
❺ 互聯網法院成立有什麼好處
杭州互聯網法院運行近半年,一審服判息訴率達98.5%,平均審理天數48天。
走進互聯網法院,處處可見互聯網元素:在線咨詢機可以實時聯通法官、導訴台前自助設備能幫助當事人掃描各類材料、法庭內法官能通過大屏幕和遠方的當事人在線開庭……
「我們將設計一整套適應互聯網模式的司法規則和訴訟流程,幫助老百姓低成本、高效率地解決發生在互聯網上的新型糾紛;對網路平台制定自治性規則進行規范化指引,整合、創設適應互聯網發展的訴訟規則,防範化解網上各類交易的法律風險,凈化網路空間,降低網上維權成本;對現有訴訟進行全流程再造,制定一套標准化、結構化的新型互聯網審判方式,為全國法院互聯網審判提供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杜前說。
杭州互聯網法院的成立,是司法領域里程碑式的事件,但並非終點。運行5個月的經驗表明,把握時代的脈搏,切中群眾的需求,適應中國的國情,司法領域標志性的新事物就會越來越多,司法服務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就能越來越強。
❻ 網上開庭和在法院開庭有什麼不同
一
疫情期間的「在線庭審」
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擁有潛伏期長、傳染性強等特點。防控新冠疫情的有效手段是限制人員的流動。限制人員流動最大的問題是會導致原來需當面處理的事情變為不可能,比如開庭。但是社會要運轉,工作要開展,於是在線作業的需求、優勢和重要性就陡然增加了。
就訴訟方式本身而言,實際上在線訴訟、在線庭審並不是本次疫情期間才產生。事實上,2018年之前就已經有法院在個案中採取在線庭審的方式審理案件。2018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就已經頒布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只是,疫情防控凸顯了通過互聯網審理案件的優勢。近期,最高院、部分省法院及地市法院也相繼出台了「網上庭審」的規則。
經檢索,除最高法院原有的法庭規則、庭審直播規則、庭審錄音錄像規則、民事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外,從疫情發生至2020年2月19日,最高院、山東高院、上海高院、上海一中院、常州中院、無錫中院、南通中院、營口中院及新疆哈密伊州區法院等相繼出台了「在線庭審」的規則。
二
「在線庭審」的適用前提——當事人同意
2019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法院開展民事訴訟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其中「健全電子訴訟規則」是六大試點內容之一。最高院為此頒布了《民事訴訟程序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實施辦法》(繁簡分流改革辦法)。實施辦法規定「訴訟主體的在線訴訟活動,與線下訴訟活動具有同等效力」、「人民法院根據技術條件、案件情況和當事人意願等因素,決定是否採取在線方式完成相關訴訟環節」。
最高人民法院2020年2月14日發布的《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和規范在線訴訟工作的通知》(在線訴訟通知)規定,各級人民法院推進在線訴訟,要尊重當事人對案件辦理模式的選擇權,全面告知在線訴訟的權利義務和法律後果。當事人同意案件在線辦理的,應當在信息系統確認、留痕,確保相關訴訟活動的法律效力。從我們檢索的規定看,均要求取得當事人事先同意。
近期出台的「在線庭審」規則也體現了當事人同意是「在線庭審」的適用條件。
這就產生了一個問題,一方同意但另一方不同意怎麼辦?最高法院在繁簡分流改革辦法中規定試點法院在僅一方當事人選擇在線庭審的,可以根據案件情況,採用一方當事人在線、另一方當事人線下的方式開庭。。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在最近作出的《關於積極推廣並嚴格規范在線庭審的通知》中也採用了這一辦法。我們認為這種方式避免了因一方當事人原因而導致「在線庭審」無法進行的困難,可以促進審判效率的提高。
三
是否同意,要思量
在具備「網上庭審」的條件時,我們建議律師積極擁抱變化,與法院一道提高訴訟效率。但如存在需現場查明身份、核對原件、查驗實物等情形,則不適合「線上庭審」,建議選擇線下庭審。
另外,我們發現幾個地方法院在規則中規定,「對違反法庭紀律訓誡無效的,通過軟體強制其退出連線,若庭審中原告方被強制退出連線,按撤訴處理;被告被強制退出的,按缺席處理」。對於某些法院前述強制退出連線按撤訴處理的規定之內容,因涉及到當事人實體權利處分,其合法性有商榷空間。我們認為這固然有特殊時期強化庭審秩序的考慮,但缺少上位法支持,也不符合最高法院「相關內容不得突破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的要求。作為建議,我們認為律師應事先評估相關法院案件適用的當地「網上庭審」規則及准備出庭的客戶狀況,在必要時選擇線下庭審的方式。
四
對律師參加「網上庭審」的建議
結合「網上庭審」的特點,我們提出如下六個建議。
提前熟悉庭審平台,掌握證據上傳和質證方法。目前,各地法院採取的庭審系統並不統一,如「雲間網上庭審系統」「上海法院微開庭」等。各系統的操作要求和方法不同。務必提前熟悉庭審平台,掌握證據上傳和質證方法。
提前了解操作要求,准備客戶身份證明原件。最高人民法院的在線訴訟通知要求,通過證件證照比對、生物特徵識別、實名手機號碼關聯等方式在線完成身份認證。山東高院、上海高院均規定,個人當事人的,要出示本人身份證;當事人為企業、組織機構的,由其委託訴訟代理人出示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等證明材料。這在線下庭審中是沒有的。因此,我們建議提前與法庭溝通操作要求,准備客戶身份證明原件。
不對庭審進行錄音錄像。盡管開庭場所不在法院了,但是根據規則,未經允許仍不得對庭審進行錄音錄像。律師應模範遵守法庭紀律,不對庭審進行錄音錄像。
如有證人作證,應仔細溝通。「網上庭審」時,如有證人作證,應確保其不得旁聽,否則證人被污染將失去作證資格。此外,還應專門向法院了解規則。如南通中院規定證人不得與當事人於同一場所參加網上庭審。這種情況下,就要提前准備,協助證人掌握庭審所需要的技術條件。
保持手機靜音,但不要關機。「網上庭審」時,可能存在網路故障、設備損壞、電力中斷或者不可抗力等原因導致斷線,按照規則,應暫時中止連線審理,並與當事人電話連線,待網路恢復穩定後繼續審理。這時手機暢通就十分必要,否則斷線後聯系不上,可能構成擅自退出連線。部分法院直接規定了擅自退線的按撤訴或撤回上訴處理,被告或被上訴人擅自退出的,按缺席處理。
建議律師事務所設置開庭室。廣州互聯網法院作出的《關於在線庭審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要求,訴訟參與人應當選擇安靜、無干擾、光線適宜、網路信號良好、相對封閉的場所參加庭審。中國庭審公開網近期的庭審錄像,有一部分是「在線庭審」。通過觀看這些錄像,我們發現了參加庭審時有待改進的地方,比如迴音、攝像頭角度不佳、背景混亂、著裝不整潔等等。律師作為法律專業人士,尤其應結合「網上庭審」的特點選擇適合的場所環境、維護律師執業形象。庭審時,律師使用的場所應體現專業性,確保肅靜、整潔,且保持庭審中無干擾。有條件的,事務所可將獨立、可鎖、隔音效果較好房間設置為開庭室,室內設計時考慮光線、攝像頭、收音、背景等因素,庭審時在門口放置「正在開庭」的提示牌。
五
結語
互聯網技術及應用在過去的幾十年間得到迅猛發展, 「互聯網+」已經成為連接全世界、提高效率的不二選擇。互聯網技術同法律的結合也是市場競爭的必然發展趨勢,中國互聯網技術在法院訴訟、仲裁等爭議解決程序中的應用已經有相當的發展。誠然,對於訴訟而言,在線庭審程序同傳統的民事訴訟程序的銜接尚有某些技術上的困難,比如,在線庭審程序中如何對證據的真實性予以識別並發表質證意見、通過在線庭審獲知的證據信息是否足以對其真實性作出同線下庭審同等的識別水平等問題,不一而足。本來,繁簡分流改革試點在20個城市的法院開展,探索健全電子訴訟的相關規則。但本次新冠肺炎疫情或許能刺激中國互聯網技術同訴訟程序的深度融合,使得「法庭」這個古老傳統之地作出改變,使「在線庭審」更早常態化。果如此,則中國的營商環境會更上一層樓。
❼ 互聯網法院能解決哪些實際痛點
近日,中國首家互聯網法院在杭州正式設立了。有人戲稱,從此可以像網購一樣上法院打官司了。毫無疑問,互聯網法院在中國是一個新生事物,是互聯網思維和中國司法制度相互催化的創新結果,也是中國法治一系列深化改革後水到渠成的結果。
另外一個值得期待的是,互聯網方式在司法領域的深度運用,有望改變司法領域傳統的檔案及記錄方式。互聯網的信息和知識呈現方式是前所未有的,突破了傳統的以文字記錄歷史的呈現模式。司法領域中存在的各種筆錄,例如,警察的審訊筆錄、法院的庭審筆錄等,目前來看是一種相對落後的信息呈現模式,效率低且容易被歪曲。互聯網方式的運用,是否可能改變筆錄方式,乃至改變其他所有司法材料的呈現?假如能夠實現這一點,那麼,將來可能基於信息化後的全案資料,對司法人員的各個環節進行智能化監督,從根本上提高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這無疑非常值得期待。
是好事情呀,最起碼能很快解決大家遇到的法律問題。
❽ 對法院工作的幾點建議怎麼說
對法院工作五點建議:
1、加強頂層設計,重視改革的整體性、系統性、關聯性
如:細化內設機構改革的政策,給改革所涉及法院吃下「定心丸」;加強薪酬改革指導,推進改革政策落地;明確未入額法官的安置和使用政策;建立健全法院人員交流制度,等。同時,要加強改革督察。
2、依託信息技術,加強對審判執行權力運行的內部管理與監督
進一步推進數據集中管理平台建設和應用,推動大數據分析在審判、執行、司法管理中的全面應用。以信息化手段推進審判、執行流程再造。積極探索移動互聯環境下司法公開新途徑。
3、推進嚴格司法,健凳檔全錯案發現、糾正和追責機制
改變當前靠新聞媒體曝光、當事人家屬申訴上訪、真凶現身等外部和偶發棗凳亂因素被動發現錯案的現狀,健全內部糾錯機制,主動拓寬並規范「發現」渠道,強化審判、執行監督,切實做好案件復查再審工作。
4、加強隊伍建設,推動司法工作人員正規化、專業化和職業化
扎實推進人員分類管理改革,加快落實法官員額制改革的配套措施。細化保障法官依法履職的人身安全保障規定。完善法官助理單獨序列,建立編外書記員制、司法雇員制等。明確審判輔助人員的工作職責、職業前景和職業保障,提高輔助人員的專業水平。
5、遵從司法規律,設計符合審判、執行實際的績效考核制度
充分運用標准化、規范化、信息化管理手段和扁平化管粗族理模式,提升法院內部審判、執行工作管理的水平和效率,設計和建立切合審判、執行工作實際的考核制度。
❾ 互聯網法院起訴有用嗎
【法律分析】:需根據實際情況及起訴原因綜合判斷,如被起訴,建議積極應訴,如有爭議,可委託律師介入處理,最大程度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互聯網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七條 互聯網法院在線接收原告提交的起訴材料,並於收到材料後七日內,在線作出以下處理:(一)符合起訴條件的,登記立案並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訴訟費交納通知書、舉證通知書等訴訟文書。(二)提交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及時發出補正通知,並於收到補正材料後次日重新起算受理時間;原告未在指定期限內按要求補正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三)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經釋明後,原告無異議的,起訴材料作退回處理;原告堅持繼續起訴的,依法作出不予受理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