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請問城市群和都會區的分別是
城市群和都會區(都市圈)的定義及區別
城市群與都會區(都市圈)的定義
城市群和都會區(都市圈)都是對城市密集區域的一種稱謂。城市群偏重於強調城市組合的整體,如美國東北部城市群、日本沿太平洋城市群。都會區(都市圈)則著重於個別城市的突出作用,如長三角都市圈的上海、珠三角的香港和京津唐都市圈的北京。
城市群和都會區(都市圈)的實例
中國的三大城市群是長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和京津唐城市群,同時也存在著三個都會區:北京都會區、上海都會區和香港都會區。
城市群和都會區(都市圈)的術語演變
自從戈特曼用「Megalopolis」來定義他所長期研究的美國東北部城市群以後,這個古老的希臘詞彙也就慢慢脫離了之前種種繁雜的用法,而成為一個專有名詞。在國外理論界,用這個詞來表示像波士華那樣的諸多大城市的集合體已成共識。然而,當戈氏的城市群理論被介紹到國內來時,「Megalopolis」一詞卻找不到一個貼切的中文表達,一時間,「都市圈」、「大都市帶」、「都市帶/都市連綿帶」、「城市群」等種種譯法四起。
城市群和都會區(都市圈)的概念區分
致力於相關研究的郁鴻勝專家認為,盡管都市圈、城市群、城市連綿帶的物理空間布局形態並無多大的區別,但是從制度經濟學的理論分析,分清這些概念還是有意義的。郁鴻勝指出,用「都市圈」來表達長三角的城市群體就暗含了「首位城市」的概念,圈內城市間只能是「主機—終端」的關系,發展結果不可能是各城市平等協調發展。說到底,「都市圈」的思路還沒有跳出行皮塵政管理體系的窠臼。而「城市群」的提法屬於城市等級規模體系,其中的城市與城市群總體之間是「網路—結點」關系,各城市的地位平等、功能互補,也最容易促成「共贏」。
盡管不少學者認為「大都市帶」堪稱是「Megalopolis」在中文裡比較標準的對譯,這個概念用於長三角,仍有其欠缺之處。因為「帶」是指一個狹長的區域,而長三角諸城市是呈塊狀集聚。更重要的是,把戈特曼的理論首次引入中國的華東師范大學城市和區域發展研究所所長寧越敏教授指出,「都市帶」和「都市區」所反映的城市群形成的動力機制也是不同的。「都市帶」的形成是靠大都市帶動的,整個區域由核心城市擴散、連接而成,舉例來說,波士華城市群中,波士頓和紐約這兩個城市的界限就是彼此交融相當模糊的。「都市區」則反映了一種自上而下的發展,像長三角地區的江蘇、浙江一帶,縣域經濟發達,盡管各地和周邊大城市的關系都非常密切,仍然是以縣(級)市為主體的,因此對長三角而言,「大都市帶」的稱呼毋寧為「大都市區」。
城市群研究的歷史與流派
城市群的研究源於歐美,有許多流派,與其相伴出現過「組合城市」、「城燃滲禪鎮密集區」、「都市地區」、「大都市圈」、「城市連綿帶」等概念。在1910年美國學者庫恩(Queen.S.A)曾有過「都市地區」、「城市邊緣區」和「城市腹地」等概念。1915年英國學者帕特里克·格由斯(PatrickGeddes)提出了「組合城市」的概念。到20世紀30年代,英國學者弗塞特(C.B.Fawcett)提出了「城鎮密集區」的概念。
郁鴻勝認為,應該承認上述各種譯法都有其可取之處:「都市圈」這一稱呼體現了城市間的功能互補,「都市連綿帶」則強調了各城市之間的逐漸過渡,反映了中心城市范圍的延伸和功能的輻射,而「城市群」這一名稱則博採各家之長,指明了長三角諸多城市在發展到城市化的更高一級階段後,要發展壯大自身、媲美其國際「五姐妹」的光明大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