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網路安全管理法律法規
法律分析:網路安全法律法規有:1、《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3、《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4、《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5、《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法律依據:《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
《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貳』 網路安全法國家實行什麼制度
法律分析:網路安全法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制度。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1、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2、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3、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4、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叄』 計算機安全措施
要保證計算機的安全,應採取兩個方面的措施:一是非技術性措施,如制定有關法律、法規,加強各方面管理;二是技術性措施,如硬體安全保密、通信網路安全保密、軟體安全保密和數據安全保密等措施。
(一)計算機安全立法
為適應信息化社會的飛速發展,目前,國外一些發達國家頒布了與計算機安全保密相關的法律,有軟體版權法、計算機犯罪法、數據保護法及保密法等。我國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及《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對於預防和減少計算機事故的發生,打擊計算機犯罪,確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促進計算機的應用和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
計算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為處理計算機安全問題提供了法律依據,但不能從根本上保證計算機安全,還必須採取相關的具體管理措施,以確保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二)計算機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管理措施是指管理上所採用的政策和過程,是貫徹執行有關計算機安全法律法規的有效手段,主要包括操作管理、組織管理、經濟管理及安全保密管理目標和責任等。
1)操作管理。指保證操作合法性和安全保密性方面的管理規定。
2)組織管理。指對內部職工進行保密性和必要性教育,堅持職責分工原則。
3)經濟管理。指安全保密與經濟利益相結合的管理規定。
4)安全管理目標和責任。指計算機系統運行時,設置專門的安全監督過程,如審計日誌(系統為每項事務活動所做的永久記錄)和監控。
(三)計算機實體安全
計算機實體安全是指對場地環境、設施、設備、載體及人員採取的安全對策和措施。具體內容如下:
1)溫度與濕度。機房溫度18~24℃,相對濕度40~60℃。
2)清潔度與採光照明。機房應採用30萬級清潔室、粒度小於等於0.5μm並有足夠的照明度。
3)防靜電、電磁干擾及雜訊。機房設備要接地線,磁場強度小於6.37×105A/m,雜訊標准應控制在65dB以下。
4)防火、防水及防震。機房應設在二樓或三樓,考慮防震,配備滅火器。
5)電源安全與電壓穩定。保證供電連續,電壓穩定在(220±22)V。
(四)計算機的正確使用與維護
計算機的維護應包括日維護、周維護、月維護和年維護。用戶還應准備一個筆記本,記載每次維護的內容以及發現的問題、解決的方法和過程。
1)日維護。用脫脂棉輕擦計算機表麵灰塵,檢查電纜線是否松動,查殺病毒等。
2)周維護。檢查並確認硬碟中的重要文件已備份,刪除不再使用的文件和目錄等。
3)月維護。檢查所有電纜線插接是否牢固,檢查硬碟中的碎塊文件,整理硬碟等。
4)年維護。打開機箱,用吸塵器吸去機箱內的灰塵;全面檢查軟硬體系統。
(五)存儲器保護與通信網路安全
1.存儲器保護
存儲器保護指對實存儲器劃分互斥分區,使不同用戶有自己的數據存儲區域;對虛存儲器設立虛存空間的長度來保護程序或數據不受破壞。
2.通信網路安全
通信網路安全是指通信網路中的數據加密、網路的埠保護,網路中的主體驗證,網路中的數據完整性保護和網路中的通信流分析控制等。
(六)軟體與資料庫安全
軟體與資料庫安全涉及信息存儲和處理狀態下的保護。因此應採取的措施有:設置保護數據完整的安全機構,進行存取控制,實行推斷控制等。
『肆』 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什麼保護制度
【法律分析】
根據網路安全法的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
根據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的規定,等級保護是我國信息安全保障的基本制度。
網路安全等級保護是指對國家秘密信息、法人和其他組織及公民的專有信息以及公信息和存儲、傳輸、處理這些信息的網路資源及功能組件分等級實行安全保護,對網路中使用的安全技術和管理制度實行按等級管理,對網路中發生的信息安全事件分等級響應、處置。
等級保護制度也在逐漸發展,它對定級指南、基本要求、實施指南、測評過程指南、測評要求、設計技術要求等標准進行修訂和完善,以滿足新形勢下等級保護工作的需要。
【法律依據】
《網路安全法》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網路安全法》第三十一條: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一旦遭到破壞、喪失功能或者數據泄露,可能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國計民生、公共利益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在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實行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具體范圍和安全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制定。
國家鼓勵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以外的網路運營者自願參與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
『伍』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五十三號:《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2016年11月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九條網路運營者不履行本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的網路安全保護義務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導致危害網路安全等後果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5)計算機網路安全法的實施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個人不在辦公室內設置使用無線路由器,不在辦公計算機(含筆記本電腦)上共享開放無線網路熱點。
辦公計算機安裝殺毒軟體並及時升級病毒庫,定期進行病毒掃描和查殺。根據殺毒軟體提示,及時更新系統補丁。
不用辦公計算機和安裝有區域網APP應用的手機訪問或安裝來歷不明的網站和應用程序。若手機不慎遺失應盡快向主管APP的部門報備,採取APP用戶暫停措施。
『陸』 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什麼保護制度
等級保護制度。
法律依據如下:
網路安全法
第二十一條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網路運營者應當按照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制度的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護義務,保障網路免受干擾、破壞或者未經授權的訪問,防止網路數據泄露或者被竊取、篡改:
(一)制定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定網路安全負責人,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
(二)採取防範計算機病毒和網路攻擊、網路侵入等危害網路安全行為的技術措施;
(三)採取監測、記錄網路運行狀態、網路安全事件的技術措施,並按照規定留存相關的網路日誌不少於六個月;
(四)採取數據分類、重要數據備份和加密等措施;
(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柒』 網路安全法中網路運行安全規定,國家實行什麼制度
網路安全法中網路運行安全規定,國家實行網路安全等級制度。
『捌』 國家有哪些網路安全的法律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網路安全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於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經2000年9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 國務院第31次常務會議通過2000年9月25日公布施行。該《辦法》共二十七條,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計算機信息網路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於1997年12月11日批准,公安部於1997年12月16日公安部令(第33號)發布,於1997年12月30日實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1994年2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147號發布,根據2011年1月8日《國務院關於廢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修訂。
5.《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國家為保障網路安全以及維護國家的主權,相繼制定了以下一系列網路安全法律法規,規范網路空間的秩序,並讓網路價值最大化:
1.《公安機關信息安全等級保護檢查工作規范(試行)》
2.中辦、國辦轉發《國家信息化領導小組關於加強信息安全保障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3]27號)
3.中辦、國辦《關於進一步加強互聯網管理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4]32號)
4.中央網信辦《關於加強黨政機關網站安全管理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1號)
5.中央網信辦《關於印發<2014年國家網路安全檢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網辦發文[2014]5號)
6.工業和信息化部《關於印發<2013年重點領域信息安檢查工作方案>的函》(工信部協函[2013]259號)
7.《通信網路安全防護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部令第11號)
8.《電信和互聯網用戶個人信息保護規定》(工業和信息部令第24號)